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神诡:从献祭器官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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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姜兄弟不用担心,这次过来的全是好手。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刘县尉笑得很是开心。并没有在意姜火旺的提醒。

    “还是小心一些的好!”

    姜火旺看不见半米外的草狼,他只能通过危机感应感应到杀意的临近。

    “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行,给姜兄弟面子。小的们,拔刀。我倒要看看什么人敢对朝廷的军队出手。”刘县尉一边命令,一边带头拔出了佩刀。

    噌噌噌……

    下—刻,他手下十个亲兵尽皆拔刀在手。

    面对武器在手,狼群退缩了一下,掉头杀向了手无寸铁的李怀德一行人。

    野兽本就懂得什么猎物容易对付,更何况这些已经吃过人的狼,它们的智商可比一般的狼要聪明的多。

    一匹狼猛然从草丛中扑出,噗嗤一声,锋利的钢齿瞬间咬住了一个下人的喉咙!

    被咬之人,血液喷溅,野狼大口大口的吞咽着那人的血液,天生便明白食人对自己的好处。

    一头狼偷袭成功,其他的狼纷纷扑出,又扑倒两个下人。

    其他人吓的纷纷向持刀的城卫军扑去,包括李怀德,再也不敢坐在地上不动。

    本来看到自己马车侧翻,辛苦搜刮的财货即将落入他人的手中,李怀德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但是他只是有这个想法,并没有付诸实施。

    直到狼群扑出,直面死亡,他才发现他不敢死。

    立即奔向刘县尉:“救命!不要杀我!”

    ……

    “该死!杀死这群畜生!”

    待到狼群扑出,刘县尉才看到袭击他们的是什么。前面说的一切皆在掌握简直是妥妥的打脸。怒吼一声,挥刀便杀。

    狼群只是本能拥有杀戮老弱病残的本性,不等于它们被人攻击后,没有凶性。

    面对刘县尉他们挥来刀,狼群自然是嘶吼咆哮,对着挥刀人扑击撕咬。

    但是刘县尉带来的这帮亲兵没有一个弱手,五人形成一个战斗小组,相互配合下,区区野狼的扑杀哪里会是他们的对手。

    五把钢刀连环斩下,野狼们避之不及,非死即伤。

    浓艳的狼血喷射而出。

    滚烫的狼血喷在他们身上,测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的血也沸腾了起来。

    沸腾的双目发红,下刀更狠。

    一时间人与狼激战不休。

    不过一刻钟。

    突然一个眼耳口鼻皆是狼血的亲兵停了下来,声音嘶哑,口中喊着:“杀了我!”

    有了一个,很快便有第二个停下,声音嘶哑,口中喊着:“杀了我!”

    ……

    就像是传染病一样,一个传一个,亲兵,逃过来的李怀德,包括刘县尉也都停下,声音嘶哑,口中喊着:“杀了我!”

    ……

    现场的血雾飞散,就好像那不是血,而是一群虫子飞舞,哪里有生命,它们就像哪里飞去。

    一缕血气已然飘到二百米外,飘向了姜火旺的马车所在地,让驾车的司机,抬腿的马儿,齐齐停下了动作,红着眼,声音嘶哑,口中喊着:“杀了我!”

    这血气,不知道覆盖了多大的范围,现场是一遍又一遍的“杀了我”。

    李怀德与刘县尉的人,全军覆没!除了……姜火旺!

    车厢中的姜火旺没有出去,他已经拔出了热浪。

    “点燃。”

    一缕血气尝试钻入他的身体,但近身不过三尺便燃烧起如星如豆的火!

    点燃血液本就是姜火旺悟道的法则。除非这血可以硬扛法则,否则根本近不了姜火旺的身。

    “藏在血液中的妖魔力。”

    姜火旺试着使用搬运妖魔力的能力。

    可惜他的修为有限,除非让这血近身,否则他还真搬运不了。

    至于说让这血近身,尝试一下自己的搬运能力……

    姜火旺没有这么大的好奇心,鬼知道造成现在局面的到底仅仅是妖魔力,还是其他乱七八糟的能力。

    有这好奇心,他大可等到敌人变成尸体,他再从尸体上查探好了。

    点燃的能力不断点燃着飘进来的血雾。

    姜火旺不知道还有多少的血雾,他侧耳倾听。

    “杀了我!”

    “杀了我!”

    “杀了我!”

    ……

    外面是不断的求死声。

    以及……幕后的黑手出现了。

    “好啊!”

    “好啊!”

    “好啊!”

    ……

    是奉神教的人。

    他们有走私贩,有老鸨子,更有许保甲他们。

    一个个皆钻了出来。

    先是老鸨子,一个个的看过去,找出其中面目清秀者。

    作为一名老鸨子很是懂得什么样的兔儿爷容易得人的欢心。

    看到有长像不错的,更是乐呵个不停。

    而走私贩则在选择身强体健者,不管是伐树,还是下矿,都是极好的劳动力。

    当这些人年老色衰,失去了价值,他们的血肉也不会浪费,用来喂养妖魔,饲养血狼再好不过。

    一千多年下来,啃筋食骨,不浪费一丝一毫的资源,他们玩的比任何人都明白。

    最后,则是一辆马车。

    马车上没下来人,但是他们知道马车上有人。

    但是不下来就安全了?

    这帮子大老爷们上千年来,一直这么自欺欺人。

    咱们这血雾,偏爱生命,你不出来,它会找到你,进入你的身体,控制你的行为。

    得!还是让大爷好生看看这马车中是哪位兔儿爷,还是姐儿?尽早分割好猎物,也好早日回去。

    非常自信大局已定,血狼的血雾下没人觉得朝廷—方还能翻盘。也不觉得马车里会有什么危险。里面的人如果真有本事,早就施展出来了。

    血雾一出,再多的本事也没用。

    一只撩车帘子的手伸了过去。

    轰——

    点燃。

    那是血液的火,也是太阳的阳性之火。

    红色的血液中硬生生的烧出了太阳光。

    不是腥臭味,而是太阳的清香。

    太阳的清香真的很迷人,就像是晒过的被子,让人忍不住地想大吸一口太阳光的味道。

    轰!

    火焰自马车中流窜了出来,点燃了拉帘子的人,也点燃了包围这人身边的血雾,沿着血雾蔓延烧去。

    有中招的亲兵嗅到这太阳的清香味,眼眸中血色消散,鼻孔流出脓血,嘴巴淌出口水,不多时候,便猛然摇头,恍然惊醒,看看满天的血雾,回想错乱的记忆,后怕的立即屏住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