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神探狄仁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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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好奇害死猫

    看着抵在自己咽喉前的剑锋,公孙兰叹息道:“你赢了!”

    说完,她很识趣地放下了手中的两柄短剑。

    五彩缤纷的丝带失去真气的操纵,也一齐垂下,只随着微风摆出些许轻微的弧度。

    “剑器舞,当真是绝妙的技巧。”沈忧之收剑,由衷称赞。

    就技术层面来讲,公孙兰的剑器舞已经没有任何破绽,想要用技巧来破解它,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沈忧之能做到的,也仅仅是应对罢了。

    若不是公孙兰的心境受到了影响,她绝不至于败得这么快、这么彻底。

    如果一定要破解这种剑法,就只能另辟蹊径,以力破巧。

    就像原著中陆小凤的做法一样。

    沈忧之没有选择那样做,是因为他并不在意这一战的输赢,只是想见识一下技巧的极致。

    “看来,你的疑惑,只能靠你自己去思考了。”沈忧之这般说道。

    他虽不在意输赢,但却没有必要白送对方一份赌资。

    这就是赌博的规矩,赢者通吃,败者一无所有。

    “或许,我们还可以聊点别的?”

    公孙兰虽然败了,但却并不气馁,反而表现得兴致高昂,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她就像是一只猫,对危险的东西既谨慎又好奇,总是忍不住想要试探一下。

    “比如呢?”沈忧之轻声反问。

    “比如伱觉得,我怎么样?”

    公孙兰一边说,一边向着身前的沈忧之迈进三步。

    沈忧之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拉开了一个安全距离,随后说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公孙兰见沈忧之后退了,似乎有些生气,娇声道:“怎么?难道我长得很吓人?吓得你连连后退。”

    “恰恰相反,越是美丽的事物,往往越是伴随着极度的危险。”沈忧之如实说道:“否则的话,它早就被人摧毁了。”

    美丽的东西总是会勾起人的欲望,而想要保护它,当然需要有足以应对那些贪婪的人的能力。

    “这话倒是不假。”公孙兰对这个解释倒是挺满意的。

    但她还是补充道:“可你知道吗,女人的好奇心是男人无法想象的,你若不能解答她们的疑惑,就要面对她们无休止的纠缠。”

    “好奇,有时候会害死人的。”沈忧之提醒道。

    这是绝对善意的提醒。

    原著里,公孙兰就是死于自己的好奇心。

    因为好奇,所以她跟踪了叶孤城,发现了叶孤城的秘密,最终被叶孤城偷袭暗算,用带子活生生勒死了。

    “但是疑惑和不解同样会将人折磨到生不如死。”

    公孙兰似乎并不想接受沈忧之的提醒,大有一副得不到解释就用不罢休的架势。

    “你一定要知道答案?”

    “一定!”

    “我只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得到答案之后,不要再好奇,更不要再跟着我了!”沈忧之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公孙兰虽然是一个风华绝代的美人,但无疑也是一个极度危险且麻烦的女人。

    如果有一天沈忧之忙完了自己的事,倒是不介意坐下来陪她好好聊聊,但现在显然不是时候。

    “哼!”公孙兰一声娇哼,心有不满:多少人想见自己一面都不可能呢!

    “好,我答应你。”她最终还是妥协了。

    虽然因为对方轻视自己而有些气愤,但她还是对沈忧之刮目相看。

    毕竟,她想过沈忧之会提条件,甚至想过条件的内容,权利、财富、美色,这些都有可能,但她怎么也想不到对方的条件会这么奇怪,这么纯粹?

    “既然如此,你可以说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了。”沈忧之静静地看着公孙兰。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看穿我的易容术,怎么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又是怎么知道我和上官飞燕的关系,除了这些,你还知道些什么?”

    公孙兰一连抛出了好几个问题,每一个都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前三个问题,答案是情报;最后一个问题,答案是很多。”

    “情报?谁提供的?”

    “一个人,早已逝去的人。”

    “那个人叫什么?”

    “逝者的名字,重要吗?他已经不在这世上。”

    “除了你,他还把那些消息告诉过谁?”

    “至少在这个世界,除了我之外,没有其他人。”

    “你说的,都是实话?”

    “绝无虚言。”

    沈忧之回答完了所有的问题后,问道:“现在我可以离开了吗?”

    见识过公孙兰的剑器舞后,他也该去好好复盘、消化一下,然后就可以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当然,你随时都可以离开。”公孙兰答道:“这里本来也没有什么可以留下你。”

    机关不行,剑术不行,美色也同样不行。

    沈忧之微微颔首,脚下轻轻一点,飞身离开了小院。

    夜,客栈

    沈忧之正准备休息,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

    “进。”沈忧之淡淡说道。

    吱呀——

    门被推开,来者竟是一个和沈忧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这个玩笑,可一点儿都不好笑。”

    “呵呵呵,是这样吗?我还想着能吓你一跳呢!”

    “你还有事吗?”

    “当然。”

    “什么事?”

    “你要知道,女人自己是无法压制自己的好奇心的。”

    “所以?”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时刻把她留在自己身边。”

    “你要反悔?”

    “呵呵,你难道不知道,反悔是女人的特权?”

    次日,清晨

    沈忧之起得很早,因为昨晚睡了一个好觉。

    “准备去哪儿?”

    说话的人是公孙兰,她当然不是从沈忧之的房间里出来的,否则沈忧之昨夜绝对睡不安稳。

    只是她此刻又换了一副面孔,变成了一个沈忧之从未见过的样子。

    这样子虽然远不及她真实的面容那般惊艳,但显然更适合在江湖上行走。

    “我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要去做。”沈忧之答道。

    “什么?”公孙兰有些好奇。

    “去救陆小凤。”沈忧之答道。

    这个回答非但没有令公孙兰释怀,反而让她更加困惑:“你怎么知道陆小凤会陷入危险?”

    他分明一直和自己呆在一块儿,为什么这么肯定陆小凤会遇到危险呢?

    “他一直是一个与危险为伍的人。”沈忧之这般说道。

    这当然不是真正的答案。

    这个答案当然也不能令公孙兰满意,但她却没有继续追问。

    因为她正在学习压抑自己的好奇心。

    “现在就去找?”

    “是的,现在。”

    沈忧之为什么一定要去找陆小凤?

    真实的原因是,在原著中,正是公孙兰破坏了霍休的机关,陆小凤和花满楼才没有被霍休锁死在地牢里。

    如果现在沈忧之不去找陆小凤,公孙兰自然也不会去,那么陆小凤很有可能会真的死在霍休的手里。

    这世上虽没有哪一条规矩让人一定要帮朋友的忙,但若是朋友有生命之危,那沈忧之一定会尽力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