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8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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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猎狼獾

    上大货了?

    秦牧掰开翠翠环腰的手,飞快爬出地仓子。

    他用力揉了揉脸:“啥大货?”

    “今晚月光暗,没太看清,好像是只飞熊。”

    秦牧闻言皱紧了眉头。

    飞熊,学名叫狼獾,是獾子家族里,最大的成员。

    这玩意非常稀有,行动又特别谨慎。别说白天,就连月光充盈的夜晚,都不会轻易出洞捕猎。

    所以即使游猎的鄂伦春人,也很少见到它的身影。

    秦牧沉思片刻,弯腰从地洞里捞出猎枪。

    “走,看看去!”

    两人前后并进,踩着松林里晦暗的月光,朝猎犬的吠叫声赶去。

    及到近处,萨哈林已跪姿举枪,冲着前方来回校准枪口。

    小伙子醉酒的红脸颊上,眼角浮出些许纠结的褶皱。

    “射啊,磨蹭啥呢?”

    听到把头的抱怨,萨哈林伸出左手,朝前面指了指。

    秦牧举起望远镜看,原来五条猎狗将狼獾围了个铁实。五狗一獾,在远处不停调换队形,萨哈林怕射到猎犬,故迟迟不敢开枪。

    鄂伦春猎犬三五成群,就敢主动攻击野猪。并非因为野猪战斗力弱,而是野猪足够蠢,见到猎犬合围,第一反应是逃命。

    可獾子家族,没一个怂蛋,个顶个都是不要命的主儿。

    无论是白天捉的狗獾,还是面前的狼獾,甚至是体型最小的蜜獾,只要遇到危险,皆是动手就要分生死的狠茬。

    他将镜头对准嘶吼的狼獾,这玩意肩高近一米,体重大概有四五十斤。

    狼獾头大吻短,两耳短圆,看起来极像熊崽子。

    猎犬冲它“汪汪”叫着,它也“嗡呜嗡呜”回应着。乍一听,很像狗吠。

    翰忽找准时机,张口便咬,狼獾转身便拍,十几厘米长的尖爪,贴着狗头掠过,挠下一撮撮黑狗毛。

    头狗一击落败,其余猎犬更是不敢上前。

    狼獾“嗡呜”低吼着前进一步,合围的猎犬,便跟着后退一步。

    如此下去,猎犬们勇气慢慢耗尽,一定会被狼獾撕开包围圈。

    “莫日根,要不放了吧,这熊狗子也不值钱!”

    秦牧看了眼伙伴,心里犯起犹豫。

    盈歌说的对,狼獾虽大,但浑身上下,从皮毛到骨头,都不值钱。

    可这玩意特凶残,而且懂得藏匿突袭。经常从一颗树上,突然跳下来扑杀目标。

    在深山里,食物链顶层的熊与虎,会刻意避开人类活动。但体型更小的狼獾,虽不常见,却留下许多伤人的传说。

    老舅儿时的玩伴,就曾在山里留宿一夜后,爬出地仓子,发现猎犬和驮马,都被野兽掏了肠子。

    若非地仓子洞口挨着火塘,他恐怕也在睡梦里,遭了毒手。

    不行,这畜生留着是个祸害!

    秦牧打定主意,从肩头卸下水连珠。

    他“咔”地拉开弹仓,将里面的子弹悉数倒了出来。

    他朝身上摸了摸,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秦牧抬头望去,猎犬围成的圈,已从圆变成了椭圆。体型最小的全白猎犬,甚至夹起了尾巴想要逃跑。

    他看向盈歌:“安达,你还有空头弹吗?”

    空头弹,即前端未装填火药拱形弹头。这种子弹穿透力不强,但会在猎物体内瞬间爆炸成无数碎片。

    虽会破坏毛皮,但只要打进体内一颗,就是生命力最强悍的棕熊,也会被体内无数的弹片慢慢拖累死。

    盈歌点点头:“还有两颗,莫日根,你不会想开枪打飞熊吧?”

    “不然呢,”秦牧白了眼他,“留这个畜生活着,不知会祸害多少进山的人。”

    “可咱们的猎犬还…”

    盈歌正欲反驳,忽听远处响起阵异响。

    众人抬头望去,原来是翰忽见犬群怯意渐重,带头扑了上去。

    翰忽勇猛攻击狼獾,其余四条狗也生出勇气,跟着一齐撕咬。

    可狼獾战斗力极强,虽被咬了几口,腾转挪移间,抓伤了所有猎犬的脊背。

    转瞬间,四只猎犬受伤远遁,只有翰忽带着血淋淋的伤口,继续与之搏斗。

    一狗一獾缠斗在一起,血液与尘土,不停向周围飞溅。

    两兽紧搂一处,不停在地上翻滚,一时间真分不清谁在上,谁在下。

    “快给我!”

    秦牧怒吼声,从盈歌手里抢过空头弹,猛地按进弹仓里。

    “莫日根,不能射!万一击中翰忽,阿玛会打死我的!”

    盈歌说着就要搂枪管,在他看来,两兽纠缠如此紧密,开枪指不定会打到谁。

    萨哈林也在旁边舞手比划着,虽听不懂他的话,但想必也是阻止射击。

    翰忽的痛呼声不停传来,秦牧根本没工夫和他俩解释。

    他挣脱开盈歌,爬起身边跑边瞄准。

    镜中的世界流速依旧缓慢,可天色昏暗,两兽纠缠又紧。他一时真分不清,准心对着的黑皮毛,是狼獾的,还是翰忽的。

    狼獾本就比翰忽高半头,此时已稳占上风。

    盈歌兄弟见阻拦不住他,也跟着提猎刀冲过去,想要救出翰忽。

    此刻瞄准镜里,不仅有两兽缠斗,还多了两个更碍事的背影。

    秦牧越看越急,双指插唇吹了个口哨。

    “咻——”

    “翰忽,看我!”

    远处的翰忽听到口哨声,本能的仰头向后看,全身的动作也为之一僵。

    可狼獾也非傻瓜,当即张开巨口,朝翰忽暴露的脖颈咬去。

    盈歌兄弟的惨叫声随之传来,似乎看到一秒后,翰忽将被狼獾咬断脖颈毙命。

    秦牧抿紧嘴唇,重重扣下扳机。

    “嘭!”

    “莫日根,你疯了!”

    “你把翰忽打死了!”

    枪声过后,远处缠斗的两兽瞬时没了动静。

    翰忽被压在狼獾身下,浑身皮毛沾满了鲜血。

    盈歌站在远处瞪着秦牧,萨哈林更是握紧了手中的猎刀。爱犬被当面打死,若非看在往日的交情,恐怕兄弟俩就要上来搏命。

    眼看群情激愤,秦牧却并不在乎。

    他扔掉猎枪点了根烟,又吹响了口哨。

    “咻!翰忽,过来吧。”

    狼獾身下的翰忽“嗯”了几声,翻身顶开狼獾,站在地上弓着背,奋力抖着满身皮毛。

    鲜血顺着它的毛尖泼洒,却没有一滴,从它血管里溅出。

    翰忽摇着尾巴叫了两声,抬腿就要冲向秦牧怀抱。

    “别过来,先让我的安达检查下!”

    翰忽不满的呜咽一声,按住前爪急刹,扭头扑到盈歌身上,舔着他的下巴。

    盈歌与萨哈林瞪眼对视,嘴巴皆惊得浑圆。

    他们的父亲梅黑,号称鄂伦春第一勇士。

    可今天这一枪要是梅黑开,肯定没法保证,子弹能精准从翰忽腋下穿过,射进狼獾的脑腔。

    兄弟俩偷瞄着秦牧,心里也产生别样的敬佩之情。

    之前喊他“莫日根”,并非他的枪法,而源于他为寨子带来的过冬食物。

    可今天这一枪,足以证明,秦牧真有当“英雄猎手”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