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离开客栈后,周怀瑾移步到了旁边的饭馆里,寻了一张靠近柜台的桌子坐了下来。
这会儿天色尚早,饭馆里的客人并不多,只有零星几人在喝着茶,小二也见有客人到店,急忙凑上前来询问道。
“客官,您要点什么?”
周怀瑾是第一次来这饭馆,不过他也没问小二这里有什么菜,而是大手一挥的说道:“小二,把你们店里的招牌菜全都给我上一份,然后把你们店里最好、最贵的酒给我来两坛。”
他是来这里打听消息的,如果不把银子花到位了,万一掌柜的不愿意搭理他,他总不能仗着修为强行逼问吧。
至于他为什么会来这里打听消息,是因为旁边的客栈并不提供餐食,所以住在客栈里的人基本都会在这里用餐。
这些人在外闯荡,所见所闻必然不少,而人嘛,喝上点酒,醉了之后,什么都往外秃噜,掌柜的在这里开饭馆,听到的八卦消息也绝对不会少。
小二听到周怀瑾的要求后,顿时有些踌躇,他也看的出来周怀瑾衣着不凡,应该不是缺钱的主,但是按照周怀瑾的要求,所需的银钱不少,但真要遇上个吃霸王餐的,他的可就麻烦了。
毕竟这年头也不是没有什么刚刚落魄的公子哥,一身锦衣却付不出饭钱,亦或者是心存死志之人,算好吃好喝一顿,然后再体面的“离开”。
周怀瑾瞧出了他的迟疑,不过他现在还真不缺银钱,先前他在沼泽里缴获的储物袋里有不少银钱,足够他挥霍许久的了。
随即他伸手在怀中掏了掏,暗中从储物袋中取出了一锭十两的银子摆在了桌子上面。
小二见状顿时喜笑颜开,满脸笑容谄媚的说道:“贵客您稍等。”
说完后,用布巾殷勤的擦了擦桌子,快步的去了后厨交代厨师,然后取了两坛酒水回来放在了他的桌上。
周怀瑾拍开坛封,满满倒了一碗酒喝了起来。
还真别说,这酒入口清香,滋味上佳,虽然不比灵酒可以增长修为,但是单论口感味道,在他喝过的酒里算是最好的那种了,虽然他也没喝过多少酒,想来这价格应该也和这酒的口感一样“好”。
喝完后,他这才转身向掌柜的搭起话来:“掌柜的,这酒当真不错,是什么酒啊?”
掌柜的听到顾客发自真心的夸赞自己酒水,也是与有荣焉,脸上的笑容灿烂的厉害,然后回答起了他的问题。
“这酒名叫琥珀,酒液稠如琥珀,香而不冲,烈而不辣,舒筋活血,还不易醉人,是本店东家特意寻来的好酒,店里一共就备了这两坛。”
“哈哈,好酒。”周怀瑾笑着肯定了对方的这一番夸赞,然后话头一转询问道:
“哎,掌柜的可否向你打听一个地方,你可知道听风崖这地方,能否说道说道。”
周怀瑾兜兜转转了这么久,终于问到了点子上,不过他并不觉得麻烦,毕竟市井有市井的规则,他既入红尘游历,自然也该认真的体验一下这人间。
“听风崖?”掌柜的听到后,愣了一下,嘴里不由的呢喃起来,回过神来后,迅速搜刮起了记忆,毕竟提问的这位可是将店里最贵的酒买下的贵客。
他想了想后,忽然恍然大悟的说道:“客官说的是临水县东边的东边的那处断崖吧。”
“那地方早年间还不叫听风崖,是近两年才改名叫听风崖的,所以老夫这才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早年间那听风崖根本就没有名字,只是金阳山上的一处断崖,是几年前有两位文人,在那里赏景作画,吟诗作赋,后来文章传开金阳山也因此彻底失去了名字,改做了听风崖。”
“哦!”周怀瑾听到后有些意外:“看来这里面是有故事啊,掌柜的不妨详细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