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你把可以去吗
章文慧和段筱婷是高中同学。
说来也巧,本来两个人都没有打算在S市发展,结果前年的时候,段筱婷回来开了这家酒吧,之后大概过了半年左右,就遇到了章文慧。
两人高中时的关系就还不错,现在又都在S市工作,所以时不时地也会小聚一下。
看到叶笙走向麦克风的位置,章文慧好奇问了句:“筱婷,他是?”
“叶笙,我店里的暑假工,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家伙。”
“暑假工么。”
江芷薇坐在一旁默不作声,她伸手拿起啤酒,往杯子倒了一点点,然后端起酒杯,慢慢喝了下去。
对于不会喝酒的来说,啤酒确实算不上好喝。
江芷薇喝了一口,就把酒杯放下了。
这么难喝。
怎么会有人喜欢喝这个?
江芷薇脑子里刚蹦出来这个问题,段筱婷就笑了句:“是不是不好喝?”
江芷薇点了点头。
“第一次喝酒的人都不会觉得好喝,但喝着喝着就会上瘾。”这个时候。
店里的音箱里响起伴奏的声音。
段筱婷的一只手搁在桌子上,随着叶笙的歌声,手指也有规律地敲击起了桌面。
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巧笑嫣然。
章文慧听到歌声,也十分诧异地看了一眼叶笙,这首歌是她在大学时候经常听过的一首歌,她没想到叶笙这么年轻竟然能把这首歌唱得这么深情……
她恍惚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她立马回过神来看向江芷薇。
江芷薇低着头看着桌上的啤酒,就好像周围的一切都跟她漠不相关。
章文慧也松了口气,但同时又觉得自己有些好笑。
我在紧张什么呢。
芷薇她这样的女生,怎么会这么容易就喜欢上一个人。
章文慧笑了笑,拿着酒杯让宋雨黎帮忙倒了一杯热水,她不能喝酒,因为她待会儿还要开车把江芷薇送回家。
叶笙唱完晴天,后面又陆续唱了五六首。
12年之前的歌,他记得的并不多,基本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金曲。
12年之后的歌,叶笙怕自己唱出来,店里的人会吓一跳,到时候她们要是问自己唱的是什么歌,总不能告诉他们,是几年后的音乐吧?
叶笙接连唱了这么几首,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他起身走到柜台前,想接杯水喝。
段筱婷看到后,指着桌上的啤酒说道:“小叶,你喝这个吧。
叶笙问道:“这不是这位阿姨刚才点的嘛?”
“她不喝,别浪费了。”
叶笙迈步上前,很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杯子,倒了半杯啤酒后,一口就给喝完了。
旁边坐着的三个人全懵了。
因为叶笙手里的杯子是刚刚江芷薇用过的。
江芷薇被头发挡住的耳朵微微有些发红,章文慧刚开口准备提醒,江芷薇突然起身往卫生间走了过去。看到这一幕,到嘴边的话又被章文慧给咽了回去。
也是。
喝都喝了,现在说出来只会徒增尴尬。
这小子怎么这么唐突。
段筱婷愣了一下,拉着叶笙小声问道:“怎么样,这个姑娘长得好不好看?”
“好看是好看,但可惜是个哑巴。”
章文慧在旁边听到这句话,差点没把刚喝进嘴里的水给吐出来了。
哑巴?
谁告诉你她是哑巴的?
叶笙还在自顾自地说道:“所以说老天还是公平的,开了一扇门的同时,没有忘记把窗户关上。”
段筱婷听完,也有些好奇地看着章文慧。
章文慧无语道:“她只是话少而已。”
“???”
叶笙惊讶道:“她会说话?”
章文慧没有接话,她的眼神像是在说:废话。
江芷薇去而复还,看到叶笙盯着自己看,这让她有些不适应。
在学校的时候,由于江芷薇高冷的性格,没有哪个男生敢和她对视,她身上天生有一种‘财阀大小姐’的高冷气场,让人不敢随意接近。
但叶笙是个例外。
这个家伙,昨天晚上就已经冒犯自己了。
“你会说话啊?”
江芷薇愣了一下,意识到章文慧已经不小心拆穿自己后,她转头干净利落道:“章姨,我们回吧。”
“好,车子停在前面,我去开车过来,你在门口等一会儿。”
“嗯。”
叶笙看章文慧不想搭理自己,也不自找没趣,在姚林身上栽过跟头的他,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漂亮的女生越危险。
叶笙刚想继续回去唱歌。
段筱婷起身把手搭在叶笙的肩膀上,笑道:“小叶,送送人家啊。”
“就几步路而已。”
“快去!”
“行吧。”
叶笙走上前,拉开了玻璃门。
江芷薇驻足片刻,迈步走了出去。
叶笙跟在她身后,干咳一声说道:“以后晚上少出门,坏人多。”江芷薇停在路灯下面,第一次回了叶笙的话:“你在说你自己吗?”
“你什么意思?”
“刚刚在里面,你一直在看我的腿,还有…你明明知道那个杯子是我用过的,你还……”
叶笙慌忙解释道:“看腿这事我承认,但杯子我真不知道是你用过的。”
“呵呵。”
叶笙感觉自己受到了一种侮辱,偏偏他还无力反驳。
一个生理状况正常的男生,遇到长得好看的女孩子,多看两眼怎么了?
犯法吗!
章文慧开车停在了路边。
江芷薇抬腿坐了进去。
看到车子远去,叶笙也迈步回了店里。
车上。
江芷薇透过车窗,看着叶笙的背影,向来清冷的脸上难得浮现出几分笑容。
真是个笨蛋。
一诈就诈出来了。
……
“小叶。”
“啊?”
“没加个微信吗?”
“没啊。”
段筱婷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小叶,你怎么回事,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老板娘,你就别瞎牵红线了,你没看出来她有点嫌弃我吗?”
“她嫌弃你什么?”
“嫌弃我好色呗,说我刚才一直盯着她的腿看,天地良心,我就多看了两眼。”
“哈哈。”
段筱婷乐坏了,胸前一颤一颤的。
叶笙倒是脸皮厚:“不过讲道理,男人不好色能好什么?”
………
白天睡觉、刷题、看股市。
晚上去打暑假工。
叶笙的生活变得有规律起来,除了这些之外,他也开始注重起了运动锻炼,每次去上班的时候,都会选择提前半个小时出门,然后跑步过去,晚上下了班,也照样跑步回家。
前世的叶笙,为了赚钱,把身体糟蹋的一塌糊涂。
十八岁的少年没几个明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个道理,但叶笙不一样。
今天周末。
叶父叶母都在家休息,中午吃饭的时候,叶母终于关心起了叶笙的工作。
“你找的那个暑假工到底是干嘛的,天天那么晚回家?”
叶笙扒着饭,随口道:“不是说了服务行业吗?”
“具体一点。”
“酒吧当男模。”
叶母放下筷子,对着他就是一通输出:“我花这么多钱供你上学,你就去这种地方上班,我白养你了,以后别叫我妈。”
叶笙脸不红心不跳地说起了瞎话:“一个月一万。”
叶母话风立马就变了:“这话又说回来,好工作它不分高低贵贱,都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不丢人……对了,你爸可以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