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号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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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王大壮的偶像

    《三字经》全文一千一百四十五个字,比无极大陆的这本《开蒙学经》整整多了一百四十五个字。

    背到最后,老夫子在讲台上都坐不住了,他的心中不仅是惊讶了,而是惊喜。他缓缓地站起身,不知不觉地走到高天赐的面前,这孩子确实是在背诵,书桌上除了一个竹编的书箱,空无一物。

    他所背诵的这些内容,很多是《开蒙学经》中所没有的。

    直到高天赐背完最后一个字,老夫子才抑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揪着险些被拔光的胡须,柔声问道,“孩子,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显然夫子之前并没有记住他的名字。

    “学生高天赐,今年六岁。”高天赐异常恭顺地回答道。

    “好,很好,六岁的孩子,天才啊,哈哈哈哈”老夫子发出爽朗的笑声,“高天赐,你可知自己所诵读的并非完全是《开蒙学经》?”

    “学生知道,学生所背诵的是一本《三字经》。”

    “《三字经》?这名字好啊,比《开蒙学经》更易懂,更简洁,更丰富。”老夫子点头称赞,他继续问道,“只是不知,你从何处学来的这本《三字经》。”

    “回夫子,学生三岁的时候,家中曾经来过一位云游的道士,他见学生聪慧过人,便传了这本《三字经》给学生。”这胡编瞎话,高天赐是张口就来,一边说着,一边用眼角余光瞟了瞟那个美好的身影,发现她已经转过了身去,心中不由地有些失落。

    “原来是世外高人所传,这云游的道士多半都是隐居高人,只是这本《三字经》如今可还在你家中?”老夫子一脸发现新大陆的表情,这本《三字经》如果面世,必然可取代沿用了数百年的《开蒙学经》,想必在大乾国的学界都算得上是一件轰动的大事件。

    高天赐心道,“老子都不知道这书长啥样,到现在都没搞清楚,它在我脑子里是怎么出现的?”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学生的父亲的是个粗人,乌衣巷的那个高铁匠就是学生的父亲,哪里懂得这《三字经》的珍贵,他每次如厕,便从此书上撕下数页,当做厕纸,如此这般,这《三字经》就被糟蹋没了。”

    “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你爹真是个俗物啊!”老夫子气急败坏,心痛欲绝。

    见到老夫子这般捶胸顿足的模样,高天赐说道,“夫子何必焦急上火,学生不是已经会背诵了吗?学生有空把《三字经》默写下来,送给夫子便是。”

    听见高天赐这么一说,白胡子老头才一下反应过来,他重重地一拍额头,大喜道,“老夫迂腐了,何须待到空闲时候,便是此时,来,来,孩子,你现在便把那《三字经》默写出来。”说到这里,老头迫不及待地亲自把高天赐的书箱打开,取出笔墨纸砚,然后把纸张铺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望见一直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张着大嘴,可以塞进一个拳头的王大壮,“小子,你力气大,过来磨墨。”

    王大壮听见夫子招呼,忙不迭地檫去了嘴角的哈喇子,急忙地凑到了近前,开始研磨。

    高天赐长到六岁,这期间倒也是写过几次毛笔字的,逢年过节闲的无聊,顺便给铁匠铺写一副对联,添点喜庆。所以此刻拿起毛笔,倒也不怯场,开始写的时候,还有些青涩,越写越顺以后,就渐入佳境,笔法自然舒展,行云流水一般。

    老夫子一直站在旁边默默看着,忍不住开口赞道,“好字,好字,竖子可教啊。”这个铁匠的儿子,今日给了他太多惊喜,看来这凡夫俗子,市井走卒之中也会有如此天资不凡的孩子,老夫子心中顿起了爱才之心,想着自己授道解惑多年,桃李满天下,却也从没见过这等资质的孩子,唯一可以与之媲美的,或许只有那李乘风的孙女,那个叫李甜的小女孩。

    想起那个同样冰雪聪明的孩子,三岁提笔写字,五岁出口吟诗,老夫子回头看了看校舍的前排座位,李甜独自低着头,旁落无人地温书。可惜是个女子,再才华横溢,将来也只能在家相夫教子,此刻,孙夫子心中的天平已经完全倒向了高天赐。

    在高天赐动笔之前,老夫子已经默许放学了,该跑出校舍的早就去室外撒野了,剩下留在教舍中的孩子多数都围拢在高天赐周围,见到他笔走龙蛇,都啧啧称奇,眼光中满是羡慕和崇拜,蒙馆的孩子年纪相差无几,最大的不过十岁,都是对一切未知充满好奇的年龄。

    高天赐写到:“君则敬,臣则忠。”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君为鱼,民为水,水载舟,亦覆舟。于是,他没有按原文写,而是把这十二个字写了出来,从此在大乾国的启蒙读本里,多出了这有着深远意义的十二个字。

    见到这十二个字,老夫子的捋着胡须的手猛地僵住了,在那一刻,他呼吸有些停滞,许久他才喃喃地念道,“君为鱼,民为水,水载舟,亦覆舟。”读了几遍,他忍不住拍掌叫好,“好,这比喻恰当,恰当,世外高人的见识果然不凡,鱼离开水而不可活,水可以载舟航行,亦可用滔天巨浪翻覆行舟。这天下君王,当以这十二个字引以为戒。”

    写了大半个时辰,高天赐辛辛苦苦终于把《三字经》写完了,从此在这无极大陆流传的《三字经》多出了六个字。总字数为一千一百五十一个字。通篇的“仁,义,诚,敬,孝。”终因高天赐改写的这十二字,变得与众不同,更有深意了。

    孙夫子如获至宝一般,捧着这尚未风干的墨宝,他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润。这老头还真是个老学究,爱书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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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浅墨书院,已是晌午时分,日头正烈,高天赐拎着书箱四处张望着,没有看见李甜的身影,这书院是李府的别院,估计她已经从院中的侧门回家了。唉,要不是孙夫子意犹未尽地非要拉着自己攀谈,他只能眼巴巴地目送着那道娇俏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错过了一次搭讪的良机。

    心中正在感慨,忽然身后传来王大壮的声音,“天哥儿,等等我,我们可否结伴回家?”,回头看去,就见王大壮气喘嘘嘘地追了上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俊俏的婢女,那小姑娘喊道,“少爷,少爷,慢点,别摔着。”这婢女应该是来接王大壮放学的。

    高天赐此时已经妥妥是王大壮崇拜的偶像了,这天哥儿不得了,自小打架就是厉害,打遍乌衣巷没有对手,今日又在学堂之上露了一手文采,更是让王大壮惊为天人。

    自从王大壮在家族之中有了危机感以后,这小子心思就开始活泛了许多,考中探花这种事情对于自己那是天方夜谭,小胖子这点颇有自知之明。

    但是这天哥儿如此天赋,比当年的王大吉也强出不少啊,按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这天哥儿将来中个状元也不稀奇,今日看老夫子那张苦瓜脸,满脸的褶子都绽放的如同一朵菊花,对天哥儿赞不绝口,青睐有加,看来天哥儿将来必成大器。

    王大壮当时在一旁磨墨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攀附之心。按照常理来说,自己跟天哥儿一起在乌衣巷中长大,一起打过架,如今又是同窗,一起读过书,大了以后还可以一起干点其他事情,好像这天哥儿对李家那个小丫头有点意思,说明这小子还好色,我要是把婢女小翠送给他,他会不会跟我结拜成兄弟啊?那么以后他中了状元,当了大官,我就是他的好兄弟,那王大吉定是不如天哥儿的,只是走了狗屎运,才中了探花,嘿嘿,将来说不定谁欺负谁呢?

    高天赐哪里想的到就磨墨的那大半个时辰里,王大壮心有灵犀一般相通了许多人生道理,毅然决然地决定把一生的幸福押注在了自己身上。许多年以后王大壮想起这一刻,他心中感慨万千,这一举动,无疑是他此生做过的最为明智的决定。

    满头大汗地追上高天赐,王大壮讨好地说道,“天哥儿,天气热,要不要去我家喝碗冰镇的绿豆汤。”本来高天赐没见到李甜,心中有些郁郁寡欢,压根没想搭理这小胖子,但是突然间想起昨夜高铁匠和王瞎子的对话,他们似乎怀疑这王家和司马观派来的使者都是冲着天棺而来的,这使者此时应该没有离开王家,王大壮邀请自己入府,正是一个好机会啊,这王府从未进去过,今日便去瞧瞧。

    想到这里,高天赐点了点头说道,“如此甚好。”

    一听到高天赐答应了,王大壮脸上乐开了花,他一把抢过高天赐手中的书箱,乐呵呵地说道,“这书箱重,哥哥帮你拎着。”

    一直满头大汗跟在两人身后的婢女小翠,默默地把自己手中王大壮的书箱用力地提了提,她一脸鄙夷地望着高天赐瘦弱的背影,心中默念,“这小少爷今日是吃错了药,怎么跟一个铁匠的儿子交上了朋友。”

    如果她要是知道王大壮想把她送给这个被自己鄙夷的铁匠儿子,会不会气得晕死过去。

    王大壮回过头来,看了看身后的婢女,然后伸出手去搂住了高天赐的肩膀,一脸猥琐的模样,在他耳边悄悄说道,“你觉得我家这个婢女小翠长的漂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