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神探狄仁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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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再出远门

    “你怎么又不走了?”

    陆小凤看着站在小院门口一动不动的沈忧之,无奈地问道。

    “如果你快要出远门了,但是有三个男人一直站在你家附近,伱会放心地走吗?”沈忧之反问道。

    陆小凤当然知道他指的是谁,所以答道:“你走,他们自然也会跟着走。”

    “不,他们先走,我再走。”沈忧之坚持说道。

    “那他们要是不愿意先走呢?”陆小凤有些无奈。

    “那我只能杀了他们再走。”

    沈忧之的语气骤然变冷,身上散发出的杀意凝如实质。

    就连一向胆大的陆小凤都被吓了一跳。

    他从未在沈忧之的身上感受过这般浓烈的杀意。

    “好吧,既然你们都不愿意走,那只能我先走了!”

    陆小凤说完,一溜烟儿便跑没影了。

    他走了,岁寒三友自然跟着他走。

    岁寒三友走了,沈忧之自然也可以放心地出远门了。

    “小二,来碗羊杂汤。”陆小凤忽然喊道。

    他已经出来十几天了,越往北走,气温就越低。

    早在三天前,他就已经把自己裹进了羊毛氅子里了,不仅戴了厚厚的帽子,就连鼻子都用毛毡盖住了。

    到了现在,陆小凤哈一口气都会被冻成冰珠子。

    这种时候能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无疑是一件令人感到幸福的事。

    在陆小凤旁边坐着的,自然是沈忧之。

    只是与所有人都不同的是,即便是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所在,沈忧之依旧只穿了两件衣服——一件内衬,一件薄薄的外衣。

    他的内功和导引术都已经到了极境,即便是这零下几十度的寒冷,对他来说也不值一提。

    正因如此,岁寒三友一直不敢靠近,只是远远地跟着。

    因为他们也早已披上了厚厚的羊毛大衣。

    “一个人的内功要精进到何种地步,才能与天地自然之力相对抗?”岁寒三友之一的孤松惊叹道。

    他们三人修行了近七十年,内家功夫也早已臻至顶峰,却仍做不到像沈忧之那样无视这天地酷寒。

    “不仅仅是内功,他的肉身体魄定然也已经锤炼到了极致。”寒梅看出了些许端倪。

    “更可怕的是,他的剑法也丝毫不比任何人差。”青竹同样叹服道。

    随着紫禁之巅一战的传开,江湖上已没有人不知道柳梦寻的名字。

    除了久未现身的西门吹雪,还有谁能和他在剑术上一争长短?

    “你们说,如果罗刹牌落到了他的手里,我们该怎么办?”

    寒梅问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眼下教主仙逝,少主也遇难,谁能拿到罗刹牌,谁就能继承教主之位。

    若是牌子最后落到了柳梦寻手里,他们三人作为护法,是否应该抢夺罗刹牌呢?

    三个人,两种心思。

    寒梅早已经与“飞天玉虎”方玉飞勾结在了一起,

    当陆小凤找回罗刹牌并交还给蓝胡子的时候,方玉飞的假妹妹、真情人方玉香,便会趁机毒死蓝胡子。

    然后,寒梅和方玉飞会联手除掉陆小凤。

    做完这一切,寒梅便可以得到罗刹牌,成为魔教教主,主掌关外。

    而方玉飞执掌的黑虎堂则吞并蓝胡子的银钩赌坊,雄踞关内。

    然而寒梅自以为老谋深算,殊不知孤松和枯竹早已结盟。

    玉天宝,正是他们二人所杀。

    他们早已知晓寒梅和方玉飞有所勾结,等寒梅拿到罗刹牌之后,他们会就联手杀了他!

    眼下,三人虽然看着亲密无间,其实却是各怀鬼胎。

    但有一点是他们都不想看到的,那就是罗刹牌最后落到了沈忧之的手里。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了,那他们三个人的计划都会化作泡影。

    “若真是那样的话,就让他做教主。”孤松试探着说道。

    枯竹闻言,妆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寒梅见状,以为两人对魔教忠心耿耿,亦不再多说。

    “你不喝一点吗?”

    陆小凤举着海碗,对沈忧之问道。

    沈忧之看了眼碗里漂浮着的厚厚的羊油,鼻尖传来浓烈的膻味,最终摇了摇头。

    “你的包袱里到底有什么?”陆小凤好奇道。

    “衣服,钱。”

    两套换洗的衣服,还有十万两的银票。

    陆小凤看着那干瘪的包袱,知道里面肯定装不下任何一件厚衣服,但他却好奇里面装了多少钱。

    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有钱人。

    “不多,十万两。”

    沈忧之回答了陆小凤的疑问。

    “噗——”

    陆小凤一口羊杂汤喷到了地上,几乎在瞬间,羊油便凝固了,结成了白白的、薄薄的一层油脂。

    “你既然有十万两的银子,我们为什么还要吃这种东西?”陆小凤登时喊道。

    “不是我们,是你。”沈忧之出言纠正。

    他一口汤也没喝。

    “我若是知道你有十万两银子,就算有人把我的头按进羊杂汤里,我也绝不会喝一口!”

    陆小凤气得跳脚。

    他是一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人,如果有十两银子一天的客栈可以住,那他绝对不会去住九两九的。

    现在,他之所以在这冰天雪地的寒风里喝着羊杂汤,纯粹是因为他没钱了!

    虽然第一口羊杂汤入肚的时候,他确实感到无比的满足。

    但现在,他恨不得将肚子里的羊杂全部吐出来,好为接下来的山珍海味腾地方!

    人就是这样,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一点儿羊杂汤就能让你感到心满意足。

    但是当你什么都有的时候,即便山珍海味也难以让你提起食欲。

    “所以你为什么不早点说?”陆小凤气愤道。

    “因为你没有早点问。”沈忧之理所当然地答道。

    “就因为我没问,你就看着我喝了两天的羊杂汤?”陆小凤问道。

    “我以为你喜欢。”沈忧之解释道:“刚才你不是喝得很开心吗?”

    陆小凤无言以对,刚才他确实很开心。

    但是现在,他难受极了!

    “走!”

    陆小凤拉起沈忧之的袖子就要离开。

    “去哪?”沈忧之问道。

    “当然是去这里最好的酒楼,吃个痛快!”

    陆小凤高声喊道。

    他就是故意说给后面三个跟屁虫听的。

    这几天一来,三个跟屁虫也和他一样,吃了不少苦头,他当然要好好刺激他们一下。

    酒楼

    陆小凤狼吐虎咽地往自己的嘴里塞着烧鸡,两边的腮子早就被挤得像两个大肉球。

    在这之前,他已经吃了一碟牛肉,两只猪蹄,三盘蒸鱼,还喝了四壶酒。

    但是看他现在的样子,好像还能再吃进去这么多东西。

    “唔真好烧鸡真.香!”

    陆小凤一边疯狂咀嚼,一边含糊地说道。

    另一边的桌子上的三个人,吃相也没比陆小凤好多少。

    只不过,他们花的是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