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挂比只想躺
繁体版

第七十六章 生命与爱和忠诚

    角魔督军也是角魔的一种,只不过原生的角魔督军是角魔中的佼佼者,只有那种血战多次不死的精锐才有可能,他的这队就是直接成就的。

    为了避免惹出意外的问题,角魔督军的属性他都改了,只是强度差不多,就干脆内部命名为《圣洁角魔》以区别原本的地狱角魔。

    至于对外……对外说个啥子哇,创造生命这种事情,在一个有神的世界到处说,是想成神吗?

    直接就当自己雇佣的私人秘密部队就好了,作为转世神圣,有亿点点部队很正常。

    整整三百只圣洁角魔,就在苏鲁钝漫步走向庄园的时候,在小宇宙的生物兵工厂安排生产,等他安坐在庄园的小广场的高台的时候,这三百圣洁角魔,除了两百分散到小城里维护治安,剩余的一百跑步到了高台下方列队。

    “?”

    苏佳琪疑惑的看了下下面的这只部队,她感觉到这些士兵很强大,只从动作上来看,应该都是职业者——但不是那种正经的职业者,有点像教会批量出的狂信徒或者是帝国批量制造的符文士兵,就是给人一种很强又很死板的那种感觉。

    苏鲁钝也是看着这批士兵发呆,坏了,没有在身高体长之类体征做随机,这三百个生物士兵全都是一个模子出来——还好它们外面都是拉风的机械助力重甲,套着盔甲看起来就算是普通人看起来也差不多,一时半会从外貌上应该没人发现这三百个士兵一模一样,应该吧。

    生物士兵和人类士兵的效率不一样,一连三通聚兵鼓结束,才聚集了所有人在场上列队——这速度其实已经是强军标准,然而看生物士兵们用毫秒做单位的行动,人类士兵这速度有点慢了。

    这大概就是越高级的文明,普通人类步兵占比就越少的原因吧。

    回头看了一眼娘子略带疑惑的表情,苏鲁钝也不晓得具体怎么解释,只能悄悄传音:“这是我的傀儡兵,笨了一点,但很强。”

    角魔督军的确很强,排除一切花里胡哨的能力,它们主打的就是皮糙肉厚一力降十会,而这些改装生物兵角魔更是将这一特点发挥到极致,力大耐打跑得快,加上苏鲁钝设计的恶魔之角——身为角魔怎么能没有大角呢,而这个大角攻击效果也很简单科学——十万伏的电压和长达三秒的输出,配合原生角魔的破魔能力,足够电死一切不绝缘的生物了。

    电警棍打人是有点不讲武德,但是生死对战中,石灰粉都是标配,直接一电棍也很合理吧?这世界有超凡生物,这电警棍的电压高了一点,持续时间长了一点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也不是所有敌人都配让它们用大角,事实上身为中阶兵种,还是没有生死恐惧的生物兵,它们的单体战斗力完全超过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六叔,换句话说,这一百个生物士兵,等同于一百个帝国本部陆军中将战力。

    这又是一次战力溢出了,对手可能只能掌控一个初阶三级的小萌芽。

    ……

    这时候的大大牛又是惊喜又是忐忑不安,领主要见他了。

    一听到外面的传令兵的喊声,还有那缓缓但低沉响起的聚兵鼓令,他直接跳下床,跑步中两下撕掉身上的高档丝质睡衣,快速跑到衣架前开始武装。

    投入麾下已经一年多了,可领主除了一年前见面的时候,面对他们方阵说了一句:“我是苏鲁钝。”

    然后连他们姓名也没问,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虽然路上一起来到帝都,但连日常吩咐都没有,主打的就是一个放任。

    要不是薪水一直足额发放,要不是士兵们都是最忠诚的老家兵,最后要不是家族力量强大,军主又是嫡子——这军队早就脱离控制了。

    这完全不像是话本小说里的那些主角啊,话本里,主角领到一只垃圾部队,就发表一番震撼人心的演讲,然后士兵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哦哦哦”的大喊着誓死捍卫吗?然后一通操作下来,从当后勤兵都被嫌垃圾的鱼腩士兵直接变成大陆无敌铁军。

    怎么这主子,领到天下有数的强军,还是无所谓呢?

    就直接一句,“我是苏鲁钝。”然后什么都不说,连日常命令都是让两个队长说了算——别人以为他们两个队长对接领主,是领主的心腹爱将,所以全权负责日常领导,这是领主的恩典,让他们培养威望。

    但有事他们心里知,领主连他们都没见,偶然有命令,要么是让管家转接,要么是直接让一个奇怪的魔像传达命令!

    到了帝都,这位领主更是直接把他们放置了——薪水按时给,奖金月月拿,但老大一直不露面连个话都没有。

    这对于混子来说,是梦寐以求的生活,但他们两个都有所谓啊!

    正队长想求个大复原术,他呢,他想上交自己的金手指!

    是的,他要把别人梦寐以求、绝不公开的金手指上交了……

    要上交话本主人公们偷偷藏的金手指已经够离奇了,更离谱的是,他找了一年多,都没找到这么个机会上交。

    因为大佬,压根不跟他说话,他也不敢主动求见。

    对于领主,他只有一个念头,忠诚,永世忠诚!

    而这个念头,随着他经历得越多,越发的虔诚感恩领主大人——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以前那段浑浑噩噩的日子就该知道,真正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不是金手指,更不是自己的努力拼搏辛苦工作和浴血奋战。

    要是辛苦工作就能实现人生目标——那些被压榨累死在矿区的人,都该当皇帝。

    他能走上巅峰人生,只在于领主大人那句话——“这地儿谁擦的,很干净啊。”

    就这么一句,改变了他的一生。

    把他一个身带金手指而不自知的农民子弟,不,他那时候连什么是金手指都不知道,只是地少人多,活不下来,迫不得已去城里打工赚几个铜板换饭吃。

    勤劳,改变不了他的命运。

    金手指也是,为什么主教残魂一开始在他身上,却半点也不吱声,真的是不能说话,还是在准备潜移默化的适应他的身体,准备吞噬他的灵魂?

    是因为他心地善良不忍心吗?不,这位被视为“金手指”的随身老爷爷可是杀人不眨眼,吃肉都不加盐的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