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红尾松鼠
“军哥儿,你喊什么?是心情不好么?”
走在后面的赵德志,听到王建军的喊声,顿时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一路走来,两人一直都是有说有笑的,他根本看不出来军哥儿有心情不好的迹象。
“这赶山的规矩,你还要多学。”
王建军闻言,顿时一窒,一口气都差点没上来。
他这么专业的喊山,到了赵德志这里,却好似成了他闲的没事干,在这里大喊大叫似的。
“这有什么说法么?”
赵德志闻言,也意识到自己似乎误会了军哥儿,顿时有些疑惑的问道。
他跟王建军出来赶山,纯粹是出于爱好。
再说他出自厨子世家,不是猎人世家,对这山上的规矩,自然是没有王建军懂得多的。
“这是山号子,自然是有作用的。”
王建军点点头,顿时耐心的解释了起来。
其实王建军的山号子,一是提醒山里的人,防止被误伤。
这时候,山上有时候会有些人进山挖药材,或者是同行的打猎人。
而打猎是需要用到猎枪的,如果山里这时候恰好有人,自然会回应,这样也就不会被误伤到了。
再一个作用则是,对猎狗提供方位。
猎狗寻找猎物踪迹,不是没有方向乱找的,它是以猎人为中心的。
猎人往哪个方向走,猎狗就往哪个方向搜寻。
这样一来,只要有猎物出现,猎狗也能将猎物,往猎人的方向进行驱赶。
最后双方合力,才能成功狩到猎物。
“汪汪汪...”
大黄和大青听到王建军的号声,也很自然的出声回应。
“嘿,军哥儿,那里有个高克那。”
两人走了几步,赵德志突然指着大约二十米外一个巨大红松说道。
高科那其实就是老鼠,是一种本地俗称。
而松鼠因为经常偷窃人们种的板栗,做法跟老鼠差不多,所以本地人也称松鼠为高克那。
“快,猎枪,军哥儿快开枪啊。”
紧接着,赵德志看到那松鼠跳上了更高一节的树枝上,似乎有些想跑的迹象,顿时有些急切的叫道。
“我看到了,不要慌。”
王建军顺着赵德志指的方向,自然也看到那只松鼠。
不过,他却没有按照赵德志所想的那般取下猎枪,而是将怀中的弹弓拿了出来。
这倒不是王建军枪法不准,打不倒松鼠这样的小动物。
而是用猎枪打松鼠,就好像是用高射炮打蚊子,纯属浪费。
一個猎枪的子弹也要几毛钱,而且一枪还不一定打的中。
再者就算打中了,就是猎枪子弹中威力最小的散弹,都足以将松鼠打个稀乱。
这散弹中间包含的钢珠差不多有二十粒左右,每颗差不多绿豆大小。
被散弹打中的松鼠,最有价值的皮毛千疮百孔,已经没有了丝毫价值,最后除了吃肉,没有丝毫用途。
“弹弓,这玩意能打死松鼠?而且还是隔着差不多二十米的距离。”
看到军哥儿拿出来的弹弓,赵德志脸上闪过一丝意外。
作为农村人,他怎么会不了解弹弓呢,在他看来,这玩意也就打打麻雀什么的。
而且玩弹弓,最难把握的其实是准头。
因为很多时候,弹弓的准头不是人力可以改变的,跟弹弓的做法,有着很大的关系。
弹弓做得不对称,或者两边的弹力不一样,都会让弹射出去的石子不能以直线前进,从而严重影响弹弓的准头。
再一个则是石子,石子是否圆润,也很大程度的对准头造成影响。
“不用慌,看着就是。”
王建军不慌不忙的从怀中跳出一颗不错的石子,拉弓瞄准,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
“啪!”
王建军话音刚落,那刚才还在探头探脑的松鼠,此刻却是从松树上瞬间掉落而下。
“军哥儿,真的打中了,你真是神了。”
赵德志见了,顿时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顿时就一把将王建军抱住,有些激动的说道。
“大热天的,离我远点。”
王建军一把将赵德志推开,笑着说道。
“嘿嘿,我这就去捡。”
赵德志也不觉得尴尬,拍了拍手,转身朝着那松鼠落下的地方走了过去。
“军哥儿,是只红尾松鼠,今天可以好好享受一顿了。”
赵德志没三分钟,就拿着松鼠回来了,对着王建军挥了挥,有些憧憬的说道。
他平生第二大爱好,可是美食呢。
这松鼠肉他也是很久没吃了,想到其中的美味,脸上的笑容就更加的璀璨了。
“不错,皮毛一点都没坏。”
王建军接过,看了一眼,顿时满意的点点头,心中也为自己的弹弓技术点了个赞。
这松鼠是湘省这边很常见的红尾松鼠,但并不是说它的尾巴是红色的。
它的尾巴大部分是黄色的,其中带着一丝丝红色的毛发。
王建军摸了摸这松鼠,就发现它背部骨骼基本已经完全断裂。
它竟然是被王建军一弹弓,直接打断了脊椎骨,从而当场毙命。
而石头却并未将松鼠的皮毛打乱,最大程度的确保了它的完整性。
这样的一张完整的松鼠皮,若是制作成松鼠标本,那在后世可是极为值钱的,没有上千块,根本拿不下来。
就是在现在这个时代,也能值个五块钱,这个县里的国营商店就有收购的。
“军哥儿厉害,还真被你打中了。”
赵德志对着王建军比了个大拇指,由衷的赞叹道。
据他所知,整个北岔村,能有军哥儿这般技术的人,不超过一掌之数。
“德志,下午就将它考了怎么样?”
王建军拿出一根细绳子,将这松鼠系了起来,然后挂在了猎枪的枪管上。
这样一来,还真有几分深山猎人的风采。
“哈哈,那感情好,我早就想念这口了,到时候交给我。”
赵德志一听,顿时喜上眉梢,将胸膛拍的砰砰直响,一脸骄傲的说道。
他虽然有时候有些一根筋,但只要涉及到他的专业领域,他也是有着自己的骄傲的。
“军哥儿,你这弹弓不一般啊,给我玩玩呗。”
顿了顿,赵德志瞟了瞟王建军别在腰间的弹弓,有些火热的说道。
军哥儿能一弹弓干死一只松鼠,除了他那出神入化的技术以外,这只弹弓也至少占了五成功劳。
他长这么大,能有如此威力的弹弓,他还没见过呢。
以前人们玩弹弓,受制于弹性材料的不足,威力都是比较小的。
这也是弹弓在小孩之中,流传比较广的原因。
要是个个都有王建军这只这么大的威力,小孩想玩,家长也不敢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