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组合
回家的这几天,倍感舒爽,但是美好的时间总是最短暂,
就在昨日,方华再次回到了学校,全新而美好的一切开始了!
天色微亮,方华就一骨碌爬了起来,这是自初中开始就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不一会,方华就已经走到了足球场上,
他开始活动手脚各个关节,准备跑前运动,
他大口的吞吐着早上的新鲜空气,伸了伸懒腰,感觉神清气爽,
几分钟活动完筋骨,他开始在操场上跑步,
没跑几圈,他转头便看见了前几天天和他比试的孙子花家表哥赵刚,
这么巧,这货也开始来跑步了。
方华收回视线继续跑步,显然他已经打败这个人,不然他怎么会轻易放过自己!
但是这小子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主,和孙子花一样的心高气傲,怎么会甘心做别人的手下败将,
昨天是对抗路,今早已经是统一路。
也许他也在悄悄的练习跑步,目的也就是取胜于他。
至于昨天那场比赛,输的人呢?要答应对方一个力所能及的要求,方华一时半会没想起来要他干啥,那就先余着呗。
时间在晨钟暮鼓里来回激荡,在朝花夕拾里赏花赏月,在光辉岁月普照大地,在一日三餐四季里幸福敲门,
方华的记忆里,高二的学习生活似乎没有太大的事情发生,平而淡无奇的生活,喧嚣而寂静的夜晚。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时间不曾留下什么,也不曾带走什么,但是它确确实实存在过。
就在这样来来回回,日复一日,有时枯燥而乏味,有时沉重而轻松,
大多数的日子,都是学习,奋进,万千莘莘学子,只为那几分,就是学生命门的那几分,就是决定一个人命运的那几分。
方华坐在那个靠墙的角落,有时候晨光缭绕着他,有时候夕阳轻浮着他,他依旧是那个麦田里的少年,多少年来不曾改变。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动,他已经告别了田间地头,面朝读书的大路,太阳已经晒不黑他的脸庞,
在那炯炯有神的双眸间,白皙的脸庞多了几颗红红的痘,
在那坚毅的骨髓里,他的心中早已经充满了力量,
是非成败,就在两年后的今天。
方华想着,发着呆,看着班上的同学,他感觉还是如此的陌生,
他努力回忆着每个人,但依旧认不全本班的人,只认识了前后左右的人,有的还是叫不出名字。
算了,叫不出就叫不出吧,因为在下学期,分文理班的时候就算认识的也还是会有离别的那一刻,所以对于他来说,相见不如怀念。
就让我们相逢何必曾相识,就此相忘于江湖吧。
但是,
方华的内心还是比较纠结到底是要去读理科还是要去读文科,因为这次期中考试下来,他的成绩又进步了一点,他考到了前十名的吊尾车,也就是他老十。
同学们都叫他方老十,他后面那个姓陈,则叫陈十一。
方华感觉他的文理科分数都差不了多少,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显现出文科的天赋还是理科的天赋。
甚至可以认为他并没有如初中那般觉醒数理化的天赋,他的数理化不再是第一,他的名字,他的面庞也不再如当初那么受人瞩目,
曾经我曾踏足山巅,如今我已坠入低谷,学路漫漫,唯书作伴,我一路走来却从未失去本心,但是在这人生的十字路口,我还是不清楚我到底要走哪一条路?
为此,方华他问了许多人,有人说读文,有人说读理。
最后,萧雯她说她要读理科,那么他也就选择了读理科。
终究是恋爱脑战胜了理智脑。
也不知道远处的吴全拿那小子读什么科,老丁,海军读什么?
兄弟虽在,但是却隔千山万水,
方华不去多想,一会儿他就要去上教室自习了,
方华从操场刚到教室,语文老师就叫住了他:“方华,你看这里有一篇文章你帮忙抄写一下给我。”
方华拿过来一看,原来是班上龙文书的作文,
语文老师摸了摸他的白框透明眼镜说到:“方华,你的字写得好看,帮他抄一下,然后我拿去参加市里的作文比赛。”
“作文比赛?”
“对,”
“我能参加吗?”
“能,”
“那我为什么要给他抄写?我自己写一篇给你不行吗?”
“这......”老师见方华很是认真的模样,缓缓说道,你几天能写出来?”
“几天?就今天早上放学就能。”
“那行,你写好给我,我看看,可以就和龙文书一起参加。”
“行。”
方华心里想我又不是不会写,为什么要我给他人抄书,于是他开始按语文老师给的题目开始构思,
不一会儿他就写出来一篇800字的文章,可以说是一气呵成。
上午放学后,他交给了语文老师,老师看后觉得不错,一个劲的说好。
于是他和龙文书的作文就被语文老师投去市里参赛了。
这一天班主任李深宣布选文理科开始,发了一选学科卡,随后就收了上去,很显然,班上三分之二都选择了理科,
随后李深说选文科的留下来就在这个班级,选理科的下学期就会被分到其他理科班去了,
李深还说前十名中选理科的可以分去重点理科班和重点文科班,
此后,方华最后看了一眼教室,然后和读文科班熟悉的同学一一告别,他的同桌张乐文本来是要留在这个班级读文科的,因为他不想离开这个班级,他已经习惯了这个班级的一切,
他不想离开,
但是为了跟方华这犊子做同桌,这货竟然也悄悄的选了理科班,虽然他的分数是第十二名,但是他竟然说道:“露似真珠月似弓”我不怕。
一个星期后,分科完毕,当方华抱着书本来到他的新班级时,他的名字已经被贴在了桌子上,但是当他找到他的名字然后向里面一看,一个熟悉的名字在自己眼前,这人也叫张乐文,
他有些欢喜,决定等上完课就去告诉自己那个傻子同桌有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现在还是他同桌,到时候让他两要么结拜,要么回去问一下父母是不是一起约着起的名字,还是他失散多年的远方兄弟。
但是就在上课铃声响起的那一刻,门口进来了一个傻子直直的扑向他的座位,来者正是他以前班级的傻子同桌,但是他是十二名,为什么能来他这个班级呢?
他没多想,喜悦一下子涌上他的心头,这傻子真够朋友,真他娘的讲哥们义气。
张乐文见了方华也是一个劲的乐呵,张嘴就说道:“方二货,好久不见,别来无恙。”随后便朝着方华的胳膊给了他一拳,有些焦急恼怒的说道:“放大傻子,我滴亲哥诶,赶紧让我进去,老师就要来了。”
刚好在老师进来的那一刻,张乐文跳进去坐下了,同学们不禁被这两货逗得哈哈大笑,见老师进来又憋了回去。
随后上课,
有的同学如听天书,有的同学听得津津有味。
但不论听得如何,45分钟的时光马上就会悄然而逝,
那时候方华觉得45分钟有时候很长,有时候很短,他感觉他喜欢学的那科时间就很短,不喜欢的那科时间就很长。
就说语文课,他就不怎么喜欢,
为了逃避这枯燥无味的生活,方华总是请假去上厕所,
语文老师自从他请过两次假去上过厕所后,就再也没让他去过,并且对他是严防死守。
因为他一上厕所就能上个40分钟,虽然双腿都麻了,但不影响他用2分钟的时间回来,至于最后一分钟,当然是坐下休息一会,就下课了。
数学课他则会每一分钟都会全神贯注的听,物理化学嘛,就算是听得黄河远上白云间,但他还是咬牙听,
他和那二货同桌更是形影不离起来,很多时候萧雯都在做试卷,听英语听力,他就和同桌待在一起了,要么他三人,要么他和萧雯两人,三人行,居然不会感觉尴尬和生疏,
一日三餐吃食堂,朝朝暮暮又一天。
有时候张乐文看着方华两人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对劲,就会自己找借口退出离开他们,
张乐文他走后,那两人就开始拉着小手了,
到这时,张乐文他总算是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了,但是过不了几天,他自己就会就又回来了,像是什么都没看见,都没发生,一切如初。
渐渐地,方华和萧雯觉着这货到底在干啥?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取向有问题,
但是不久后他们就打消了这个顾虑。
因为他们三人行又加入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就是张乐文的女朋友,
张乐文的女朋友名叫顾小冉,是一个大大方方又文文静静的小女孩。
听说他两也是初中同学,小女孩学习成绩那是超出张乐文一大截的,自此,萧雯和她就成了如方华和张乐文一般的好朋友。
但朋友归朋友,感情归感情,有感情的朋友和无朋友的感情,总在来回交换。
当然,高中时代,那是最真挚的友谊,没有什么杂质,也没有什么不良动机。
当我们进入下一阶段,可能这种真挚就会减少,直至到社会中慢慢消散。
每一次告别,都是友谊真挚程度的稀释。从初中高中最浓,密度最高,到大学,到走向社会,参水程度就会越来越高,友谊便会越来越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