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猴朋蟀友
张绍看了元鸣一眼,继续说道:“师弟此次能够幸免于难,实属侥幸。据门中长老介绍,“天魔解体大法”威力固然强大,但不可连续施展。”
“那刺客从点金楼脱身后,身受重伤,无法远遁,唯有再次强运“天魔解体大法”伺机逃走。可是此秘术极耗精元,恰在此时,她碰见元师弟,于是便强吸了师弟精元为其所用!”
“万幸的是师弟根基深厚,体内生机竟是无比旺盛,精元充沛,纯净无比,受此重创后竟无大碍。”
“据慕容克少爷说,那女子吸收了你的精元后,遁速竟然快若闪电一般,委实令人不可思议!而师弟你体内的精元被大量吸取之后非但不死,而且竟能如此快速地复原,也是万中无一,令人大为吃惊之事!”
元鸣摇头苦笑不已。
抓刺客他非但没有帮上什么忙,反倒一不小心成了资敌的帮凶!
候胜看元鸣身体已无大碍后,忍不住嚷嚷道:“不要再说那些天魔教的鸟事了,办正事要紧!咱还是趁着新鲜赶紧把这人参果子给吃了吧!这都馋了我一路了!”
元鸣看着候胜的一副猴急馋相,问道:“大圣,这么好的东西从哪里搞来的?你不是从王母娘娘的园子里偷出来的吧?”
候胜捧着果子嘿嘿一笑,答道:“我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这是孟三给的。啧啧,看不出这小子的门路还挺广,啥稀奇玩意也能弄到手!”
他舌手并用,几口便把“玉婴桃”吞进肚里,吃得嘴角流汁,稀里哗啦,不亦乐乎。
元鸣心底暖流阵阵涌动。
他自从来到郡城后虽然孑身一人,但也认识了几个朋友,彼此一见如故,年轻人之间意气相投,倒也畅快!
生逢乱世,已是不易,然而难得和幸运的是居然有了几个朋友!
朋友,多么温馨和令人内心暖暖的字眼啊!
孟三他爹是南阳郡补天阁分部负责人,凭着补天阁的能力,搞到一枚“人参果“想来不是什么难事。
但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有钱有势的人很多,可不见得人家会帮你。
一枚小小的人参果对于孟三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基于两人在斗蟀方面的共同兴趣,孟三对元鸣比较认可,情趣相投,顺手施恩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元鸣是个有原则的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他心下打定主意,定要想方设法帮助孟三打赢沈阔的铁拐李!
送走张绍和候胜后,元鸣吃了一点张绍令人精心安排的饭菜,也没有急着出门,而是在床上打坐,先把法力恢复了再说。
待到功行圆满,从入定中醒来时已到了黄昏时分。
舒展了一下身体,心情大好,他的修为经此一劫后,又有增长,居然突破到了洗髓中期的境界!
原来元鸣全身的精元被水玲珑吸走大半后,体内空乏之下,却因此激发了海量阴气中的一小部分,这些海量阴气还是上次他跌进灵脉脉眼之时所大量吸收的。
如此破而后立,修为自然会有所增长。
不过可惜的是,即使会有修为陡增的好处,可代价要是再让水玲珑来给吸血一次的话,那元鸣肯定打死也不干!
开什么玩笑!精元受损的滋味恐怖无比,任谁也受不了那种身心一同遭受摧残的恐惧无力感啊!
推门出屋,天边晚霞灿烂,如火如荼。
元鸣歪头想了想,虽然他以前和慕容克之间有点过节,但此次实事求是地讲,没有慕容克适时赶来,恐怕真就凶多吉少了。
于情于理,都应该在康复后去当面谢一下人家。
慕容克的住所在郡城的东部,老大的一座宅子,门房高阔,很有威严。
然而元鸣来得却是不巧,看门的小厮皮笑肉不笑地告诉他,慕容克少爷因为擒拿刺客有功,收到了太平门总舵丰厚的奖赏,早带着手下一干人马到爱晚楼喝花酒庆祝去了!
元鸣忍不住嘴角下撇,大摇其头。
狗屁!什么擒杀刺客有功?
只不过是捡回了刺客的一条大腿而已,慕容克这厮还真能往自己的脸上贴金!
既然找不到慕容克,那就去看看孟三吧。
信步来到坊市之上,老远便看见候胜在其经营的古董小店门口不住地转悠,出来进去,起来坐下,看来是紧等着太阳下山后关门打烊了。
元鸣心底暗笑,这只猴子就没有个安稳消停的时候。
候胜经营的这个店面叫作“金钱观”,元鸣也在里面持有股份。
他早就看这个店名不顺眼了!
什么玩意儿嘛?金钱观?倒像个道观的名称,俗不可耐。
而候胜则坚持称这个名字好,顾名思义开门见山,配上外圆内方的“孔方兄”标志,相得益彰,说什么也不愿意改。
“候胜,你这么着急的样子,是晚上佳人有约吗?”
候胜见元鸣来了,笑嘻嘻地回道:“哪里有什么约会?我还等着师哥你给我约那沈婉琳呢!今晚听我那几个师兄弟说,慕容克少爷在爱晚楼摆了酒宴,开设的是流水席,内门弟子谁愿意去谁就去,我正想去瞧个热闹呢!”
“哦?”
元鸣眼睛转了转,随口问道:“原来慕容克少爷如此大方,果真年少多金,风流倜傥!”
侯胜摇了摇头,说道:“若说慕容少爷大方豪爽,也不尽然。师哥你也是知道的,慕容万代舵主有个嫡长子叫做慕容破,慕容克不过是庶出,所以嘛,嘿嘿……”
元鸣顿时了然。
世家子弟间为了夺嫡争斗,拉帮结伙、朋党之争在所难免。
他点了点头,沉声道:“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这里面的缘故,躲还来不及,怎么还想着上去凑什么热闹?”
侯胜搓了搓耳朵,说道:“唉,这不没办法么!现在舵中的形式就是这个样子,貌合神离非此即彼!必须要有个明确的态度,否则就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慕容破那个人修为高深,心胸狭窄又精明的要命,我若跟着他混,一旦被他卖了,死到临头都不知道是如何死的!”
“而慕容克就不一样了,虽然他骄狂跋扈了点,但是为人仗义疏财,跟着他,即使吃不到肉好歹还有口汤喝。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呗!说不定我哪天交了狗屎运,吞食了什么天材地宝,修为一步登天了呢!到时候根本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元鸣莞尔一笑。
是啊,只有自身实力提高了,别人才会把你当成盘菜,如若不然,那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只余任人宰割的份儿。
他又何尝不是身不由己地被拉进了慕容潇的阵营?
侯胜见元鸣来店里寻他,也就不想去赴那慕容克的酒席了。
元鸣又问起孟三的情况,毕竟受伤后孟三帮助甚大,还是要当面谢过为好。
没成想侯胜回答说已有几天没有看见孟三在店里了,想来或许是心情不佳的缘故。
沉吟了片刻,元鸣开口道:“大圣,上次咱喝酒时,你可是拍着胸脯说要帮孟三的斗蟀打赢比赛的,还说要找什么上好的斗鸡血,此事该从哪里着手好啊?”
侯胜拍了拍脑袋,迷惑地道:“我有说过吗?”
元鸣一乐,侯胜这厮,喝了点马尿就浑然忘记自己曾说过什么了!
“你这猴子,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沈阔那个大胡子,不知从哪里弄来条破斗蟀,耀武扬威地在你心上人面前显摆,而你却只是站在一边束手无策吗?亏你还是个男人!”
这下可戳中了侯胜的软肋,他立马急了,嚷嚷起来:“师哥不说我倒忘了,虽然我以前和孟三没什么交情,但冲着师哥的面子,淦了!”
其实孟三赌斗失利那天,沈阔表现得极有风度。
他虽然获胜,但一点也没有什么得意忘形的表现。
不过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在侯胜的眼里,沈阔那就是他的假想情敌,当然看他不顺眼了。
侯胜将店门关上,两人来到桌边坐下。
侯胜泡了壶茶,说道:“那天听韩尉说沈阔的斗蟀身上涂了东西,想要赢它,那首先得保证孟三的斗蟀不害怕才行!甚至咱们也可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咱也在斗蟀身上涂点东西嘛!”
“照我说最好让孟三找来补天阁的“牵机散”给他的斗蟀涂上,这样的话,对方只要咬到一点就会死翘翘了!”
元鸣摇了摇头,且不说涂上毒药后,孟三的斗蟀能不能受得了而不被毒死,就算沈阔的“铁拐李”咬到孟三的斗蟀中毒而死的话,那这个千术也太明显了!
侯胜大眼珠转了几下,一拍大腿,又说道:“斗蟀最害怕雄鸡!我看还是到黄冥那里弄几只顶级斗鸡来训练一下孟三的斗蟀!”
元鸣点了点头,目前来看,这个法子应该可行。
他皱了皱眉,问道:“这样也好,权且试一下吧,等我也再去问一下孟三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只是,黄冥的斗鸡都是他的心肝宝贝,你和他相熟吗,他肯借给你用吗?”
侯胜摆了摆手,大剌剌地道:“这个没有问题!他不给我我也有办法弄到,抢呗!黄冥那个破落户我当然和他相熟,他原先就是我家店里的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