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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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笔拿来,现在签

    内环高架。

    金启明坐在浮见的迈巴赫上,飞驰在京华凌晨的夜幕里,直奔阿柴所在的医院。

    这是金启明冒着被踹的风险提的要求,没想到这个暴力女人居然爽快的答应了。

    阿柴可是他最好的朋友。

    好到什么程度呢?

    高考那天这货在学校门口等他,左等右等不见人,好家伙,马上开考了,居然跑他家找他去了,在床边足足摇了他半小时。

    醒来后,头疼欲裂,眼前的阿柴全是重影。

    然后,阿柴又扛着他跑医院拍片去了。

    于是乎,难兄难弟顺利地错过高考。

    阿柴倒是一脸无所谓:“别愧疚老铁,哥们压根没想考大学,早出社会早赚钱,明天哥们就去送外卖!”

    结果第二天,真就去送外卖了。

    如果这都不算......好兄弟,那什么才算呢?

    金启明摇摇头,打断回忆。

    不自觉地靠在车窗上,望向窗外。

    路灯和楼宇的霓虹交相辉映,化成斑驳的光影,飞速向身后倒退。

    车内的超大柏林之声音响正播放着一首旋律写满告别的英文歌。

    金启明总觉得听过这首歌,快唱完了才想起来是电影《白日梦想家》的原声歌曲,名字好像叫《stayalive》,意为活下去。

    这首歌唱的不是告别,是新生,他隐约能感觉到黎明将至。

    一切都好不真实。

    却又真实存在。

    他的前方是黎明么?

    金启明不确定。

    但他知道,当自己从那道用鲜血封禁的大门走出的那一刻,就注定要踏上一条和以往截然不同的人生路。

    暴力女人告诉他确实不用死了,但只是暂时的。

    他必须要加入公会,干到死,或者,被干死。

    所以甭管怎么说,也算是被选中了。

    没有黑衣人,没有直升机,倒是有一台迈巴赫。

    他就要成为热血番或起点小说里的那种男主角了。

    然后跟着一群吊炸天的家伙们,在无数个深夜,秘密和蛊惑人类的污秽们不死不休的战斗。

    很拽。

    很酷。

    但为什么没有想象中的那种亢奋腻?

    真是奇了个怪。

    难不成真应了那句:有些东西得到了以后就不香了?

    “喝茶吗?”浮见突然问。

    金启明实在想不出这女人到底有多爱喝茶,居然把部分中控台和副驾驶改成了一个红木茶台。

    紫砂壶、水盂、菖蒲盆景、金蟾貔貅等茶宠应有尽有,隐约还有“仙气”飘飘,茶香味四溢。

    “好像还真有点口渴,来点。”金启明咂咂嘴,“我自己来就行,开车别动手。”

    金启明拿过压手杯,放在嘴边吹啊吹,还挺烫嘴。

    “做好准备了吗?”浮见又问。

    “啥啥啥?”金启明假装没听到,但转念一想早晚要面对现实的,于是一咬牙,“当然没准备好了。”

    “好歹得让我缓两天吧,顺便把后事处理处理,呸!反正我得处理处理事情,你们公会不能这么不讲人性吧?”

    “给你三天时间,带薪的。”

    “带带带薪?”金启明当场就不淡定了,“你的意思是,还要给我发工资?”

    “表现的够亮眼,一年赚常人五年的钱不成问题。”

    “多少多少?”金启明凑过脑袋,眼冒金币。

    “看合同,在你右手边的储物格里。”

    “哦哦。”

    金启明连忙从储物格里翻出一本印有“机密”的合同,连续翻了几页,找到写有薪资的页面:

    实习期灵摆师:1万欧/年。

    初级灵摆师:2万欧/年。

    中级灵摆师:4万欧/年。

    高级灵摆师:8万欧/年。

    特级灵摆师:16万欧/年。

    金启明看着震撼人心的数字,哈喇子都要淌出来了,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些钞票啊!

    而往下翻,居然还有提成机制:

    C级任务:1万欧/次

    B级任务:2万欧/次

    A级任务:4万欧/次

    S级任务:8万欧/次(团体)

    SS级任务:16万欧/次(团体)

    SSS级任务:32万欧/次(团体)

    “有笔么?我现在就签。”金启明激动伸手,忽然觉得自己的财迷样多少有点丢人,于是补充,“别误会,我对钱没兴趣,主要想宰几只污秽玩玩。”

    “三天后来公会报告,会专门有人和你对接合同。”浮见说。

    “哦。”金启明乖乖地塞回合同,缓缓开口,“那个……我能问一下,我可以半工半读么?嘿嘿,我想再复读一年。”

    “不能。”

    “白天上学,晚上打怪兽,没商量么?”

    “规定上,没商量。”

    “那就......打破它啊.....”

    “就这么执着想复读?”浮见透过后视镜,看着逐渐沉下头的少年问道。

    金启明迟迟没有回答。

    他也时常问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复读呢?明明命运已经在无形中阻拦了他参加高考的路。

    干脆放弃算了,放弃多舒服啊。

    可就是不甘心啊!

    每当聊起复读和高考的事,就会让他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大家伙看看,咱班就金启明有资格睡觉,人家将来是要干翻村上春树手捧诺贝尔文学奖的。谁要是跟他学就是自个往火坑里跳。”初中的某日午后,班主任指着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男孩,一阵讥讽。

    而那时,刚刚获得第十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男孩不堪其辱,叛逆心作祟,默默发狠下次一定要当众做出反抗,于是拿出所有零花钱给全班同学每人发了一块德芙巧克力,以求支持。

    可当他真的鼓足勇气做出反抗的那一天,同学们都蔫了,低头抠手的抠手,憋笑的憋笑。

    男孩孤零零地站在窗边,碎了满地的自尊赤条条地暴晒在烈阳之下。

    那一刻,他就像是站在聚光灯下演了一出独角戏的小丑一样。

    真怂!这群人真怂!他心里想。

    打那以后,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天天白天上课睡觉当废柴,晚上回家点灯熬油狠发力。

    期末一不小心就考了个全年级第五。

    结果,意料之中的,同学和老师都怀疑他作弊。

    他就摇头晃脑地说:“你们就当我是作弊好啦,我要是高考也能靠作弊考上一流大学那也叫牛叉。”

    高考,本来是他18年以来最高光的一刻,也是他这么多年来给自己下的最大的赌注。

    准备用一个最响亮的成绩,结束自己的胡闹时代,正式进入成年人的世界。

    那张打满对钩的成绩单,就是他拧着自己求来认可的至高荣耀,也是他进入成年世界的通行证。

    可结果呢……

    命运就是这么爱开他的玩笑,所有的倔强和扭捏都在那一晚功亏一篑。

    其实,他未曾没有努力试着让大家喜欢自己啊,但都失败了。

    那个曾主动向胡同孩子们示好的少年,到头来,只会换来这样一句话:“这不是那个没爹没妈的小黄毛么,像个跟屁虫一样烦不烦啊?嚯,牛仔裤都破成那样了,怎么还穿啊?

    在越来越多的失望叠加下,他放弃了。

    等他们下次再说的时候,他就摆出一副混不吝的样:“你们懂个屁,这是我自个剪的洞,懂不懂什么是非主流时尚?”

    然后在他们的影子上来回跺脚:“还有,我可不是什么跟屁虫,就是想踩你们的脑袋玩玩儿。”

    于是,那个自得其乐的少年,好像就在胡闹和别扭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终于,在不堪的回忆中,金启明缓缓抬头,目光如炬:

    “在我心里,好像所有东西都可以无所谓,唯有这个,不可以。一个从小就刻意惹人厌的小屁孩,在暗地里努力了那么久,就是为了在高考的时候可以证明自己能行,你说,是不是赌上一切也要博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