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夜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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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辰砂(2)

    在去省会的大巴车上,辰纱一直抓着杜仲的手,或直坐着,或靠在他的身上,或倒在他的怀里,一直抓着他的手,兴奋着,疲惫着,说笑着,趴在他的腿上睡着,又调皮地往他脸上呵气,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忽然好想你,突然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直视着,看他的反应,完全无视周围的乘客,不由弄得杜仲有些窘态,虽未直言相斥,仍面现难色,他一向如此,心中的情绪,一丝一毫都写脸上,跃然明显,掩饰不了半分,辰纱本心情超好,这才越发地孩子气,见杜仲如此,对自己表现出了极为厌烦的情绪,心情一下子就跌落到了低谷,似窗外的天空之上,一片阴云飘来,所有的晴朗一下子消失无踪,阴冷的伤痛感沉浸着身体,直抵心底,辰纱离开了杜仲的身体,同时也离开了那直抵心房的温暖,让寒意尽情地侵蚀着脆弱的身心,侧过脸去,窗外,几乎遮了半边天的雪山延绵不绝,在天地间无穷尽地延伸着,也不知是怎么了,只觉得心中疼得厉害,瞬间这伤痛感就酝酿到极致达到了崩溃的边缘,终于在短短的几秒钟后化作泪水潸然落下,一滴接着一滴,再也止不住,化作两条长线,倾泻如涌。

    杜仲是在她打开包翻找纸巾时,才发现她在哭,不由感到是不是有些矫情了,本来就是她的行为在公众场合不是太适合,自己又没有说她什么,一句也没有,怎么就哭得这个样子,伸手要去揽她入怀,辰纱狠狠地抖了下肩膀,不愿意,杜仲要帮她擦泪水,她更不肯,脸更侧过去,不愿让杜仲看,只是也更哭得厉害,肩膀在颤抖着。

    杜仲想起她说过,本就爱哭,而且一哭就止不住,一哭,眼睛就要肿,刚到时,就招她哭,那是兴奋的泪水,如今这才多久,又招她哭,却是生气的哭。想要劝,只又不知要怎么开口,在这大巴车上,开后座位都有人,那些低声下气地甜言蜜语在心中反复了几遍,只怎么也说不出口,只好由着她吧,也不想就这样由着她的脾气,或者,孩子气。

    泪水打湿了倔强,虚弱了生气的力量,哭累了的辰纱终于身子一倒,杜仲赶紧接住,她在他的腿上趴着,杜仲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时不时地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她渐渐睡着,似乎还做了一个梦,一个很轻而很甜蜜的梦。

    孩子的人生,一切都很简单,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尤其是第一眼就看到他的笑,他眼睛里的真诚和爱意,她想继续生气,想发脾气,想板着脸,可终还是憋不住笑了起来,随着这一笑,她的笑容是如此的灿烂,正如这午后的阳光普照大地,纯洁如这蓝天中飘浮的白云,无邪似是博格达峰千年不化的积雪。

    这笑容是如此诱人,让杜仲一时忘了身为男人的稳重,就要把辰纱拥在怀里亲吻,辰纱轻轻哼了一声,一把把杜仲推开,手依然按在他的心口,保持着距离,以免他再要强行亲她。

    杜仲抓着辰纱的手,反复地抚摸着,似要通过这微妙地触感感知着她的情绪,过了好一会,觉得辰纱已完全平静下来,不会现有小性情,低声问她刚才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哭了。

    辰纱见问,浅浅地叹了口气,想了想,说不想说,也不许再问。

    于是,杜仲就不再问,辰纱依着他的身体,温顺地像是个迷路的孩子,遇到了一个可以领她回家的大人。

    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来吗?辰纱忽然问,轻轻摇着杜仲的手,盯着他的眼睛。

    杜仲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因为,辰纱犹豫了下,说我总感觉你要走,你要是借着这个机会,走了,我要怎么办?

    本来并无情绪,那么淡然的表情,只是当说到我要怎么办的时候,也不知是从哪来的伤感瞬间就凝聚在心间,辰纱眉头一拧,立即又要掉下泪来。

    杜仲看着辰纱,一时有些无措,想这情绪怎么突然就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辰纱说,你说你自己就行的时候,我就感觉你要走,要回去了,我的心,就特别的难受。

    崩溃再一次袭来,辰纱咬着唇,想要坚持着,可泪水依旧是那样的不争气,当第一滴泪水溢出来时,眼眶一热,就再也止不住,似胸中有无尽的海水在汹涌着,拼命地拍打着千疮百孔的堤岸,脆弱的矜持在刹那间被击碎,被崩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只能无助而又痛快地任泪水宣泄着,奔涌着,被淹没,被吞噬,没有丝毫阻挡的力气,连阻挡的意识也失去,只感到淋漓,感到畅快,以及在杜仲的怀抱里,被紧紧地拥抱着,那是太阳般的宠爱,是痛苦,是快乐,那样模糊着,让人分不清,最后身体在失去泪水的重量后获得轻盈,轻盈而透明,是皓月下那弯浅浅的银河,星子眨着眼。

    辰纱在杜仲的耳畔说我爱你,轻轻咬他的耳朵。

    在银行取钱的时候,辰纱问收了多少异地手续费,得知收了好几十块,加上前几次取钱时收的手续费,近两百了,不觉可惜,说可以吃顿好的呢,够两人吃几次火锅的了,这就样给银行,太可惜了,要求把所有的钱给取出来,在当地的银行开个账号,把钱存进去,以后用的时候再慢慢取。

    不经辰纱提起,倒不觉得,不想她小小年纪,竟会如此精打细算,想也难怪,过惯了苦日子的,杜仲不动声色,心中不觉可怜,当下听了辰纱的建议,一次性把所有的钱取出来,见那么厚厚的好几沓钱,辰纱激动地不得了,说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钱呢,赶紧小心地装进包里,又左右看视,小心着周围来往的人,说这里可不比内地,没那么安全呢,又问一共收了多少手续费,听了又不由叹息,说又一顿火锅没了,真可惜。杜仲笑着说,知道了,今晚就吃火锅,你这个小馋猫。

    辰纱又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说可不可以明天再来把钱存上,第一次见这么多钱呢,怎么也得好好数一数,过过手瘾,杜仲点头应允,想这才多少钱,想当初未来之时,才寄来四千块钱,让她租房子,置家具,她似收到了巨款似的,还开玩笑似的说不怕她卷款跑了么。

    仅仅只是一万块,辰纱却数了好几遍,杜仲看她兴奋的样子,说她是小财迷,辰纱说才不是,没有钱要怎么过日子呢。

    杜仲把辰纱拥在怀里,保证似的说,让她放心,也许日子不会太富裕,但不会贫穷的。

    第二天把大部分的钱存上,拿了些出来买衣服,虽然杜仲表现地很大方,辰纱还是有些舍不得,即使给自己买衣服的时候,也是格外地小气,杜仲见此地天气寒冷异常,本想给辰纱挑件皮草的,既实用,又暖心,本想挑件品牌的,可一看价格,辰纱就舍不得了,说一下子花这么多钱怪心疼的,长这么大,从来没穿过皮草,也没见冻着哪里,慢慢地从品牌专卖店逛到皮草批发市场,到超市,到地下街,再到街边搭起的蓬子吆喝着特价促销的临时店面,在这里,辰纱终于放开了手脚,眼睛也亮了起来,翻看着,试穿着,一面照镜子,一面问杜仲效果如何,合不合身,漂不漂亮,而且价格也合适,杜仲起初有点不太适应,想自己一个大男人带一个这么可爱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在这种低端的场所买这种地摊货,怕被人笑话,更怕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和别人有意无意的比较中,辰纱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更害怕她会以为自己舍不得在她身上花钱,不够爱她,虽然自己身上穿的也都是混搭,并无一件正品大牌子,心里仍是止不住这样想,有些烦躁。

    只是辰纱只顾兴奋地选择她喜好的衣服,开心的不得了,并未留意到杜仲的表情,一直忙碌着挑选和试穿,看她如此天真浪漫,完全没有有些女孩子自我高贵的心态,杜仲暗自安慰自己应该感到欣慰才是,这样接地气的女孩子才是她真正需要的,明白自己几乎不会成为一个有钱人,收入只能安静地过着幸福的小日子,他看着自然的她,在想,或许,她就是他可以守候一辈子的那个人吧,经历了那么多人,终于遇到了,自己的命运可真够好的,杜仲笑起来,不觉眼眶一阵发烫,赶紧转过头去,仰望遥远的天空。

    辰纱挑好了几件衣服,喊杜仲帮她选择,杜仲说都要了,不用挑。

    不用吧,一件就好了。辰纱有些意外地看着杜仲,疑惑地问,一下子又穿不了那么多。

    全要,杜仲确定地说,慢慢穿。

    不可以的。辰纱努了下嘴,说,我可不想让你哪天说我乱花钱的。

    最终在挑了两件,又试穿了下,杜仲怕她又穿又脱的,可别冻着了,这临时搭的蓬子里又没有暖气,果然辰纱就连打了几个喷嚏,杜仲赶紧把长袄给她穿上,把上次买的一块超大可以打开当披风的围巾给她围好,又摸她的手,还好,并不太凉。

    她的手,掌心和背上,以及指上都有肉,肉乎乎的,不是那样让骨感,纤纤玉指的,辰纱说她的手不好看,是干活的手,注定是个苦命的人,杜仲说她瞎说,手上有肉,这是一双富贵的手,苦尽甘来,注定是要遇到贵人的,那个贵人,就是他。

    辰纱给杜仲挑了件长线棉衬里外面印有花纹的袄子,说是正宗的长线棉,她识得的,非常暖和的,让杜仲摸下,杜仲不想要,不喜欢那印着的花纹,只辰纱执意,说天气太冷,内地人初来,会受不了的。

    虽不喜欢,但穿着确实暖和,从肌肤直暖到心里,看来辰纱还是有眼光的,身为小裁缝职业的原因,对衣服的质地十分了解,又挑了件针织的衬裤,果然保暖效果增强了很多,不再一出门就感觉风直吹进骨头里。

    衣服哪儿脱线了,也有人缝,破了,可以用一个很漂亮的布贴,有条裤子一直是长的,穿时卷一下,辰纱说这样不好看,以为她要裁了的,结果她选择了内缅,说这样,万一以后还长呢,裤子不就短了么,那样再放一点就行了。

    杜仲知道她故意打趣他,三十岁的男人了,还往哪儿长,倒是辰纱,还真有可能再长的,再长五厘米就好,那样一米六五,再穿个高跟鞋,和自己走在一起,正好般配,可千万不要蹭蹭地放开了生长,那样自己可就有压力了。

    问辰纱会不会做婚纱,说没做过,只修补过,又问想不想学,这样以后可以自己做自己的婚纱,那样穿着会更开心,辰纱说没兴趣,又问想不想自己开个干洗店,或者一个小裁缝店,现在手里的钱应该够。

    不想,辰纱不假思索地说,才不想干这一行呢,早都够够的了。

    杜仲听如此说,不由心中一阵难过,心想原来如此,她从事这一行,原来只是为了赚钱补贴家用,为了过日子,还有一个词,叫讨生活。

    想回到学校吗?杜仲说,其实你这个年纪,应该在读书的,想吗?

    辰纱不说话,一时给不了确定的答案,学校对她来说,已经有些遥远,初中缀学后就步入社会,过过一段昏昏噩噩的日子,后来就一直在干洗店打工,中间还经历了一次店铺的转手。

    据说以前的店主对她挺好,以姐妹相称,可惜因为身体原因,无力再经营,只得转手,接手的完全是个外行,于是就商量着让辰纱留下来,继续帮忙。杜仲来后,偶尔一次,见到她以前的店主,和自己差不多的年纪,极好的身材,只是妆很浓,一身浓浓的香水味,辰纱说她病得很重,一直在医院,如果不化妆,会显很苍老,不洒香水,会有难闻的中药味,和其他异味。

    后来去看她,她让辰纱转话,说本来是说等他来了,要请他吃饭的,可惜现在身体不好,也不想见人,说等等吧,还说她很羡慕辰纱,终于等到一个真心疼她的人,还千山万水地赶来。辰纱转述这样的话时,一直看着杜仲,眼睛里尽是欣喜,杜仲抓着辰纱的手,说是他的荣幸,说此时抓着她的手,感觉之前这么多年都白过了,也或许,历经苦难,正是为了遇见更好的她。

    辰纱听了,甚为开心,倒在杜仲怀里,羞羞地要索吻,视大千世界来往如织之人如无物,不管杜仲会不会在大街上感到难为情。

    早上八点多,正是星子漫天的时候,夜依旧在沉睡之中,浓得化不开,一弯下弦月冷冷地凝望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让人感到无情的冰冷,和无尽的遥远。

    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人们大都还在熟睡着,灯光很少,杜仲和辰纱挂正行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每一步踏在被冰冻的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是那样的清脆和欢快,夜里又下起了一层厚厚的雪,使得第一步都留下脚印,辰纱跑起来,杜仲在后面追着,在这安静的凌晨的夜,不时发出清脆而爽朗的笑声。

    在这零下近十四度的凌晨,出门必须全副武装,帽子,围巾,手套,因为雪地太湿滑,所以不能骑自行车,只能步行,好在并不是太远,二十分钟即可到达,在拐角处有一个老婆婆卖卷饼,一人一份,边吃边走,得很快吃完,因为会冷得很快。有时会直走,沿着主干道,虽然很早,也已经有公交车在行驶,铲雪车会见到好几辆,两边巨大的树上挂满了被冰冷的积雪,毛茸茸的,或纯白,或晶莹,宛如雾松,杜仲乘辰纱不注意,突然跳起来用手去打可够得到的树枝,本以为会像雪霰一样扬洒起来,结果是一颗颗小型的冰苞砸下来,像不规则的珠子一样,倾砸在身上,原来是忽略了这里的气温,雪花早已被凝结成块。

    在路上,渐渐会遇到上学的学生们,还有早起买羊奶的人,冷天用保温瓶,夏天用塑料袋子,拿回去煮着喝,辰纱并没有这方面的爱好,所以杜仲也并不知道那羊奶的味道究竟如何。

    大多数的时候,并不会选择直走,虽然路程是一样的,但总会感觉会远一些,而且也会很单调,从中间拐弯,会穿过一个早晚的菜市场,走到一半的路程,再折过去,其实这里并没有路的,是长长的铁栅栏,中间有个小门,但也是长年锁上了的,不过小门的旁边,有一处相隔的距离略宽些,也不知辰纱是如何发现的,正好可以挤过去,第一次从这儿过去的时候,杜仲是拒绝的,可见辰纱那样轻而易举地就挤了过去,回过头来时看着杜仲,一脸骄傲的表情,甚至还做着鬼脸,揶揄他不敢,不由邪恶地想她的胸发育得那么丰满,居然不怕会挤着伤着,左右见无人,这才试着先侧了身把头送过去,结果还是差点卡在那儿,心中又急又慌,生恐这时有人来,被发现了,被争狠地说数一顿,想自己一个大男人,那要有多丢人。又想自己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不想着把辰纱这个尚未成年的少女给带上正路,却被她引着放着正路不走,偏要来钻栅栏。

    再穿过一个小区,过马路,再走走两三百米的距离,就是她现在的学校了,杜仲每每目送她进去,回过身来,望着东方,此时的天空才渐渐现鱼肚白。

    空气冰冷,而清新,在回去的路上,有时会走得很慢,偶尔也会跑起来,想把某种负面的东西甩在身后,开始想自己的事情,一天要做的工作,有时会很清晰,有时会很混乱,甚至让人抓狂,在这样的异域,远离家乡,千里之外,抛下所有熟悉的事物,所有熟悉的人,放下被认为有前途的工作,这样义无反顾地远走高飞,现在只剩下隐姓埋名了,连手机也停用。

    有那么一个人,他呢,写了一本了不起的书,所有人都想找到他,可谁也找不到,他呢,住在海边,有一间小木屋。

    原话是怎样,已完全记不清,却仍记着这大概的意思,会时常地突然在杜仲的脑海里显现出来,如同蓝天上的不时何时飘过来的白云,也可能是一直存在着,只是未曾留意,仅此而已。

    每次经过书店的时候,杜仲都会想,这里的书架上是否也会有她的书,她在书中写了些什么,销量如何,如今的她应该早就名声在外了吧,偶尔讲课,给读者签名,被贴上著名作家的标签,每每想到这里的时候,偏偏又每次都会控制不住自己不着边际的想像,心里是高兴呢,还是痛苦,仔细品尝着,却分不清,隐隐觉得她会把自己写进书中,可下一秒又感觉不可能,笑自己太过多情,她只是影响着自己,年复一年,自己又何曾影响过她,成不了寒冬的夜里那棒在手中一杯奶茶万分之一的暖意,亦成不了夏日炎炎掠过铺满荷叶的池塘袭来的那一缕清风千分之一的凉爽。

    她在繁华的城市,在城市的中央,杜仲在遥远的异域,偏远到世界的尽头,被遗忘的角落,她优雅地做着学问,应该已嫁了吧,有个可爱的孩子,也许已经读小学了,她的丈夫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有着成功的事业,和令人尊重的人品,有一个温暖的家,他们的日子甜蜜,而积极向上,像太阳一样,闪耀着,让人睁不开眼睛。

    每次想到这里的时候,杜仲的心就会突然而猛烈地疼起来,强烈的思念在瞬间崩溃,同时又以一副极为骄傲甚至自我负的心态回怼这凭空的猜想:因为辰纱,所以,自己可以像阳光一样。

    辰纱嫌自己写的字丑,让杜仲在书上给她写名字,杜仲对辰纱的名字虽早已信手粘来,此时顾及辰纱在同学中的面子,又反复练了,终用自己最满意的几种形式书写,好看又不难认,又依要求在压面写了。杜仲问这么好看的字,就不怕同学问么,辰纱回说问就问了,我还就要秀呢,这么漂亮的字,不秀会遭雷劈的。

    再一次进入学校,辰纱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根本就没有适应或者不适应这么一说,就像从这个房间到另外一个房间一样,完全未曾感受到这其中的差距,过渡得如此自然,就像一直在读书,初中毕业了,经过一个暑假,继续高中一样,而社会的那几年,不过就是一段体验的暑假,杜仲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

    辰纱再一次有了同学,也就有了玩伴,会有厌学的情绪,更有讨厌的老师,偶尔也会因为在课堂上和同学小声嘀咕而罚站,或是因为玩手机,也会有逃课的时候,去逛街,或是什么都不做,只是单纯地享受那段逃课的时光,这其中,有杜仲知道的,也有不知道的。

    这天,辰纱带回来了一只小猫崽子,说是在学校里教室里,躲在角落里,又害怕又冷,全身发抖,看它怪可怜的,就把他抱在怀里给暖着,就给带回来了。

    杜仲并不喜欢这些小宠物,但见辰纱小心益益的,满眼里都是爱意,于是装作喜欢的样子,接过来抱在怀里,结果腿下一热,这家伙撒了一泡尿,浸透了裤子,让杜仲直泛恶心,辰纱见了,捧腹而笑,说,你看,它多喜欢你呢。

    这是一只纯白色的小猫咪,小心而紧张地生存着,不过很快就在两人善意的感召下放弃了警惕,给其弄了箱子,并铺了沙土,不过,它还是很喜欢在夜里的时候偷偷地跑上床上来,似乎一个人睡很害怕的样子,须偎依着男主人才有安全感,时常蜷缩在杜仲的肩头睡着,还放肆地打着呼噜。

    辰纱给它取名为公主,说要像孩子一样照顾它,呵护它,但这样的责任几乎全落在了杜仲的身上,除了逗它玩之外,早上去上学的时候,也会带着,把它塞到衣服里,在这样严寒的天气里增加几分暖意,每每抚摸着它柔软的毛,说要用这张皮毛做成手套会怎么样,一定很暖和的吧,幸好它并不通人语,还以为是安抚它的话,很享受似的闭上眼睛。

    每次回去的时候,它似能从脚步声中辨别出主人与否,其中是在拿出钥匙要开门的时候,可以清楚地听到它在里面的喵叫,用爪子抓门的声音,及进了房间,也要纠缠着,你进了卧室,它跟进卧室,你进了厨房,它跟到厨房,一步不拉地伴着脚步,会咬裤口,会撕鞋带,并以此为趣,你方系好,它又立即奔过来用嘴咬着解开,乐此不疲,如此反复地可以玩上一半夜,以及影子,一只手的影子在灯光下挥动,也可以玩很久,有时杜仲会觉得这只叫公主的猫也太过可怜,一只猫也太过孤单,所以才会如此依恋着自己,寻求玩耍的吧,想要将它放生,可又舍不得。

    刺骨的冬天终于过去,随着冰雪的迅速融化,终于迎来了夏天。

    正如辰纱所言,这里的夏天是满眼的绿色,参天古树郁郁葱葱,繁茂的枝叶直蔽天空,将炎炎的暑气消散。

    这是两人第一次外出游玩,辰纱说,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旅游,本来挺开心的气氛,一下子变得伤感,杜仲执着辰纱的手,说还记得吗,自己说过的,会带她离开这里,去看大海,去看烟雨江南,乘飞机,在万里晴空下飞行,俯看越来越小的世界,选个靠窗的位置坐着,看白云从身边漫步,近在咫尺,悠哉如斯,躺在巨轮的甲板上,在波涛汹涌中感受着大海的力量,听海鸥低鸣,在湛蓝的天空下迅速地掠地过,如果赶上阴雨天,狂风怒吼,惊涛骇浪,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天空一片漆黑,直压下来,海水疯狂地拍打着船只,似要将其撕裂,将其吞噬。

    辰纱听着,害怕起来,说她又不会游泳,万一船要沉了可怎么办。

    即使会游泳,也很难逃脱,杜仲说,一个巨浪拍过来,也许就直接昏死过去,不会感到痛苦的,所以,没什么可怕的,那时,彼此手拉着手,共赴黄泉,岂不快哉。

    杜仲说着,放声地大笑起来,这几乎吓到了辰纱,她一脸疑惑地看着杜仲,感到一丝莫可名状的陌生,仔细地观察了好一会,才渐渐缓过劲来,嘀咕说她才不想死,要好好活着,才不坐船呢,飞机也不坐。

    彼时,两人坐在空旷的草原上,起伏的山丘尽是盎然的绿色,远远地直接着蓝天白云,一群马正在进食,时不时地远远地传来牧马人的吆喝声。

    山坡的背面是一大片棉花地,正值棉花成熟,整个一片白色,直连着天空的白云。

    看到棉花,杜仲不由想到辰纱曾说过的小时候,问是不是这个样子的,辰纱说是的,所以她最讨厌棉花了,所以每次她妈让她去帮别人采棉花赚钱,她宁死不去,可真是一段刻骨铭心的伤。

    据辰纱所说,她出生在农场,农场里只种植棉花,一望无际的棉花,那时她还不记事,由姥姥带着,在中间铺个小毯子,就把她放上面,由她自己玩,反正也安全,姥姥呢,给人采棉花赚生活,后来一年一年的,慢慢长大了,就帮着采棉花,渐渐懂事,终于积攒了几十块的私房钱,乘着姥姥不防备,一个人偷偷离开,应该是在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人乘车,辗转几百里,终于来到了那个打听出来的地址,她说当她妈妈打开门,见是她的时候,完全没有认出来,她说她的名字,从哪里来,她仰着小脸,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眼前这个完全陌生可又无比熟悉的女人看,紧张,又害怕,当她见到她脸色一变,泪水哗的涌下来的时候,她知道她找了,没错,这就是她的母亲,亲妈,她想喊一声妈,可怎么也喊不出来,只觉喉咙里似被什么堵住了,她只是哭,不停地哭,第一次在母亲的怀里放肆地哭。

    妈妈给她梳顺零乱不堪的头发,给她做好吃的,给她买衣服,给她洗澡,搂着她睡,然后告诉她,她不能留在这里,第二天,母亲亲自送她回去,再一次回到只有一片白花花的棉花的农场,她哭着,喊着,母亲的背影依旧那么坚决,从此,她和姥姥相依为命,帮她采棉花,放羊,在农闲的时候,在路边摆个摊子,帮姥姥卖米酒,说姥姥做的米酒可好吃了,而杜仲的米酒居然和姥姥做的是一个味道,那一夜米酒做成的时候,她抵挡不了浓郁的香气,尝了第一口,说甜的不得了,杜仲见她一脸的兴奋,感到无比的自豪,第二天,她把仅有半盆的米酒分给每一个亲人吃,让他们尝尝杜仲的手艺,居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米酒,她脸上绽放的骄傲温暖着杜仲在余生中每一次回忆的寒冬。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辰纱终于渐渐长大了,明白了母亲的难处,她再嫁了,不能带着她,父亲也早已再婚,他是一个赌徒加酒徒,辰纱虽是亲生的,生的可爱,眼睛大大的,他却从不吝惜毒打和咒骂,将对生活的困苦悉数发泄在她的身上,那几年,辰纱的身上总是被拧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并且将这种传统继承下来,在杜仲不听话的时候也会狠狠地拧上一下,只是并不经常。幸运的是,很快,这个男人带着别的女人远走高飞了,日子终于归于平静,不再提心吊胆,可以安心地相依为命,又这样过了几年,由于母亲再婚的男人不能生育,再三商量下,决定将辰纱接过去,一起生活,终于,辰纱离开了那个让她恨透了的农场,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一个看起来完整的家。

    只是,或许是太多年的疏远,这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已不再是辰纱当年渴望的甚至朝思暮想的那个归宿,那种家的感觉,直到杜仲的出现,辰纱说,当把她房间布置得像新房一样,她大哭了一场,觉得自己似要嫁人了一样,终于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人生,终于可以拥有幸福,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又何尝不是,杜仲说,把辰纱拥在怀中,说有妻如你,此生何求。

    天地间,两个灵魂悠然地躺地草地上,似时间停止流转,过去的已经逝去,现在的,和将来的,是在一起的甜蜜和幸福,这样的想法是那么坚定不移。

    天然的半露天式硫磺温泉,不规则地砌着几块大石头,两人选择了一个较小的池子,一半映在阳光里,一半遮在木制长廊的阴影下,脚在水底鹅卵石上摩挲着,有点烫,有点疼,可又说不出的舒服,说笑着,打闹着,或是闭上眼睛,安静地休息,旁边两株桃树正值花期,粉色的花瓣或饱满怒放,或含苞蓄意,时有一两朵桃花在热情的夏风吹拂下,飘然而落,悠悠地落在水面上,杜仲感受着这一切,尤其是眼前的辰纱,她青春的气息甜美奔放,本如雪的肌肤在微烫的温泉水和不断升腾的热气的作用下,越发粉嫩粉嫩的,如这桃花一色,惹人怜爱,饶杜仲日日相见,夜夜共眠,仍一时不觉荡人心神,看得痴了,辰纱起初不觉,渐渐发现杜仲有些不对劲,看着自己的眼神有异,直勾勾的,一脸说不出来的表情,虽彼此早已有恩爱之实,只毕竟身为女人,又值少女之期,仍一时脸颊发烫,心中且喜且羞,赶紧唤醒杜仲,直喊了两遍才醒过来,杜仲一声感叹,知道自己失态了,只勉强挺着,不愿被辰纱识破,不由又想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诗句,正应了这情景。

    夏天来了,夜市也来了,太阳尚高悬在天空,就已经出生意,第一天的夜市,辰纱已兴奋不已,似期待很久,早早地拉着杜仲去逛。从看着别人出生意,逛到别人收生意,各色的小吃,最爱吃的刨冰,粉碎粉碎的,浇上自家酿的又酸又甜的酸梅汁,放上几颗蓝莓,还有碎的巴旦木,辰纱大口大口地吃着,嚼着,一脸过瘾的表情。

    这座小城的夜市远比想像中的要长,足有好几公里,沿着公园的路,两边完全被占领,直到公路的交点,夜市不是城市里的那样,没有闪烁的灯箱,没有豪华的装修,因为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建筑物,完全是临时组织起来的地方,一切都是那么地简单随意,却又琳琅满目,有搭篷子的,置上桌椅,整齐讲究,有随意铺上毯子,摆上货就吆喝开卖的,吃的,玩的,卖衣服首饰的,修指甲的,江湖郎中卖膏药的,简易的游乐场等,才入夜,很快就人潮如涌,川流不息,甚至人满为患,完全无法前进,辰纱拉着杜仲的手,生怕走丢了,在人潮中穿梭,如鱼儿一般,也不怕肚子疼,见这也要吃,见那也要尝,光冷饮就喝了好几杯,像极了七八岁的孩子上街,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要。

    直到子时,月已中天,商铺大都收拾回撤的时候,辰纱才在杜仲的再三劝说下,悻悻而归,却仍是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也才突然记起早已走得脚疼,早已疲倦不堪,直喊累得不行,蹲下来,再不愿多走一步,仰着脸来,看着杜仲,一副可怜楚楚的样子,嘟着嘴,嚷着让杜仲背,杜仲说多大了,还要背,虽自己也已又困又累,却乐意之至,才蹲下来,本拉了一段的距离,不想辰纱突然起身,飞奔过来,直扑在杜仲身上,杜仲防备不及,紧急下以手撑地,辰纱直摔了过去,只双手已紧紧地环了杜仲的脖子,借着冲劲一并将其带着摔倒,一时摔疼了,想要哭,只看杜仲狼狈的样子,一脸的无奈,却又忍不住笑起来,一时揉着摔疼的地方,又哭又笑。

    杜仲见她泪水都下来了,忙问摔哪了,伸手给她揉,疼得她直吸冷气,嗔说杜仲下手太重,就不能温柔一点么,说是磕到大腿了,于是小心拉上裙子看视,结果只是一道白印,辰纱本以为划了道口子,出血了,或是紫了,肿了起来,可什么都没有,见杜仲一脸无所谓的表情,甚至有些想笑,笑她小孩子气,大题小作,心里顿时不舒服起来,说就是疼得厉害,可能是内伤了,结果内伤才说完,自己也控制不住笑起来,引得本还在强忍着的杜仲发笑,辰纱又气又怒,想发脾气,却又控制不住发笑,一时怎么也严肃不起来,索性不管了,嚷着说我就要闹,就要你背,你就说你背不背吧,不背我就不走了,今晚就睡马路上了,只是这么嗔着,在杜仲的注目下,自己也越发不好意思起来,泪水尚在眶中,晶莹欲滴,却又忍不住要笑,直接冲过去,从后面紧紧地抱住杜仲,把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杜仲见她作小儿态,甚是可爱,不忍薄她面子,只又故意叹了口气,身子蹲下去,辰纱立即趴上了他的背,手臂环着他的脖子,似很享受这一背。

    月朗星稀,银河浅浅,每一次呼吸都是清新而甜美的,空气中有松子的醇香,像是夜浓得化不开一样。

    行人四散开来,各自走回各自回家的路,热闹消退,把安静还给了这夏日的夜。杜仲背着辰纱,不紧不慢地走着,不用赶时间,可以用自己认为适当的速度,或许人生既是如此,我们不需要追赶着别人,只要按着自己的步伐即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和自己相爱的人厮守,不知怎么,杜仲忽然想起这些来,抬头看那一弯明月,正映着自己和辰纱,将影子拉得很长。

    你们家也有夜市里,辰纱忽然发问,在杜仲以为她睡着了的时候,辰纱说,你从来都没跟我说起过你的家乡,也没提起过你的父母,说她也不知道该不该问。

    这一发问,让杜仲想了很久,最后笑着说,当然有,每个城市都有夜市,那里往往是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即使在寒冷的北方,冬天的时候也会有夜市,当然,不会是像这样露天,等放假的时候,带她出去走走,看看世界。

    辰纱叹了口气,杜仲想要问为什么的话,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

    想起小时候的作文,要求写家乡,大都会写我爱我的家乡之类的话,写景是多少漂亮,山清水秀,人是多少善良纯朴,只事实上呢,或许并不会有多少人真的爱自己的家乡,而家乡这两个字,也只有在长大了之后才能理解,家的感觉,或许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至少,在杜仲心里,家乡,或者是家,从来就不是他朝思暮想的地方,只想离得远一点,再远一点,再远一点。

    路过小公园的时候,有两个小朋友还在玩荡秋千,不顾大人的反复催促,将秋千荡得高高的,陶醉在那种从高处坠下去失重的快感之中,两者相竞,欢笑不已。辰纱说也要玩,杜仲说这是小孩子玩的,辰纱不愿意,说就要玩,说她就是小孩子,然后提起自己的两个表弟,说上个月还打架来着,两个表弟一起打她,把她都打哭了,说有玩具都跟她抢,舅妈还护着,不许她还手,杜仲问年纪,原来两个一个四岁,一个五岁,杜仲听了不由好笑,想辰纱一个17岁的女孩子会被两个小破孩给欺负哭。

    辰纱坚持要荡秋千,杜仲也不知怎么,一时竟害怕辰纱会过去吓唬两个小孩子,要将秋千抢过来,自己玩,幸好人家的家长在,似乎可以避免这一行为的发生。等了又等,两个小孩子玩得起劲,就是不走,在等的过程中,辰纱玩起了滑滑梯,爬上爬下,又猫着腰钻进钻出,还喊杜仲一起,弄得杜仲好不尴尬,想不知孩子的父母会怎么看自己俩人,尤其是辰纱,会不会以为是智商有问题,好不容易把两个小孩子给耗走了,辰纱不待别人走远,迫不及待地坐上去,嚷着杜仲给也推,杜仲心想幸好是半夜,看不清脸,要是大白天的,有多难为情。

    辰纱让杜仲使劲,给她荡得高高的,可荡高了,又害怕地尖叫,这三更半夜时的尖叫,好不刺耳,杜仲反复让她小声些,辰纱就不听,只顾自己玩得开心,说终于没有人了,可以好好玩一下了,以前每次来的时候,都会有人抢,又玩了好一会,杜仲见四下几乎不再有行人走动,看时间,早已过了子时,考虑到安全问题,再三催促,辰纱这才勉强同意,只身上哪又疼了起来,坚持要杜仲背着,于是继续背着,沿着路往回走,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辰纱的回答越来越含混不清,终于在又累又困的作用下,在杜仲的背上睡着了。

    杜仲拍了拍她的屁股,喊她的名字,只再也没有回应,不知怎么,忽然心中涌过一阵莫名地忧伤,似生离死别一般,想自己和辰纱,也终有一天会这样的吧,抬头看那一弯冷月,清辉四洒,似将沐浴在其中的万物都剔透了一般。

    入秋的一个午后,炙热的阳光忽然退散,天地间顿时陷入一片昏暗,杜仲不明所以,赶紧走至阳台,西望时,但见满天黄沙滚滚而来,遮天蔽日,这情景不由让杜仲极为震憾,甚至感到莫名的兴奋,此生从未见过如此画面,想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沙尘暴,以前只在影视中见过,而那是特效做出来的,此时呈现在眼前,强大的气专场让人感知着它无比的力量,远望中听连绵不绝的雪山已不见踪迹,尽被吞噬其中,模糊不清的房舍正在湮灭,随着沙尘暴的推进,风力越来越强,渐渐带着哨子,将一切可吹起来的东西都抛至空中,一尖顶上的旗子被撕裂,迅速扬至九霄之中,消失不见,细小的沙子已扑打在杜仲的脸上,拼命地冲撞在窗玻璃上,沙沙作响,像是扑火的飞蛾一般。

    天地间越来越昏暗,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从阳光明媚的午后陷入漆黑的夜晚,整个城市已尽数被吞噬,在其腹中,沙子越来越粗,更加疯狂地击打着窗子。杜仲赶紧将其关上,过去开灯,反复几次,才发现已经停电了。

    杜仲在想,千年的古城楼兰不就是在沙尘暴中消失的吗,今天会不会历史重演,将自己与这座沙漠中的孤城一并掩埋,还有辰纱。想起辰纱,此时她应该正在学校,学校会组织安全撤离和保护措施的吧,赶紧打电话,发现已经没有信号。会不会就这样结束?一丝伤感袭来,然后被迅速放大,在极短的时间内膨胀到无以复加,然后以崩溃之势袭来,那是一种想哭的感觉,杜仲打开门,想要冲下去,想要奔向辰纱的学校,想要见她一面,告诉自己是有多爱她,想要牵着她的手,告诉她不要害怕,如果真的要死的话,也会在一起。

    可是距离根本就不能支撑这个念想,而此时已几近黑夜,窗外完全一片漆黑,完全不可辨视,杜仲很清楚,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跑到那里。他再一次打电话,依旧没有信号,然后留言,希望在信号恢复时,如果辰纱还活着,如果自己走了,她可以收到自己最后的信息,可是,说什么呢,杜仲一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有满面流泪,声音哽咽,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泪水从未有过奔涌不止。

    当天渐渐亮起,黑暗散去,温暖的阳光再一次普照着这个城市,沐浴着呆立在阳台里的杜仲,一切又都恢复原状,似乎什么都未曾发现,如梦一场,只是地板上,床上,家具上都落了一层黄沙,窗台上更是厚厚一层。

    辰纱从学校回来,听杜仲说起,笑他也太没见识了,只是普通的沙尘暴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天气预报里都播报了,辰纱终于有机会也是第一次感觉自己比杜仲有见识,也终于可以数落他一回了。

    很快,这个偏隅的城市再一次迎来了一个漫长的严冬,风雪很快将这里冰封,就像杜仲来时的那样。

    受朋友之邀,杜仲决定北上,听说那里的冰雕可谓世界一绝,极光更美不胜收,欲携辰纱一起,她听了果然欣喜不已,一夜兴奋地未曾睡着,只是随着日子的靠近,却越来越犹豫,最后决定让杜仲先过去,等把房子租好了,安顿下来,自己再过去,打算在那里小住半年,或者更久,好好体验一下异域风情,度一个一生中都会流连忘返的假。

    临时的清晨,快递员过来拿包裹,杜仲将最后的物品打包,看着整个房间里被收拾得空荡荡的,不由觉得心中也空荡荡的,一旁的辰纱不说话,泪水却不由地落下来,杜仲看着,不由心中不忍,将她紧紧拥在怀中,说要不一起走吧,现在订票也来得及。

    辰纱摇了摇头,说不行,临时订机票太贵了。

    杜仲笑起来,轻轻地拍着辰纱的后背,说傻孩子,再贵,也不过是钱的事,你才是最重要的,再一次劝辰纱一起走,她不说话,只是抹眼泪。

    杜仲叹了口气,说要不不走了,现在就打电话,让快递员不用过来取东西了,不走了。

    辰纱问那机票怎么办,又不能退。

    杜仲见问,又笑起来,说不过是钱的事,怎么能和你相比,你才是我最重要的。

    快递员到了,称重量,打包裹,写单子,两个人在做着最后的决定。

    说好了不送的,因为辰纱会控制不住地哭,一哭就止不住,眼睛就肿起来,可还是想送,一起上了车,结果在车上,在杜仲的怀里就开始哭,几乎哭了一路,下了车,要转去机场的车,再一次说好,只送到这里,看着杜仲上车,她就回去,结果再一次忍不住上了车,扯着杜仲的手,怎么也舍不得放开,说送杜仲到机场就回去,说还从没去过机场,想看看飞机长什么样,及到了机场,逛了一圈,再一次舍不得离开,此时已夕阳西下,赤霞零乱,杜仲也担心她回去太晚,一个人不安全,也更是舍不得,于是一起在机场附近的一家提供机场接送服务的快捷宾馆住下。

    夜,安静而温暖。

    小院子里沙沙地下起细细的冰雨。

    辰纱依在杜仲的怀里,抚摸着他的脸,此时的他已然熟睡,她看着他,尽管夜色之中并不能看清他的容貌,相信那目光里应尽是诉不尽的温柔,和莫名的忧伤吧,而泪水又再一次涌出。

    第二天清晨,在去机场的大巴里,辰纱最后一次依在杜仲的怀里,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像在抓着自己的生命一样,泪水再一次倾洒在杜仲的胸口。

    及到了机场,杜仲赶紧下车,去大厅取票,到拿到票,不过短短的三分钟,或许是离别的场景身临其境,本平静的心情在这里开始狂热地起伏不已,及听到广播开始检票,催促着自己的离去,莫名的伤感以崩溃之势袭来,一路上压抑着的泪水终于再也按纳不住,夺眶而出。

    杜仲迅速地跑出大厅,可辰纱不在这里,他喊着她的名字,四下观望,可惜没有她的身影,他立即打电话,电话那边辰纱说她不想看着他走,那样她怕自己会受不了,所以直接跟着大巴回去了,才说了一句,就再也说不出话,只听到哭泣声。

    杜仲告诉她一个人回去的时候要小心,注意安全,强行压抑着情感,不想让辰纱听到他的哭腔。

    当飞机滑翔的时候,天气格外晴朗,每一缕阳光都是温柔的,渐渐升高,越爬越高,窗外的一切事物都在远离,在缩小,渐渐地,整个沙漠都尽收在眼底,在沙漠之中,有那么一抹发着光的清泉,珍珠一般,围着它的是一抹新绿,再有他曾朝思暮想后来魂牵梦绕的城市。

    泪水是阳光一样闪耀。

    电话里,辰纱说她不知道是怎么回去的,哭了一路,被人笑话了一路,杜仲笑着说,不错了,人家没多收你票。

    极光的城市,格外地冷,阴阴的,尤其是在电话不通的天气里,血液似都要被冻结,辰纱没有来,她改变了主意,她说自己就这样跟着杜仲走了,不知道要怎么跟家人交待,她说她希望杜仲可以理解她,希望他回到自己的家乡,买房子,迎娶她。

    她说,杜仲也不小了,总不能这样一个人在外面漂着,自己也总不能跟他一起就这么漂着吧,她说,她想要安安稳稳的幸福,想要一个温馨的家。

    家乡?对杜仲而言,那是一个有多么熟悉就有多么陌生的地方,好不容易下了无人可支持更无人可理解的决心,放弃了工作,当时的离开是有多么的义无反顾,对浪迹天涯又是有多么地赤诚,如今,真的要回去吗?

    辰纱说,你自己考虑好,否则,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

    剩下的,是沉默和泪水。

    三个月后,杜仲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到家的时候,已近夜色,窗子里透过的灯光应该会给予温暖的吧,只是为何感受不到。

    在杜仲到家之前,父母把房子重新刷了一遍,打扫一遍,可能是觉得杜仲会把那个把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女人带回来吧。

    杜仲告诉辰纱自己回家了,问她什么时候来,说是半个月后,然后是一个月后,然后是三个月,及年都过了,也没有来,也终究断了联系,不再接电话,不再回信息。

    山里的冬天,格外地冷,其实最冷的时候也不过零下二十度的样子,相较于那个沙漠中的城市,要差得多,可就是感到冷,寒风直往骨头缝里钻,穿多么衣服都没用,心里拨凉拨凉的。

    偏远的乡镇也渐渐发展起来,只不知为什么,杜仲越来越怀念曾经住在山谷中的日子,那时贫穷,却很开心,会在某个飘雪的日子里,一个人沿着旧时的路走回去,只那时觉得很近,小跑着,很快就可以到家,如今长大了,却走起来觉得好远,越走越远,最后迷失在夜色里,回望那几乎被黑暗吞噬殆尽的一抹灯火,犹如若置身大海之中,在汹涌而冰冷的海水中沉下去,沉下去,一直沉下去。

    残月早已不知隐到哪去,这里的天空也不是湛蓝湛蓝的,清澈得透明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