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就是要追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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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盼头

    陈皓绕着足球场外圈的跑道,跑了八圈,捂着肚子停了下来。

    西岚一中的跑道,一圈有400米,八圈也就是三公里多一点。

    陈皓的小腹传来酸痛的感觉。

    主要是身体还没有适应长跑的节奏,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正常。

    经常规律性地跑步,跑多了,身体适应了,也就好了。

    今晚一开始来跑步的时候,有三个人:陈皓、赵成龙、李恒枫。

    跑着跑着,不知道为什么,另外两个人就不见了。

    陈皓去小卖部买了三瓶水,坐在足球场边的台阶上,看着足球场上稀稀拉拉的人。

    人太少了,与大学相比。

    而且都是些情侣。

    足球场也没有开灯,除了教职工有足球赛的时候,学校是不可能开足球场上的灯的。

    足球场的对面,一网之隔,就是篮球场。

    篮球场一共四个全场,也就是八个半场。

    此时此刻,都被打篮球的同学占据了。

    中学时期的篮球场,除了星期六星期天,课余时间就没有空的时候。

    陈皓猜想赵成龙和李恒枫肯定跑去打篮球去了。

    这两个人跑着跑着就溜了,刚开始来的时候,还说陪他一直跑到最后。

    坐下来之后,小腹就没有那么痛了。

    陈皓感觉此时此刻,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积极向上的。

    长跑完之后的状态就是如此快乐。

    坐着休息了十分钟,陈皓的腿上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

    在这个世界上,要说他最讨厌的生物,非蚊子莫属了。

    小小一只,叮起人来,毫不留情。

    陈皓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拿着水直接回宿舍了。

    ……

    312宿舍内。

    洗完澡的陈皓穿着条小短裤,光着身子,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

    打开手机,给郑璐丝发了一条消息:“喂,小郑同学,我有大事找你!”

    发完消息就不看手机了,郑璐丝是不可能秒回他的。

    这个女人好像从来就没有秒回的习惯。

    不知道会不会秒回周俊峰。

    陈皓掏出《鲁滨逊漂流记》继续看,他已经看到“星期五”第一次出现那一章。

    很快,我们的鲁滨逊同志就不用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了。

    陈皓每次看《鲁滨逊漂流记》的时候,就很想像那种荒野求生主人翁一样,去一个荒岛求生一阵子。

    感觉会很爽。

    实际上这种感觉是错觉。

    现代人一个人去野外求生,先不说求生技能什么的,光是那种一个人的孤独感就很难忍受。

    不过,有一说一,那种从无到有的建造自己小窝的感觉,会让人很有成就感。

    陈皓读得很认真,宿舍里吵闹的环境都没有打扰到他。

    直到手机轻微的振动,才让他从聚精会神的阅读中抽出。

    郑璐丝:“?”

    “什么事?”

    陈皓:“想问下你去新加坡的时候,有没有去鱼尾狮公园?”

    郑璐丝:“去了。”

    “怎么了?”

    陈皓:“我主要是对鱼尾狮公园比较好奇。”

    郑璐丝:“哦。”

    陈皓:“我看美食杂志,那附近有家特别好吃的餐厅,很想去。”

    “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去一次。”

    “什么餐厅啊?”

    “西餐厅。看杂志上说是上了米其林评分的。”

    “米其林评分是什么?”

    陈皓有点意想不到,我们的郑大小姐居然会不知道什么是米其林。

    好吧,其实这也很正常。

    为什么人家就一定要知道呢?

    是啊,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东西是没有必要知道的,知道了会怎样,不知道又会怎样。

    你就算什么都不知道,也可以好好的生活。

    知道得比别人多,就像吃得比别人多一样,没有任何可以炫耀的点。

    “就是一个搞轮胎的公司,搞的一个美食评分,在全世界寻找好吃的餐厅评分。”

    陈皓细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发的这句话,有没有什么错误的点。

    好像对,又好像不对。

    “万一不好吃呢?”郑璐丝发消息过来。

    是啊,万一不好吃呢,所谓的权威美食评分,就一定会好吃吗?

    位高权重的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吗?

    什么是对?

    什么是错?

    如何判断?

    陈皓觉得今晚和郑璐丝的谈话,有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在里面的。

    陈皓思考了半天,没想出个所以然,也没悟出什么道理。

    时间却飞速流逝。

    郑璐丝的QQ也不想回了。

    总是像个舔狗一样去找别人聊天,也没有这个必要。

    想聊就聊一下,不想聊就不聊。

    就算她是喜欢的人。

    和女孩子聊天是一门艺术,撩女孩子是一门技术活。

    陈皓自认还是水平不够,完全就是尬聊。

    需要多多学习。

    必须得花点心思让郑璐丝觉得他是个幽默有趣的人。

    他突然又想跟郑璐丝聊天了。

    陈皓:“你想吃西红柿冰淇淋和,还是草莓冰淇淋?”

    陈皓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郑璐丝:“我觉得都不好吃吧。”

    陈皓:“如果非要选一个呢?”

    郑璐丝:“草莓冰淇淋吧。”

    陈皓:“我也选草莓冰淇淋。”

    郑璐丝:“为什么呢?”

    陈皓:“听到这个名字就很喜欢。”

    郑璐丝:“……”

    陈皓很想像鲁滨逊一样去某一个荒岛,从无到有,创造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想要自己盖一间小屋,寻找淡水,种粮食,驯养动物……

    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但陈皓脑子里的另一个自己,在无情地嘲讽他。

    他说的这一切都是不现实的东西。

    他根本不用去荒岛,他去一个有吃有住有水电但没有网络的山上,待一个星期都会受不了的。

    就更别说去一个荒岛了。

    一个人住在一个无人的小岛上,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人跟你聊天,时间久了,整个人恐怕都蔫了吧。

    有谁能像鲁滨逊一样生活得那么久?

    如果让他荒岛求生99天,然后郑璐丝就会跟他在一起呢?

    好吧,这也许可以考虑一下。

    为了爱情,陈皓觉得自己能够忍受这样的寂寞。

    如果真可以这样的话,他肯定会去的。

    能坚持几天不重要,但他肯定会去。

    因为,至少有一个目标。

    让漫长的荒岛求生还能有点盼头。

    人是需要这个盼头的。

    不然就是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