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时代:我能进入神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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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神话时代的特产

    无缘无故得到这种法门,虽然是求来的,但也很烫手。

    夏巫辗转反侧多日,最终选择接受,此法事关族人未来,不可轻弃。

    如今见到林岚,知道也该做个决断了。

    夏巫和林岚对话,提及大荒有神。

    神,一个让人敬畏的字,代表了强大至极和无所不能。

    到了后世,所谓的神偏向于象征。

    大荒有神,这和此刻人族生存环境有关,某些逆天的神话生物也会被此刻的人族视作神祇,因为它们天生超凡,是大自然演化的极致生命,威能比神灵还要可怕。

    林岚也能理解这个说法,只是不知道夏巫说这个做什么。

    “你背后的是哪位神灵,可否现身,部族愿意世代供奉。”夏巫坦言。这种法门不是人族能拿得出的,唯一答案是来自神祇。

    据说神祇能千变万化,他认为林岚就是神,但后来觉得不对,没必要伪装自己。

    但不管如何,他认为林岚肯定和神有关系。

    估摸着还是愿意亲近人族的那种,眼前的同族多半是祂收养的,有神使或者别的身份,不然没法解释其来历和神出鬼没的踪迹。

    只有那些强横生物能做到这种事情。

    洪荒生物都不愿意和人族接触,大多都将人族视若无物或者食物。但还是有罕见例子的,比如他幼时听过族中老人提及有部族生活在神祇庇护范围内。

    只是他们没有得到好的结果,那位神和某些洪荒生物争锋,周遭一切事物全都湮灭了,只有极少数的族人得以逃生。

    自那之后,人族便极少攀附神祇,敬而远之,因为哪怕那些至强生物的战斗余波,对他们而言也是灭顶之灾。

    但另一方面来说,背靠大树好乘凉,若是能在某个神祇庇护下安稳生活,总比族人挣命简单。

    林岚一愣,你从哪看出来我背后有神的?

    他念头一转,知道夏巫想歪了,这也正常,他们彼此对话有代沟,换位思考太难了。

    林岚稍作犹豫,道:“你误会了,启灵法属于人族。”

    这是远古人族开创的体系。

    尽管修士群体在末法时代一度没落,近乎绝迹,但灵气复苏后又焕发新生。

    林岚觉得有必要说清楚,撒谎对他没好处。

    夏巫觉得很奇怪,他是部落智者,性情质朴,丝毫没怀疑林岚的话,只是觉得天方夜谭,人族部落何时有了这种法门?

    部落间也分强弱,主要是和人口有关,但人数太多了也不行,养不活这么多人,而且目标太大,会被某些洪荒遗种盯上。

    他们这都算是个大部落了。

    夏巫坐不住了,启灵法让他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非常惊人,怎么可能属于人族。

    “你的部落在何方?”夏巫急切问道。

    “离这里很遥远。”林岚想了想这样说道,他现在都没弄清楚这算是自己的金手指还是特殊天赋?

    但林岚知道,这是天大的机遇,能彻底改变他的命运。

    直到现在,他的心情还是有些不真切,心潮澎湃,蹉跎十多年,终于有了金手指吗?会不会太晚了些?如果这两次是意外,以后再也过不来了该怎么办?

    林岚一时间竟有些患得患失。

    夏巫估计没法想象出他所在的世界是什么情况,只能脑补出某个至强部落,大概是一群浑身发着光的原始人围在一起大口吃肉的场景。

    但真有那样强大的部落吗?

    就好像西北偏远荒山的穷苦村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一辈子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现代文明。

    “我能去看看吗?”夏巫道。

    “不行,我所在的地方不是人力能抵达的。”林岚摇头,开玩笑,两条腿就别想着穿越了,找个卡车都比这现实。

    夏巫思索片刻,顿时恍悟:“我明白了,你就是神。”

    林岚讶然,这是怎么得出的结论?

    夏巫追问下去,但林岚不肯多说,担心引起其他误会。

    “我听说你杀了一头洪荒遗种?”林岚问道。

    传说中的洪荒遗种,神话时代的特产,这可太罕见了,浑身都是宝,价值昂贵至极。

    放在现代,绝对能引起修士间的腥风血雨。

    他更想知道夏巫是怎么做的。

    洪荒遗种体内流淌着来自神话生物的神性血液,从传承的血液中学会原始神通,一旦发威,轻易能生撕大修士,屠掉整座城也不是难事。

    林岚曾经见到的那两个超级生物也是洪荒遗种。

    他初见时就察觉到了,在古文献中有明确记载,体型那样夸张,但他只是惊鸿一瞥,不敢停留,没法确定其真身。

    夏巫点头:“那头凶兽在五年前受了致命伤,虽然挺过来了,但始终状态不佳……”

    他语调缓慢晦涩,和林岚沟通。

    夏巫在数年前就注意到了。

    人族夹缝求生,要关注各方动静,一旦发觉不对,就要立刻迁移,根本不敢打它主意——洪荒遗种就算重伤也有余威,吃个人族部落绰绰有余。

    但他启灵结束后,便动了心思,因为这只遗种近年来都没动弹过了,可最近有些反常——它居然爬出来了,在寻找大量猎物,像是要沉睡和冬眠。

    这附近的强大山兽被它吃了个干净,有可能会注意到百里外的人族聚落地,虽然概率极低,但不可不防。

    他隔着七余里远远见到了那头遗种的情况,它状态极差,可以说是半死不活了,但气势极盛,有种强撑起来的感觉。

    “你真的杀了洪荒遗种!”林岚吃惊,就因为对部落有威胁,所以先下手为强?

    林岚觉得自己白读十年书了,上面知识全都是骗人的!

    一个启灵境界的人族真的有这么强的战力吗?按照修行说法,启灵不是才刚开始修行吗?连真正的修士都算不上。

    “是我和典一起做的。”夏巫说道。

    不是就他自己动手,还有典呢。

    典是部落的首领,也成功启灵了,不然部落不敢去找洪荒遗种的麻烦。

    典也因此受了重伤,至今还没痊愈。

    但是一个人和两个人有区别吗?

    “我们还用了别的东西。”夏巫没有多说,只是带着林岚前往旁边的一座石室。

    那间石室是用七八万斤的巨石垒成,估摸着有两米厚,整体就像是个巨大的石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