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运河(二)
夜幕降临。
行船过了潐州,天上飘起了细雨。
暮雨萧萧,水声潺缓,运河上的秋夜愈显凄清。
寂夜里行客无所事事、也无处可去,相聚一层舱室。
百年修得同船渡,即便陌生如斯,皆是有缘人。
贩卖当地小吃的,三五成群喝酒吃肉聊天的,也有贵公子手执书册装模作样的......还有我。
自从在睢阳被药葛罗发现踪迹,我便改了装束。
杀手必备技能之一,装什么是什么。
此刻,我头顶一片破布(用于遮住我如缎的黑发),脸上依然罩着青铜面具,身上挂着破衣烂衫(毕竟跟陆云那帮流浪儿一道混过)。
脚很脏,很脏的脚上,穿着双很破的草鞋。
面前还摆着一只破碗,碗底搁着两枚污渍斑斑的铜钱。
曾几何时,我跟陆云他们,正是凭着这身卑贱的打扮,一次次死里逃生。
当我吹奏起埙声时,船舱里立刻安静下来,人们循声看过来。
发现并非想象当中风流倜傥的的才子佳人,失望、鄙夷之情溢于言表,立刻扭转头去,继续热烈的话题。
我毫不介意,眼眸半闭,慵懒地席地而坐,似沉醉在如泣如诉的埙音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如果是位美人,无论在哪,即便什么都不做,无微不至的关怀都会纷至沓来。
而一个邋遢肮脏的小叫花,即便坐到船舱正中,使出十八般武艺,别的人一定会离他很远,生怕他身上的虱子会爬到自己身上来。
此刻,我周围方圆丈许内无人。
埙声哀婉,一曲接着一曲,《孤鸾》,《入塞》,《小重山》......暗喻悲戚凄惶的身世,以博取同情。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即便行乞,没有两下子都活不下去。
可是过了许久,面前那只破碗里依然没多半个铜子儿。
然而,这正是我想要的。
拿人手短,我本就不习惯接受旁人施舍。
再过几日便到扬州,我眯起眼,开始物色羔羊。
杀人对于杀手来说,如同家常便饭,不吃饭肚子会饿,没有脑袋练手,手会很痒。
羊儿们齐聚一堂,从衣着谈吐立刻可以甄别:
侃侃而谈的糟老头子……太老。
衣着华丽、满头珠翠的妇人……算了,她怀里的孩子还小、而且很可爱。
就那个浓眉阔口的肥胖公子吧!
在这乱世,这么个货色足可养活成百上千个有用的好人。
我瞥眼瞅着他,这家伙正拍着胸脯跟旁人吹嘘:“京城的丝绸生意,有一半都是我们吴兴朱家的。”
原来是头猪,比羊肥的猪!
碰到如此肥猪,若是碧霄宫那帮没脑子的师兄弟(不包括陆家兄妹和郭铣),除了杀人越货,最多来个绑票,敲一笔银子。
而我考虑的,自然应该更深远。
碧霄宫有一套独到的杀人理论:除了接单干活,每个杀手都需保持相当的独立性。
照师傅的话说,“江湖情势变态百出,以目标为导向,各自为战。”
目标并不以杀人总数计,而以上缴钱帛总量计。
有人要问,如果我们这些杀手有本事弄银子,个个富得流油,干嘛听从碧霄宫差遣?还要打破头地争第一?
我们都是孤儿,碧霄宫就是我们的家。
只有排名第一的金牌杀手,才有资格继承宫主之位。
为了宫主之位,我决定干这一票了,就这个脑满肠肥的家伙。
正盘算,带着湿意的秋风将一个人的影子轻轻送了过来,长长的黑影盖住了我的脸。
一个温润如玉的声音道:“你一定还没吃饭?”
“啊,”突然有人对我关怀备至,我反倒不习惯了。
我怔住了,渐清晰的视野里,未及弱冠的少年高颀俊朗,正垂目看着我,好看的眼眸凝着淡淡的雾,仿佛深不见底。
一身云过天青的软罗袍,柔和了他眉宇间的沉肃。
“吃吧,”一包冒着热气、喷喷香的烤鸡腿递了过来。
这可是我的最爱,我冲他感激的笑笑,低头嗅闻。
我们碧霄宫的人,自小摆弄各种毒物,微微嗅了嗅……的确是纯粹的烤鸡腿。
津津有味啃鸡腿的时候,他竟然不嫌弃地在我对面坐下。
我无所谓,小叫花无需保持什么淑女端仪,大快朵颐,啃得差不多,递给雪儿,它负责打扫干净。
真是随了主人,少年刚一出现,犯困打盹的雪儿立刻警醒,蹭的立起,斗鸡似的盯着他看。
可美味的烤鸡肉啄入口中,它竟从我身侧走出,在少年面前来回走动,舒展着双翅,不时偏头冲着他发出愉悦的鸣叫声,很有卖萌邀宠的迹象。
少年笑了,唇角浮起动人的弧度,显出脸颊上一对儿深深的酒窝,伸手轻抚着雪儿颈间光滑的雪羽,问:“它叫什么?”
“雪儿,”我情不自禁地冲他微笑,“捡到它的时候,奄奄一息,后来我把它养大。”
“雪儿,纯洁若雪,上天所赐的神物也。”他温暖的笑着,抬头看向我,“你呢?该如何称呼——雪儿的主人?”
不知为何,他举止投足间的沉静亲切,竟令我感受到了适哥哥的影子,难道,我仍旧忘不了他,也许,永远都忘不了。
泪意难以抑制地在胸臆间汹涌。
奇怪,修炼五年的无情道,竟抵不住遥远记忆中的一个微笑。
自从六岁开始学艺,剑术、毒术、工程术、纵横术、杂家......师傅赞我,“天赋异禀,胆大多智,必堪大用。”
八岁起开始执行任务,三年,十六个任务,从未让她失望过。
“只有冷血无情,才能纵横天下。”师傅的话语回荡耳际,“尤其是女子,一旦陷入感情,便难以自拔,因此,修炼无情道是一切的基础。”
一念及此,我淡然道:“贱名不足挂齿,公子可以唤我‘阿成’。”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萍水相逢,我不必认识他。
因为人一旦跟谁熟悉了,有了感情,杀人的时候,便会有了羁绊。
这是杀手这一行的大忌。
他却道:“鄙复姓贺兰,单名一个霁,你可以唤我阿霁。”
贺兰......霁?
我一怔,脑子里警报大作,舌头都有点不灵光了,定了定神,道:“公子可熟悉贺兰大人?”
“哪个贺兰大人?”
满脸天真无邪的笑容,话语间却暗含讥讽,“当然是闻名天下、好古博雅,经籍满腹的贺兰进明。”
他握紧腰间的剑柄,轻蹙起眉,冷哼一声,“某深以与此人同为贺兰一姓为耻。”
我心里舒了一口气,暗道自己紧张过度,杀贺兰进明时人不知鬼不觉,怎么可能转眼就追查到此?!
他盘腿而坐,即便坐着,也端凝敦肃,一看即是出身高门大户。
神态举止又显得随意自然,用手上的牛肉逗弄着雪儿,一人一鹰玩得不亦乐乎。
我瞪着犯花痴的雪儿,心里骂它没有半点儿女孩子应有的矜持。
他瞥眼看过来,微笑着问:“阿成,你多大了?”
我自嘲地笑了笑,挠了挠脑袋应道:“从我记事起便无父无母,我也不晓得几岁了,大概十来岁吧,如今世道又乱,过一年算一年了。”
“阿成精通音律,谈吐见识皆不凡,即便无父无母,想必也受过良好的教育?”
烤鸡腿已风卷残云落入腹中,吃人嘴短,我后悔了,无奈点了点头,含含糊糊道:“跟着富家公子做过几年伴读书童,学了点皮毛罢了。”
“阿成说话带着长安口音,想必生长于长安?”
我干笑两声,“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历经战祸,人事全非,过去的事我都不记得了。”
“哦,”他疑惑摇头,“阿成吹奏的埙声深沉悠远,蕴含愁思,想必正是在回忆过去的人、过去的事。”
我哈哈一笑,掩饰道:“公子多想了,我现在活得惬意自在,又怎会去想过去的人、过去的事,那不过是......”
“不过是什么?”
偏头望向舱外,雨幕迷蒙,行船宛若飘荡在云端,我的眸底也似浸染了烟岚雾霭,脸上习惯性的扯起懒懒的笑,“不过是过眼烟云、南柯一梦罢了。”
循着我的目光默然凝望,许久,他啜了一口水酒,悠悠道:“庄周梦蝶,蝶梦庄周,罢了,在这行舟之上得遇阿成,即便是南柯一梦,我只求身在梦中,不再醒来。”
我抿了一口他递过来的水酒,入口辛辣,流向四肢百骸却暖洋洋的,恍若梦中。
他又问我要去哪?
我随口说扬州,此时兵乱尚未殃及江南,经过多年经营,碧霄宫在江南的产业已颇具规模。
我亦问他去哪?
他说祖母家在吴兴。
我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只是望向他进门的舱外。
河上起了雾,黏湿凝白的雨雾,一团团自舱门涌入,连悬挂船头的灯笼都模糊难辨。
干我们这一行讲究来无影去无踪。
今夜天时地利人和,我复又看向那头吵嚷的猪,以及同样张狂吵闹的猪队友。
见我心不在焉,阿霁顾自地逗弄雪儿,忽然抬起头来,道:“某正需要一位伴读书童,你若没有地方去,可以跟随我。”
吴兴......
我侧头看向他,神情懒洋洋的不以为然,但我确实在重新审视他。
秋风吹拂,舱里烛火明灭,角落里愈发昏暗,可是我却能清晰地看到,他的眉很浓,他的眼睛不但大,而且炯炯有光,眼底通透而明净。
这个傻瓜,居然引狼入室、找一个杀手做书童。
我以玩世不恭的笑回应,“你在可怜我?”
“不是可怜,”他的掌中多了一锭银子,沉甸甸、亮闪闪的银子,置于碗中,“你曾经做过书童,我想要有经验、擅音律的,我认为你最合适,一百两银子作为定金,以后,你的月俸就是一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