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娱乐圈联盟的前世今生
明日之星的导演黄导突然来访,并且邀请他和杨蜜加入一个名叫‘华夏音乐联盟’的团体。
林枫听到这个邀请,想都没想直接开口婉拒。
黄导见状,脸色微微一变,但迟疑一下之后还是再次开口说道:“小枫哥你太谦虚了!”
“以你的才华,加上杨老板的经验,你们公司成功还不是轻而易举?”
“我看要不了多久,咱们华娱圈子里就又要多一家上市公司了!”
黄导的劝说,让一旁的杨蜜等人都来了兴趣。
一个个脸上都带着一丝期待,尤其是杨蜜,更是扭头看向林枫。
那双美眸之中,蕴含着的兴奋与激动,再明显不过。
甚至在见到林枫有些不为所动之后,还偷偷拉了下他的衣角,示意他赶紧点头同意。
感受到杨蜜的小动作,林枫依旧没有答应。
他的态度仍然十分坚决:“黄导太过誉了,我们公司刚成立,未来能成什么样子谁也说不好,就不高攀了!”
话说的很客气,但言语中的决绝却是谁都能听的出来。
黄导听完,脸色也彻底耷拉下来。
抬头看着林枫,轻哼了一声:“看来林总很有自信,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你们好自为之吧!”
说完话,黄导一转身,迈步就往外走。
“诶,黄导,黄导!”
杨蜜见状,急忙追了上去,想要挽留一下,最起码别闹这么僵。
可黄导却一点都没给她面子,拉开房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几分钟后,杨蜜失落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重新回到屋里,看着林枫不解的问道:“林枫,你干嘛一而再的拒绝黄导的邀请?”
“是呀,哥,你不是一直都梦想改变华语乐坛的现状嘛,干嘛不加入音乐联盟?”
不只是杨蜜,就连林琳等人也都十分不解的看向他。
在这些人眼里,华夏音乐联盟,那可是所有华语歌手做梦都想要加入的地方!
严格说起来,华夏音乐联盟并非是什么公司或者是组织。
而是一个由华语乐坛数十家知名娱乐、唱片公司共同发起并成立的一个协会、联盟。
与龙国音乐协会不同,音乐协会属于半官方组织,主要作用是协调歌手们参与一些官方演出以及文化宣传等事物。
而音乐联盟则属于商业组织,其成立之初就打着保护本土音乐、保护原创音乐的口号。
联盟成立将近三十年时间,几乎掌控着整个华语乐坛的所有资源和人脉。
所有想要走的更远、站的更高的歌手,无一不想成为音乐联盟里的一员!
因为只有成为联盟的一员,歌手们才能有机会踏上那条天王、天后之路,从一个歌手转变为资本!
而如今,林枫只需要点个头,就能直接一步踏过这条无数人都想快速通过的捷径!
这不仅仅是对林枫才华的认可,也是对他们公司实力的认证。
可以说,只要林枫点了头,加入音乐联盟。
从此之后,林枫就可以顺风顺水的在几年内稳定天王宝座。
成为华语歌坛近二十年来,唯一被整个圈子认可的真正·天王!
而他们的公司,也有机会在几年内冲击上市的资格!
名和利,都在这一念之间!
别说是杨蜜了,就是林枫,其实也是有些冲动。
“蜜姐,林琳,你们不清楚这里面的问题!”
说着话,林枫冲自己的小助理摆了摆手。
小助理马上会意,拉着杨蜜的助理走出房间,并顺手将房门关好。
在屋里只剩下他们三人之后,林枫这才继续开口:“这世界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这个圈子更没那么简单,而音乐联盟也更加不简单!”
“你们只知道加入音乐联盟有好处,却不知道这个联盟对华语乐坛,甚至是整个华娱圈来讲都是个毒瘤!”
...
林枫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一五一十讲了一遍。
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音乐联盟是怎么回事,但林枫却一清二楚。
很多人都以为音乐联盟建立只有二十多年,实际上音乐联盟出现已经有四十多年了!
音乐联盟的前身,是马会娱乐汇!
提起马会娱乐汇几乎没人知道,因为这个组织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它最初就是个小团伙聚会而已。
港、湾以及南洋地区的富豪都很喜欢在港岛的跑马地马会看赛马,久而久之,就出现了马会这个上流社会的交流会。
而港湾等地的娱乐公司,最初也就那么几家,老板都是马会成员。
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就在马会交流时提出了这么一个联盟构想。
即大家商业竞争归商业竞争,但都不要破坏‘商业环境’。
说人话就是不要哄抬价格,不管是剧本费、演员费、歌手费等等,总之一切能压缩的成本都要尽量压缩。
大家都一起联手控制价格,这样不管是编剧、导演、演员、歌手、创作人还是群演,都要听他们的话。
不然的话,走到哪也都是赚这点钱,甚至无理取闹还有可能再也赚不到钱!
再后来,随着一些新兴的娱乐公司出现,这个交流会也出现过几次危机。
但老牌公司家大业大,新兴的公司最终还是没熬下来,最终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随着两岸三地大团圆,版权方面也开始同国际接轨。
在这时候,这些人趁着版权管理方面缺少专业人才之际,成立了华夏音乐联盟、华夏影视联盟等组织。
与版权部门沟通,他们提供专业人才帮忙审核版权纠纷问题。
同时与其合作,组建版权保护机构,为正版方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嘴上说的好听,实际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么多年龙国娱乐圈世风日下,不仅仅是新兴资本的问题,与版权方面也有着巨大的关系。
最简单的说,就是创作者的利益没有受到保护,原创挣不到钱!
比如华语歌坛的工业化一直建立不起来,就是因为这个音乐联盟的出现。
国外词、曲、编曲、原唱歌手以及伴奏团队,都对这首歌拥有版权份额。
只不过按照对一首歌的贡献大小,所拥有的版权份额不同,最后分到的利润也不同罢了。
而华语乐坛呢?
除了一些顶级词曲创作人挤进了文化圈,成为了文化界名人,不得不给面子保留一丢丢分红。
其他人,包括原唱歌手大多时候都没有版权,甚至很多原唱连分红都没有。
想要分红,那最起码得成为一线大腕甚至是天王、天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