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什么?”围观的人群听到艾斯的推论,响起一阵阵的惊呼。
众人看着张天的反应也是纷纷的本能退避。
“竟然是他?”
“应该是他了,刚我看到那个女人喊杀人了的时候就他一个人冲进案发现场,都不知道在干嘛!”
围观群众的语气里满是惊骇,似乎是在后怕自己刚刚竟然和一个杀人魔站得如此接近。
而艾斯却是及时出声说道:“大家冷静一点。我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位先生就是凶手。只是请他配合调查。
然后,他很自然地流露出了一副温和近人的笑容,和声和气地对张天说道:
“我也相信这样帅气的年轻人看上去并不像是会杀人的恶徒,我也相信先生你与此事无关。相信通过我们警方的调查,一定能洗清你身上的嫌疑,当然,现在只是怀疑,而且全场的满足我刚刚推论的男性都有作案的嫌疑的,我们也要一起带调查的。”
话听上去很暖,但张天却是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别看我。我不是杀人凶手,而且,侦探先生,你好像还忽视了现场的一些东西。”
“嗯?”听着张天的话,艾斯仿佛想到了什么。但又使劲的摇了摇头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我想过的,如果血液没有出现喷溅,只是沿着刀身流淌下来...”“那凶手手上又有手套挡着,只要稍加注意,他的身体就根本沾不到血。”
“不...有手套挡着,只是会让沾上血的可能性变得很小。但这并不能保证就一定没有。”
张天用类似抬杠的方式反驳了一句。
“额...”这思路是没什么问题,不过...这样更像是在撞运气,要是运气不好没撞上...那就得白白耗费排查这么多个人的力气,我真的不敢赌。
“但是血液毛刺的判定不也是你在赌吗?”紧接着,张天马上为自己的观点补上了证据:“沾到血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我则可以证明,凶手的身上一定沾到了死者的血,介绍一下,我叫张天,也是个侦探。
说着张天看着众人说道:“各位,在你们还没到来的时候,我已经看过现场了,并不是所有血滴,都是长毛刺指向那厕所隔间的。其中有几个血滴,其边缘长毛刺的指向...是和其他血滴完全相反的方向!”
张天看了一眼罗宾探长:“其实艾斯侦探的逻辑是没问题的,血滴的长毛刺指向就是凶手当时的运动方向也是对的。但是这些血滴中有几个血滴的长毛刺指向相反方向,说明它们不是在凶手前往厕所隔间的路上掉落的。而是在凶手从这个厕所隔间离开,原路返回的返程中滴落的,所以长毛刺方向才会和其他血滴完全相反。那也就是说凶手在把凶器丢在隔间,手套扔进马桶之后,依旧有血从他身上掉下来!这时候滴落的血液根本不是沾在手套和凶器上,而是直接沾在凶手的身上。”
最后,张天认真总结道:“所以,不难想象,当时手套并没有完全挡住死者汩汩涌出的血液。那些血液一定是顺势流淌到了凶手的手臂上,而我们只要找到那个手臂沾染着死者血液的人,就能确认谁是凶手。”
而找到这个人很简单。
“探长,麻烦你把在场的所有身高在一米八零以上的男性全部喊出来,跟着我们一起去楼上的人行道上排队站好。”
罗宾探长看到艾斯没有反对的表情。便按照张天的要求把满足条件的人集合起来,在警员有序的组织下,这几十号乘客排成散散乱乱的一个队伍,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地下站台,回到了地面上。
只是,在离开之前,艾斯一直在喃喃自语,“张天,为什么这个名字听着这么耳熟。”
此时正是太阳最热得时候。而在这地铁站外面,太阳晒得脸疼,空气里满是灼人的热浪,并且时不时耳边还有烦人的苍蝇蚊子在嗡嗡直叫。
不过是站上那么小半分钟,就已经有许多人满头大汗了。
“张先生,你到底准备怎么查啊?”
有人这样不解地问道。
“你们站着就好了。”张天敷衍着答了一句。
与此同时,他就像是督促学生军训的教官一样,认真地在这些乘客排成的三列横队面前,从头到尾、从尾到头的来回巡视着。
就这样十来分钟过去了。
而就在这时,张天终于开始说话了:
“你们应该都很奇怪,我为什么要把大家带到这电车站外面吧?”
他停下脚步,站在这些乘客面前,目光和那一双双饱含疑惑的眼睛一一对视:
“只要我是赶时间,不然不管是用紫外线灯或者磷甲联苯胺冰醋酸溶液显现法和鲁米诺检测法都可以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把大家召集起来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电车站外面有一样东西可以帮我找到凶手。而那样东西在地下站台里几乎没有。”
“什么东西?”
众人面面相觑,不解发问。
“苍蝇。”
“苍蝇?”众人不由得看着张天。
张天继续说道:“对,就是它,苍蝇之所以能帮助我们找到凶手,是因为苍蝇的传感系统极其敏感——即使是经过清洗的、肉眼不可见的微量血迹,它们也能轻易嗅出。而营养丰富的血液正好是苍蝇最爱的食物,只要闻到血液的味道,这些小家伙就会按捺不住地在血液存在的地方集聚起来。“
张天缓缓地讲述着飞蝇寻凶的原理,目光逐渐变得锐利:“所以,知道我为什么要带大家出地铁站吗?因为地铁站里温度低,苍蝇少。而地铁站外面温度高,苍蝇多。”
说着,他顿下声音,目光牢牢地锁定住人群中的某个男人:“凶手杀了人,杀了人手上就会沾血。而手上的鲜血,就是蝇虫最喜欢的。”
话音刚落,顺着张天的眼神,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那个男人的身上。
那个男人面相温和,身上干干净净,看不到什么血迹,也没有所谓的杀气。
他怎么看都只是一个和和气气的普通人。
但是,此时此刻,在这个“普通人”周身,萦绕了很多闻臭而来的苍蝇。
“出来吧,凶手先生。”
张天目光坚定地看着那个男人。
“我....”
被张天视为凶手的那个年轻人脸色有些僵硬。
但最终,他回应的是:“开什么玩笑啊?!”
“因为几只苍蝇就说我是凶手?也有可能是我中午吃东西沾到了什么?”
那年轻人这样激动不已地为自己辩解着。
“呵呵。”张天还了他一个不屑的笑。
的确,飞蝇寻血这招其实局限性很大,非常容易受到干扰。像生活中常见的糖霜、奶油、蜂蜜之类的东西,也完全能把苍蝇吸引过来。有苍蝇聚集也并不能说明这个人身上一定有血。
但是...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只是通过苍蝇来确定大体的范围,而你沾到的是血还是糖霜,科学自会告诉我们答案。”
听到这些,那个年轻人的声音微微颤抖起来。但他在一番眼神波动之后,却还是沉稳清晰地回答道:
“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啊!”
“我早上才流过鼻血,当时是用手擦的。所以就算从我身上验出血了,也根本不能证明我杀人吧?”
这家伙越说语气越坚定,到最后竟是还摆出一副愤慨不已的表情,仿佛真是受了什么过分的冤屈似的。
“看来你真没明白我们说的什么意思。”
说话的不是张天,而是旁边的艾斯:
“既然锁定了凶手,证据就不难找了。你是不是以为,清洗稀释过的血迹没办法鉴定DNA,只有肉眼能看到的血迹才能鉴定出DNA??”
艾斯这样表情古怪地说道。
“额?”那个年轻人脸色一变:“你、你说什么呢...”
艾斯看着凶手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小丑一样:“我们只要通过法医只要对你做一些简单的鉴定,就能很轻松地分辨出你身上的血液到底是属于谁。而如果在你手上发现的血液是死者的,呵,你觉得自己还有狡辩的余地吗?”
那个年轻人的脸色异常苍白。
“我....”
那年轻人的眼里满是不甘,但更多的是悔恨之色:我认罪,我真的不想杀死她的,但是她一直在反抗,我真的是迫不得已的。
“对不起...对不起...”
他控制不住地抱头痛哭。
随着凶手被警方带走。
“呼...”
张天长长地舒了口气。
而与此同时,艾斯和罗宾探长对张天的兴趣愈发高涨:
“张天先生,你的侦察经验看起来很丰富。以前应该还解决过不少案子吧?有时间的话,能多跟我们说说你的破案经历么?”
“这个再看吧,我只是个小侦探而已,不值得一提。”
“不不不,看得出来,你的观察和逻辑性比我强的很多,期待我们今后的合作,而且,我也想起来了,你是当年哪个自杀悬案现场的两个生还者之一。”
听到艾斯的话,张天只是皱了皱眉头:“不,那不是自杀,是他杀,而且,不是两名生还者,是三名。”
当艾斯在想问别的的时候,张天已经拉着张兰走了。
最后,随着几人交换了相关信息以后,一场大戏落幕了。
夜晚,张天在家中看着窗外寂静而又黑暗的街道,又点燃了一根烟,随意的喝了一口酒,自言自语道:“秦阳,我相信我们会得到一个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