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维多利亚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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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恋情的终结》

    “这样的话……”夏恩咀嚼着,混着葡萄酒吞下。如果没有葡萄酒提供的营养,光靠面包活着估计得饿死,“对我来说当然很好。可这不会给你添很多麻烦吗。”

    “什么麻烦啊,”丹尼尔斯轻笑,“我还要感谢你给了我工作才是,不然我也快成活不下去的流浪汉了。”

    “好吧。”夏恩感谢地接受了丹尼尔斯的提议。

    …………

    爱情。宗教。悲剧。

    还有……令人满足的结局。

    清晨的微光透过窗户,落到书桌上。夏恩在纸上写下这几个关键词。

    命题作文,在任何时候对作家来说都是折磨。尤其是,当你需要从脑子里去搜索一部符合这个主题的作品的时候。

    夏恩漫无目的地在稿纸上涂写,落笔‘女人’,‘天父’,‘传道’,‘伤心的男人’之类的词汇。他隐约猜到了托马斯·昂温这么做的目的。一来,给夏恩上上强度。二来,昂温似乎想通过书籍和宗教的绑定,来增加信徒以拉拢他们的选票,获取他们的选票。

    传媒大亨操纵下议院选举,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只是手法润物细无声,不是接触不到那个层次的人能够理解的。

    经过了不知道多久的冥思苦想,夏恩最后将作品目标定在格雷厄姆·格林的代表作,《恋情的终结》上。

    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这部作品完美契合昂温的要求。爱情,宗教,悲剧,还有,一个至少让宗教信徒满足的故事。

    夏恩曾把这本书借给一个信教的朋友,觉得这本书挺伤感的夏恩,发现朋友对这本书超乎寻常的喜欢和‘满意’。

    《恋情的终结》大概讲了一个叫莫里斯的作家,爱上一个名叫萨拉的少妇。两人在二战一次轰炸中,莫里斯不幸被击中昏死过去。萨拉以为情人死了,从不信教的她便向天主祈祷,结果莫里斯奇迹般的生还过来。然后萨拉为了天主的信仰选择了离开莫里斯。两人再次重逢,莫里斯因为萨拉的离去耿耿于怀,并对萨拉进行调查,最后发现悲剧性的真相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格雷厄姆·格林,一生陪跑21次诺贝尔奖,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他的作品趣味性强,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尤其是这本《恋情的终结》,更是代表作之一。其文笔清秀隽永,如朋友般娓娓诉说。故事跌宕起伏,反转不断,又有通俗小说的趣味性。整体上结构严谨,主题表达充沛,是当之无愧的杰作。

    夏恩记得自己曾在格雷厄姆·格林的《我们在哈瓦那的人》的书评区留下评论:‘个人很偏爱格雷厄姆·格林,但他的确是一个没有天赋的作家。’

    下面有格林粉丝当即气冲冲地反驳:你知道他曾陪跑21次诺贝尔文学奖吗?

    夏恩只淡淡地回复了一句:那你现在应该知道他为什么总是陪跑了。

    格雷厄姆·格林的作品大多是跌宕起伏,精彩纷呈的通俗故事,没有太多文学性,格调不高。因此作为纯文学奖的诺贝尔奖并不喜欢。他的作品《第十个人》《名誉领事》《喜剧演员》《吉诃德神父》之类的故事结构都有所欠缺,往往在故事中途整段垮掉,处于一个很不讨好的尴尬处境。

    但《恋情的终结》完全没有这些问题。这是一本在任何时代都当之无愧的杰作,典范之作。

    ‘嘶啦啦’。

    夏恩把草稿纸揉作一团,丢进一旁的垃圾桶里,开始将脑海中的《恋情的终结》化作文字。

    “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作者从自己经历中选择那个可以让其回顾以往或者放眼未来的时刻时,完全是任意的……”

    格雷厄姆·格林的文笔非常流畅,写起来比《克雷杜克夫人》还要舒适很多。往往上一句还没写完,夏恩的思维就已经到了另外一章了。这迫使他不断地去书写,仅仅是一上午就写了快一万字。

    下午,丹尼尔斯提着肉汤和面包来看夏恩。他顺手拿起桌上的手稿,靠在书桌上,一边向下看,一边道:

    “你可真是勤奋啊,夏恩。刚出版一本书没多久,就开始准备第二本了。”

    “那能怎么办呢,”

    夏恩上午花了大力气,饿得不行,就着肉汤大口大口吃着,“我写一本书才赚一百英镑,这点钱租房子,外加别的开销,连吃肉都要考虑再三。不努力怎么行呢!”

    丹尼尔斯轻笑了两声,道:“没事儿,等你多出版几本书,你就能搬到五层楼的海边别墅去了。”

    “但愿吧。”

    夏恩对此持怀疑态度。除非是卖出几十万册的畅销书,不然都很难靠写作发家。这个时候,夏恩就明白为什么这个时代的小说家都挤破头想成为剧作家了。

    相比于一本小说只赚一两百磅的尴尬处境,一个剧本动辄几千磅。小说家赚的钱连人家的零头都没有。更别说,剧作家还有美女演员可以交往。

    “咚咚咚。”

    这时,一阵节奏平缓的敲门声响起。夏恩和丹尼尔斯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想不出门外的人是谁。夏恩离门更近,便吞掉面包,舔了舔手指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了个穿灰色西服的男人。他戴着圆框的黑眼镜,长相平平无奇,留了两撇小胡子,让他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

    “您是?”夏恩并不认识这人。

    “我叫威尔斯,”男人指了指身后的门,“我是您的邻居,特意上门拜访。”

    “哦……”

    夏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的确,英国有搬到新家后拜访邻居的习惯,一般还会拿一瓶红酒或者提一些小甜点作为伴手礼。

    但夏恩只是租房,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来者是客。

    夏恩只好让开位置,邀请道:“您请进吧!”

    威尔斯跟在夏恩身后踱步走进屋内,看到地上的肉羹汤和面包不觉挑了挑眉,道:“我来得恐怕不是时候,你们正在用餐吗?”

    “哦,不,没什么。”夏恩很少有待人接物的经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您请坐吧。”

    丹尼尔斯放下手稿,示意客人威尔斯坐下,又快速地给对方泡了一壶咖啡。

    威尔斯把自己带来的酒放到茶几上,在裤腿上搓了搓手,道:“还没有请教你们的名字。”

    “哦,瞧我,都把这事儿忘了。”夏恩站在一旁,手向朋友扬了扬,道:“这是我的朋友丹尼尔斯。我叫夏恩,埃勒里·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