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天天在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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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NO.1我想弄清楚我究竟是死是活(上)

    是谁说:人应当把每一天都当成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活的?可笑的是,说这话和听这话的人,大概极少有人能每日每刻都活在自己的末日这天,而我,却是必须天天如此……

    我叫李蕾,今天2222年的2月2日,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12:59分的夜,我坐在十八楼的顶楼,看风把我手中的丝巾吹走。

    丝巾自由了,我喃喃说着,看了眼一旁的手机。在时间变成00:00时,我默默跟自己说了句生日快乐,便纵身跳下。

    闭眼的瞬间,我内心有巨大的恐惧,却也有种解脱的快感,因为我知道:再没什么能困住我了,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烦恼,拜拜了!我自由了,彻底的,完全的,永无后患的……

    然而,直到我再次睁开眼时,我才发现,事情可能并非如我所想。

    狭小的房间内。

    我眨巴着眼睛看着雪白的天花板,下意识地摸了摸盖在身上的被子:难道这就是天堂?或者不,这里是地狱?

    我胡思乱想之时,突然听见有人喊了我名字:李蕾你快点儿,再不起来可要错过教授点名了!我们先去占座了!

    我恍恍惚惚地坐起身:这里,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此时此刻,我竟是在我大学时的宿舍。我下意识地掏出枕头下的手机,手机上赫然显示着:2212.2.2。

    整整晚了十年?究竟是什么原因,哪里出了什么故障?我努力回想我自杀前的细节,却一无所获。

    我的程序都没错呀,难道是老天爷给弄错了?或者,或者昨日的种种,原本是我的一场梦?

    梦?怎么可能!你能忘了什么,也不能忘记你为何绝望到想在生日这天结束自己的生命吧?

    若那时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那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我颓然躺倒。盯着雪白的天花板,“梦”里的“发生”的一切,如刀劈斧砍一般,戳中我的心:

    三十岁了,三十岁的我孑然一身,因为自己最在乎的家人而与自己不甚相爱之人“相亲相爱”。在谈婚论嫁之后,我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他却选择在我生日这天告诉我,他精神肉体双出轨,要跟我分手,请我三日之内,搬出“我们”曾经“共同的家”。

    可悲可叹。

    可悲的不是我的被“被背叛”,或是像只破旧的家具被男主人扔出家门,而是我一直以来,都以糊弄的态度来对人,对己,对待生活与爱情。到最后,我果然被生活给反噬了。

    生活一抬手,将我打翻在地,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到了十八楼,我喝了整整一瓶红酒。我不打算争了,我打算与生活同归于尽。

    这一切,怎么可能是梦?这一切明明都已经发生,且历历在目!可若如此,那现在的我,又是怎么回事?

    我抬起自己的双手,好似第一次见到它们那般,仔细地瞧着。我大概从未如此认认真真地观察过我自己的双手:

    指头显瘦,指甲修剪的还算整齐;手背略嫌削瘦,右手掌心的生命线末端,不知何时生出一星红痣,如血似火。

    我轻轻抚着这颗陌生的红痣,枕边突然响起的振铃声将我吓了一跳。

    原来是室友发信息来,告诉我教授已经开始清点人数,让我赶紧过来。

    我心想:我这还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自己究竟是真死了还是真活着,在没弄明白这一切之前,这课大概得放一放了。

    我爬下床,在电脑上胡乱搜索起:重生、死亡其实是场骗局、人不能真死、死而复生、灵性事件,甚至还翻找了周公解梦。

    然而搜索引擎蹦出来的,都是些狗血的网文、小说和与自己当前境遇毫不相干的内容,根本找不到我想要的答案。

    我拍拍自己的脑袋:这样的事,若能在网上找到相关的依据或事实,怕也是奇了怪了。

    于是,我决定梳洗一番,去图书馆碰碰运气。

    这日图书馆的人不多,我先找好位置放下背包,便径直朝着哲学宗教的分类标示牌寻去。

    书架上,清一色的经书近在眼前:佛经、圣经、吠陀经、古兰经、塔藏经、道德经、金刚经、心经、法华经、楞严经、阿弥陀经、旧遗书……

    我正不知如何下手之际,书架上“哗啦”掉下一本书,我看着地上的那本《楞严经》正发愣:这是什么情况?莫非我当下还在做梦?

    我正准备掐自己一下,却发现书架那头有人影晃动,原来是对面有人放回了一本书,不小心把我这边书架上的书挤出了一本。

    我弯腰捡起这本不厚的《楞严经》:就从你开始吧。咱俩该是有缘。

    原本以为这本不太厚的经书该是最好读的,哪知,对佛学小白的我来说,即便是经文有注释和解说,却也是看得我晕头转向。连对面何时坐了人我都毫不知晓。

    不经意一伸脚,却碰到了人家,我头也没抬,赶紧连连道歉。

    没关系。对方答道,声音暖暖的,很好听。我忍不住抬头偷瞄了一眼:哇,怎么会有长得这么正气的大男孩?不仅阳光帅气,还……还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我习惯性地用手指抵住嘴唇,暗道:可能,还是在做梦。

    哪知,对方却递过来一张湿纸巾,并一手指着自己的嘴示意道:你这里,有墨迹。

    原来帅哥盯着我看,是因为我在他面前出丑!我这才一通慌乱地掏出手机,反转摄像头之后,才发现下巴下不知何时沾了一坨水笔的墨迹。

    那,擦擦吧。他晃了晃手中的湿纸巾。

    我捂着下巴,一脸尴尬地接过来,一声谢谢说得堪比唇语。他却莫名的冲我笑了!

    我顿时满脸通红,想起自己小学写作文,不知从哪篇优秀例文中抄来的一句话,只因被老师画了波浪线,便被我当作了此类作文的范本,进而反复使用的那句经典句式:

    那一刻,我羞愧极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下一刻,我掐掐自己的大腿,暗道:你醒醒,你多大了?犯花痴还犯到这个节骨眼儿上了?你快放过人家这个无辜的小鲜肉吧,赶紧把自己整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