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草鞋的大耳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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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全员投票的优越性

    科考队驻地,曹婉通过光影和观星测定,他们已经抵达北纬66度,即将进入北极圈。

    四周全是不毛之地,原始森林遮天蔽日,鸟兽见人不惊,甚至还有背阳处的常年不化的寒冰。

    白天黑夜温差大,地理环境复杂,各种未曾见过的动植物,甚至露天的矿藏,比比皆是。

    就像进入巨大的生态宝藏,令科考队队员们眼界大开,每个人都抓紧一切机会,没白天没黑夜地考察研究。

    突然,远处传来三声枪响,两短一长

    这是科考队的标准示警信号,需要紧急救援。

    这种地方还有人类出没?

    还是遇到猛兽狼群了?

    来不及多想,留下高妙娘守着驻地,曹婉便带着卫队向北方赶去。

    她知道,乞帕哥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不到危急关头,绝不会冒失求援。

    现场没有狼群,没有洪荒猛兽。

    但乞帕哥和动物学家周扬,命悬一线。

    两人陷入泥沼,若非乞帕哥的枪带勾住岩石,根本等不到救援。

    幸好曹婉等人快马加鞭,再迟一步,周扬的口鼻就会被泥浆淹没。

    费尽周折,先后将两人拖拽出来。

    捧着沾满泥浆的记录簿,周扬放声大哭,乞帕哥也愧疚难当。

    这本详细描绘沿途各种新奇植物的笔记,是植物学专家李锴的遗物。

    当他不顾乞帕哥劝阻,踏上松软草垫,想要摘取一株前所未见的植株时,意外发生了。

    泥浆翻涌,将他双腿吞噬,惊骇之余,李锴动作太大,陷得更深。

    周扬率先赶到,试图救援,慌乱中也失陷进去。

    当乞帕哥跑来,泥浆已经到了李锴胸口,万分危急。

    对于乞帕哥而言,李锴距离太远,他根本够不着。

    他给李锴磕了一个头,直言不讳地说,只能先救周扬。

    预感到即将丧命的李锴,没有恐惧,他冷静地将手中一直攥着的记录簿,用最后的力气丢给乞帕哥。

    “我错了,你是对的,这里的环境非常危险。如果你能活着,帮我把它带回东都!告诉所有汉人:这个世界很大很奇妙,我很开心,因为我没白活……”

    李锴被吞没,乞帕哥全力救援周扬,因为踩塌了土层,也掉入泥沼,亏得他手疾眼快,用枪带挂住一块突出岩石,才能拉住周扬,延缓了对方下沉的速度。

    曹婉再三尝试,也没从泥沼中发现李锴的任何物品,死不见尸。

    翻看着泥浆沾染的记录簿,看着一株株花草藤叶的标本,看着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绘图,曹婉的心头压着千斤重担。

    二十一岁的李锴,风华正茂,才情横溢,书画精湛,对植物学有近乎疯狂的嗜好。

    其独到的见解,发表的论文,常常获得总理的肯定,被誉为新植物学先驱。

    他的逝去,对大汉植物学的损失无法估量!

    他的临终遗言,让曹婉激动地浑身战栗,又如同醍醐灌顶般明悟出自身的价值。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我来到这个世界,我见证她的精彩,我的一生就有了意义,死何惧哉?

    放下伟大的记录簿,乞帕哥和卫队已经做好了布置。

    那块泥沼边的岩石被削平一块,刻上了李锴的生平,以及死难原因,平白直叙,不扬不贬。

    周扬钉了一根木桩,写上警告语,提醒后来者注意泥沼。

    曹婉走到李锴的碑前,拾起一块石头,放在碑上,深深鞠躬。

    余者依次效仿,用石块祭奠哀思。

    “走吧!我们还有更多重要的事要做!”

    曹婉返回驻地,向全队人员通报李锴牺牲的不幸消息,同时向众人展示了李锴的记录簿。

    “李锴烈士的牺牲是科考队的重大损失,他是光荣的,伟大的,纯粹的植物学家!他是倒在科考队前进征途上的英雄!我们要纪念李锴,更要引以为戒!我再重申一遍:科考队的第一条是安全,安全,永远是安全!”

    最后,曹婉宣布,向北再前进五日,抵达乞帕哥说的那片冰河,停留三日后,全员返回。

    科考队披荆斩棘,跋山涉水,终于抵达乞帕哥曾经达到过的大河河畔。

    曹婉提议:将此河命名为“开北河”,此处命名为太极滩。

    获得所有队员一致赞同,既有开拓北极之意,又有纪念烈士的含义。

    太极滩也容易理解,北极圈极夜极昼的交界线,象征阴阳边缘。

    因为李锴,字开北。

    队中的工匠花了一天功夫,在开北河畔勒石为证。

    “大汉两极科考队于共和1032年4月23日,抵达此处,定河名为开北河,定此地名为太极滩。大汉万岁!科考队长曹婉,副队长高徵,高妙娘,队员…………”

    全队人员全部留名,包括乞帕哥和咪哈亚!

    烈士李锴的名字,用线框住。

    地理地质专家提议,河水向北,应该通向海洋,他可以捆扎一个木筏顺水而下,直抵北极点。

    曹婉都气得无语了。

    这里白天还行,晚上冻得受不了。

    扎个木筏子,顺流到北极点,你特么咋不上天呢?

    见队长满头黑线,快要炸了,高徵赶紧把毫无觉察喋喋不休的专家拉走了。

    高妙娘嘻嘻笑道:“队长,这些专家性子直,晕晕乎乎太不清醒,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来,喝杯热茶!消消火!”

    曹婉叹了一口气,接过茶杯,抿了一口,眉梢立即舒展开来。

    “你调奶茶的手法越来越精妙了,妙娘这名字真没白取!啊,对了,我哥好像回到东都了,这次回去你俩是不是该办事了?”

    高妙娘和曹婉是闺蜜,又是预定的姑嫂,相互之间几乎没什么避讳的话。

    “我们女人只能等男人,就像你的那个锦帆贼,据说这回又要加官进爵了!”

    “他当他的官,我考我的察,各做各的,反正我肯定不会洗衣做饭带孩子的。”

    高妙娘掩口而笑:“队长啊,你也太……太……”

    见她迟疑,曹婉好奇地问道:“太泼辣?还是太任性?”

    “都不是,是太霸气了,为天下女子争口气!师父说的最好了:谁说女子不如男?”

    不过曹婉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于强势,便问道:“嗯,我也不是争强好胜,就是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等两极科考完成,就会轻松下来了!”

    不过高妙娘平时与下层打交道的多,颇知道一些传闻。

    “喂,你还不知道吧?天竺和发羌交界的大山,据说是地球最高山,有人称其为‘第三极’,好像打算前往科考。”

    “第三极?什么意思?”

    “喏,北极点最北,南极点最南,那个什么司马拉亚山据说是地球最高点,所以排在两极之后。”

    咦!

    高妙娘就看见,未来小姑子的眼睛霎时间大放华彩,比礼花弹都耀眼炫目。

    都怪我多嘴,甘将军,抱歉抱歉!

    这次考察,让曹婉对于婚事有些淡了,不过她没在准嫂子面前表露出来。

    毕竟曹高联姻已经得到双方当家人的首肯,生辰八字都交换过了,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反悔。

    高妙娘是属于高攀,而曹婉对甘宁是下嫁,两人的感受完全不同。

    科考队时间紧任务重,曹婉忙的脚不沾地,最近好像梦里都不太能记起那个贼头子的容貌了。

    时间,距离,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科考队收拾行装,调头南下。

    这一次,曹婉选择了另一条向东的路径,或许要多绕几天路,或许会遇见新的危险,但她认为值得。

    不能因为害怕危险而止步不前,那样他们不仅无法面对烈士,也对不起自己的使命感。

    ……

    五月初的一天,夏噶部落撒脱山谷,公平军三百余战士,与夏噶部族军八百骑兵遭遇。

    狭路相逢,仇深似海,唯有铁血可以证明对错。

    夏噶少头人温斜鹰视狼顾,舔了舔嘴角,说道:“一级万钱,三级十夫长,十级百夫长,我温斜不对兑现,愿被天神的雷霆烧死!”

    重赏之下有勇夫,部族军的血沸腾起来,纷纷拔刀嚎叫!

    “嗷嗷嗷!杀光他们!杀杀杀!”

    律鲁看着对面士气暴涨,毫不畏惧。

    “弟兄们,看见没?那就是小狼崽子!今天,不干别的,有仇报仇,有冤申冤!跟我一起冲,剜了他的狼心狗肺烤着吃!”

    “呜~~~”

    公平军的队列中,恨意飙升,全是红眼的野兽!

    他们的父母、妻儿大多死于头人的欺压之下,走投无路才加入律鲁的队伍。

    不推翻头人,子子孙孙都会被头人和权贵压榨的干干净净。

    不用吹号角,不用下令,两支队伍缓缓推进,直到一箭之地,双方一边催马奔驰,一边开弓放箭。

    彼此落马者接连不绝,但更多的骑士冲撞到了一起,刀枪弓弩,飞身扑击,落地扭打……

    温斜实战经验少,因而最初是半环形包围,他的胃口太大了,以至于兵力虽多却没有集中使用。

    律鲁经过数月近百场大小战斗,成长速度极为惊人。

    因而,抓住对方骄兵心态,孤注一掷,直刺对方中军。

    斩首!

    尽管他身后只有二十余骑,但温斜身边也只不足五十人,但律鲁身边都是悍卒老兵,而温斜则是贴身亲卫,是各小部族的质子,大多是花架子。

    但这种花架子勋贵少年,最是虚荣心强,没真本事却各个口气大的吓人。

    听着小伙伴孟德吹捧,温斜感觉,分分钟就能捏死叛军头子。

    这样,就可以奠定自己继承人的位置。

    “哈哈,自寻死路的家伙,小的们,上,谁能砍下律鲁的首级,我升他做卫队长,十个美婢!”

    于是,眼馋高官美女的五十多愣头青,一窝蜂冲了上去,而温斜身边,只剩下两个头人指定的亲卫。

    结果,律鲁三箭连发,射落三人。

    二十余人士气大振,吼道:“杀哇,杀光他们!”

    双方都是高速冲锋,以至于律鲁连收弓的时间都没有,他撇下反曲弓,拔出长刀,冲进对方阵列。

    一个照面,公平军就凿穿了勋贵子弟,他们甚至都不回头,齐齐杀向温斜。

    两名老卫兵,魂飞胆丧,拉着温斜就跑。

    但,温斜毫无准备,马速根本起不来,因而,律鲁很快就赶了上来。

    一名老卫士留下阻击,另一人带着温斜逃跑。

    律鲁知道对方是老卒,不过他穿着全套钢甲,毫无畏惧,与卫士对冲。

    “咔!”

    “啪!”

    律鲁的刀劈开对方铁甲,将其肋下划了一个大口子,而老卫士只在他的胸甲上留下一道裂痕,未伤到肌肤。

    听见后边追兵趋近,另一名老卫兵无奈之下,让温斜自己跑出山谷,自己留下断后。

    这次,律鲁在硬抗一刀后,直接在对方脖子上拉开一道大口子。

    一刀斩!

    而,终于知道自己冒失莽撞的温斜,心惊胆战,六神无主。

    他一边回头观望,一边紧踩马刺,却慌不择路,跑进了灌木丛,以至于人仰马翻。

    夏噶少头人的皮袍子,被灌木缠得死死的,无法挣脱,极为狼狈。

    律鲁追来,哈哈笑道:“小狼崽子,还跑不跑?”

    当温斜被擒后,部族军在损失一半人马后,被迫后撤,但领军的两名百夫长又不敢回驻地,只能派人前来洽谈,赎回温斜。

    经此一役,公平军折损近半,但终究击败部族军,气氛很是热烈。

    当着使者的面,律鲁很坦白,说道:“怎么处置温斜,我个人说了不算,需要公平军全员投票,你就待在这里看着结果如何。”

    于是两百二十多名公平军战士,包括所有伤员,参与提议。

    主要三个意见:处死温斜。同意赎买。不与使者谈,留着与头人直接谈判。

    每个提议的代表都当众讲明自己的主张和原因,但律鲁主张同意使者赎买。

    其给出的理由让公平军战士们大笑,使者和温斜羞臊的无地自容。

    “你们两方说的都有道理,但我的意见是答应使者的赎买,因为,让少头人活着,对我们更有利。”

    下面有人质疑道:“放了他,还对我们更有利,怎么说的?”

    律鲁指着温斜说道:“让他当统帅,我们下次还能打败他,若是换一个比他厉害的,我们的损失会大得多,大伙说,是不是这个理?”

    “呃,啊哈哈哈!”

    就这样,三天后,两名百夫长付出双倍赎金和物资,换回了萎靡不振的温斜。

    公平军对两百多名俘虏进行招募,居然有近百人愿意加入公平军。

    嘟嘟认为他们可能是诈降,为头人或温斜当内应的,应该加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