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鸦之地:大不列颠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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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III章 瑞支德的狩猎游戏

    继续行进,中途爱德华等人到了伦赫里德村庄。这里已经是瑞支德的领土了。经历了一次紧张的袭击,众人终于能放松下来休息一会儿,于是他们在远离村庄的地方扎营。

    第二日,二月二十六日,他们在冷冽的风中前进,感到清醒无比,太阳还没完全露出身体的早晨,那是多么好的一天,没有危险的阴云,众人行进的速度更快了。

    等到了一处林地,依诺克派人叫爱德华去,爱德华骑上马,发现依诺克扎好了营帐,已经准备就地修整了。爱德华问:“依诺克先生,你这是?要休息吗?”

    “是,你叫人原地休息吧,都汇集到各个营地。”依诺克说。

    于是爱德华回到队伍,跟大家伙儿说了一下,马上就准备好了篝火和营帐,简单修整了起来。

    此时的阳光不算明媚,也不是很温暖,但好在干燥且温和,爱德华虽然不是浑身疲惫,但遇到如此好的天气,也身心得到滋养似的,觉得神清气爽。

    片刻,另外一个佣兵团长找到爱德华,是披灰鹿皮的人,他说:“依诺克先生发现了一群野鹿。叫我问一下阁下有没有兴致参与狩猎。”

    关于狩猎这件事,爱德华向来都觉得有趣,但从来没亲自参与过,他本想推脱,但觉得大家心情都很好,押运工作也接近尾声,何尝不应该大肆放松一下呢?

    “当然,转告依诺克先生,我会带着我的人前往,莫要急切。”爱德华说。

    他带上艾尔梅尔和恩尼斯,前往了依诺克的营帐。到了地方,披灰鹿皮的人迎接了爱德华,两方营帐隔着一条河流和一段林地,中途经过另两个营帐。

    披灰鹿皮的人说:“大概有二十多头鹿,尽情捕捉吧,这里是无主地,不会有人拿宣称干涉咱们了。”于是佩戴好箭壶,拿着猎弓上了马。

    恩尼斯不会骑马,所以步行前往,而艾尔梅尔和爱德华两人不会用弓,只好带好投矛,用另一种方式狩猎。

    依诺克也准备好,他带着另外两个随从,骑着一匹灰毛牝马,披着和原来不同的白色袍子,同样夹着猎弓,腰间挂着箭壶。

    他一看见爱德华,就露出敬仰的表情,说:“爱德华先生,你没配弓吗?需要我为你准备吗?”

    “不必了,先生,”爱德华伸开五指,拒绝道,“我们用其他方法,只去抓被你们击散的部分。”

    依诺克见状,也不过问,带着众人前往了鹿群休息的空地。

    这里草木茂盛,满地都是绿色,很少看见人活动的迹象,爱德华远远望去,果真看到一头鹿悠闲地在林间漫步,还不知道危险将至。

    “在英国,猎鹿是贵族的游戏。后来他们搞的不列颠没鹿供他们游乐了,没想到我现在也在做这件事。”爱德华心想。

    骏马列成一排,天空里响彻着莺歌,爱德华呼吸的空气清新且温润,感到无比惬意。他们还差一群猎犬,就更像一回事儿了。

    狩猎开始的标志,是依诺克射出的第一箭。他搭弓射击,一发就击中了一匹红鹿的后腿,马上把鹿群驱散开来。

    步行的随从们开始跑动起来。爱德华和艾尔梅尔两人朝着不同的方向奔驰,虽然没有拿弓,但爱德华坚信马的速度快于这些受惊的鹿。

    果然,有一匹小鹿被吓得晕头转向,一头撞向了高大的树木,让爱德华逮了个正着。他果断地冲了上去,一把投矛从上而下刺穿了小鹿的脖子。

    他高兴地大喊起来:“恩尼斯!恩尼斯!第一头鹿让你捡走了!”

    于是恩尼斯也欢快地奔跑起来,他背着长矛,从大老远跑了过来,看到奄奄一息的红鹿,激动地说不上话,赶快拿了绳子把它绑好。

    爱德华没闲着,他看准鹿群奔跑的方向。人们已经朝着那里奔去了,依诺克和艾尔梅尔各拿下一头,纷纷把尸体甩到路边。

    见状,爱德华赶快策马追逐,挺起长矛,追着一匹毛色纯正的大角公鹿,向着树林冲去。

    小马很快追上了这匹公鹿,它的角如此美丽,看上去规制且优雅。但爱德华的长矛一下子刺穿了他的前身,它被挂在上面,让爱德华当成奖品拖了回去。

    但是此时爱德华和众人越走越远了,那边的众人正追逐着大群的鹿,这群鹿被逼成奇特的阵型,毫无逻辑地散开。

    爱德华心想:“大家肯定收获颇丰了,我也得去看看。”

    正好,另一个随从前来,捡走了这里的鹿,爱德华勒令马儿朝着人多的地方奔去了。

    那里是更大的林间空地,一条小溪贯穿而过,大伙儿到这儿,就搅得这里乌烟瘴气,阳光投射下来,从远处看就好像一大片行军队伍。

    看到一匹鹿迷失方向,爱德华果断跟了过去,这头鹿虽然看上去笨,但的确体能惊人。爱德华追着他跑了很久,几乎和大部队碰在一起了,还没有追上。

    依诺克问爱德华:“你收获多少猎物了?先生。”

    而爱德华伸出两根手指,反问道:“你呢?依诺克先生。”

    “很好,和你一样。其他人也各有收获,我们可以大吃大嚼一番了。”依诺克骄傲地说。

    “真好,”爱德华回应他,“兽皮剥下来,也是一种商品。”

    “的确啊,到时候咱们整理好原料,还能赚一笔。”依诺克呼叫着各位,很快众人又汇聚在一起。

    不过爱德华还不想放弃,他觉得了鹿没走远,如此好的机会,才捕杀两只算什么?他不甘心于这点小小成就。

    “我的野心什么时候这么大了?”他心想。

    然而鹿群的确是散开了,他游荡了一圈,丝毫没有看到一点鹿的痕迹,在大河边上抓了两只水獭,用长矛刺穿带走了。

    他穿越来时的密林,往人群走去。

    等他回来的时候,人们已经把营地汇聚在一起,五十多个人围绕着各自的营帐,开始处理起猎物。

    就爱德华这边而言,他问过艾尔梅尔,算上爱德华的,他们抓到了统共三只小鹿、两只水獭,还有后来依诺克等人送来的几只雉鸡。

    艾尔梅尔尴尬地笑笑说:“技不如人了,我盯着一只就跑了很久。”

    而爱德华则说:“说明这头鹿很厉害。而你能最终战胜它,你比它还厉害,艾尔梅尔。”

    “过誉了过誉了,先生。”两人笑了笑,招呼人一起处理起了猎物。

    没出几个小时,有限的猎物就被众人解刨好,爱德华叫了几个人把残骸扔到远处,防止引来野熊和野狼之类的猛兽。

    众人检查好收获,各个面露笑容,当时架起柴火堆,准备用餐。

    “风干肉还吃惯了,今天烤点鲜肉,也算是补偿之前的精神损失了。”爱德华笑着,罗辛也带着埃兰娜准备好不少柴火,她们已经架好了两个火堆,一个架锅,一个烧烤。

    至于兽皮,爱德华留下了几张完整的皮料,剩下的边角料大家看有用的,就各自收好,一面熏干皮料,一面开始烤肉,锅里炖上了随军的蔬菜,准备吃一顿野味了。

    这一路上经历三天,穿越了三个国家,途径三个村庄、三个城镇。还遇到过一次袭击,可算是要迎来尽头。而此时,押运货物的所有人都投身于宴席中,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