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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奴隶街

    次日,清晨。

    昨晚忙到大半夜才睡的斯安从梦中醒来。

    他住的地方是一间单人房,面积不足十平米,摆放一张木床,就没有多余的空间放下稍微大点的衣柜。

    这样的单人房虽然很小,但在白金城内,只属于管事级别的仆人居住,一般干活的仆人要么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要么就地睡在干活的地方。

    前者环境打呼声此起彼伏,臭味熏天。

    后者环境也好不到哪里去,又脏又乱。

    不幸,这两个环境斯安都体验过。

    用了六年时间,才走到今天位置。

    此刻,斯安揉了揉没睡醒的眼睛,掀开被子,穿好衣服,然后推开阳光照不进来的木窗通风,出门工作。

    今日,他只有一个任务,那便是购买奴隶。

    而白金之城“脚下”就有一条站满奴隶的街道。

    这条奴隶街是以抓捕奴隶为生的游荡公会的地盘,不长,仅有三百多米,街道两边站着形形色色的奴隶。

    比如只用有兽耳的半兽人。

    比如全身一半兽化的兽人,有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马的半人马;也有直立行走,保留山羊的羊角,羊毛,羊蹄的两脚羊:还有耳熟能详的牛头人。

    这个两个种族占据奴隶街三分之二。

    剩下三分之一则是人类、地精、翼人。

    至于精灵、海妖、妖精等,以美著称的种族也有。

    只是摆不到明面上来,只能在私底下商谈。

    这时,斯安一路直奔,来到奴隶街,对站街的奴隶以及吆喝的奴隶主视而不见,径直走进街尾的一间石屋,并朝看守屋子的少年问道:“你们副会长在吗?”

    “在,您等一下,我去叫他。”

    说罢,少年一溜烟往二楼跑去。

    不多时,一个三十多少岁,头发乱糟糟的男子急匆匆下楼,看样子才睡醒,只见他兴高采烈招呼道:“斯安管事,早啊,来,这边请。”

    说着,走在前面带路。

    很快,男子掀开门帘,做了个“请”的手势,又道:“请。”

    斯安步入房间,刚找到位子坐下,那男子笑着问道:“斯安管事,这次来我这儿,又是买没有信仰的奴隶?”

    “不买奴隶,来你这里干嘛?”斯安反问道。

    “可以玩啊!”

    男子说着,将木质酒杯放在斯安身前的木桌上,紧接着,“啵”的一声,他扯出酒塞子,往酒杯里倒满威士忌。

    最后,他坐到对面,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先干为敬,见斯安一不喝酒,二不回应,笑着继续说道:“要不,现在我就安排……”

    “不用。”

    斯安赶紧打断,他可没工夫潇洒,紧接着询问道:“之前那群奴隶中有两个好看的人类奴隶,你记得吧?吉姆。”

    “当然记得,那两个奴隶可是值百枚金币,怎么?”吉姆收起笑意,询问道:“罗威小少爷不喜欢我送给他的礼物?还是说,那两个奴隶不听话,伤到了罗威小少爷?”

    然而他的好意被罗斯拒绝。

    一是娜塔莉的眼神,罗斯不喜欢,一看就不是那种温柔似水的女孩子该有的眼神,断然不会让其成为弟弟的侍女。

    二是别人送来的奴隶,费尔德家族一律不用。因为前面有血的教训了,费尔德家族不仅失去家主和三万的精锐之师,还失去了建立公国的机会。

    虽然如今霍恩·费尔德是公爵,但奥斯特国王绝不会允许白色郁金香领地的霍恩公爵拥有绝对的权利。

    “都没有。”

    斯安解释道:“那两个人类奴隶很好,罗威小少爷非常满意。我只想问,游荡公会知不知道那两个人类奴隶的来历。”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吉姆摇头道:“我只负责售卖奴隶,不负责搜捕。”

    说完,又往酒杯里倒威士忌,一口闷。

    全然一副酒鬼模样。

    大清早喝酒,也不怕早死。

    斯安忍不住腹诽一句,随后看了眼劣质的酒杯盛着高档的威士忌,没错,吉姆喝的威士忌是高档货。

    只要有钱,什么东西弄不到?

    这个钱不单单指金灿灿的金币,还有指万物。

    毕竟金子未发光之前,人类以物换物。

    吉姆这一口干了,根本停不下来,连续又干了五杯。

    斯安见状,赶忙劝阻道:“好了,不要再喝,你再喝下去醉了,我跟谁谈生意?”

    “放心,这瓶威士忌干了,我不会醉。”

    说着,吉姆直接拿起酒瓶往嘴里灌。

    咕噜咕噜。

    橘黄色的威士忌顺着口腔,沿着喉咙,直流而下

    不一会儿。

    酒瓶见底。

    紧接着。

    砰的一声。

    吉姆“重重”地将酒瓶砸在桌上,没碎,也不敢碎,只因酒瓶是炼金阵里的“希望之火”烧制而成的透明玻璃酒瓶,高档的威士忌酒水只够它的零头。

    “你看,我喝完,一点事都没。”

    吉姆炫耀酒量的同时,炫耀酒瓶。

    如果斯安开口说一声,他眉头皱都不皱一下,直接双手奉上。

    做生意嘛,靠得是人脉。

    只要靠上斯安这层关系,往后的奴隶不愁卖不出。

    搞不好接上打单子。

    出海捕“鱼”,进森林“救人”。

    然而斯安对眼前的透明玻璃酒瓶不屑一顾

    如果放在以前,不,一个月前,他都会心动。

    钱嘛,谁不爱。

    但去黑斯伊斯出差几天,三观尽毁。

    且,不知不觉间养成习惯,早晚洗漱。

    斯安看着吉姆,言归正传,说道:“我这次来,虽然购买的奴隶很多,但不是什么奴隶我都要……”

    不等斯安把话说完,吉姆高兴地打断道:“我知道,奴隶不得有信仰,年龄最大不得超过35岁,最小不得小于10岁,是吧?”

    “不仅如此,我只要人类、翼人、半兽人。”

    “为什么?”

    吉姆脸上的高兴神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追问道:“上次挑选奴隶的时候,没有这个要求啊?为什么这次不要地精和兽人了?”

    游荡公会抓捕最多的奴隶是地精。

    无他,这个种族太弱,太好抓。

    其次,地精的繁殖速度比人类快,人类怀胎十月,地精怀胎五月,并且,生长周期还短,在营养充足的情况下,十年时间便可成年。

    都说大山是矮人的家园,森林是精灵的家园,然而绿意盎然的森林里最常见到的却是绿皮地精。

    地精,又名哥布林。

    愚笨的胆小如鼠,欺软怕硬。

    聪明的口蜜腹剑,狡猾奸诈。

    种族本性贪婪又卑鄙。

    不过,也有优点,在地底下挖矿一把好手,只稍微逊色于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