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一道丑陋的伤疤
“可以的,客官你里边儿请,……”
这店其实就是支了个帐篷,在摊子后面又摆了两张桌子。
现在桌子边都空着,正好楚长寻和花花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那花花却急不可待,抻着脖子看着,那店家的一举一动。
店家将这肘子拿出来,直接用刀切碎摆在盘子里,将肘子中间那一段硕大的骨头扔掉,这才将整个盘子端了过来。
“客官吃肉,不喝点儿酒吗?咱这店里有自酿的杏花村酒,绵长不醉人。……”
“是吗?给我来一坛。……”
楚长寻一听也来了兴趣,说实话也一个月多月没喝酒了,这嘴里的确有点儿馋。
在这店家回身取酒的时候,那花花已经忍不住,伸手抓了一大块肉,直接塞进嘴里,这肘子肉,连皮带肉吃是最香的。
尤其是这店家将这肉卤的软糯不腻。
只是盘子放在桌上,就让这肉微微的颤抖,发出诱人的色泽,香气袭人。
而花花抓的这一块,正好一块皮带一块肉,塞进嘴里,一口咬下去卤汁四溅。
“香,太香了,……”
就这花花一边吃,还忍不住,从嘴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她大口的吞咽,这时小脸儿上已经沾满了油渍。
楚长寻看了以后,却是伸手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
“要用筷子的,怎么能直接用手抓呢?……”
“什么筷子?……”
花花一边拼命的吞咽着,自己嘴里的肉,一边抬起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他。
楚长寻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花花是个妖兽啊,她吃东西当然是用爪子抓了。
“给,就是这个,你像这样弄!……”
楚长寻没办法,只能耐心的教导这花花,不要看已经是四品的妖兽了,这时候却显得笨手笨脚。
弄了半天,这两根筷子在她手中,就是不听话。
“哥,我还是用手抓吧。……”
“不行,必须用筷子吃,如果不会用的话,你就别吃了。你不知道如果用手抓的话,一是没有教养,二是容易暴露你的身份。
以后你要是跟着我的话,就必须要学的有人样。人怎么做你就得怎么做。……”
“客官,酒来了。……”
正说着话,那店家抱着一小坛酒,从后面走了过来,
“客官是整坛都要,还是给你打几两?这一坛是正好一斤。……”
“不用了,全放下吧。……”
这楚长寻在现实世界的时候酒量就不小,一斤白酒可以轻易的喝了。再加上一个多月没喝了,他也想奖励自己一次。
过过酒瘾。
“另外,你每样卤味都给我弄点。……”
“客官每样都要吗?那可不少的。……”
“没关系,吃不了我们可以带走。……”
听了楚长寻这样说,那店家当然是笑容满面,这是碰到大客户了。
扭头就去忙活,可这时候突然从街的左手边走来一个乞丐。
三十来岁,破衣烂衫,脏兮兮的,蓬头垢面,脸上也满是泥垢,根本看不出他的脸色来。
一边走,这家伙还呲着一口黄牙,这其中一颗门牙还掉了一半儿。
“这个迈步走,有几尺。看老板卖小吃,煎炒烹炸生意好,五味调和独一枝,仙人闻香把云下,鱼龙闻味乱吱吱。
你家的顾客从不断,凳子不够都双足站。
都称赞厨师的手艺好。
你挣得的文钱上百万。
小熊今天来看看,老板的确不一般,是给钱,是舍饭,老板你有打算。老板你心里有打算,给我两文,我好走,不耽误老板来盛饭呀。
你那个时间是金钱,俺不给老板来纠缠。……”
这家伙手里拿着一副快板,一边打着《莲花烙》唱着,一边直奔这个卤肉摊儿来。看来,他也是被这刚出锅的,卤味香气吸引了过来。
双眼死死盯着那老板的手,这时候老板正在切一块猪头肉,那肥厚的肉膘。垂涎欲滴呀!
“去去去,正忙着呢。……”
“那你说忙,也实在忙,你那个生意比大家强,
你双手忙着把钱挣,俺也来祝贺助助兴,唱上个三天并两晌。
也不把嗓子累出病,只要老板高兴,你多给几文还不一定。
我说的是天怕浮云,地怕荒,人怕有病,树怕伤,
老鼠怕猫,猫怕狗,小鸡子怕黄鼠狼。
说书的害怕嗓子哑,拉弦的害怕手长疮,开饭店那个怕熄火,又怕干锅没有汤。
害怕苍蝇锅里掉,害怕小虫菜里藏,害怕滚汤烫住了手,害怕拉稀弄脏了手,害怕油烟把人呛。
害怕油盐乱了放,害怕客官提意见,又怕中毒把人伤。
害怕流氓胡捣乱,害怕要饭的乱嚷嚷,要不害怕很好办,你给我两文我滚蛋。
给的快滚的远,用不着老板把俺赶。……”
一口气儿这要饭的,将莲花烙全部唱完,
这老板也是碰到大客户了,心里高兴,随手扔给他俩大钱儿。
“叮铃当啷!……”
大钱儿掉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这乞丐欣喜若狂,立刻眉开眼笑作揖感谢。
然后麻利捡起大钱儿,刚想走的时候,动作猛的停顿了一下。
这时候就连坐在酒桌间,刚喝了一杯酒的楚长寻,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
喧闹的街道上几乎瞬间,安静了一些,目之所及,从街道的右边,缓缓的走过来两个人。
正是这两个人,将这热闹的街市压的寂静无声。
前面走的是一个年轻人。一身锦袍,戴着玉冠,虽然身材略显瘦弱,但也有一股飘逸出尘之气。
他意气风发,兴致勃勃,右手里拿着一把象骨折扇,轻轻敲打着手心。
一步一副闲庭散步的样子……。
他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除了穿的华贵一点,脸色如玉一点,帅一点以外。
真正吸引整条街的,是他后面这个人。
这个人五十多岁,一头杂乱的长发已染残霜,将脸挡住了大半。
但还是挡不住他脸上,一道丑陋的伤疤,从额头顺着鼻梁,斜着嘴角边,直到咽喉。
就像脸上趴着一只丑陋的大蜈蚣一般,狰狞恐怖。
他半低着头,背微微有点儿驼,身体佝偻着,最让人震惊的是,他走路的姿势总是左腿迈出去,右腿跟一下。
然后左腿再向前迈,右腿再跟。
这特么是个瘸子。
但就是这样一个瘸子,却让人感觉到,是一头洪水猛兽走过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