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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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七章:南北矛盾再起端倪

    很明显事情坏就坏在,杭州流行十月底披露公司年报。而吴越钱庄的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披露公司年报,股东若不放心,可凑齐10%以上股权联名申请,钱庄会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安排股东代表查账。

    签约前,纪家可是透露,之所以章程不披露主要是为了保证大股东的信息优势,会私下给大股东披露年报的。晋商们当时一想也没怀疑什么,毕竟账房里面还有自己的七个人嘛。骗得了散户,还能骗得了自己。

    拖到11月,晋商没见到南边来的汇报,已经开始心慌了。现在大运河是通畅的,到了淮河就有好几个大同票号的信鸽站,按道理就算是完整版报告有困难,但几天之内传递摘要还是可以做到的。

    结果到了腊月十日,从南京票号派去询问的掌柜返回消息却叫这帮晋商炸开了锅,原来吴越钱庄早就人去楼空,现在连门口的牌匾都摘了,说是年后换新匾。

    自家派驻的七个账房先生也是毫无踪影,整个南直隶、杭州愣是找不到一个与纪家相熟的人。

    如果是这样,那还算了。毕竟吴越钱庄先前还是有很多债权的。现在吴越钱庄走了,自己这个二股东只要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也能回本不少。

    但这事诡异就诡异在,纪晓杰竟然是把所有债权以一折价打包给西湖银行后连带着钱庄库存金银一起消失的。一折价就卖,很显然不合理嘛。

    尽管先前的委托协议已经是全权委托纪晓杰处理,但总算发现一个破绽,晋商赶紧来到杭州知府衙门告状。

    但让所有晋商原地跳脚的事情却在这时发生了,据知府衙门文书进行格式审核,100两银子以上大额借贷必须写明事由,凡设计大明律命令禁止的行当衙门不予支持。而吴越钱庄差不多三成的借贷都是赌博、青楼、高利贷等消费借贷还有些没有写明事由的贷款契约。这文书当先就剔除了七万两银子的债权合同。气得去衙门投书的掌柜当场跳脚。要不是身在他乡,拿不准杭州的关系,早就几棍子呼上去了。

    其次,所有5两银子以上的借贷必须后附借款人信用审查,对于缺乏信用审查与信用明显不足仍借贷的,衙门不支持追回借款。对无借款契约的公司借贷,衙门同样不支持追回借款。文书这一下又给剔了出去不少。

    就这两刀,吴越钱庄原本二十六万两银子的债权,已经有二十二万两是打水漂了。范掌柜作为代表,几时受过这等委屈,紧咬牙关,两只手那沙包大的拳头捏得死死的。

    最后,文书叫来了衙门户房去同知那里调来户籍资料,告诉了范掌柜剩余的债权中有有一千多人都是普通良民,即只有唯一住宅的良民,债权人的债权让位于居住权,不得以影响居住的方式回收债权。剩余有五百人都是远洋的船工,什么时候回来杭州港以及能不能回来还不清楚。

    总之,西湖银行一折价收购虽然低价,但确实是个市场价,并不算恶意收购。在杭州要低于市价30%才算恶意低价收购。鉴于之前晋商又签署了全权委托协议,这协议交易所是有备份的,所以翻盘的概率不大。

    范掌柜一个没忍住,上去就是一个直拳,然后就是一个正蹬,当场就把那文书打在地上。然后很显然,就被抓知府大牢了。截至目前,连杭州知府王用汲的面都没见上。

    当然,故事到徐府里又是另一番景象了。杭州官僚伙同江南商人欺骗北地商人钱财。苦主上门告状,衙门不仅不受理,还把苦主给下狱了。

    徐璠还在旁边骂新学这帮人没良心。徐阶却嗅出了关键,大明开国之初的南北矛盾,似乎要被新学点燃了。要是有这个楔子,或许还真的不怕拿捏不了嘉靖皇帝,甚至拿捏未来的皇帝也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