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元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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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贼

    大魏-极东,日光州-白郡-小山县城。

    “九华,你又胡言乱语。”

    “黄金?一整坛?哈哈!怕是县太爷纳妾的私房钱被你找着了吧。”

    “九哥,昨晚确实没几个菜,但你也不该喝成这样啊!”

    ……

    酒楼角落,欢饮之余,一群恶少年正取笑着九华。

    本地人常说:城中有三害,北山猛虎,花街艳妇,市井恶徒。

    虎吃人,色刮骨,更甚这两者危害的,就是九华等人。这一班少年,几个富家坏种,几个贫户劣子,即便出身不一,却也因为性格桀骜乖离,自然而然地聚在一起,同为蛇鳝,互成狼狈。

    平日里在街面上打架斗殴,市井中明偷暗抢,帮着乞丐强讨,帮着良家私奔,帮着学子殴师,帮着小辈犯上……什么败坏的行径都干的出来。得些碎银,则呼朋唤友,吃喝嫖赌,不事正业,不守礼教。

    本地儒生、商贾、地主、乡绅曾联名五十余人上报官府,要求管教这群泼皮无赖。哪知诉状才刚递上去,当夜就被报复,三间当铺、两户宅院、一家米店、半座学馆失火,这些个地方还提前被人泼了屎尿,将仆人家奴都赶了出去。一夜之间,火焚多处,却没伤着一人,也没留下半点证据,端的是个干净利落。

    犹如蟾蜍,满身毒囊,抓他容易,伤不到自身却也极难。

    县太爷无奈做主,撤了诉状,安抚“百姓”。

    自此后,市井恶徒便做实了——三害之首,凶名在外,无人敢管。

    远远望见九华等人在酒楼聚会,本地人很识趣,都躲开了。因此,虽是正午时分,酒楼上下,喧嚣满客,但这些人周围都是空桌。空空荡荡,独立于世俗之外,雅座,雅的很。

    ……

    “我昨晚没醉,真的!那天喜宴,咱们要从谢员外那把夏六娘抢出来,送她去码头和情郎私奔。这等正事,我怎么能吃酒。”

    “你忘了,那相公接着夏六娘,感激涕零,向咱们敬酒道别?”

    “有这事?我不记得了……好像,我也就喝了一碗……”

    九华才要辩解,刚说了半句就遭同伴打断。

    “哈哈,那是六娘他爹埋了十六年的女儿红!莫说一大海碗!那日在春花苑,也是女儿红,某人才饮三大盏,就醉的爬不动了!”

    “对对对,是三盏,我数着了!那天还是花梨儿扶你进的闺房,真是艳福不浅……”

    “嗯,我也是印象深刻,真羡慕九哥你呀!”

    九华涨了个大红脸,连连摆手:“去去去!都说了多少遍,那晚我可是什么都没干!”

    “春花苑的鸨母为了巴结咱们,逼着花梨儿下了药。那酒混混浊浊,我没注意,一口蒙了……还好我把持的住,不然欺负了花梨儿,这个苦命的丫头。你们也别总是乱说,坏了女儿家的名声,她可还是个真正清倌儿。有朝一日赎身出去,那丫头还能嫁人的。”

    “嫁谁?”又一人插话:“我看她对九哥你挺有意思的,未必全是鸨母的主意。”

    “啥?咳、咳……”九华咽了半口的烧酒,直接被呛进肺管,辛辣感直冲天灵,不住咳嗽。

    这一慌张,倒似九华心中有鬼,被人点破,逗的众人哈哈大笑。

    周围的气氛愈加欢快,言语间放肆更甚,聊天的内容从一坛黄金,直接拐弯到管鲍桃酥,凤衔龟颈,龙头吐雾等事。男人们若是聊起这种事情,一时间是打不住的。

    ……

    这九华原非本郡人氏,他尚在襁褓之际,其父九弦从京城来此落户,做些倒卖珍珠的生意。后来,九弦病逝,家中只剩下九华一个半大孩子,又无亲族帮衬,如何守得住万贯家财?

    世道艰难,人心不古,家奴监守自盗,同业争抢排挤。若大家业,没几年就败落了。

    这几年,跟着这班兄弟混吃混喝,靠着周济度日,偶尔给赌坊花馆做做打手,威慑捣乱的无赖宵小,也算活的安稳。

    他二十岁年纪,面容狡黠,又学过些拳脚,体魄不凡,算是一位俊美少年。曾有好“左风”富贵员外,遣下人来询问价钱,约他做一夜小倌。九华不愿受辱,将来人痛打一顿,严词拒绝。

    这类人相貌生的好,又能在街面上提供庇护,在花馆里自然备受青睐。有些花苑佳人,无依无靠,生出些别样心思,也属情理之中。

    九华常被兄弟们就此调弄,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将话题拉回来,众人继续着猥琐的混话。

    ……

    就在这时,从酒楼外走进来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身穿破烂僧衣,满头乱发,盖住眼际。看不分明相貌,也不像出家人,只是个小乞丐罢了。

    见之,忙的满头大汗的肥伙计咋舌,大咧咧插着腰,前来哄赶。

    “滚!臭要饭的!往别地儿要去!莫坏了我家生意!”

    伙计的油手向外欲推,小乞丐却手一抖,凭空掏出一枚二两重的银锭,向着伙计随手一掷,用未脱幼嫩的童音说到:“酒席三桌,多的打赏你了。”

    伙计本来略有皱眉,这人穿的如此破烂,出手却不相称的阔绰,这银两多半来路不正,非偷即骗。不过剩下的打赏自己……这刻子二两多重,三桌吃不完小半,自己岂不是发了财!这还问什么来路,脑袋被驴踢了才会和银子作对。

    “财神爷!不,不……小圣僧!圣僧里面请!”

    伙计的一扇肥脸,像生猪肉进了滚油,瞬间红润,连睫毛都炸脆了,根根翘了起来:“小圣僧要开三桌,一共几位大师要来啊,什么时候到?”

    “什么几位?小爷有钱不能一人吃三桌吗?”

    “啊?您一人吃三桌!我们这可都是十几人的大桌……得嘞,小圣僧您说了算。”

    伙计又谄媚道:“不得不说,您眼力真好!本店的斋饭那可是方圆几百里间的绝品,不仅有单独的炊具,还有名俗家信众做厨子。您是戒五荤还是三荤?小的吩咐厨下,定不犯忌讳。”

    那人点了点头:“我心斋口不斋,好酒好肉多多上来,安排足量就行。”

    伙计连犹豫都没有:“明白,酒肉上足!”

    ……

    寺庙戒荤酒,律法禁贪污,可这小县里,数着官差富……酒楼店家做开门生意,南来北往,贪荤爱酒的和尚司空见惯,伙计也不觉稀奇。

    酒楼上下两层,只有九华等人的周围“敞亮”,伙计就引着来此落座。那人看着九华众人,全然不惧,显然不是本地人。

    事罢,伙计先来九华等人这桌,端了壶酒,拿了一份热菜,一份凉菜,又向众人作揖:“诸位小爷,这是本店送的。”

    无需多言,九华等人都已明白了伙计的意思:边上这位花了大钱,看着我家脸面,多多担待,别去招他。

    九华一摆手,伙计便应声退下了。

    其实,刚才席间,已有几人猜测议论,众人都好奇这小孩子出手阔绰。若是平常,定要过来探底。不过,碍着店家的面子,他们以后还要在这吃饭呢。若是得罪了,明面上未必如何,私下里给你的饭食拌香灰吐口水,谁能知道?

    算了吧,终究是个过路人。

    “喝酒,喝酒!”九华等人举杯,各自饮了一盏。

    有此一节,打乱了众人的话语,关于金针如何刺破桃花蕊的辩论,停了下来,九华说回自己昨日的遭遇。

    “分开后,我将老张扛回他家,就顺着东城门往回走。路过西林寺矮墙的时候,内急放水。墙是土砌的单层,墙缝有窟窿,能看到西林寺的内院。我见着……两名喇嘛围着一方大缸,在那指指点点的,不知说些什么。然后,你猜怎么着……他们拿着铁钳子,从缸里夹出来一枚金灿灿的东西,连续夹了好些个,装了一袋子,才把缸盖掩上……”

    “腌的黄杏?”

    “老苗别打岔,怎么可能是杏!”九华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明晃晃的,每个都有拇指大,定是融好的金块。”

    邻桌,淌着口水,等着上菜的那人,突然插话:“那缸是不是喇嘛坐化的缸,大到可以把人放进去。”

    “嗯?”

    九华没想到,这人会搭话,转身望过去:“差不多大,不知道是不是装死和尚的。小孩儿,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九华细看那人,试图从他表情中解读一二。奈何只看得鼻头以下,小半张脸,上面都是些乱糟糟的碎发,虽然杂如荒草,却并不肮脏,显然平常也有打理,仿佛是故意弄乱的。

    “不知道,我是过路人。”

    “莫不是……你们僧人藏黑钱的野路子,放到那里,便不易被外人寻去。”

    “不晓得,我又不是喇嘛。”

    九华等人还想追问,店里伙计托着一盘蒸鸡走了过来。

    “九爷留神,小的借个光。”说着将九华和小和尚隔了开来,手一放,将蒸鸡放在了小和尚桌上。

    “小圣僧,您瞧,整只的。用不用我给你撕……窝草!”

    伙计伸手去拿筷子,本想为客人撕鸡。却见那小和尚似饿死鬼托生般,伸出干瘦的小手,一把攥住鸡头,将其拎起来,张口咬在鸡腿上,撕下来一大块肉,连带着半截鸡骨头一同嚼碎,囫囵着咽了。

    小和尚又咽了一口,嘱咐道:“你们上菜太慢,快些,不然让你找零了。”

    伙计木讷一笑:“好嘞,一定快。”

    ……

    看着这副吃相,是个人都不会觉得,这个小和尚能有什么本领和见识……许是在哪捡的银子吧,但凡有偷银子的本事,也不至于饿成这样。

    西林寺是喇嘛庙,此人是个和尚,又是过路的,碍不着事,众人不再管他。

    “老九,你有啥打算。”

    “那群喇嘛有钱的很,荒年饿死人的时候,都有傻财主去那布施,这些年不知攒下多少。真要是黄金,咱们搬来一坛,莫说春花苑,就算把整条花街的姑娘赎买出来,都绰绰有余。”

    “干了。”

    “干了。”

    “行,听九哥的。”

    “九哥,你怎么总想着赎姑娘,莫不是真对花梨儿……”

    “住嘴!”

    一群被礼教敌视的恶徒,光天化日之下,谋划盗窃,可谓无所顾忌。

    另一边,小和尚将端上桌的酒肉菜肴,收拾了个干净,这盘刚上,上一盘就已啃光,可谓风卷残云。伙计有些被吓到了,生怕他撑死,摊上官司,连劝了几次还是打不住。

    一会儿,九华众人合计妥当,饮尽杯中酒,叫来伙计算账。

    “这桌是一百四十四文,零头给您抹了,赏一百四就行。”

    一名锦衣少年站起来,向袖中掏钱:“这顿到我了,老爷子昨儿刚给我个二两银锭。他呀,面狠心软,还是顾念……咦?没有!我钱袋呢?”

    那人掏掏左袖,又掏右边,再摸了摸怀里:“我银子怎么丢了!”

    “没事,许是你掉哪了,这回算我的。”

    又一个穿绸的少年站起来,左右掏袖,也在怀里摸了摸:“见鬼!怎么我的钱袋也不见了。”

    “不是咱们刚才在街上遇到贼了吧?快看看你们的钱袋都在吗?”

    ……

    “不见了!”

    “我的也没了!”

    “我白玉佩怎么也没了,那是我姑妈给我的!”

    九华骂道:“哪个瞎了眼的壁虱,敢偷咱们兄弟的银子!”

    “就是,向来只许咱偷别人,怎么还有愣种敢偷咱们!”

    “这条街的扒手都是跟着酒鬼刘,一定是他手下干的,找他去!”

    “伙计,记账!”

    ……

    伙计看了这一出戏,以为这些个恶徒商量好的吃白食,得罪不起,只能应了。

    众人骂骂咧咧的出了酒楼,怒气冲冲地去找所谓的酒鬼刘。

    酒楼内,小和尚又吞下去一盘炸丸子,向着臊眉耷眼的伙计问道:“什么是壁虱啊?”

    “就是臭虫。”伙计说完,面向众人离去的方向:“呸!死臭虫!”

    小和尚呵呵一笑:“吃着饭呢,你怎么也骂起臭虫了来?”

    “恕罪,恕罪,小的嘴里一时没了分寸。”

    “刚才这伙人,怎么回事,你似乎很怕他们?”

    “要说……也不是。”那伙计将九华等人的作为,向着小和尚大致说了一番。

    小和尚点了点头,嘱咐伙计再去端菜,顺便把桌子上的十几盏空盘下了。

    待伙计走远,小和尚侧身向着无人处,从怀中掏出一大把钱袋,有锦绣的,有绸面的,各不相同。她用沾着菜油的手,从缝里挑出一枚白玉佩,细细打量。

    “切,我还当是羊脂玉呢,成色不好,做工粗糙,顶多卖二两。”

    嘟囔完,将玉佩和钱袋又塞回怀里,端起一盘花生,就嘴倒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