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还写?再写就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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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以湖为镜

    我父亲在《堪舆漫兴·南干龙》用红笔小字做过批注:

    自古以来,上佳的风水宝穴,都十分忌惮龙蛔。

    龙蛔喜欢寄生于龙脉之中,“吸天地灵气,能啃石成粉,吞金泄银。”

    这里的吞金泄银。

    指的就是吃金子,拉银子。

    我之前以为这是一种比喻的修辞手法,现在亲眼看到,才知道是纪实描写。

    一座大墓,上到龙脉气运,下到陪葬的金银器物,只要被龙蛔寄生,就会被全部吸食啃咬殆尽,宛如人肚子里的蛔虫。

    龙蛔,因此得名。

    想必平顶峰中的墓主人知道,就算自己机关算计,也难逃龙蛔寄生。

    于是专门建了一间盛满黄金的耳室,专门供龙蛔吞食,以求保住龙脉地气……

    ……

    大嘴此时卡在门缝里,进退两难,只能指着龙蛔哇哇大叫。

    我此刻还算冷静,立刻端起霰弹枪对着龙蛔的脑袋就是一枪。

    龙蛔体型细长,如胳膊粗细,脑袋也不大。

    一枪下去,并没有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大嘴说:“再打,再打,快啊陈大夫。”

    我说:“催个屁,你以为这是机关枪?”

    说着,我掏出子弹,准备装弹再射。

    这间银屑墓室本就不大,我和史久丰现在距离龙蛔很近,只要它发起进攻,我们很难有躲闪的空间。

    为今之计,只有火力压制。

    可就在我再次瞄准龙蛔脑袋时,这才发现它已经扭动着身形,想要遁入墓室连接的甬道。

    想逃?

    我趁着它转身的时机,又补了一枪。

    钢珠打在它黑色的躯体上,白花花的恶臭脓液从中流出。

    我想要跟上去,再补几枪。

    史久丰拦住我,说:“别追了,小心这玩意的体液。”

    我看到龙蛔流出的脓液滴在地上,发出“滋啦滋啦”的腐蚀声。

    只一会功夫,就透过银屑,烧穿了脚下的砖石。

    幸好史久丰将我拦了下来,不然我一脚踩上去,脚底板就烧没了。

    眼看着龙蛔遁形而走,大嘴嘲讽道:“没想到黑虫子体型这么大,胆子却这么小,还不如西山脚下的一条小小水蛭。”

    我说:“龙蛔龙蛔,本质上就是蛔虫,逃走也符合它的习性特征。如果这玩意胆子大不要命的话,岂不是能把肠胃啃穿,顷刻间要了宿主的性命?”

    史久丰看着墓道方向,嘴里念叨着:“由此看来,编写诊山寻龙歌的人,的确有几分手段……”

    这一路走来,史久丰看我使用过多次诊山寻龙。

    因此对诊山寻龙歌的内容,也有了一点了解。

    可是他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仍让我有些不能理解。

    我问:“何出此言?”

    史久丰答:“人体内生有蛔虫,吸食养分,直至宿主精力枯涸。没想到大山体内,也有龙蛔,同样寄生吸食。诊山寻龙第一句,山就是人。此番见解,这么看来,确实独到精妙。”

    我和史久丰说话间,就将大嘴从门缝中拉了出来。

    简单调整了一下,一行人顺着龙蛔逃走的甬道,继续朝着墓室深处走去。

    “注意有光,前面有光。”我走在前面,提醒道。

    史久丰说:“再走近看看。”

    大嘴说:“现在外面还是白天吧?咱们这是走出墓穴,重新回到外面了?”

    我说:“不可能。”

    以诊山寻龙歌来看,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仍然在地下。

    既然在地底下,为何有这么明亮的光源。

    难道地底,埋了一颗“太阳”?

    我们心中疑惑,继续朝着光亮走去。

    待到穿过甬道后,我们来到了一间环形墓室。

    按照墓葬格局来看,这里应该是一间前室。

    整个前室占地面积极大,内部明亮无比。

    室内廊桥水榭,种满了奇花异草。

    时而听到稀疏虫鸣,时而彩蝶起舞,留恋花间。

    一间四角凉亭立在正中,是整个前室中唯一的建筑物。

    凉亭造型古朴别致,颇有南北朝时期的风格韵味。

    第一眼看上去,如果不说这里是墓室。

    还以为是哪个园林一隅,别苑一角。

    其实,这种景致都不是我最为惊讶的。

    我最震惊的是,头顶那团光亮。

    犹如千百个灯泡同时点亮的光。

    那个年代虽然有白炽灯,但并没有普及。

    一个是灯泡的成本高,老百姓用不起。再就是很多地方都没有通电,只有灯泡的话,压根就点不亮。

    就连我们现在用的手电筒,在当时都是一等一的稀罕物,整个千山林场都不超过十个。

    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以煤油灯照明为主。

    所以前室中的亮度,完全超乎了想象。

    这绝非一般的长明灯,或是夜明珠能够达到的。

    我关了手电,用手遮着光亮,眯眼向上看去——

    只见环形前室的顶部,是一个巨大的天然水晶。

    水晶没有任何瑕疵,干净的犹如镜面。

    和煦的阳光透过水晶,照在花草廊桥。

    就好比一个“太阳”,高悬于前室之上。

    史久丰看后,感叹道:“精妙设计,巧夺天工,神工鬼斧,世间无二……”

    大嘴说:“史小哥一激动,就喜欢四个字四个字的往外蹦。”

    我说:“大嘴,你不觉得这个设计太绝了吗?”

    大嘴说:“有什么绝的,不就是一个水晶罩着墓室吗?林场的试验田,扣上塑料大棚子,不也是这个造型吗?”

    我说:“你还记得平顶峰上的湖吗?”

    “记得,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们头顶的水晶,兜住了那一潭湖水,我们此刻,正在峰顶湖的正下方……”

    “卧槽。”

    大嘴恍然,抬头再看。

    就见透下来的阳光,带着不易察觉的水纹。

    大嘴惊呼:“果然是他妈的湖底……”

    “啪!”

    大嘴话说一半,就听史久丰猛然一拍脑门。

    他近乎癫狂的感叹道:“墓主人的设计,原来是这样。这么看来,此地果然就是天宫!”

    天宫,一个近乎遗忘的词,再次被史久丰提及。

    我问:“史小哥,你发现了什么……”

    史久丰说:“以湖为镜,倒悬天宫。整片起伏延绵的千山,在墓主人眼里,犹如脚踏祥云。”

    倒悬天宫?

    难道这座墓里的一切,都是反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