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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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骑士之心(二)

    红头发随乔伊斯母子来到普伦德隆贫民区过后,就一直跟着他们生活。

    乔伊斯的母亲在外头打零工,要供养两个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红头发倔强,坚持也要去下力气挣钱。没有活干的时候,就陪着乔伊斯练剑。

    乔伊斯的母亲告诫他说,要对红头发好一点。

    他们就像两兄弟一样。天天在一起练剑。红头发对乔伊斯说,自己的这条命都是他给的,他认他当一辈子大哥。乔伊斯也的确把红头发当成是个异姓的弟弟,无论有什么好吃的,都会主动跑去分给红头发一半,有什么事,也都要罩着红头发。

    这个家伙当初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沦落到峡谷村的,最开始,就连普奥斐列莫尔话都听不懂,村里人也听不懂他说的话。只是他的眼睛,那眼睛里糅杂了猜疑、愤怒还有哀怜、祈求。这两种明明是截然相反的情绪,却又如此明确的透过他的眼神透露出来。

    到了普伦德隆过后,乔伊斯没有再见过红头发这样的眼神。不过他每次接过乔伊斯带来的好吃的,都没有丝毫客气,而是抓过来塞进嘴里就开始狼吞虎咽,全部都狠狠吃进了肚子里,好像这一顿就是他毕生所要吃的最后一顿似的。

    这家伙很聪明,大概不到半年时间就能够用基本的普奥斐列莫尔话跟人交流了。

    而他的剑术也一直在突飞猛进。

    红头发比乔伊斯要更瘦弱,但更舍得下苦功夫。乔伊斯每天练一百遍的话,红头发就要练两百遍三百遍。每天清早乔伊斯来到了屋前的木桩时,红头发就已经在那里一遍遍的重复着枯燥的动作了。而到了天黑,乔伊斯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喊了他几次回家,红头发仍然不愿意走。有时,乔伊斯在半夜醒来,都会看到红头发在月光下,还一个人默默的对着木桩练习劈砍,劈砍,无数次的劈砍。

    大块头阿德里安,是贫民区的土著。他起初觉得乔伊斯他们练剑好玩,硬要加入他们。这样三人便逐渐熟识了。

    阿德里安身形魁梧,才十四岁的年纪已经跟个成年人差不多了,力气也大,是块习武从军的料。

    但他在跟着乔伊斯练习了大半年时间后,的确吃不了这个苦,在一次练习受伤之后,便谎称自己的伤一直没有好利索,慢慢的淡出了。

    只得红头发这家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练习,从来没听过他说一次苦,喊一次累。甚至连乔伊斯的母亲都认为,虽然他们俩的天赋不相上下,或许乔伊斯的天赋还要更高一些,但是有朝一日,凭着这种执着的不知疲惫的努力,红头发总有一天会超越他。

    他那一头惹眼的,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红头发。也遭到了平民区其他孩子的嘲弄跟排斥。

    红头发之前因为语言不通,受过了很多的欺负谩骂,甚至挨打。但他总是有股狠劲儿。

    虽然乔伊斯有时候会觉得这股狠劲很可怕,但母亲总是说,他经历过你们都没有经历过的苦,这就是他的生存之道吧。

    乔伊斯机智,常常会想到出其不意的妙计。阿德里安壮硕,他足足高出了同龄的孩子三个头,腰圆膀阔跟个成年人差不多,人站在那里就像个威风凛凛的铁塔,力气更是大的惊人。红头发虽然个子不高,看上去瘦瘦巴巴的,却下得了狠手。

    这样的三个人联手,面对人数是他们数倍的水巷子街少年帮派,总是能够惨胜。

    两方拉拉扯扯多年,维持着一种相互震慑的和平。

    乔伊斯原本以为他、阿德里安、还有红头发都可以顺利的进入骑士团,然后立下战功,获得几千几万第纳尔的赏赐。他们用这些钱,把各自家破烂不堪的房子好好修行一番,也能让家人不用干这么辛苦的体力活儿,好好享福,度过下半生,日子就会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

    但命运的河流却奔腾不息,首先将他们推到了人生的第一个三岔路口。

    这天午后,乔伊斯从磨坊街买了面粉回来,察觉到了自己身后,水巷子街有群少年在一直尾随着他。

    他以为对方是看准了今天他放单,想给他个教训,便默不作声,只是稍稍放开了脚步,在纵横交错的街巷迷宫里绕路。乔伊斯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多了,对哪里是死路,哪里有分岔路、三岔路甚至十字路口都了如指掌。

    他绕行了一阵过后,轻易把少年们甩在了后头,正长舒了一口气,抬头一看,前面却又有黑压压的少年迎面过来了。

    乔伊斯暗暗叫了声不好,想要再调头走,却发现刚刚被他甩掉了的一队人已经追了上来,一前一后相当于就把他给堵死了。

    他连忙把面粉袋子丢在了巷子的角落,摆好了架势,打算从黑压压的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两方就如同两股汇拢而来的潮水般气势汹汹奔涌而来,乔伊斯硬着头皮正要应战,突然,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少年把手一挥,两股即将汇拢的潮水嘎然而止停了下来,片刻后,所有人全都齐刷刷跪了下来。

    乔伊斯愣住了,尴尬的问,你们这是要干啥?

    在这次你一定要帮我们,为了水巷子街的荣誉而战。

    原来就在几天前在水巷子街来了个骑士。

    说是骑士,其实就是跟这些少年年纪相仿的顽劣少年。

    他并不是贫民区的人,相反,估计是家里有权有势的贵族,据说是得知了水巷子街的穷苦孩子们很能打架,便萌生了过来戏弄他们取乐的想法。

    他只身一人来到了水巷子街,肆无忌惮的挑衅或者袭击同龄人,然后轻而易举的把他们击败。

    才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几乎所有少年帮的人都吃了他的苦头,甚至还有几个被揍的鼻青脸肿,有一个连肋骨都断了两根。

    乔伊斯问,这家伙难不成是长了三个头的怪物吗?你们这么多人还对付不了他?!

    为首的少年说,因为他穿了铠甲,全身上下都穿着一副厚厚的铠甲,我们根本没办法伤得了他一分一毫。

    铠甲?就是骑士穿的那种。

    嗯,没错。

    乔伊斯听了,不由得因为愤恨和气恼而心潮潮澎湃。

    骑士只要穿上了这身铠甲,不是应该是保卫领土之上的子民,奋勇的与敌人战斗吗?只会欺负手无寸铁的平民,这家伙,他简直是在亵渎骑士的名号!

    乔伊斯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闭上眼睛,微微仰起头说,好,就让我去会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