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24岁的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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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破烂

    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是一个喜欢捡破烂的人。说的文雅些叫做拾荒。

    喜欢捡别人不要的东西,小时候时常在路上捡到一个发夹、一根发绳、一个银币。

    看到四下无人,就把它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它以后的主人就是我了。能不能用上不一定,但先放在包里,总有一天会用得上的。

    小时候是捡地上别人不要的或是别人不小心掉落的,知道找到失主并非易事,就会起了占为己有的私心。

    但我没见到过钱,这一点有些失望。

    初中时会捡女同学不喜欢的衣服,不是去垃圾桶去翻找的这种捡,是她不要了问我要不要的这种情况。

    一般我都会要的,我在这些事情上显得尤为贪心,因为这不需要我花钱,只需要我把它搬回自己的家就行,费点力气,得到这些我的新鲜玩意。它还可以成为我的装饰之物,别人的旧衣服就是我的新衣服。

    高中时,倒是没有再捡了。因为强烈的自卑的羞愧让我不会开口,也不会不顾颜面接受了。那时候也整日在学习忙着学习和想着心心念念的人,但其实如果有人愿意问我,我还是想要的。因为她们的不喜欢和新鲜感,对我来说,都比较奢侈,我觉得它们好看,而且崭新。

    大学毕业时,在楼下看见有人扔掉的箱子,我会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看它是不是坏了,没坏的话就拿走,有时候箱子会有衣服,但衣服我是不会穿的。

    有时在一楼下做拉伸的时候,看见打扫卫生的阿姨把很多有用的东西捡到停放自行车旁等一块地上,很多鞋子,很新,看上去也漂亮,有知名的品牌鞋、有凉鞋、帆布鞋等,那时候我在想,这真是一份美差,如果是我的话就好了。

    在角落有一个柜子,柜子里有一筒彩色画笔,有一个梳妆打扮的镜子,还有其他的看上去崭新的小物件们。

    我再次叹息,若是我就好了。

    为什么会喜欢捡破烂呢?因为它们本质上并不是破烂,它们只是因为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匀下的产物。

    有的人认为它毫无价值了,可是在另一群人眼里,捡到这些被丢弃的东西也算是收获,是不需要承担购买费用的意外之喜。

    也不算是不劳而获,是他们不要了,但我很喜欢。

    可是我身上的长衫暂时脱不下来,不能奋不顾身的做一个拾荒者。否则,应该会收获意外的许多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