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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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少年

    一群当地年轻人推搡着一个美国人走出酒吧,美国人旁边还有一个年纪只有十来岁的当地女孩。

    跟在地球上其他地方不一样,来喀布尔旅游的美国人向来都很低调,只要不出声,他们还是很安全的。

    那个美国人让我想起了汉斯。

    明晃晃的阳光下,一头红发异常引人眼目,身上淡蓝色休闲衬衫被弄得乱糟糟的,看上去很是狼狈。

    我起身走了过去,打算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喀布尔待了将近半年,我用半吊子的普什图语把事情大致了解清楚了。

    那就是个酒吧姑娘,身材曲线玲珑,美国人请她喝一杯,接着也许是酒精上头,美国人把她搂在怀中吻了她。

    不过就是吻了一下下。

    要命啊,这可是个伊斯兰国家。

    我使劲儿挤进去,制止住那些情绪激动的年轻人,其实都是些在附近混迹的阿飞,八成想凑个热闹从美国人身上捞一笔。

    如果花钱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呢?

    我自告奋勇地充当了他们之间的桥梁,领头的混混却很认真,“这个美国人冒犯了我们的姑娘,我们要处死他。”

    “他只是个游客,不清楚这里的规矩,古兰经里面说过要宽容异教徒。”我好言劝说他。

    年轻人咬了咬嘴唇,有点为难,转过头去,跟身后那些年轻人商量起来。

    他们觉得应该让美国人为这个轻浮的罪行付出代价。

    但是他们的意见各不相同,有的人想要把美国人狠狠地揍一顿,有的人想把美国人给阉了,还有的,当然是大多数,希望美国人能够赔偿损失。

    我告诉那个美国人这群年轻人的要求,当然是用熟悉的、带着美式口音的英语,“哥们儿,这里没有法律,人们都用古兰经解决问题。他们有不同的意见——被干掉,被揍一顿,被阉了,赔钱,你喜欢哪种?”

    美国人看上去很吃惊,银灰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吻了她一下就要我的命,天哪!”

    “在地球上,除了这,你吻谁都不会把小命丢了,可这,”我没说下去,入乡随俗,完全能够理解,那个看上去还没成年的姑娘估计以后嫁不出去。

    我没跟他继续胡扯浪费时间,“怎么样,干脆点,你选哪一种?”

    年轻人围住他,挥舞着厌憎的拳头。

    美国人耸了耸肩膀,“当然选美钞,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我转头问那个领头的年轻人,“多少钱你们觉得能够宽恕他?”

    伊斯兰人有个优点,他们从不贪婪,尤其是喀布尔,这是个贫穷了几百年的地方,“他有一百美元吗?”年轻人们终于商量好了。

    美国人松了一口气,他从衬衫口袋里面掏出了几张二十元的钞票,又四处摸索了一番,最后,他凑满了一百元,递了过去。

    那伙年轻人散了。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再见,美国人递了一张名片过来,上面写着:

    亚当.奥古斯托.波诺兰

    诗人——游客——记者

    看样子这是个有趣的人,除了碰到漂亮女孩有点把持不住,我笑了笑,“我在喀布尔大学教授中国诗词。”

    他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得谢谢你,一起吃个晚饭,我住在喀布尔酒店,那里的菜还不错。”

    我接受了他的邀请,不过我们就在附近找了个当地人喜爱的饭馆。

    我们品尝了喀布尔有名的抓饭、烤羊排以及夏天最流行的黄瓜汤。

    这个亚当居然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惩罚,“我给她买了一杯啤酒,接着我们一起聊得很开心,我以为......”

    “你以为,你这么做在北美完全没问题,可在这里不行。”

    我抿了一口当地的生啤,“那是个酒吧女孩,你花点钱就可以把她带走,找个没人的地方,没问题,但是,你不能当着那么多人吻她——这样会毁了她的名誉,你不能娶她,她以后嫁给谁?”

    “可他们怎么能够因为这么小的一个错误,而且是因为不了解这里的风俗犯的错,就打算处死一个外国人,甚至不经过法律程序......这也太野蛮了。”

    我叹了一口气,“这里根本就没有法律,他们的法律就是古兰经,而且,在他们看来,这不是小错。”

    我接着说,“你明白吗?这里不是美国,你不能把那套直接拿过来用,这样你会死得很快。”

    这时,面朝门方向的他忽然坐直起来,瞪大了眼睛。

    一群人正如同潮水般涌进来。

    “就是他们!”指着我们的正是为首的那个小混混。

    他躲在一位中年男人后面,中年男人怒不可遏地朝我们走来。

    我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我们才刚调侃过,“这里,每年都会有一半以上的外国人直接消失。”

    我们俩害怕极了,努力地想要缩小,最好能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是,亚当的那头红发实在太引人注目。

    他的脑袋在这个饭馆里面,不,就是在这条街上都是独一无二的。

    几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我和红头发的亚当像小鸡一样被捉了出去,很快就晕了过去,失去了意识。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时,脑袋疼得发麻。

    我猜想刚才脑壳被狠狠敲了一下,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那个地方肿起一个大包,我的脖子酸麻,身体僵冷,仿佛这具躯体不再是自己的。

    可是,我渐渐恢复知觉的脸上,竟然感受到如同冰刀般刮过来的雪沫子。

    我这是在哪?还活着吗?

    我很快就更为清晰地感受到这个世界。

    一声悠长而恐怖的狼嚎传来,把我彻底惊醒了。

    周围一片黑暗,月光苍白阴森,曾经遥远苍茫的山峦就在身下,高耸的雪峰朝我投下张牙舞爪的暗影,我身上捆着绳索,捆得很紧,不花点时间怕是挣脱不出来。

    浓重的血腥味灌入我的口鼻,我努力地用脚蹭了蹭地面,终于翻了个身。

    这才发现亚当就躺在我身旁,他的身上也捆着绳索。

    “亚当,”我惊惶地叫了他几声,可他却没什么反应,一动不动。

    又一声狼嚎......更近了,我努力坐起身,这才发现,亚当......他的头——没了。

    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了我的眼,无穷无尽的恐惧向我袭来,我清楚地意识到,死神正向我招手。

    我还年轻,还只有二十五岁,前面的二十二年,我过得不快乐,我真正算是活着的日子,只有三年,老天爷,这不公平,我要活下去。

    我几乎绝望又疯狂地站起来,求生的本能让我变得敏捷、头脑异常清晰。

    必须解开绳索,弄清楚方向,找到人家......

    我拼尽全力地奔跑,朝着远离狼嚎的方向,僵硬的双腿跑起来跌跌撞撞,深一脚浅一脚地,仿佛踩在云朵上。

    风从四面刮来,刮得我体无完肤,空阔无际的天地间,响彻我悲号的呜咽。

    “阿爹,阿娘,我错了,我想你们——”

    身后呼哧的喘息如影随形,带着死神的气息,我仿佛看见了血盆大口,锋利的齿......是的,它来了。

    “你怎么了?”一个声音把我从近乎癫狂的梦魇中唤醒。

    我的视线渐而凝聚、清晰,那是一头苍狼,没错,纹在一个少年人衣袍胸膛上的苍狼。

    我的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还在,当然是面具。

    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杀手,是不能以真面目视人的。

    我冷冷地睨着他。

    高个,身材强壮,背负长剑,进来的时候我居然没能察觉,真是疏忽了。

    抱歉,他实际上长得很帅气,蜜色的皮肤带给我阳光的温暖,充满异域风味的墨蓝色眸子透明而纯净。

    他看着我,向我缓缓靠近,然后,在我冰冷凌厉的目光下,讷讷地停住了脚步。

    我只瞥了他一眼,便偏过头去。

    只是为刻意忽略他美好的那一面。

    一个杀手,从五年前开始修炼,修炼的正是无情道。

    那天,当六岁的我终于从那场旷世苦难中存活下来,当我深深依恋的人将我抛弃、将我遗忘,我就跟曾经的幸福永别,因为,全都是假的。

    我已恢复看透世情的淡然,“你是回纥人?”

    他盯着我看,眼底满是欣赏,手一挥,丢了一壶酒过来,“我就是来找你的。”

    要死了,我一个杀手,居然还被人盯上了,还是个......来路不明的回纥人。

    我启开壶盖,凑近嗅了嗅,确实好酒。

    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杀手,如果死于一个陌生人递上的美酒,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见我不理不睬的,他也不尴尬,自来熟地跪下,朝着各位将军深深拜下。

    磕过三个头,他爬起身,走到供桌前,居然开始研究那些即将成为蹴鞠乐子的头颅。

    雨夜的睢阳城外很安静,安静得如同坟墓。

    这是自然,战乱频仍,中原一带已经十室九空,从洛阳过来,四处都可见累累的尸骨暴于沟渠路边,都已了无生气,或手足分离,或身首异处,甚至有被生生剖开肚子,五脏肠子流了一地的......

    不时,还会看到野猪或野狗在尸骨间啃咬,吃得吧嗒有声,见到人来,半点不惧,反而双目放光,兴许想换换口味,为稀罕的活食而喜不自禁。

    一路愤慨,一路戒备,忽然遇到他这么个大活人,在这万籁俱寂的雨夜,我心间竟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温暖。

    他认真端详,丝毫没有被地狱般恐怖的死状吓到,我装作不睬他,盘腿打坐,眼睛半闭着,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

    就在我昏昏欲睡之际,他忽然啧啧两声,问:“这九个狗东西都是你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