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认清自我的邪神
三天后。
虽然遇到了各种阻挠,但于长生还是力排众议,把自己“微服私访”的计划敲定了下来。
与其说是微服私访,其实就是扮猪吃老虎。
“好了好了,各位,就送到这里吧。”
乐笙:“大人,我觉得您还是再考虑一下比较好。”
“考虑了整整三天,再考虑下去我都要变成老头子了。”
元小黑:“大人,您什么时候回来?”
于长生:“等我闯出个名堂就会衣锦还乡,放心好了,很快的。”
沿着下山的路,送行的队伍一眼望不到边。
打头的是四个邪神守护者和上位邪神干事。
众人在黑山的山脚下分别。
在下属焦虑的眼神中,邪神的背影愈来愈小。
于长生随身带着一柄短刀和乐笙送的天机袋。
邪神宝库中豪华的武器不计其数,但于长生偏偏选了一把连普通士兵都看不上的普通短刀。这样做当然是为了掩人耳目,毕竟于长生想演绎的是一个普通人类逆袭成英雄的励志传奇故事。
天机袋里放着邪神仅剩的一千多枚金币和一些赶路所需的干粮。
话说回来,这还是于长生第一次看到黑山外的模样。
黑山周围有数不清的地精村落,处处有挥舞鞭子的邪神军严防死守。
这些大概就是黑山的奴隶了。
看着这些带着枷锁在田野间劳动的地精,于长生从他们脸上感觉不出一丝丝的喜悦或者悲伤。
乐笙说这些地精是非常低劣的种族,他们感觉不到痛苦和欢乐,所以无需可怜他们。
于长生对此话深信不疑。
每天住在狭小的方格里,吃的是一年四季不换样的魔法食物,一醒来就被鞭子驱赶着干活,休息时不允许说话和任何娱乐活动。这样的生活,别说是地精了,就是世界上最凶猛的野兽也会被驯化成羔羊。
于长生放缓脚步,一路走一路看。
这时,半人高的麦地里钻出一只矮小的雌性地精,她在追一只青蛙。雌地精只穿了一条褐色粗布裤衩,充满青春气息的胸脯裸露在空气里微微的起伏。雌地精小心翼翼的打量着眼前的陌生人,黑色的瞳孔里满是惊恐与不安。
于长生弯下腰,尽量用柔和的语气说道:“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
雌性地精条件反射地立正站直:“编号12036。”
于长生咂咂嘴,又说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负责这一带的虫害管理。”
于长生还想说些什么,一个穿着皮甲的士兵突然冲了过来,劈头盖脸就是对雌地精一顿打。雌地精捂着脑袋又钻回麦地,她的哀嚎声深深的刻在了在于长生的心里。
士兵走向于长生,恭恭敬敬道:“不好意思大人,怪我监管不力,这些畜生逮到机会就偷懒。”
士兵并不知道于长生的真实身份,不过单单从衣着就能看出来他地位不俗。不是所有人都能穿着便服在黑山自由走动的,尤其是最近四个邪神守护同时出现在黑山的情况下。
于长生什么也没说,默默的转身离开。
离开耕种区没多久,几个大型露天矿井转眼就出现在视线中。
从高处往下看,密密麻麻全是运着石块的地精奴隶。
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吵的人心烦意乱。
空气浑浊,哪怕是微风也能扬起遮天蔽日的黄沙。
每二十辆搬运车里,就有一辆装满满当当装的是地精尸体。他们不是缺胳膊断腿就是脑袋上出了个豁口,死相非常可怖。不过还好,远处有源源不断的地精又被送了过来,为这里的采矿事业输血。
怪不得自己叫邪神,原来是邪在这里。
于长生一路看下来对邪神殿和黑山有了初步的印象。虽然这些都不是他做的,可于长生这位邪神确实是在从这样残酷的现实里获益。
于长生回头看了看,他已经走出了很远,但黑山伟岸的身形还是耸立在地平线上,那座和黑山融为一体的邪神殿依然清晰可见。
真不知道这些地精从这里眺望邪神殿的时候,他们心里想的都是什么。更讽刺的是,黑山以前还是这些地精的家。
离开黑山及其管辖地区后,周围是邪神殿为主导者的黑山联盟。这些小小的同盟众星拱月般围在黑山四周。
这里的环境更好一些,偶尔还能看见一些小城镇,于长生出于好奇在经过时都会进入里面参观。
城镇里处处可见的是印着邪神殿标致的黑色三角旗,除此之外和地球上普通的村镇没多大区别。
这里有饭馆,有作坊,甚至还有一些勾栏瓦肆供这里的居民娱乐。但最热闹的地方还是地精奴隶贩卖市场,这些地精像牲口一样被塞在铁笼子里。地精奴隶市场中卖的最贵的是从黑山流出来的那一类,他们都是经过乐笙改良过的品种。生命力强,服从性高,买一个回去什么苦活累活都能干。
于长生逛了一圈,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地精都是被当做奴隶贩卖,有些地精则是要被加工成食品或者药品。
最让于长生咋舌的还不是这点,而是乐笙在这里强大的影响力。
印着乐笙半身像的书籍在这里随处可见,而且品类之多让人目不暇接。
有《乐笙语录》、《乐笙的成长故事》、《甘于奉献的守护者》等等。
这些是女人喜欢看的,毕竟乐笙还有着天神族皇室公主的身份。有谁会对豪门的公主不敢兴趣呢?
而男人多半会买些工具类书籍。
没错,这位精力旺盛的邪神守护在科技这一方面也颇有建树。
于长生在书摊上找了本最畅销的书,名字叫做《地精的前世今生》。
书上先是将地精这一种族贬低的一文不值,并且还在字里行间洋溢着对邪神的赞美。然后是如何分辨地精,如何育种地精,地精身上常见的病例及应对方法。上面说鼻子尖的地精比较狡猾,后脑勺平的地精就很老实,总之事无巨细、应有尽有。书的末尾比较贴近日常,上面介绍的是地精身体的各个部位该怎么烹饪,如何调制成药品。书上不仅有详细的文字介绍,还配着图片。除了吃之外,乐笙还交代了如何把地精的皮做成耐用的皮革,地精的头骨经过打磨可以做成串珠,地精的骨灰拌水喝可以预防流行感冒。
于长生看了两眼就就看不下去,上面的配图和冰冷的文字让这个邪神有种想呕吐的冲动。
乐笙是天神族,于长生是人族,黑山周围有兽族、鬼族、恶魔族等等。虽说不同种族之间是截然不同的生物,可把地精当成鸡牛羊这样的牲口,这对于初来乍到的于长生来说一时还无法接受。
接连逛了三四个城镇,于长生以为无论再见到什么他都不会再惊讶。忽然就给他碰到一座“僵尸城”。
这座小镇原属于一支兽人部落,可惜他们的部落头领参与了启微的叛乱,随着启微势力的终结,这个小镇也在一夜之间被荡平了。
据于长生打听得知,荡平这座小镇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儿,会飞,吸血,晚上眼睛还冒着红光。五天前女孩儿来到这个小镇,她咬死了十多个居民后又飞走了。这些被咬的家伙并没有老老实实的死去,而是变成了同样嗜血的僵尸,而且还会传播僵尸病毒。居民想逃,但邪神殿的军队却把所有的出口都堵死了。时间过去了五天,这个原本热闹的小镇就这样变成了一座僵尸城。
如果猜得没错,那这个女孩儿应该就是极安了。
于长生无奈的叹了口气。虽然他交代过不要把这场叛乱的影响扩大,可这些守护者宁愿被责罚也要这么干。
整个镇子里全是像枯树一样的僵尸,因为没有更多的血液吸食,他们马上也要饿死。
这就是黑山吗?
这就是邪神殿吗?
于长生恍然大悟,如果把这个世界比作一场游戏,那他不就是这里的BOSS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