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群星璀璨之时
有些人打篮球是真正热爱,可有些人不是。
在剧烈运动、挥洒汗水的同时,吸引众多异性的青睐目光,这也是大学男生们的一个重要目的。
谁能抑制住年轻人体内疯狂躁动的荷尔蒙呢?
至少常耀在看到两三个清凉短袖、身材火爆的少女后,都有些蠢蠢欲动了。
他也有了上去打篮球的欲望。
虽然在这方面他技术很菜,但现在有异能后,就不一样了,打不过也可以开挂啊!
仔细想了一会儿,常耀还是觉得不要欺负年轻人比较好。
他心情悠闲地哼着小曲,跟随着噪杂的人群,一阵磨蹭后,终于来到了男生宿舍楼底下。
他熟门熟路地走到了自己的房间,拿着宿管刚才递给他的钥匙,猛地一扭。
存在于记忆深处的狭窄景象此刻映入眼帘。
常耀很快就看见了前世的另三个兄弟的面孔。
陈晓晨、阮商圣、高勇,一张张熟悉且青涩的脸庞,就像一阵来自故乡的袅袅余音,拨动了常耀内心深处柔软的琴弦。
他展现出了阳光开朗的笑容。
“你们好啊,兄弟们,等会出去搓一顿呗。”
常耀咧着嘴笑道,从兜里掏出了一包早已准备好的软华子。
他可是记得,他们整个宿舍都是烟民,前世宿舍内的小阳台处,可是一直飘荡着芬芳十里的烟味。
常耀表现得十分自来熟,反倒是让另三名本来打算打招呼迎接新舍友的人陡然间僵住了。他们下意识地接过烟,随即意识到了其价值不菲。
普通大学生,一般都不会抽软华子这种玩意的。
“兄弟有钱啊,我叫阮商圣,山西小城市来的,没见过世面,以后多多关照啊。”
一个身高一米八,身材壮硕,脸上长着两片横肉,不过五官粗看之下还算周正的男生拍了拍常耀的肩膀,语气充满着善意,他的接烟动作如行云流水般自然。
常耀直视着对方,目光同样饱含暖意。
他很清楚对方的底细,就在前世大一那会晚上睡前闲唠嗑时就已经被套出来了,他爸以前有个煤矿,后来卖给zf创建了一家小企业,干建材的,恰好遇上房地产猛涨,只是后来在20至23年亏了不少,如今资产五个亿左右。
他们这个宿舍里,就是眼前这个胖子最有钱,同时性格最和善,前世屋内爆发矛盾时总爱当和事佬。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男人之间吵个毛线,没有什么是啤酒炒菜解决不了滴。”
当然,大学生涯中,也就这货碰的女人最多,大多数是校内女生私底下主动找他。
偶尔他还会取笑宿舍内另外三个,都是刚长了毛的雏儿。
他还一直对常耀曾经那副舔狼姿态是恨铁不成钢。
这一世,常耀肯定不会再犯那样的错误了。
他和胖子握了个手,又走向另外两人。
陈晓晨,SX省一个小县城的普通农村家庭,性格沉稳,做事认真,颇懂人情世故。他作为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年迈体弱,正是需要他成为那根顶梁柱的时候。
常耀记得,这人虽然没有背景,运气却是非常逆天。因为和阮商圣来自同一个省,彼此家乡也离得不远,所以每年寒暑假都能有个机会兼职打工,毕业后就到阮商圣手底下干活了,成了个部门小主管。
而最关键的是,毕业后没两年,他就被一位厅级高官的女儿看上。
阮商圣的爹察觉到这是个巴结高官的契机,因此就下了在陈晓晨身上下了重注,后面一个普通大学生就此飞黄腾达了。
若是把目光放到八、九年后,还因为有常耀的帮衬,在凭自己实力考进了体制内后,前途似锦、如虎添翼。
说实在话,常耀一直羡慕了陈晓晨的好运很长一段时间,直到他异能逐渐修至深处,那隐藏在心底里的嫉妒才缓慢消去。
阮商圣是富二代,陈晓晨是鲤鱼跃龙门,而另一位舍友高勇,同样是了不得。
性格冷静,目光犀利,思维缜密,大学四年绩点一直霸榜第一的绝对学霸,若非高考语文考出个三十,英语勉强及格,他压根不可能沦落到魔都技术大学这个本科二批的学校。
另三舍友曾笑称,他们往语文答题卡上踩一脚都能考的比高勇好。
虽然本科一般,但高勇在四年里,大学斩获奖项无数,奖学金拿到手软,并且完成了一个相当离谱的成就,跨考成功top1的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硕士。
他的未来,是留美读博,再回国就业,由于有常耀的帮助,国内科研道路上的阻碍,已经是帮他扫清不少。
除此之外,他还曾给阮商圣出过不少时间管理的点子,毕业后还指点过陈晓晨如何吸引女生注意,然而他自己则保持着优秀的单身贵族姿态。
另外,他对于常耀大学四年的恋爱脑状态,一直都是无计可施,只得长吁短叹。
总之,如果常耀没有异能,那么和他的另三个舍友一比,就是纯纯的弟中弟。
即使拥有了异能,常耀也是在经历过九死一生之后,才有傲视群雄的资格。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他领略过真正的无人高峰之后,才明白了,无论是财力、权力、智力,都比不上握于手中的武力。
他是炎黄守护者,于核武底下幸存。
惊世壮举,敌军皆畏,脚下众生,尽如蝼蚁。
常耀深知前方路途方向,而他曾经领略过的风光,今世也要重新再去欣赏一遍。
手掀风云,脚踏沧海。力搅乾坤,念成大势。
即使只能出一招,常耀也有信心破万千敌舰。
取自于一本古老网文“盘龙”中的灵感,“次元之刃”,此招只在各国高层眼里展露过一回,亦被称为异能者之中的最强单体攻击。
一个方圆千里的无人岛屿直接被劈成两半。
无坚不摧、无物可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