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打工的我回村修仙
繁体版

第七十一章 归墟(三)

    向下沉了多久了呢?庄兴听着海水的涌动声,有些厌烦了。

    为什么他什么也做不了?为什么他永远被其他人推着走?为什么他一直在被别人保护?

    为什么...他这么弱小?

    他在泡泡里坐了下来,抱住了自己的腿。

    他太弱小了,根本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

    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即便真的回到二十年前,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已经看到结局了,这就是所有人的结局。

    这是菩萨和阎罗们都改变不了的事情,或许就这么死在这里,会是更好的选择。

    不用去面对那么多麻烦的事情,不用鼓起勇气,去看那么惨烈的人间。

    死了,一切就结束了。

    他被生出来,就是个错误,他来到这个世上,总是苦难多于快乐。

    以前还抱着点希望,觉得总不能一辈子都那么倒霉,现在他算是认清楚了。

    在那艘邮轮上航行的七天,他已经认清了现实。

    他就是个普普通通,没有能力的一般人,他没有力量去甲板上站岗,也没有知识去驾驶室帮忙。

    七天里,他躲在船员卧室,透过那扇小圆窗,窥探外面的世界,隔着窗户都觉得心惊胆战,那些触目惊心的风景,让他睡觉的时候被噩梦包围,他沉溺在血海里,怎么挣扎也无法呼吸,醒来时一身冷汗。

    他没有印禅那样赴死的觉悟,没有竹兰的单纯道心,他就是个市井人,喜欢斤斤计较,为了省点钱,能在网上货比三家,坐上三天的火车,跑到魔都去乘坐最便宜的飞机。

    他的毅力和悟性也很差,高中时费尽心思,也只考上一个很普通的本科,他不够善良,从来不做好事,人缘也很一般,只有饭搭子,没有可以交心的朋友,大学的室友,毕业之后,就再没联系过了。

    既然所有人未来的归宿都是死,那不如早些死算了。

    方相氏不是说了吗?他是竹兰的一道难关。

    他死了还是件好事呢,不会拦着竹兰成仙。

    一定是他从二十年前,穿越到二十年后,消失了二十年,竹兰才那么顺利得道成仙的。

    他听印禅说了很多和竹兰相关的事情,那的确是仙人才能办到的,她能以一人之力,救下千千万万的人。

    若是她真的跟了自己,那才是件晦气事,浪费了她的天赋。

    庄兴在封闭的泡泡之中,无比悲观地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和一切。

    他往归墟的底部沉下,那道光线指着很远的地方,好像他永远落不到尽头,会一直朝下坠落。

    周围没有熔岩了,除了黑暗什么都没有。

    光线到了尽头,周围满是尸骸,是死去的地狱之虫和不知名的深海鱼。

    即便只透着微弱的光,也能看到很多的残骸和白骨累积到一起,甚至有巨鲸沉没在这里,这里一片死寂,没有任何的生机。

    他忽然愣住了,白骨和尸骸之中,海藻般的长发飘动。

    那里有一个女孩,她穿着的衣服,已经腐烂了,到处都是破洞,她蜷缩在那里,被数不清的虫尸包围。

    她好像是死亡的中心,一切的尸骸和虫尸,都围绕着她坠落,此时此刻,仍有虫的尸体落下,白茫茫,如一片片雪花。

    那道光线,指向她的眉心。

    庄兴愣愣地看女孩的脸,他认得这个女孩,对他来说,不久之前,女孩还亲手煮了一碗面给他吃。

    那是竹兰...是二十年后的竹兰...

    她并没有死,她眨眨眼睛,和庄兴一样惊讶,但惊讶之后,她忽然笑了,笑容如花般绽放。

    小糯米往前游动,泡泡也往前漂浮。

    小家伙啪叽一下,从泡泡里钻了出去,落在二十年后的竹兰的手心。

    “你真的改变了因果线呀...”竹兰对小糯米说。

    她看起来不再像一个懵懂的少女了,她出落的那么绝代风华,漫漫长发铺下,宛如神女的裙摆,她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气质,那么出尘,那么无暇。

    庄兴甚至不太敢直视她,她不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竹兰了,她已得道成仙,是活下来的人口中的月华神女。

    “庄兴...对不起...”

    神女伸出手,穿透了泡泡,温柔地抚摸庄兴的脸。

    “我后来才知道是婆婆杀了你,她告诉我,你不辞而别,又自导自演了一场戏,把你的尸体带到我的面前,一切只为了我能潜心修行。”

    “轮转之后,我又遇到了小糯米,是它给我看了当年所发生的的一切,可婆婆已经消逝了...”

    “请原谅我的自私,让你来到这么可怕的地方,我只是...想再见见你...”

    “为什么...你会在归墟之底...”庄兴握住了神女的手,她的眼中,满是愧疚。

    “我看到有什么东西要出生了,所以来到这里,尽我所能延缓它的出现。”她指着死亡之海的尽头,手中照出月光般的银色光芒,那里有一颗心脏般跳动的卵,很瘦小,像是发育不良,但依然散发出某种极为不详的气息。

    “这五年,难道你就一直待在这样的地方?”庄兴近乎颤抖着说。

    他以为竹兰死了,死在五年之前...

    和死相比,在这样黑、这样冷的地方,终日不见光芒,无人可说话,哪一个更加寂寞呢?

    那个馋嘴的女孩,喜欢夜里起来翻冰箱找零食的女孩,根本藏不住自己心思的女孩,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怎么甘愿来这样可怕的地方受苦呢?

    “这是我的使命。”神女的手摸索他的脸颊:“所以,不要为我难过。”

    可是...怎么能不为她难过...

    她还戴着那个玉镯子...好好地戴在手腕上...

    那是他们从燕子那里拿到的赠礼,两个人手上的玉镯子凑起来,正好是一对。

    过去了二十年,她哪里都变了,唯独还保留着那个旧旧的玉镯子,像珍宝一样收藏着。

    可那不是什么珍宝,只是粗劣的地摊货,连做工都很粗糙,和神女的气质一点都不配,它唯一特殊的地方,是它珍藏着两个人的回忆。

    她把镯子亮了出来,和庄兴手上的那只拼成了一对,邀功似的笑了。

    “我有好好遵守约定呀,我喜欢你二十年啦,从来没有忘过。”

    她笑的那么开心灿烂,扫开了所有的阴郁,好像...这么多年来,她就靠着那么一点点的喜乐活着...

    靠着那么一点点的回忆,支撑在寂寞孤独的归墟之底...

    为什么哭了呢?

    原来他的人生并不是毫无意义的,他人生的意义就存在于此。

    在他眼前的,是无私奉献,拯救苍生的月华神女,也是那个在信里写,好喜欢好喜欢你,会一直记得你喜欢你的小笨蛋竹兰。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他出生的意义,就是为了和眼前的这个女孩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