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秦时,唯一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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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学会自己创造

    因此。

    鹦歌考虑问题的方向与她自己的身份,南辕北辙,“先生,我收到消息,有墨家统领、儒家脉主即将抵达濮阳。”

    “此外,先生的有秩之身,似乎是贵族为先生谋得,意图不明。”

    谷翊放下筷子,抹了一把嘴,端起茶盏,抿了一口,说道:“世人眼中,我应该追求的,于朝堂,封侯拜相;于江湖,名剑佳人。事实上,这的确是我所求。”

    “封侯拜相,我用了半个月,从什长晋升为乡有秩;至于名剑佳人么,名剑倒是有点名目,佳人,暂时不急。”

    “一蹴而就显然不可能,遭遇些许波折坎坷,再正常不过。”

    “视百家贵族为磨刀石的,普天之下,恐怕只有先生一人。”鹦歌无语道。

    “或许吧。”谷翊轻笑一声,埋头继续造饭。

    他知道一把名剑中的名剑在哪,甚至他的父亲和师傅都为之付出了生命。

    可他的心思,更多的在于给父亲和师傅报仇,而不是追寻名剑。

    不是他不喜欢名剑,而是他不会剑法。

    弄把极负盛名的名剑当佩剑也不是不可以,有人来挑战了,大不了丟一句“你还没有让我拔剑的资格”,然后一记降龙十八掌呼过去就行。

    但,等乾坤大挪移臻至化境,与任何人对战之时,先一步勘破敌人破绽,剑剑破敌、剑剑夺命。

    以名剑搭配高仿版独孤九剑,它不香吗?

    所以啊,谷翊不急着去找名剑。

    忙着升官,忙着发财,忙着……报仇。

    ……

    是夜,明月高悬。

    子时六刻。

    躺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的鹦歌,忽然隐隐约约的看见窗口有个影子一闪而过。

    这下,鹦歌倍加清醒。

    三两下穿好衣服,驭使鹦鹉领路,赶忙追了出去。

    刚追没几步,通过鹦鹉发现从她窗口闪过的人影,竟然是谷翊时,鹦歌迟疑了,跟还是不跟?

    迟疑片刻,鹦歌跟了过去。

    谷翊大半夜的离开自己家,还是以极其高超的轻功身法离开。

    他是在赶时间?还是在防什么人?亦或是有其它缘由?

    好奇心的驱使下,鹦歌没用多久,就追上了谷翊,主要还是因为,谷翊在距离谷宅十里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

    小心翼翼贴近观察,鹦歌发现深夜外出的谷翊在和一个女人交谈。

    一个妖艳妩媚与冷血无情兼具的女人,脸上戴着半幅面具,黑紫色衣衫。

    月光之下,其双掌之间,似乎……有丝丝银光。

    难道……是她?

    “考虑的怎么样了?”谷翊出声问道。

    “怎么样?你带个外人跑过来问我怎么样?你说怎么样?”

    听见女人蕴含着怒火的回答,鹦歌就知道,自己谨慎的隐藏,暴露了。

    “我的侍女。”谷翊没回头,伸手朝着身后鹦歌的位置招了招手,抱臂看向面前的女人,笑道:“莫非斩断情丝的绣娘,又陷入了情网?”

    “这天下,没有织锦的绣娘,只有编制仇恨的黑寡妇。”女人一字一句的说道。

    “果真是她。”鹦歌心头暗惊,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凑到一起。

    谷翊笑道:“我想,你对罗网的衷心,仅仅局限于他的存在,你宁愿眼睁睁的看着他深陷死局而不愿给他一条活路,莫非是因为你想让他,失去她?”

    鹦歌听的是一脸懵逼,唯一听出的有用信息,就是曾经的楚国独行杀手加入了罗网。

    其余的他她,鬼知道是谁。

    “小小的卫国,你觉得谁有资格让罗网动用天字一等杀手?你吗?”黑寡妇颇为不屑道:“曲辕犁有没有造福卫国我不清楚,但属实造福了秦国、造福了三晋齐楚燕等大国。”

    “阁下也因此名传天下,百家七国派了不少人来了卫国,不过,其中……似乎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人物。”

    “是吗?”谷翊嗤笑道:“我就不信吕不韦能视自己的家国于无物,任凭百家七国践踏。”

    “吕不韦不忘家国,所以就要派出罗网天字一等杀手?”黑寡妇真不明白这家伙的脑子。

    “我既然找你,自然是有相当的把握。你只需要确保其妻儿的安危,并将人安全护送至卫国境内即可。”谷翊自信道。

    黑寡妇深深看了眼眼前少年,一边转身离开,一边说道:“我会尝试说服他。”

    “先生,我……”鹦歌认错之时,暗暗做好逃命的准备,毕竟,她知道了一些不该她知道的东西。

    “无妨。”谷翊摆了摆手,原地拔起数丈,径直掠回家中。

    有时候啊,当了以后,还是得立牌坊。

    他来到秦时世界才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鹦歌才会出现在这儿。

    不然,以他炉火纯青的螺旋九影,鹦歌哪能看见他的影子。

    鹦歌看见了,跟来了,听见了一些秘密,他“宽恕”了。

    那么,鹦歌会怎么想?

    顺手就能做的事,一点一滴慢慢积累起来,最后,一定会有一个令人欣喜的结果。

    ……

    月尽天明。

    谷翊早早起床,结束日复一日、雷打不动的内外功修炼,二次洗漱,手捧圣贤书,摇头晃脑。

    鹦歌揣揣不安的端来茶,将侍女的角色扮演的十分成功,“先生,早茶。”

    “以后记得不要说早茶了,我听见了容易产生别的想法。”谷翊抿了口沸水冲泡的茶沫,叹道:“茶叶次了点。”

    “先生,这是三晋之地最好的茶叶,也是卫国境内售卖的茶叶当中最好的。”鹦歌接道。

    “之前我好像听人说起过,胡地有种名为‘雪顶银梭’的茶,你去城里的时候记得问问那些茶商,能不能弄些回来,钱不是问题。”谷翊阔气的不行。

    香皂一天保底能卖三千六百块。

    一块十文钱。

    一天就是三万六千钱。

    他拿一半,就是一万八千钱。

    吃的,喝的,住的,穿的……不整最好的,留那么多钱,死了买楠木棺材吗?

    “好。”鹦歌已经把主意打到了翡翠虎身上,大好的途经,不用白不用,反正她是为了任务,关键是省钱省嘴皮子。

    话音刚落,窗口飞进来一只鹦鹉,落在了鹦歌肩头,学舌道:“先生,许理、荆轲、韩申求见。先生,许理、荆轲、韩申求见。”

    “让他们进来吧。”谷翊抬头见鹦歌清秀的脸庞挂着浅笑,接连点头两次,表示对这个安排,非常满意。

    “没有升官发财的时机,就要学会自己创造。然后,升大官,发大财。待会你去趟王宫,设法……”谷翊第一次给鹦歌安排事做。

    不用说,就是考验、试探。

    “是!先生。”鹦歌灵动的双眼猛然睁大,不敢置信,又不得不信,稳坐钓鱼台的静等背后,居然是这样的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