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主”的格拉姆之旅(六)
我想和你一起飞到蓝天上数云朵,顺便再烤几朵来尝尝。——《漩漓》
要是这个门它想不开的话,咱俩就一直都只能从安吉莉娅的阳台那出去。现在,也没有办法让这个门想开点。
我不想吃饭了,肚子里的五脏六腑跟我的脸一样揪在一起,疯狂思考对策。
“没有必要表现的这么,深仇大恨。”叶庭将我正在咬着的手指硬掰下来,拿张帕子擦拭上面残留的口水。
这是我一个不好的习惯,好多人都有的吧。之前看小说,那几个女主一思考就喜欢咬手指,我就觉得这习惯怎么会上瘾,然后咬着咬着就成了我的习惯。
唔,被害了。
咬下长出来的指甲是不在话下,时常都还能滋出血来。
看来是被叶庭发现了。我朝他尴尬地笑笑,忍着这股想把双手塞进嘴里啃的劲,放空脑袋,看着叶庭认真的后脑勺。
“我知道这个习惯很难戒掉,但是,必须。”他攥了攥手里的帕子,握住我的手。我眼前的后脑勺变成了他的双眼。
“我会的。”一声主人差点就要脱口而出,不过还好,被我吞进了喉咙里。
狼的眼睛足据威慑力,同样是黄褐色的眼睛,狼却比人类看起来令大家恐惧的多。
叶庭现在的眼神也是如此,我却被它深深吸引了去,想再窥探多一些,丝毫不觉得害怕。
相比之下,我们人鱼的眼睛就显得柔弱了,我观察过自己,在我尤其自恋的时候。
从小大家就说我的眼睛会说话似的,眨巴眨巴就可爱得不得了,垂眼更有“我见犹怜”的气质。
浅蓝色的眼眸,像海,飘飘荡荡的,却装着世界各种美好的颜色,跟宝石一样闪烁着。因此,我就一直坚信自己一定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不凡的人。所以你看,我穿越了。
就这么互相研究了对方的瞳色半分钟,他突然一伸手,撩起我耳边的头发,挣扎了三秒,放下了。
“算了,还太早。”
太早什么?什么太早?你到底要做什么啊啊啊啊啊啊!!!
他肯定看到了吧,是吧!我都能感受到我自己的脸跟傍晚的夕阳一样,直红到耳朵,甚至连那耳垂都烧烫了几分。
叶庭进了厨房,安吉莉娅那边也没声响了,就剩我这么个可怜的小鱼鱼孤零零地在原地沸腾。
切,叶庭都没我反应这么大,我干嘛还要害羞啊。
于是我跟着他进了厨房,看他是怎么煮饭炒菜的。他的动作也是太娴熟了,一块豆腐在手上都能雕出花来,一瓣蒜都能在手上挤出汁来。
夸张写法,夸张。我这人吧就经常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做夸张描写,来体现它多么多么的好,没给别人安利上倒是让自己更喜欢了。
“杨安乐——”他懒洋洋地喊了声,在甜点上放下那颗形似爱心的樱桃。
“在!”我就站他身后,他没回过头,所以不知道我也在这里。
叶庭被我这声回应吓得激灵了一下,看着马上就要炸毛了。他回过头,我给了他一个甜甜的,饱含着天真烂漫的笑。
“吃饭了。”
“好的哦~”
叶庭盯了我许久,终于放弃了,端了两盘菜转身出了厨房。我也带着两份碗筷,摆在餐桌上。
叶庭拿了两根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我的碗里。
“吃,别看我了。”
“你好看。”看我不恶心死他,话说一半就吊着别人胃口的坏男人。
“好吧。“他夹起另外一片肉,放进自己的碗里。
一块糖醋排骨被我夹进碗里,吃的很香。
“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糖醋排骨的呢?“
我抬头,看向叶庭。
“猜的。“叶庭回答。
我一阵郁闷,不继续说这个话题。
叶庭继续说:“你喜欢糖醋排骨,我也喜欢,所以你喜欢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一愣,连菜都不夹了,一股脑儿就往嘴里塞米饭,想堵住这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嘴。
好端端的我干嘛要提起这个话题啊呜呜呜,我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