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重生,可我是穿越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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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姐弟

    “《短歌行》

    作者:李太白

    昨晚李明博归来,欲请客,陈光明、高晟附和,四人大醉不知归路,觥筹之间,歌以乐之,命曰《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林云峰把编辑好的内容给李明博几人展示了一下,“你们几个人的名字都出现在序里,怎么样行不行?“

    李明博几人笑得脸跟菊花似的,只会说:“甚好,甚好!“

    林云峰也没打理那几个货,自己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问题,就把《短歌行》发了出去。

    林云峰现在可不是微客新人了,他现在是已经有几十万粉丝的大V,经过官方认证的诗人。

    所以,林云峰把《短歌行》刚发出去,立马就有不少关注他的粉丝收到了消息。

    邓飞自然也设置了自动提醒,只要林云峰的微客有新的更新,他马上就知道了。

    这时他正在宿舍吭哧吭哧写论文呢,收到提醒后,邓飞一边登陆微客,一边给老师林建华打电话,“老师,林云峰又更新了。“

    “我正登陆呢!“原来林建华也一样的设置了提醒。

    《短歌行》短短的几句诗,两人两眼就看完了。

    “老师,这是东汉的乐府诗题材吧,他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诗呢?“邓飞百思不得其解,你说一个现代居然去写乐府诗,还写的这么好,不合逻辑啊!

    “是啊,它应该是汉乐府的旧题,属于《相和歌辞.平调曲》,古代乐曲的名字。这首诗气魄雄伟,感情充沛,用词纯正质朴,意境深远,又是一篇名作啊!“

    电话那边停顿了一会,:“不过,这诗应该是没写完,短歌行这种格式应该是三节。他这才写了一节,还差着两节十六句呢!“

    “老师,你看他前面写的序,估计是喝酒时来的灵感,可能就想到这几句吧。”邓飞猜测道。

    “应该是这样的,可惜啊,看这第一节的水平,要是有完整的该多好啊!”林建华也有些唏嘘,诗这东西灵感来了挡不住,灵感没了再苦思也没用。

    “老师,你也认为这是林云峰自己写的诗啦?”邓飞好奇的问道。

    “这段时间我又专门查找了一下资料,确实没有《登科后》、《将进酒》的一点记录,也没找着李太白这个任何痕迹,现在又有这个《短歌行》。虽然我还是很疑惑现代人为什么能写出这么经典的古诗,但也只能认为林云峰是个天才诗人!”林建华把自己的推测说了一下。

    “林云峰肯定是个年轻人,老师你可以收他当你的研究生或博士啊。”邓飞提出一个建议。

    “呵呵,《将进酒》、《短歌行》这种诗我一辈子都写不出来,能教他什么?当学生就没必要了,以后要是有机会,到是可以邀请人家来学校演讲。”

    邓飞没想到老师把林云峰看的那么高,来学校演讲可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对演讲人来说也是个荣誉。

    微客上关注林云峰的可不只邓飞他们师生,还有很多粉丝,见到《短歌行》之后。

    普通人也就是“看不太懂,但我知道它很厉害”看个热闹,文化人呢,自然是要好好欣赏,然后写点自己的理解和赏析。

    很快,林云峰的微客又热闹了起来。

    林云峰要码字,没空总盯着微客。

    但李明博他们有空啊,毕竟《短歌行》的序里面可是有他们的名字的。

    所以,他们三人比林云峰更关注《短歌行》的受欢迎程度。

    每个评论他们都要好好欣赏一遍,夸赞表扬的点个赞,批评抹黑的誓死要怼上几句,这可是关系到他们日后的名声,半分马虎不得。

    所以,李明博三人时刻关注着微客上的评论,胜是管理员,所有的黑子都是他们的敌人,他们时刻警醒在“桃花岛主”的评论区,与一切黑子对喷,控评,只是想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么优秀的文化传统。

    ……

    魔都某高档小区。

    燕柳君一身居家服倒在沙发上,拿起手机拨打了出去。

    “喂,老弟下课了吗?有没有想你美丽的老姐?”

    “刚下课,正准备回宿舍呢!你这大明星不是在拍戏吗,怎么有空给你可怜的老弟打电话?”

    “下课了啊,那赶紧滚来我家,我可想死我可爱的老弟了!”

    “姐,你回魔都了?不过,你怕不是想我,而是想我做的饭菜吧?”

    “别说废话,快点过来,我都快饿死了!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的,来的路上把菜买好!”

    “我告诉你,你别太……”

    “嗯?”

    “漂亮的老姐,你放心,我这就回去!虽然我玩游戏没钱充值,泡美女没钱请客,钓鱼没钱买饵,看书没钱打赏,但老姐你放心,即使我以后吃糠咽菜,今天我也得给老姐把菜买好了!”

    “嘴皮子利落了不少啊,看我心情吧,有人要是让我吃的开心,有赏;要是吃的不满意,挨揍吧你!”

    “老姐大气!”

    挂完电话,燕柳君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重生回来后,一直在拍戏,虽然打过几个电话,但还没见过这世的亲人。

    朱韬,小她三岁的弟弟,现在是魔都交通大学大二的学生。

    燕柳君和林云峰谈上之后,朱韬当初是反对的,说林云峰像小白脸,不可靠!

    后来燕柳君跟林云峰结婚后,朱韬跟林云峰的关系也很一般。再后来,林云峰出轨,朱韬知道后跑去直接打了他一顿。

    然后燕柳君就重生回来了,对于这个小自己四岁的弟弟,她还是很疼爱的。毕竟是自己从小打到大的,感情还是很深的!

    从小到大,燕柳君总带着弟弟淘气,但挨打的却总是弟弟。

    因为她回家之前她就诱惑弟弟:你是男子汉,责任要自己抗,要懂的保护姐姐,知道吗?

    重点是后面威胁的话:你要是承认是你的责任,爸妈打你一顿,姐姐会偷偷给你好吃的;你要是不承认,等爸妈打完我们之后,我再偷偷打你一顿。

    所以,朱韬对姐姐从小到大都是尊敬有加的。即使后来长大了,燕柳君瞪他一眼,朱韬心里都得想想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

    所以,听到姐姐的召唤,朱韬嘴上虽然皮了几句,但行动是分毫不敢怠慢。

    “姐,好久不见,想你弟弟我了吗?”朱韬一手拎菜,一手开门,在玄关处就大声叫唤了起来。

    燕柳君看着仍是二十岁的弟弟,满脸的朝气和青春,眼神是清澈和愚蠢的;不像十年后的他,头发开始稀疏,肚子发福,整个人都没眼看!

    “姐,不会吧,你眼睛都红了,真的有那么想我?”朱韬看着眼圈有点发红的姐姐诧异的叫道。

    “我刚才看一个故事给我感动的,你的脸怎么那么大呢,想你想的,看着你这一脑袋的鸡窝我就难受。”燕柳君伸手就把朱韬自认为很帅气的发型给揉的一团糟。

    是熟悉的感觉!

    朱韬一边往厨房跑,一边气愤的喊道:“这可是我花了168整的最流行的发型,什么鸡窝头,你懂不懂欣赏?“

    燕柳君不屑的说道:“只有长的丑的人才这么花里胡哨,长的帅的穿身破烂也是犀利哥。“

    朱韬把菜放好,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不满的说道:“谁丑了,谁丑了,学校里的小女生都喊我小帅哥的好不好?“

    燕柳君看着自己长相平平无奇的弟弟,嗯,没错,跟林云峰那混蛋比起来,确实有点平平无奇!

    遗传真的很神奇,就譬如燕柳君就很神奇的遗传了父母最好看的地方,再加上自己的努力,然后才长成现在的绝世容颜。

    而朱韬呢,就很神奇的恰巧把父母的缺点给继承了下来,自己也不努力变个异啥的,结果就成了燕柳君眼中的平平无奇。

    “行行,你不丑行了吧,你只是帅的不是很明显对不对。快做饭吧,没看我快饿扁了!“燕柳君很敷衍的退了一步。

    朱韬无奈的戴上围裙,嘴里嘟囔着:“我小时候就是被你们给骗了,什么我很有厨艺的天赋,都是欺负我年纪小哄我干活。“

    听到弟弟的抱怨,燕柳君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燕柳君家里,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大厂高层,家里保姆还是请的起的。

    但保姆也总有要放假的时候,这时父亲就承担起家务,因为他会泡面,还会下面条,就是面会有点坨。

    然后美食小达人,十几岁朱韬同志上线了。

    年轻的朱韬同学,在老爸,老姐的表扬、夸赞声中一步步迷失了自己,走向了好做美食的深渊。

    其实燕柳君她们倒也不是无底线的硬夸,朱韬确实是有厨艺天赋的。因为他就看过家里阿姨做过几次,然后就能比阿姨做的好吃,这不是天赋是什么。

    到现在,家里谁生日,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都是朱韬主厨,别人只能打打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