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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与监狱13

    “阿!”男人拿起一整杯葡萄酒,痛快的咽下肚子。

    在客栈或者旅店,依照这种方式喝葡萄酒,一定会被人鄙视,但这里是酒馆,实际上男人些许震惊,他从不知道北境这样的边缘城市,酒馆里竟然还售卖高价葡萄酒。

    可能以前贫穷的自己到酒馆中,从来没注意过麦芽酒以外的菜单吧。

    咒骂声,叫喊声,碰杯声,喝多了的呕吐声,妓女们毫不在意的**声,这就是酒馆,底层人潇洒快活的场所,有时它也向上稍稍兼容,接待些趁上那么一点的小商人,刚刚得手着急花钱的盗贼,还有凯旋而归的,冒险者。

    大部分人居住的房子阴暗,潮湿,而且空间窄小。一些家庭甚至男女老少,动物牛羊共处一室,根本没有专门的客厅或会客间,所以酒馆也会承担大部分家庭的聚会职责。

    简单来说,在那个时代的格洛玻,你能开上一家大厅有壁炉,屋柱上有蜡烛,桌子上有面包,屋子里有打手的酒馆,那你也能赚个盆满钵满。

    要是地板上再少点泥印,食物残渣所引来的老鼠,大家鞋上遗落的粪便,桌子上少些灰层和油垢,还有血泥混合物的话,恐怕领主都得来你的酒馆里小酌一杯。

    “再来一杯。”男人大喊,整个酒馆都能听到。

    眼尖的女人看准机会,慢慢摸到男人身边,她驰骋酒馆多年,客人喝的什么酒,她轻轻一闻就知道,葡萄酒,基本就意味着大客户。

    酒馆里干这种活的娼妓,大部分都年老色衰,甚至她们都不能被称为娼妓,妓院根本不会拿正眼瞧她们。

    甚至在那个时代的格洛玻,贫民家,破产的商人,落魄贵族家的女性,能被妓院接纳,成为一名妓女,都是她们脑中能想象到的,最好的生活。

    前提是你必须有几分姿色才行。

    “大人,第一次来吗?”女人率先开口,脸上不知用什么东西,铺上了浓浓的装“好像从来没见过啊。”

    她很自信,她年轻,身材也好,皮肤还富有弹性,比起那些连妆容都化不起的娼妓,自己理应瞄准酒馆里最富有的客户。

    男人余光轻轻的撇了一下,自己可是特意租了马,跑到另一个镇子花这笔钱的,你当然没见过我。

    这事要说到几天前,或者十几天前?男人这段日子花天酒地,早就把时间忘了个干净。

    那天月亮很大,特别亮,男人借着月光,在道上飞驰,马两侧的袋子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信。

    男人的工作很简单,他只需要骑着马,从一座驿站,赶往另一座,并且保持信件不丢失就好。

    理论上,保持信件不丢失就好。

    大路上突然冲出的马匹让男人一惊,赶忙扯马停步,还没开口大骂,一柄长剑已经稳稳地驾到自己的脖子上。

    他做信使已经快五年了,第一次遇到,有人劫信,他不敢说话,甚至都忘记呼吸了,乖乖下马,背着长剑,跪在一旁的地上,抖索的不行,想要说些求饶的话,又怕那人一不开心直接杀了自己。

    月光下,‘长剑’眼睛发出不同的光芒,血红色的瞳孔仔细的在袋子里翻找着什么。

    他好像终于找到了,但是还不放心,只是把信件放在马背上,信使还在一旁发抖,没有做出任何动作,甚至都不敢回头看一眼男人。

    ‘红瞳’又仔细地翻找了一边,确定没有第二封信,月光下,马背上,那封信金色的火漆闪闪发亮,加图索家徽赫然映目,他从内衬中拿出封一摸一样的信件,塞到了袋子里。

    ‘红瞳’骑上马匹,临走时,轻巧的扔出一个袋子在男人面前。

    听声音,信使就知道,那是金币碰撞的声音,袋子很合时宜地露出一口,一整袋金币闪耀得他手忙脚乱,胡乱的把小袋子扒拉到自己眼前,丝毫不顾手上的泥土和粪便。

    金币有着比生命更甚的魅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信使激动的磕头“我懂,我懂!从没见过,没人过来,我撒尿耽误了路程。”

    “在不同镇子换成铜币去花。”从声音能知道,‘红瞳’肯定是个男人。

    “是,是。”信使还跪在地上,由恐惧所引发的颤抖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由兴奋引发的颤抖“一定,一定。”

    唯有钱与剑能让人如此快速的臣服。

    马匹轮换,城镇抵走,这份被替换过的信,代代流转,最终被老仆放在银制托盘中,五指分托,递到加图索三世面前。

    非皇室的信件通道,看到封口上的家徽,和信封上‘加图索三代皇帝亲启’的熟悉笔记,三世知道,自己的儿子肯定遇到了什么麻烦。

    餐刀划开信封,没错,这笔记肯定出自索林之手。

    “陛下,加图索第二王储,索林.加图索王爵,在信中向您问好。”

    之后一转用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父亲,近一个月没有联系,您还好吗?从王都派遣过来的魔法师,我每次都有询问,他们说国王身体很好,作为儿子,我实在是太想听到这样的好消息了。作为亲臣,这里祝您安康。

    很遗憾身处边疆陲地无法听到您的声音,亲吻您的脸颊。

    近日,监狱里发现了能够说人话的哥布林魔族。

    本身不是一件大事,但作为亲臣,我还是觉得有必要拉拢至加图索帝国的势力范围内,谁也不知道那群低能魔兽,在有了足够聪明的首领之后,能做出什么事情。

    但臣发现,我的教父,多拉格,似乎和这个哥布林走的过分近了,好像在密谋着什么。。。。”

    “古拉姆。”还没有读完,三世就开口了。

    一个小时之后,古拉姆亲率五善,奔离王都,一路上只能看到他黑甲上鎏金的花纹,和其他喑人扬起的灰尘。

    他接到的任务很简单,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加图索第二王储,索林.加图索的生命安全,同时彻查多拉格,有必要的话,可以斩杀。

    “经商,刚刚抵达。”信使拿起新的葡萄酒,仔细的端详着,不知道是灯光昏暗,还是酒精的作用,亦或者是单纯的很久没享受过了,他现在颇有感觉。

    “那肯定疲惫许多吧?”女人开口了,声音都令信使酥麻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给大人,去去乏呢?”边说着,挑逗般抚摸起男人的下巴。

    信使也不客气,手直挺挺伸进女人的内衬,贪婪的摸起来。

    若是在妓院,就这一个动作,恐怕就被府足抓起来打碎手指,之后混着鲜血和惨叫,似垃圾般扔到大街上了。

    但这里不是妓院。女人没有反抗,甚至特意挺了挺,一来显得更大些,二来,还能表现出自己年轻所带来的弹性。

    “半枚。”信使说着,手也没闲着。

    “哎呦,大人。”女子还是没有反抗的意思,依照她多年的经验,这笔买卖已经成了,不过是多少的问题,少了,自己今天不会饿肚子,多了,可能明天也不愁吃了

    “一枚银币,六十铜打底。”女子不仅表情,甚至声音都尽显妩媚。

    信使没有再废话,价格虽然不便宜,但自己现在也有的是钱。只是紧紧捏了一把,随后把手从女子内衬中伸出来,微微抬起身子。

    女子也不废话,爬到桌子下面,开始自己的工作。

    也许是六十铜的‘打底’让信使感觉还不错,从酒馆出来的时候,他还是搂着女人,指指旁边的树林“半枚。”

    女人当然不奢望,有男人能带她去旅店或者客栈,树林就是她大部分时间的工作地点,但她看得出来,男人微醺的状态和根本不差钱的出手,只是死死咬牙。

    “一枚。”

    不一会,树林里传来欢快的声音,女人大声的叫,这既是自己的工作,也相当于给自己打广告。

    酒馆外面醒酒的醉汉早就习惯了,那样的女人,他们根本要不起,但不代表自己不能接着酒馆里的灯光,仔细地看看,同时也能配上点手艺活。

    毕竟不是谁都有一枚银币用在这种地方的,大部分到酒馆喝酒的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半枚多金币,换成银币,虽然每次不同,但是也逃不出五六枚的样子。

    信使提起裤子,从内衬里拿出钱袋,掏出一枚银币,扔在地上,天气很冷,他安慰自己,这么快是为了尽早回家暖暖身子。

    女人也不急,慢慢的整理,看着信使有些摇晃地想要走出树林。

    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行动力,虽然人们早就知道,但还是封为神液,如果信使和女人一样没喝酒的话,也许还能躲过一劫。

    但可惜,他喝了。

    伴随着树木倾倒发出的巨响,轰隆一声,接下来,就是女人歇斯底里的吼叫。

    “救人,快救人!”女人衣冠不整的跑回酒馆,口齿不清,仿佛精神都错乱了。

    众人跟着她外出一看,山上滚落下来的巨石,稳稳的把男人压在下面,他一边痛苦的嚎叫,一边不断拍打着压在自己身上的石头,近乎是只有双臂和头还在外面露着。

    众人手忙脚乱,酒保看向倒戈的木头,没错,哪石头从山上滚下来,正好男人想要回到大路,就这样被高出地面的道路阻隔了方向,不偏不倚的压中男人。

    女人抱着男人的头,叫外人看到,以为她不是娼妓,而是男人的妻子呢。

    大口地血不断从信使口中喷出,某个路人过去拍了拍女人的肩膀“算了吧,都撵碎了。”

    女人不断在男人仅露出的身体部分摸索,终于找到了他内衬里的钱袋,趁着混乱,不慌不忙的塞到自己胸下,像没事人似的走掉了。

    大家还在帮男人脱困,实际上人人都知道他活不了,但也不能放任他招狼过来,早在大家搬起石头之前,男人就在痛苦中咽气了。

    没人注意,在山上,高大的红瞳默默注视着一切,确保男人死了之后,默默离开了。

    第二天,酒馆的众人多了谈资,女人依旧招摇的吸引客户,大雪早就抹去了红瞳的脚印。

    唯有钱与剑能让人如此快速的臣服,但唯有剑,能让人快速且永久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