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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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百无一用若许年

    “你要走了吗?Pleasedon'tleavemealone.”

    自从上次打无人岛回来之后,江岚总会做同样的一个梦,一个奇异而荒诞的梦。

    梦中有一个绑着黄色发带、身穿粉红色衣裙的女孩子在低声哭泣。

    她对他说:“院子里的木棉花开了。”是的,那里是一座小院,院中有个看起来温暖、慈祥的中年仆人笑道:“少爷,你可算回来了。”

    小院的秋千架上,有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生得粉妆玉琢。她冲着他笑,笑得好甜好甜。

    她管他叫“阿爹”。可是,那身穿粉红色衣裙、俨然一副古装扮相的女子却喊他“达令”。

    木质的院门、古朴的山石,绕着假山流淌的清澈泉水,还有门前不远处停放在松树下的马车。一切都是古代的生活场景,身边的那位女子也是典型的东方美人,清秀玲珑,“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所以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说英语,说的还是现代英语。

    他把这一切归因于梦的荒唐逻辑,归咎于学了太久语言之后,留下来的奇怪后遗症。

    然而,每次都做同样的梦,梦醒之后,还伤心到眼泪流个不住,这又是什么样的荒唐逻辑呢?

    他握了握从岛上的岩洞里捡回来的那块菱形的、紫到发乌的水晶石头,突然生出了一个荒唐念头:莫非这块石头有什么辐射,能够致幻?可是那也没法说明,为什么每次的梦境都是一样的,就像是在释放回忆一样的精准。

    每一次,当他刚刚挽住她的手,安慰她说“别哭了”的时候,就会有种莫名的力量把他们拽开,他感到一股强烈的吸力正扯着他往天上去,然后就惊醒了过来,带着一身汗和满脸的泪痕。到底为什么会那么伤心呢?

    江岚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打工人。若真要找些不同的话,那大概是他不会打游戏,却很喜欢看书,所以他总是以废物书生自居。

    都说书生百无一用。

    没错,江岚就是个书生,是众人眼中的百无一用,也是个另类的废物。

    说奇葩,没有人比他还奇葩。自小在女孩堆里长大,对外的说辞是不喜欢那些男孩嘴里的污言秽语。至于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谁又知道呢?

    八岁时,江岚在外婆家的一堆旧书里翻到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琼瑶的《彩霞满天》。封面上是一对相拥在一起的男女,图画上的夕阳散发着淡淡的霞光,与泛黄的书页相映成趣。磕磕绊绊地读完这么一本书之后,感性的种子便在心中种下了。

    后来,他开始读《红楼梦》,读亦舒和张爱玲,反复吟咏那充斥着闺怨、离愁、感怀、哀伤凄婉、爱而不得、郁郁成疾的唐诗宋词。那颗种子也趁势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让他在通往废物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用他的话说,这种无用的感性就像是李煜口中那春草般的离恨,“更行更远还生”。

    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游戏智商,所以更多的时候,他只能写写画画地渡过一个人的时光。

    高中英语课上,老师曾经问及每个人的梦想,他回答说,他想当诗人。然后老师问他,做诗人要怎么得温饱、怎么活下去呢?

    对于这个问题,他想不出答案,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

    高考选专业的时候,他是很想学中文的,因为实在是喜欢那些文字里传达出来的欢喜与苦涩、炙热与冷淡、伤心与欢愉、狂喜与冷清。但是他没有,因为害怕自己真的像英语老师说的那样,成了个连温饱都顾不上的流浪诗人。他妥协了。也许正因为这次师生对话带来的恐惧感,他选择了英语,却没想到,与中文一样,英语也不过是个工具,他也只是在用另一种语言去过废物的生活罢了。

    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他清晰记得的另一个场景,也发生在高考过后。当高中的灰暗压抑随着一场考试的终结而宣告释放之后,他兴冲冲地跑到广场上呐喊,仿佛心中装满了不喊出来就会憋死自己的东西。就在刚发完疯后不久,他遇到了同样在广场上散步的语文老师。于是,就有了改变他一生的第二场师生对话。

    老师问他:“你有那么多丰富的情感,将来要如何安放呢?我很期待。”

    这句话他记了很多年。

    接着是按部就班地读大学、读研。这些年,他学了很多有关另一种语言的点点滴滴,但却从没有丢下对中文的狂热喜爱与追求,他如饥似渴地翻阅着那些经史子集、诗词歌赋、现代文学,外译经典。为了平衡当初与中文擦肩而过的遗憾,读研时,他选择了结合两种语言的专业:翻译。

    可是又能怎样呢,注定还是书生,注定还是无用。

    是,两种语言都学得还不错了。然而,在这个世界,在大数据蓬勃发展、AI兴起、大杀四方的时代,一切经济的运转,靠的都是工业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像自己这样的潦倒文人,永远都只能充当工具人的角色,甚至还要时时担心着被人工智能取代的风险。

    很郁闷吧。但这就是平凡人的生活,这就是许许多多文科生在这个时代的伤痛。

    如果书生百无一用,那么他大概应该已经百无一用许多年了。

    这是一个寻常的日子。在陌生城市的高档写字楼里敲打键盘,不过只是用另一种的方式在搬砖而已。不会风吹日晒,但该受得气还要受,也许肌肉不会酸楚、不会汗流浃背,但眼睛和颈椎的劫难却总是要熬的。也就是换一种形式打工啊,时代在变,最核心的运转方式,永远不会覆地翻天。

    这也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盼了许久的国假日要来了,加上年假,这次能够放肆地休息半个月。就这样,揣着一颗欢愉的心,他噼里啪啦地敲打着键盘,那声音铿锵有力。屏幕上出现的那些可爱字符,也仿佛受到了感染,为他计数着离下班还有多少时间。

    终于,那一刻到了。掐着表打完卡,背上双肩包,拉上行李,便朝着欢都国际机场飞奔而去。目的地:温嘉岛,太平洋上的一颗明珠,旅游圣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还有清风吹斜阳。椰子菠萝咔咔造,海鲜佐酒喷喷香。大长腿泛着光,泳衣艳压嫁衣裳。都说北国风光好,几曾见,白浪涛中妩媚妆,引蝶浪蜂狂?

    到机场后,便是一连串的常规操作。值机、排队安检,接着是带着颤巍巍的兴奋登机入座。幻想着一觉醒来,便有那看不厌的碧海蓝天、白浪点点、帆船片片。

    “各位乘客,飞机前方经过乱流,会出现颠簸,请您不要慌张,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走动。”

    空姐温柔的声音响起时,他还沉浸在散发着热带水果和防晒霜气味的美梦当中。根本想不到,一场寻常的气流扰动能有多大的威力,能为他原本平淡无趣的生活带来怎样的一场意外狂喜,一场不知道是福是祸的奇幻经历,一场传唱了千年的风花雪月、锦绣传奇。

    作为电影迷,空难于他而言,算不得陌生。但真到了现实当中,完全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在数千米的高空之上,脑子一片空白,包裹在惊声尖叫和各种哭喊、混乱当中,江岚哆哆嗦嗦地穿上了救生衣。然后他看到,在机舱门打开的一刹那,排在前面的妇女和儿童便一个个地跳了下去。

    他这辈子还没尝试过蹦极,没想到第一次,就蹦得这么极、这么急。

    呛水、海浪冲击,在肆意涌动的海底乱流中以各种姿势和形态摇曳着身体。当然,这会儿人是昏迷的。因为那些妖娆动作,他这样的肥宅,醒着怕是做不来的。

    终于,一切安静了下来。他的身体不再动了,他感受到了坚实大地的触感和背上太阳烘烤着的灼热。突然,他觉得左手吃痛,然后便在那清晰的痛感中醒了过来。

    “依~~爹~~”睁开眼时,他顾不得身体的各种伤痛和初历空难的心理阴影,鬼吼鬼叫地甩开了那只趴在他左手边,正在和他亲切地进行着掰手腕友谊赛的红褐色螃蟹。

    “苍天啊,我还能再倒霉一点吗?”想着不久前还在窗明几净、宽敞舒适的办公楼里喝着咖啡、听着歌、码着字,现在却成了这副狼狈模样,浑身上下多处擦伤,身体像被撕裂了一样痛,刚刚又被螃蟹袭击,此刻的江岚,心里不知道有多少奔腾而过的羊驼,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学着悬崖上的土拨鼠那样高声叫嚣着:“啊啊啊,去他的老天,这也太扯了……”

    事实证明,他真的可以再倒霉一点。

    他不知道这个荒唐的老天有多爱开玩笑,等到在宽广的沙滩上站稳了脚跟、巡视完四周之后,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里绝对不是温嘉岛,因为他找了半天也没发现半点商业开发的痕迹。最奇特的是,同机跳伞的有一百多人,却没有一个跟他一起被冲到了这座岛上。行李是托运的,随身的背包也没了。总之,现在的状况就是:一个人、一座荒岛,两眼懵圈…………

    好在老天在关窗的时候,还给他留了个不丁点大的通气孔:因为酷爱贝爷、德爷的荒野求生节目,加上大学选修的定向越野课程,他多多少少地储备了点野外生存的知识。看着已经在慢慢下沉的太阳,他知道,在这样人生地不熟的荒岛上面,要想活下去,眼下最紧迫的三件事便是:生火、搭建庇护所、寻找食物和水源。

    说到生火,最原始且最痛苦的方式之一,便是钻木取火了。一想到等下手掌要承受的酸楚与疼痛,他甚至暂时忘记了身上各处的痛楚,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不过,沙滩不远处,一只在阳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光的漂流瓶却给了他第二个选择。

    因为要找引火的材料与燃料,江岚开始打量起整座海岛。它就像是一大朵矮胖的香菇,上面蓬蓬的菌盖是茂密葱郁的树木,底下裸露出的岩石基座,也像极了香菇那短而粗壮的菌柄。从“菌柄”与沙滩交接的地方,他捡回来不少的干枯树枝。海岛一侧偶遇的棕榈树和椰子树,更是给他带来了莫大的欣喜与安慰。这下食物、水和住所的问题,基本都可以解决了。

    棕榈树上剥落下来的纤维,还有风干椰子壳里面的粗纤维,给他送来了顶好的引火材料。靠近椰子树一侧的海岸上,一块突起的山石,可以用作搭建临时住所的骨架,而那些宽大结实的棕榈叶,便是极好的屋顶建筑材料。此刻,江岚唯一的烦恼就是在没有刀斧的情况下,他要怎么把那些建筑用的藤蔓和棕榈叶割下来。可是很快,在“香菇”的根部,一块在太阳的映照下散发着七彩光芒的黑色石头,便为他送来了“忘忧草”。要说起来,目前为止,这个喜欢玩人的老天还算待他不薄。本以为自己倒霉到了极点,现在看来,在他最需要的时候,上天总是会雪中送炭,看这架势,仿佛是要留他在岛上长住似的。

    那是天然黑曜石啊。“想必这里以前是个火山岛吧。”江岚想着,便挖出那块黑乎乎的东西,朝着香菇根部的石柱狠狠摔了过去,一半为了制备刀斧,一半是为了撒气。

    他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有一天要学德爷,来一场真正的荒岛求生,因为这感觉并不爽。一夜回到解放前,要不是自小在农村长大,习惯了在各种场合下使用将就的家伙来干活,估计他这会子早就崩溃了。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按照荒岛求生的剧本按部就班地展开的。趁着阳光还好,用漂流瓶底突起的玻璃和火引,把“文明的火种”带到了这个不知道是什么鬼地方的荒岛上。用玻璃般锋利的黑曜石割下了搭建窝棚的棕榈叶。收集椰子充饥、解渴。搭建住所时,江岚从那岩壁外突的地方砸下了一块海滩岩,他打算磨一根石矛,然后用结实的藤条把它捆在一根直溜的木柄上。天知道除了他,这座岛上还生活着些什么东西。要是那些“好奇宝宝”半夜兴起,瞧见了火光深处搬来的新邻居,挨个过来打招呼的话,那可受不了。黑曜石锋利归锋利,但是他也和玻璃一样,碰一碰就碎了。所以,总得有个趁手的东西防身吧,听着不远处林子里的窸窸窣窣,望了一眼即将沉入海平面的太阳,身处窝棚里的江岚叹息了一声,加快了磨制石矛的动作。

    “老天保佑,让我安安稳稳地先睡一觉吧,这一天真的没谁了!”

    江岚这样想着。的确,这一日的经历,比他前二十多年的总和都更加离奇、波折。当然,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的未来会是怎样地精彩绝伦、难以想象,那些巨大的未知和惊喜,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他。

    不久之后,他就会明白,过去这二十多年来,没有一场经历是没有用的。他这个“百无一用若许年”的废物书生,即将创造历史、改写历史。而那些从未想过的人生境地,也缓缓地为他打开了大门。

    可是,这扇门后的,到底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