躯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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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篇 离婚律师

    无疑,周律师是具备这些天性的,所以他才敢理直气壮的对当事人说:“你请我是给你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帮助的,不是请事事顺着你的保姆的!”

    由于所里人多,每天来我这里领合同,归档的人络绎不绝。

    刚开始,我几乎是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停歇的时间。

    坐在我对面的人事方嘉,是一位八六年年轻漂亮的女孩。

    长头发总是披散在肩上,一米七瘦高的身体,往那一站,显得特别有气质。

    再加上白嫩的皮肤,甜甜的笑容,我要是男人,一定被她融化掉。

    男人嘛,都爱美女。对美女总有一种天性的包容心理。

    所以对她都很客气。也很少和她开玩笑。

    不久,律所有人悄悄告诉我,刘主任和方嘉正在热恋中呢,让我要心中有数。

    其实,方嘉和刘主任什么关系,跟我毫不相干,我的工作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是我的原则。

    拿谁的工资,自然维护谁的利益。

    所以,我只是一笑了之。淡淡的说了句:“知道了,谢谢!”

    不过,心里还是觉得,怪不得这些人对方嘉这么客气,原来还是有内幕的。

    职场,有时就如战场。战场上敌我分明。但职场上很多时候却是敌中有我,我中有敌。

    经常对你笑的人,说不定背后总捅你刀子。特别和律师们打交道,他们每个人都很独立、个性,自身权利保护欲很强。

    一不小心,说错一句话,有些律师就跟你争辩不休,说得你体无完肤。

    很多律师,都毫无例外,多多少少有些较劲,我们称其为职业病。

    他们往往很矛盾,希望朋友很多,但又要和你保持相当距离,因为和你走太近了,哪天你需要找他打官司了,他不好和你谈律师费。

    所以,在职场上,想和律师们成为真正的朋友很难。

    当然,例外还是有的。比如,刚起步的年轻律师们,朝气蓬勃,还没有那么多小心思,反而更容易成为朋友。

    律师属于自由职业,当然受薪律师除外。很多独立执业的律师,他们并非每天都来律所上班。

    通常只有会见当事人,领合同、归档,处事案件、制作法律文书等情况下,才会来律所办公。

    所以,律所虽然有一百多位律师,但每天来律所的,也就几十位。

    大部分人领完合同,办完事就走了。或是去法院了,或是去顾问单位了,或是回家去了……

    不过,也有那么十几位律师,有事没事,天天都呆在律所里。

    其中有个女律师兰庭,也是80后,长得有点象混血儿,特别漂亮,而且身高一米七一,气质特棒。

    但至今,她还单身。连男朋友都沒找。

    兰律师是上海本地人。己独立执业很多年了,是专业的离婚律师。

    或许看过太多离异家庭男女双方在法庭上的对质、互骂,和离婚时男女双方争财产、争孩子时的残忍,她对婚姻家庭的看法,发生了质的变化。

    有一次,兰律师接到一个离婚案件。一个男人王某刚开始做点小生意,后来发大财了,便有了外遇,就要和在家里带孩子的老婆萧女士离婆。

    萧女士自结婚不久,便辞职在家相夫教子。为丈夫王某生有一儿一女,王某每月仅仅给她三仟元生活费。

    现在,王某突然提出离婚。萧女士来找兰律师时,连三万元律师费都付不起。

    涉及到分割财产时,她连家里都有些什么财产,丈夫有多少存款,都在什么银行,统统说不出来。

    兰律师气得说:“难怪被老公扫地出门!女人,不能只顾生孩子,做家务,时刻得有危机感!”

    兰律师费了好大气力,帮她争取到利益后不久,萧女士又跑到律所来又哭又闹。

    说自己不愿离婚,说自己太可怜,兰律师不该收她那么多律师费。

    还哭喊着让兰律师退还她二仟元差旅费和一半的律师费。

    让人不得不感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家生孩子享乐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有一天,老公会遇到更加年轻漂亮的女人,把黄脸婆似的自己给取代掉。

    所以,不管何时,女人必须独立,有自己的事业。就算结婚了,也要每时每刻让自己精致、光彩照人。

    不要不舍得花男人的钱,因为你帮他苦心省下来的,或许哪一天,他就花到别的女人身上去了。

    女人是感情动物,爱了,就会一直忠诚于一个家庭。但男人不同,他们更理智,更现实。

    或许兰律师看到的这样的现实男、花心男、渣男太多了,所以对爱情、婚姻产生了某种恐惧和绝望。

    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差异实在太大了。

    一次,兰律师在所里聊天时讲:“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感觉全完是两样的。有的就让人觉的温暖,有教养。有的,只要他一开口,你就感觉恶心的想吐!”

    听到她说这句话时,我突然在想:是呀,和雨涛结婚这么多年,每天忙忙碌碌,我就从未想过和他在一起究竟是什么感觉。

    无休止的争吵、否定、挖苦………

    没有一次,我想做什么他是鼓励支持的,包括小蓓儿学习。

    和他在一起,总让人觉得无比压抑、不开心。

    其实,以前我也认识一个男的离婚律师,三十多了,也是单身,连女朋友都没有。

    他对婚姻似乎也有一种恐惧。

    来诉讼离婚的,要么是一方有外遇,要么是双方确实因性格不和,长期矛盾冲突,感情破裂。

    不管什么原因,双方都会把另一方骂得一无是处,为了财产分割争得面红耳赤。

    在法庭上,双方更是唇枪舌剑,互骂、互怼、互伤……

    离婚的双方,往往走出法院,便成了永远的仇敌。

    这便是诉讼离婚的弊端。

    相对而言,协议离婚更柔和一些。

    所以,如果不是到了非要撕破脸皮的境地,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方式。

    这样,也就不用花高额律师费请律师了。

    缺点是,一方或双方必须做出让步,因而不能最大限度上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