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虚情假意他也要。
从门口的角度只能看到客厅一角,裴彧就坐在那侧的单人沙发上,微低着眼,说话时并未朝这边看上一眼,而他怀里女人纤细的身影被遮了大半,只能看到一截雪白的颈。
那是谁?
早就听说裴彧身边多了个女人,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传闻,赵小姐也不可能冒险试这一次,但亲眼看到仍是不可置信,尤其是裴彧此时此刻的姿态,他慵懒而自然地揽着怀里的人,亲昵暧昧,和常人眼中冷淡傲慢的模样截然不同。
她好奇又嫉妒,想看清女人的脸,想知道能得裴彧青睐的人长着怎样的一张脸。
不自觉的,又往前走了几步,忘了刚刚的警告,裴彧这次终于朝她望来,极冷淡地一瞥,无声吐字。
滚。
手里的衣物散落在地,他这一句太不留情,仿佛她不曾是他儿时的玩伴,仿佛两人根本不认识,门后又有脚步声传来,是来送衣服的侍应生,女孩再待不下去,苍白着脸跑出门。
她使手段蓄意接近不假,可他怎么能把女人带到这里来,还当面羞辱她?
听到人跑远,侍应生的招呼声,沈知意抬眸,撞进裴彧的目光中,他微微颔首,“这次是送衣服的人。”
不言语,沈知意默默从他身上起来,去外面把衣服接过来递给他。
裴彧施施然站起,或许是因为刚刚的姿势,裤腰往下坠了坠,清晰地露出腰间两侧的人鱼线,他好似没有意识到,动作懒散地换上新衬衫,只穿了一半,便叫她过去,“帮我系扣。”
沈知意站到他身前,安安静静地给他系扣,一点也不好奇刚才那个女人是谁,也不问裴彧为什么要把她叫过来。
安静了片刻,系扣的手指忽然被攥住,裴彧不许她再动,睨着她低垂的眼睫,“无所谓是不是?”
也是好笑,在她面前总是做明知故问的事,期待她能给出不一样的回答。
终究是妄想,沈知意没有抬头,垂首的姿态好似温顺,“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他是否跟其他女人逢场作戏,是否要喜新厌旧,对沈知意来说,都可以,她不干涉,只等待自己该离开的时刻。
本来她也没有干涉他的理由不是吗?
裴彧偶尔会被她不经意间表露出的顺从迷惑,偶尔会觉得两人和天底下任何一对普通情侣没什么不同,但他也心知肚明,那不过是自作多情。
看,她根本不在乎。
手腕被松开,沈知意系好最后一颗纽扣,退后的同时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裴彧仍在看她,淡漠深邃的目光,很平静,平静地问,“如果是我要求呢?”
使过手段,耍过心机,迄今而至都在装样子,掩饰自己不堪的一面,裴彧不介意再卑劣些,他知道在沈知意心里,这段关系的主导者是他。
他步步紧逼,再次拉近两人的距离,“我要求你在乎,我给你束缚我的权力。”
他在此刻流露出的强势比以往更甚,沈知意不得不仰起脸看他,在沉香气味的包裹中,觉得自己好像才是那个被束缚了的人。
她要偏头才能躲过他灼热的目光,“我们不是——”
我们不是这样可以束缚彼此的关系——
没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裴彧周身气场忽又柔和下来,半真半假地抱怨,“会有很多人来烦我。”
是了,他是嫌那些人太烦才给她这样的权力。
沈知意犹豫着点头,“我可以配合你。”
像今天这样,做出亲昵暧昧的样子,告诉其他人他身边已没有别的位置。
“不止,”裴彧牵着她的手去抱自己,“装也要装出在乎我的样子,别把我推给其他人。”
唯独对她,虚情假意他也要。
掌心下肌肤温热,能清晰地摸到人鱼线痕迹,沈知意觉得他要求古怪,却说不出拒绝的话,心脏代替回答一下跳得比一下剧烈,好像提前预感到了什么。
她没有继续想下去,“你重新系下腰带吧。”
衬衫虽然遮了大半,但仍能从下摆窥见两道若隐若现的人鱼线,沈知意知道那肌肉线条不仅漂亮,手感也好,她看不下去他这么一副样子在人前晃荡,忍不住催促。
其实不用她提醒,裴彧也不可能以这副模样出去见人,她大概忘了这一点。
“哦,”裴彧随意地扫了眼,往她身前贴近,“你来。”
等收拾妥当出门,宴会还未结束,裴彧没有要继续参加的意思,带沈知意从另一侧离开,秦秘书已经守在车内。
因为拍戏太累,行程又赶,沈知意在车上就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在华庭,她换了条轻便的裙子被管家叫去吃宵夜。
裙子是吊带的,管家目光在她肩上停留一瞬,十分刻意地避开,反倒让沈知意察觉了,猜到什么,果然,在她肩侧多了个明晃晃的牙印,浅浅的,估计再晚会儿就消失了。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弄的。
她问,“伤疤很明显吗?”
其实她觉得这疤痕已经浅了许多了,可裴彧还是很在意,每每吻到那里都要咬个印子,而沈知意也总会因此想起那天晚上他看自己时沉甸甸的目光。
“不太明显,”管家说,“祛疤的药膏我给你拿了支新的,继续用段时间应该就看不见印子了。”
顿了顿,又委婉地劝,“要小心,别再受伤了。”
有人受伤就自有人心疼。
“好,”沈知意认真点头,她也怕疼,也不想受伤。
跟管家聊了好一会儿才上楼,准备好的新药膏有淡淡的草药味,她涂药膏时伤疤旁边的牙印已经消失了,但那痕迹像烙在她心上一样挥之不去。
等涂好药膏,裴彧也过来了,自然地占了她床的一半,习惯似的去吻她肩头,被她躲开。
“有药膏。”
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她锁骨上咬了个印子。
两个印子的意味不相同,一个是看不惯一个却相反,她犯愁,不喜欢要咬,喜欢也要咬,他就是单纯地喜欢留印子吧?
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