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见过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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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乞丐

    我是一名乞丐,这是我的工作。

    每天露宿街头,偶尔也可以去翻翻街角的垃圾桶。

    这是一种自由。而我喜欢这种自由,所以我每天都会笑着,做一个微笑的乞丐。当然,这不全是我喜欢笑的原因。

    我是在三十岁以后成为一名乞丐的。

    三十岁以前,我是一名大学教授。也许这听起来的确让人难以置信,不过这确实也是我人生碎片的绝大部分。迄今为止。

    我拥有深厚的学识,良好的修养,幸福美满的家庭,每周六下午三点我都会去我任职的的那所大学上两个小时的文学课,然后我的一个星期就基本宣告结束了。

    别人都觉得我很幸福,当然,我也觉得自己很满足。但幸福不总是我人生的主旋律。

    在我三十岁那年的一个星期六,我和往常一样带着我空空如也的公文包在学校给我的学生上课。那天我说的是一个我常讲的课题,“中国文学史”。

    今天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有一个叫做伍小六的学生还是照常没来。我记得很清楚的原因是我见过那个孩子,他的确和别的学生不太一样。

    课照常上着。

    大概在离下课还有一刻钟的时候,我接了一个电话。

    然后我三十岁之前包括我三十岁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

    没有想会这样的。

    我的父母是在我结婚不久后去世的,那年我二十八岁,而我的儿子也刚好在那一年出生了。

    三十岁那年,我儿子已经有差不多两岁了,他很聪明,刚学会跑。然后他和他妈妈就出车祸了。电话里说的。母子,抢救无效。

    那起事故的起因是一辆汽车追尾,车主也死了。具体的我也不太记得清了,病床上我老婆的脸老是在和记忆里我妈临死前的脸重叠。

    我妈死在我爸后面,她死前和我说,

    “阿明啊,我快死了,以后家里就只剩你们仨了,你要好好照顾阿玥和他肚子里的孩子……”

    假如这是悲伤的话,泪水从指缝滑落。

    去医院只是走一个过场。

    葬礼之前,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拿到她们俩的骨灰的。

    我在家里浑浑噩噩的活了一个月。丢了又捡回来的手机二十四小时关机,没有上班,泡面盒饮料瓶叠着灰在家里积了一层又一层,连镜子里的人看起来都是模糊的。一切看起来都失望极了。

    我没有想过自杀。那会让我对不起我妈,更对不起我老婆和儿子。这些是那段灰白日子里最后的祈念了。

    一个月后,去墓地的路上,我刚好经过一个花坛,花坛里开着白色的百合。我摘了两朵。

    一朵放在我老婆的碑前,一朵放在我儿子的碑前。

    后来我三十岁之后的人生就开始了。我没有去工作,将各种钥匙,银行卡现金等东西连着写着相关密码的纸条寄到岳丈家。我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成了一名乞丐,这是我的工作。

    每天我都会沿着路边,街角乞讨。我用那些废纸写下一些诗,在每一首诗的角下画两个笑脸。用那些诗和人们换取水和食物,所以严格来看。这似乎并不算乞讨。像和我过去三十年的部分时间里做的一样。

    有时候我也会看见我的老婆和儿子在对着我笑,而笑时总是那么美好。久磨失修的橡皮揣在破兜的一角,黝黑的指尖摩挲过纸的边缘。

    所以我每天也会笑。笑着面对每一位路人是我业余的爱好。

    挨饿的日子也总是有的,那时我可以一个人走过一段并不算孤独的桥,然后拿着有着一道豁口的破碗去讨一口水喝。

    这是我三十岁以后的生活。其实我觉得这样也蛮好的。

    忘说一件事了。我骗了我的亲朋好友们。我并没有将我老婆儿子的骨灰埋藏在墓地里。

    我将他们倾入了那座城市的河流里。

    而这是那座河流经的下一座城市。

    今年我三十一岁,快三十二了。也许我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