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午夜大火
或许,对很多人而言,童年恐怕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节。
关于童年的回忆,自然也就成为最为绚烂的记忆。
不过,这些于老狼而言,是不大适合的。
狼窝里的岁月,怕是因为年龄的缘故,其实老狼自己也不大记得清楚。
但能记清的记忆,关于那个小山村的记忆,却几乎找不着哪怕一片有关美好的碎片。
想起那个山村,他突然怀疑有没有必要对那些所谓的“故人”如此慷慨?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银钱至于老狼,永远都不会被看得太重。
何况,过去的总该已经过去,流水尚可向西,人生却永无再少。
都过去了。
门外渐渐安静了下来。
估计这些人都走了吧?
走了就好,老狼虽然经常出入与市井酒肆,但究其里,他其实是个喜欢安静的人。
寻思着,老狼信步走出酒店,日头已经滑到中天,午间的阳光,确实有些温暖,而门外,果然空无一人。
“汪汪汪……”一阵此起彼伏的叫声传来,不消说,又是那群野狗。
刚打发走一群乞丐,又围上来一帮野狗,真是的——老狼望着满是残垣断壁的街道,嘴角一丝苦笑。
无意中,他扫视的眼光跟一只野狗的觅食眼睛碰了个正着。
刹那间,老狼感觉一个激灵——野狗何辜?它们虽然看似凶恶,其实不过只是为了生存,比起人,简直……
那无助的眼神突然让老狼感到有些心酸,他摇摇头,转身走进酒店,从包裹中掏出一堆干肉烧饼,轻轻叹口气,阔步走出门外,将那些个食材全掰碎了,一股脑抛给围在前面的野狗群。
“汪……”一阵尖叫,野狗们一拥而上,不多时,地上的碎肉馍块被野狗吃了个一干二净,它们一个个望着老狼,似乎意犹未尽地伸出长舌头舔着嘴唇,竟显得那般满足。
“吃完都走吧!”老狼望着狗群,语气很是平静地说了一声,那些个狗似乎听得懂人话,一阵吠叫,居然真的摇着尾巴跑开了。
比人好打发多了?老狼寻思着,看看满眼的废墟,皱着眉头,又回到了店内。
他来到这里当然不是为了接济那群已然沦为乞丐的“故人”,更不是为了喂野狗。
他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做他的事、做他该做的事。
兑现他的承诺、完成他的使命。
杀人。
杀那个剑客。
两张一模一样貌似废纸的纸条,其实早就让老狼发现了他。
他知道他。
两张纸条摆在桌子上,老狼就能看见他。
看见他的眼睛、看见他的双手、看见他的武功招式、看见他腰间的长剑……
浩浩江湖,他甚至都不用去找他。
他就在这里,他知道他一定会来。
老狼有这个底气,因为他从不失信。
一个从不失信的人,这一次,当然也不会例外。
老狼坐在桌前,看看天色,一伸手,从桌下搬出一个酒坛,一掌拍碎封泥,又一伸手,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一个硕大的酒碗,自斟自饮,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他本是好酒的人,而这些酒又是他自己买的。
是自己的酒,所以老狼就喝得格外坦然。
对年轻人来说,时间似乎总过的很快。
这不,老狼刚喝光一碗酒,随手将酒碗搁在桌子上,抓起酒坛准备斟酒,突然发现,酒碗上猛地出现一片亮光。
哦,是阳光射进来了。
他本是坐在一个靠墙角的位置,阳光能照到这个地方,毫无疑问,说明日头已经西斜了。
看来,又是一天要过去了。
当然,天色晚了并不重要,老狼其实也不大关心这类事。因为不管你关心与否,时间总不能为任何人停留哪怕一瞬,既然无法左右的事,为何要浪费心力去关心?
关心一些改变不了的事,无非就是让寂寥的人生再添加几笔无聊的颜色罢了。
何况,他本来就打算是要在这破酒店里过夜的。
塞北边地,白昼苦短,不一时,太阳已然掉落到了山后。
天色越来越暗,一股寒气笼罩了四野。
残破不堪又没有生火的酒店,里面自然是冷如冰窖。
不过,对于一个常年行走在江湖上的人而言,这样的条件,早已是无可挑剔。
多少时日,面对狂风暴雪,老狼甚至找不到一个避风的角落。
而如今,有门有窗有房有顶,简直像个家了。
冷一点又如何,不是还有酒喝吗。
老狼寻思着,趁着最后一丝暮色,拣几张还算完整的桌子拼到一起,算是个床了。
没有被褥算什么,他一咕噜躺上去,试了试,竟是这般舒适。
好造化!老狼暗暗喝一声彩,索性一把抓起酒坛,就那样躺在“床”上,大口喝了起来。
又一坛酒很快见了底。
他醉了,这次是真的醉了。
醉了就醉了,不算什么大事。
只见他眼睛一闭,提着酒坛的手臂一软,已然进入了梦乡。
他真的睡着了。
那般香甜。
“汪汪汪……”一阵狗叫声打破了午夜的宁静,老狼突然被惊醒,他一跃而起,顺势滚落在一个墙角,俯下身子,一只手早握住了剑柄,眼睛虽是刚刚睁开,却无半点惺忪的模样,直直盯着窗外,黑暗中,那眼光简直就像是两把火炬。
风餐露宿的经历,让他没少听过午夜的狗吠。
但这次不同,一阵紧似一阵的狗叫声中,他分明听出了一股浓重异常的杀气。何况,还有几个刻意压低了的嗓音,很明显是在训斥驱赶那些野狗,生怕狗叫声会搅扰了他们什么好事一般。
透过王记酒店残破的窗户,老狼看到门外似有人影晃动。
暗夜中,那些身影虽然看得不甚清晰,但从那鬼鬼祟祟的模样跟窸窸窣窣的响动声上来看,来者绝非善类。
突然,几个黑影子一个侧翻,滚离了酒店,几个脑袋碰在一起,似乎商议了一下,旋即,又散成一线,却从他们的胸前,看见了几丝亮光。
不好!老狼一声暗叫,一把拔出长剑,又抓起了一张椅子。
正在此时,听得外面一声口哨,几点火光一瞬间,一发朝酒店飞来,漆黑的夜色中,活似突然蹿来几颗流星。
说时迟、那时快,老狼看准了窗口,一把丢出椅子,双脚一震,却从入睡前提前打开的天窗中悄悄跳了出去。
不等老狼两脚落地,早有几支利箭飞来,不偏不斜,都是射向椅子的方向。随后,几颗疾驰中的“流星”似乎撞到了什么,弹了一下,坠落在地上,“轰”的一声,猛地燃起一股大火。
却说老狼,趁这个功夫,足下暗暗一用力,一弹一跃,却早凌空跳出十丈开外,脚尖一点,轻飘飘落在了街道对面一座土房,顺势一倒,爬在了土房平展展的屋顶之上。
他的动作轻捷而有力,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浑如跑过一只狸猫。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自是最好的掩护,那些黑衣人甚至都没发现他。
老狼不动声色爬在了屋顶之上,借着火光,看见王记酒店门口及周围,不知被谁堆上了厚厚一层柴草,那柴草上面似乎又浇了油,这会已经烧得“噼啪”爆响,肆虐的火光映红了半个天空。
狗叫声此起彼伏,愈发闹得不可开交,居高临下望过去,老狼分明看见那群白天他投喂过烧饼碎肉的野狗正不要命似的围在酒店周围,扯开了嗓子吼得惊天动地,一个个后背高高躬起,不管那些黑衣人的驱赶棒打,仿佛准备好了随时就要冲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