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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布衣街(爆更第三章)

    这几天,都在下雨,且也属落叶纷纷,鸟儿越来越少在光秃秃的枝桠上露面。很快地,鸟鸣声悄然杳去。

    天上的太阳温吞的高挂着,阳光凿破云层射了出来。

    “头儿,我们布衣街,其他都不必在意,但是这王家的帛衣阁却是咱布衣街的头号招牌。据说咱这条布衣街的名字,都是王家祖上王布衣取的。诺,你看前面那栋三层高楼就是了。”

    李佐书抬头望去,只见祥云迷凤阁,瑞气罩红楼,天香云影,珍珠卷帘,前通官道,后靠东江,门前窗格,皆是细雕新鲜花样,崇阁巍峨,层楼高起,玉栏环绕,金辉兽面.......

    南城县一个竟有如此富贵的场所。

    “嘿嘿,头儿,看到了吧,咱们南城县,小虽小,但是却不缺人间富贵,即使建昌郡,也没有我们这样的场所,就连建昌郡长寿观的真人,也常常陪同郡里的贵妇小姐们,来此游玩。”

    “长寿观?”

    “是啊,这长寿观,最近几年可是愈发的红火,自从林主持上任以来,达官贵人,官府小姐,都成了这长寿观的信徒。香火鼎盛远胜过往,连我们县七十二福地的麻姑山,都要被比下去了。”

    此刻,李佐书穿着新领的铺快服饰在布衣街上巡逻,旁边两个衙役正向李佐书介绍布衣街的情况。

    李佐书昨天已经打听过了,说布衣街这边,没有油水,头上还有尊大佛,所以衙门的铺快都不愿意来这边。也不知道铁铺头怎么想的,把你分配到这里来。

    今天亲自过来看了看,确实如此,布衣街有这王家在,其实连巡逻的铺快都不需要,刚路过帛衣阁时发现,连门口守卫的护卫,都是入了品的好手,这条街要是有人敢闹事,不用衙门出面,帛衣阁都提前处理好了。

    不过这样也好,自己最近也不缺钱,来这里后,可以安心练功。

    中午,衙役林瑞、张南两人请客,带李佐书去吃螃蟹,李佐书这才想起,现在是十月份了,正是吃螃蟹的时候,平时一帮人,都爱吃肉喝酒,所以对螃蟹这样麻烦的东西,从来没谁提起要吃。

    这换了条街道,生活水平立马不一样了啊。

    持螯更喜桂阴凉,泼醋擂姜兴欲狂。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脐间积冷馋忘忌,指上沾腥洗尚香。原为世人美口腹,坡仙曾笑一生忙。

    不一会,老板娘就端上几盘螃蟹。

    拿起一只母蟹,掰开蟹壳,黄灿灿的蟹黄展现在眼前,咬上一口,唇齿留香,只觉得不够吃,喝一口黄酒,再掰下一条蟹腿轻轻地咬着,将蟹肉挤出,蟹肉白白的,嫩嫩的,还带有一丝甜味,味道妙不可言!

    布衣街本身没什么事情,再加上林瑞、张南两人就恰好住着布衣街这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以前布衣街没有铺快的时候,也就他两在此巡逻,实力虽然不够,但有那身虎皮在,布衣街又没什么事情,就这样一直做下来。

    李佐书也不懒得变动了,一切照旧,自己每天上午来看看就好,其他时间可以抽空练功了。

    林瑞、张南自然也很开心,开始还怕这新来的上司年轻气盛,想要做一番事业,到时白折腾一顿,不免憋气。这布衣街,就是一滩死水,从小到大这么多年,就没见出过什么事。

    李佐书如此对待,恰好遂了二人的心。于是态度更加热情起来。

    *

    *

    *

    吃完螃蟹,李佐书走在回家的路上。

    其实他昨天一听说自己分管布衣街,其实是有想过一些生财之道。

    比如改良下衣服,一瞬间,很多划时代的产品在脑海中闪过:内衣、比基尼、蕾丝边、黑丝.....

    等等,等等,李佐书赶忙停下了想象,再想下去,在这保守的时代,自己会不会被当作流氓,推出菜市口斩首了?

    但是其他正常的服饰,你要李佐书设计出来,就真是为难他了。

    罢了罢了,还是安心练武,做衣服,不是他可以涉猎的。

    第二天早上,李佐书偷偷的洗了内裤,练完武功才出门。

    回味刚刚吃的蟹膏,据说吃撒补撒,昨天的精气,应该补回来了。

    如此一想,李佐书脸上又挂起了阳光般的微笑。

    *

    *

    *

    繁忙运货的小推车,挑着商品的货郎担,行色匆匆的路人,鳞次栉比的商铺....一副活生生的古代街景图。

    欢喜的看着眼前的风景,而丈八身材,面容俊俏的李佐书,何尝不是别人眼中的风景。诸事皆宜,李佐书难得放松下心情,在西市逛街游玩。

    “听说,北边又打仗了?”一群老爷们聚在街角聊起了天。

    “怎么又打仗了?不是才闹了灾的吗?”有人附和的问。

    “可不是吗?听说是少华山的一伙强人,裹了流民,把山西大同都给占了,现在天下,谁不知道少华山的强人厉害,引得很多匪徒去投靠。”

    “哎,他们打他们的,和我们没关系,可怜我那边还有个姨表姐,不知道怎么样了。”

    “又是天灾,又是兵灾的,能好的到哪去。看看我们县来的流民就知道了,这些能过来的,都算运气好的了。”

    “官差来了!”一人喊道。

    “走吧走吧,干活去。”

    ........

    李佐书其实早在旁边停下了脚步,逛街的兴致一下子全没了,正准备往回走。

    “糖葫芦,糖葫芦,我的糖葫芦掉啦!”一个穿着绫罗绸缎,胖胖的小孩趴在妈妈肩上,不断地扭动着。“都掉地上了,不能吃了,小宝乖,等会妈妈再给你买。”

    糖葫芦滚着滚着滚到了距离李佐书不远处,一只黑狗窜了出来,咬住一个糖葫芦,津津有味的吃着,不时抬头看了眼李佐书。

    这时,一只黑漆漆的小手,抢下了另一个糖葫芦,害怕的看着黑狗。果然,黑狗看到竟然有人敢抢它的糖葫芦,凶狠的眼神看着小女孩,獠牙张开,口水都快要流出来。

    李佐书看到,一个健步,一脚就把黑狗踢开,然后才聊有兴致的打量着眼前背着背篓的女孩。

    “姐姐,姐姐,我要糖葫芦。我要糖葫芦。”背篓里的小男孩,完全没有注意到黑狗,直勾勾的眼睛,看着姐姐手里的一颗糖葫芦。

    小女孩看到黑狗被赶跑,感激的看了眼,眼前的官差,赶忙把糖葫芦递给背篓里的弟弟,然后小心的舔了舔黑黑的手掌,嘴角弯弯,眼睛咪成了一条缝。

    李佐书认出了眼前懂事的小女孩,几个月前,孙学士的女儿孙雨琴施粥的时候,还帮她领过粥。

    这一晃几个月时间,小女孩还穿着当时的衣服,只是更黑,更破了一些。也不知道这几个月,小女孩一个人带着弟弟,是怎么熬过来的。

    突然,小女孩抬头看了眼李佐书,显然发现自己刚刚舔手的小动作,被对方看在眼里,立马羞红了脸。

    李佐书走上前,也不嫌弃小女孩头脏,摸摸头。

    小女孩显然也认出了眼前这个大哥哥,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摸过她的头了,一直坚强的小女孩眼眶瞬间红了。

    “小姑娘,你应该还记得我吧。”

    小女孩九姑点点头。

    “我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居住,平日里也冷清的很,你愿不愿意带你弟弟去和我做个伴啊。等你找到家人,我再把你送回去。”李佐书温和的说。

    九姑又乖巧的点点头。

    于是,李佐书带着九姑,在街上给她和她弟弟,一人买了两身新衣服,又买了些吃食,就准备带两人回家。

    人有时候,有做善事的需求。

    李佐书带着两个小孩回家,心里也没什么想法,就是想做,就做了。

    九姑跟在李佐书身后,看着李佐书帮忙买的新衣,和吃食,一时对外来又有了一丝希望,她不敢过多的希望,这几个月的生活,已经让她不敢有太多的希望,也许生活本身就是痛苦的。

    李佐书的院子,带有三间房间,他自己住在中间,右边是姐姐李璇书的房间,左边是以前李佐书母亲的房间,但是自从母亲去世后,很久都没有住人了。不过李佐书经常会叫人打扫院子,所以房间内并没有什么霉味。

    李佐书也是一时动了善念,但让他照顾孩子,这是两辈子都没做过的事情,不过还好九姑懂事,自己就主动烧水,洗澡,把自己收拾干净。

    破衣服也不舍得丢,正准备清洗,还好李佐书看到,连忙让她不要清洗了,丢进灶台里烧了,以他现在的收入和实力,再不济,也不至于苛待了两个小孩。

    于是在这个夜里,两个小孩再一次过上了,有热乎乎的食物吃,有干净的衣服穿,有宽敞的床可以睡的日子。

    九姑躺在床上,简直不敢闭上眼睛,生怕明天再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切都是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