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歹
繁体版

第六章 时间可以验证一切-第二节

    我真正发觉或者说是正视自己的处女情结,是在和郭梓榆在一起两周后。某一晚的睡前,在我脑子中最不起眼的角落存放着的一块落满了尘埃的碎片被我发现了。这很突然,我完全回忆不起它是怎么就被我发现了。

    那碎片上记录着几句话,那是我和赵普的对话,我和郭梓榆前男友的对话。这记忆的赴台,导致我从此失眠,每晚都要说服自己。说服不成,便和自己谈条件,谈不拢了,便用“武力”来抗争。直到精疲力竭才能入梦。

    当初赵普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是不相信的,我认为是赵普在幼稚地吹嘘。

    那个时候才初几?——初二?

    怎么可能呢,郭梓榆不可能会和他上床的,太小了。——我初中时就是这样的想法,和她在一起以后也用这样的想法说服自己。不要去想这个问题了,这是个假命题,她们一定没有过……

    随着失眠的日子愈来愈多,这碎片也愈来愈多的被翻了出来。

    我想起和赵普在浴池坦诚相见的样子,赵普摆弄着自己的家伙儿向我描述感受和过程的样子,还有一些不能肯定是否出自赵普之口的话。我希望那些都不是赵普说的,虽然这于结果毫无影响。

    是不是处女根本不重要,那有什么的?——我会这么想是因为我已经开始担心那就是真的了,我的记忆越来越清晰,便开始更多地设法说服自己。

    我还去搜索那些自己向来摒弃的鸡汤文,还有那些批判持有处女情结的男生的文章。但果然还是不起作用。

    怎样才能接受这个问题呢?该是真的很喜欢她的吧,不然为何愿意如此费力?难道……不会是因为担心渣男这个称谓吧。我这样的资本,人家能喜欢我,能愿意跟我,我还要求什么呢?我能给人家什么?

    我把自己的差和梓榆的好,当作筹码来和自己谈判,但也终究无法谈拢。

    难道就这样伤害了她吗?——我终究还是对自己提出了这种问题,这是一份战书,由“恶”向“善”提出,由“自利”向“付出”发起,我要和自己开战了!

    每一天的白天我都一如往常,对梓榆的态度也没有被发现有何异样。但每天晚上道过晚安后,都无法抑制的循环这一过程,我做不到释然。这一切都源于我自己的揣测,源于不确定的记忆,只有去向她验证了这些才有可能结束。

    结束……向她去验证这些实在是太过分了不是吗?——我最后尝试着去释然,我相信很多事情就是必须要到背水一战的地步才会成功。

    她是那么好,那么懂事,她有与我相似的痛苦。她是父亲出轨,而我则是一直怀疑自己的母亲曾经出轨,这也是我说自己从小心重的原因。我们还有那么多相似的小毛病,哈哈哈……

    每每想到这些我总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甚至是后来的我,笑容不自觉地就会在脸上显现出来,好像太阳也变得格外明亮温暖。我想梓榆就是那个对的人,我想和她走一辈子,我经常会幻想和她以后的生活。

    但我还是问了!

    某天我和梓榆定下一路回家,本来是想着一起坐公交走的,这其实也是无需商议的。但第二天她给了我一个新选择,她舍友的男朋友开车来接舍友,问我要不要顺路一起走。这个变动让我疯狂。

    我知道那个舍友,梓榆曾向我提起过。她叫唐清,也是武清人,她的男朋友黄昇也是,不过黄昇在大港上学。唐清和黄昇是很有意思的一对情侣,是吵不散的爱情的真实证明。她俩虽然同城,但坐公交和地铁来往一次要将近六个小时。这样的同城异地,才真的是咫尺天涯。每天聊天还总要吵架,却又总也吵不散。

    我对于他们的这段感情是很不看好的;我不能接受吵架,万幸梓榆也一样。

    用我的话说——两个人在做任何交流的时候中间都隔着一片玻璃,而吵架就像是在喷砂;控制不好力度就会把玻璃喷碎,那碎屑会伤害彼此,以后的每一次吵架,也都会直接打在对方身上;即使控制好了力度,这玻璃也变成毛玻璃了,只会是愈来愈不爱看,也看不清对方。而理性的交流就像在玻璃上作画,画好了会掩盖住对方的缺点,彼此愈来愈好;当然,画不好就一塌糊涂。而且玻璃又不那么容易着色,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耐性和画功,这也是为什么人的第一反应总是争吵。

    我问自己——为什么她要问我?是意识到我的自卑了吗?不是吧,她应该只是普通的询问,正常来说这就是该征求一下同行人的意见的。但如果同意的话会让我的心脏遭受重击,可如果不同意的话,她会不会反而认识到这是因为我的自卑呢?或许她本来从不觉得我自卑的。又或者会让她觉得我是一个不愿与人交际的怪人?或者会让她的舍友有这两种想法?但我需要尽快回复她,这样才显得自然。

    我决定让自己这颗新长出来的心脏历练一下。

    从我的学校到梓榆的学校要一个多小时,坐四十多分钟的公交,然后再坐二十多分钟地铁,然后再走十分钟。

    梓榆的学校在市区,距离她学校最近的地铁站是和一座大型商场共用的出入口。刚一出去商场门,我便被这人头攒动和车水马龙压得喘不过气。

    我向左转身,走上通向她学校的路。

    太阳就在我的右上方,但是被面前的商厦挡住;我站在它的阴影里,抬眼盯着它,脚步不停。

    又要左转,走着走着两旁的建筑不再那么高耸,阳光也终于照了过来。但我一直低着头,脚步不停,我感受到了阳光的温度,却一直没感觉自己走出阴影。

    放在以前我会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深深地吸入,好来填满自己空洞的胸腔。但自从和郭梓榆在一起我就很少吸烟了,而且决心戒掉,身上自然也就没有带着。

    万幸这件事又出了变动。我到了梓榆的学校以后,看到她和唐清、黄昇站在一起;又或者她是蹲在那的,看到我来了便站了起来?我记不清了。梓榆看到我走过来,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她没有跑过来,我想可能是因为有黄昇在吧,所以放不开。但还是刺激到了我的心脏,我努力地微笑着。

    梓榆告诉我,黄昇因为一些原因没能开车来,所以一起坐公交走,先打车去客运站,然后坐823路。我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但面部肌肉还是有些僵硬。

    我看向那个男生,他的长相很普通,脸上也有不少的痘,这让我的腰板挺直。他在打电话,听着像是在和出租车司机联系,手里拿着的是三星的一款旗舰商务机。我又马上把目光落在脚上去,鞋是耐克的;再向上看是一条黑色牛仔裤,看不出品牌;外套是阿迪达斯的。

    好在整体着装给人感觉很俗套,品牌外露的往往如此,但也就是这让我无法坦然自若,我把腰板挺得更直了。

    本来市中心就经常会堵车,当初设计学校旁这条马路的人,又似乎不够高瞻远瞩。马路建造得不够宽敞,而且是单向路,司机开不过来,刚刚的电话就是在商量这件事如何解决。

    最终确定是司机在一个街道外的主路处等着,黄昇向我们三个人说明了情况便一起出发。

    看样子唐清和黄昇并没有吵架,但黄昇总是走得很快,一个人走在前面。本来梓榆和我是牵手走在一起的,但碰到这种情形,我和梓榆便默契地放开了手。她挎着唐清的胳膊,我就尽量保持在距离她最近的位置。唐清时不时地向梓榆抱怨自己男友的臭脾气,梓榆也乐呵呵地哄着唐清开心。

    已经看到出租车就在马路对面停着了,黄昇一人径直地穿过了马路,在出租车旁叉着腰看着我们三个人。我心里有些担心司机会催促,也略加快了步伐,但还与梓榆保持着一步的距离,不过坐上出租车以后我便后悔没有再距离她们更近一些,这可是给梓榆长脸的事情啊。

    即使是在出租车上的那一会儿时间,唐清和黄昇也有一两句的拌嘴。尴尬的我和梓榆也不好表现得恩爱,我只能攥着梓榆的手,悄无声息地与她对下眼神。

    已经是这样的尴尬却还有意外来添扰,是我以前在社团认识的一个叫张晶的女生发来了一条消息。

    我虽然只在社团里面待了三个月的时间,却和不少的女生都交上了朋友,但平时也不会联系,尤其我又已经有了女朋友,便尽力地避免与异性过多的交谈。而张晶因为和我在同一个系,又都是学委,所以难免有些互相的帮助,我俩就更加地熟络。

    张晶是一个热情开放的女生,有时见面甚至会和我来上一个简单的拥抱,聊天时也总是以“小陌桑”相称。这次也不例外,我打开手机一眼便看到了“小陌桑”这三个字,后面是她要问的关于考勤的问题。我很担心这让梓榆看到会不开心,便尽可能自然一些地躲避着她。

    我对张晶的询问进行了回答,又告诉她——“我女朋友在身边呢,别叫我小陌桑”。便尽快结束了对话。

    关上手机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梓榆,她好像有些不太自在,她一定是感受到我在遮掩什么了。

    我攥起她的手,她倒是没有拿开。想必梓榆心里是有些不痛快的,但既然她没有询问,我也觉得没必要节外生枝,解释反倒会像是欲盖弥彰。

    而且我知道在梓榆的经常联系人里面,也有李耀洲这个前前男友的名字在呢。我当时看到了也有一点不痛快,但也无关紧要。用我的话说——怀疑是无法避免的人类思维的进化,信任是必须坚守的爱人相依的根本。

    而且与曾经的男友有密切联系又如何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距离,与情感的依附程度可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拉黑了不代表心灰意冷,联系着反倒可能是因为释怀。就像我和富贵一样,虽然联系得也极少。

    上了公交车,四个人直奔后座。刚刚发车,唐清和黄昇又坐到了前面。梓榆拿出耳机给我戴上一只,我想着这样就差不多了,看来这颗新的心脏是有好运庇佑的嘛。但事实证明,我还是那个不爱交好运的体质。

    公交走了没一会儿就停下不动了,我和梓榆虽然都只戴着一只耳机,但也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只以为是堵车。过一会儿看到黄昇走去和司机说些什么,才引起我俩的注意。

    原来是因为有一对老夫妻上错了车,却已经投币,而公交车又是不能退票的,两人便赖着捣乱。黄昇去催司机开车无果,便自己掏了五块钱给两人,并告诉她们:这样你们还挣了一块钱,赶紧下车吧,我们还着急走呢!

    他的做法引来车上其他人的叫好,却让我觉得眩晕。如果换作是我会去这么做吗?黄昇说的话有些太不尊重人了,虽然这样的人也无需尊重。但愈是这样的无赖愈是不该去招惹的,可能反倒更麻烦了不是吗?有理也讲不通的!

    可我不只是这样想。我还很清楚自己一定会把那五块钱的亏损计算在内,这是因为理性吗?因为思考得全面吗?还是因为贫穷才会纠结于这五块钱的亏损?

    我想是出于贫穷人的算计!像那老夫妇一样的可悲!我被这老夫妇耽误的时间不值五块钱。

    公交向家的方向行驶着,我感受得到自己离家愈来愈近,因为我的心在愈来愈压抑。五块钱!四块钱!贫穷就像先天性心脏病,与生俱来,无法选择,直到有钱换一颗新的心脏。

    我现在倒是有一颗新的心脏。我从到中专以后就没有心了,我扔掉了他,不然我就需要每天拼命按住他,为了让他不因为一些某些人的优点而过分跳动,这太累了。直到中专毕业后的暑假,才有现在的这颗心新长出来。他还太脆弱,而且空虚。

    公交还没有开出市区,随着时间越来越接近晚高峰,路上的车也越来越多,公交被堵得再次停了下来。

    但好巧不巧的,路边停着一辆跑车,不记得是兰博基尼还是保时捷了。我刚一看到这车思绪就有些低落,我知道自己的心理是病态的,但我对此无能为力。直到听到梓榆说了一句这车好帅啊,我的心脏终于开始绞痛。

    到了家里的城区,我们还要再倒一趟公交才能到村里。但这时已经五点多了,由于是私营的公交,我们不知道是不是还有班次,如果没有就要打车回家了。

    这时我妈发来微信消息询问到哪了。我和她说明了情况,她让我给老伯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时间,让他捎我回去。我的神经再次被抻动,我想到自己的家里连辆车都没有,忍不住怒火中烧。

    但是不能让梓榆看出什么,我不能让她看到这个——自卑?可怜?阴暗?弱小?暴躁?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此时我的脑子里面自己的样子。

    那是一个瘦弱、面色灰暗、衣着陈破、一层没有血色的黄皮包着骨头的家伙,他蹲在地上,背景一片黑暗,脚下是一片白色的圆形光斑,就像恐怖电影里面怨鬼出场的镜头。光斑很亮,把他照得很清楚,却不能让他看起来阳光,一股阴暗的颜色从额头向下延伸,没有向四周围反射一丝的光亮。

    我觉得梓榆能看到这些,只要我一个不小心。

    我决定给老伯打电话了,这不会暴露什么的。但他并没有时间。我毅然决定打车回家。但是可能刚刚要打车公交就到了,甚至可能是已经打到车了,公交到了就又取消了,然后坐公交回的家。记不清了……

    我是愿意为梓榆花钱的,虽然能力有限,而且花的也不是自己赚的钱。梓榆也很清楚这点,而且她也是知道省钱的。也因此我伤感憔悴,我担心梓榆会说——感情不是用钱来表达的。我更担心——用钱你也表达不起。我知道这话她不会说,但我却一直这样对自己说。

    哦,对了,在打车之前还有一个插曲。梓榆说去坐450路,坐到终点站再打车回家,这样就能便宜差不多二十块钱。

    其实这个方法我妈也有说。说真的,如果是我自己的话,我会去的。怀着卑微的心情,多走一千米路到450路的站牌,换来二十块钱,这很划算了。

    但现在不行,我想到要怀着卑微和梓榆一起去走这段路,就好像看到我的心像被盐腌着的腊肉一样,皱巴巴地蜷在一起,黢黑的一块,在一根绳子上挂着,在风中摇曳。

    我确信自己无法在那段路上由衷地欢笑,甚至是一直到回家都不能,可又还要努力去演绎自然的情绪。我想梓榆该也是一样的吧,我觉得她为我承担太多了,如果没有物质的爱情真的是一盘沙的话,梓榆就是那个不断的,不辞辛苦地往上面洒水,祈求稳固的人。

    我想她也是很无奈很累的,虽然她从没有任何的表现会导致我有这样的认知,但我就是这样觉得,这让我痛心。我曾和她说过我的家庭能力,她笑着告诉我,只要我们以后一起努力就好了。那天晚上我窝在被子里大哭了一场,我觉得她就是我的妻子了。但我就是会臆想她也是痛苦的。

    所以我觉得是我不愿意梓榆受苦,才拒绝去走那一千米。但又觉得有另一种情感与之相当,那是自尊,也是自卑,更是畏惧和自私。

    我不记得那天是否狂风大作,但当时去设想那一千米前路的时候——天空是灰色的,寒风在呼啸,空气中满是扬尘,沙土肆无忌惮地向鼻孔侵袭,只要迈出了第一步,便是风中之烛。

    我和她一起下车,送她回家的路上有说有笑。为了防止她的家人看到,在快到她家的时候我和她不舍地分别。

    等我走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和爸妈打完招呼,推开自己的屋门。拨动灯的开关,抬头看着,过了两秒,又闪了两下,它才终于亮起来,但是并没有感到屋子变得亮堂。

    原本白亮的墙壁像是笼着一层烟灰,左边木质的电视柜上乱七八糟地不知道堆着些什么,它那褐色的漆,早被装着开水的杯子烫得一块块发白,还有一些我小时候打闹时撞掉了漆的位置,也是一个个的小白点。

    右边梳妆台上,早该扔掉的廉价化妆品胡乱地堆在上面,满是灰尘。左边电视柜旁的电脑桌,格格不入地刷着一股亮蓝色的油漆,烟盒摆在上面,自然也少不得烟灰缸和烟灰;还有一袋瓜子也放在上面,自然也少不了瓜子皮。

    正前方那有些年头的空调,披着泛黄的外壳,排风口的挡板向外翻着,接收信号的电路板用胶带粘在上面。旁边还有一盏壁灯,点亮以后,要先闪一分钟才会稳定。正下方有一张满是划痕和水果汁液的玻璃茶几,一把同样沾满汁液的水果刀放在上面,旁边还有些果皮。茶几两旁各摆放着一把沙发椅,黄色的木质把手也一样经过水杯的洗礼,还多了一些烟蒂的吻痕。

    虽然我不喜欢这个家,甚至于说是烦透了,可我仍然总是不愿意走出这个家。我确定不是因为对这样的环境满意,可也不能准确地说出为什么不愿离开。是因为亲情?还是我害怕外面的世界?还是简单的懒惰?

    梓榆的手机关机了,所以今天唯一能说服自己出去的理由,只有和魏景程一起去洗澡的时候出去那一两个小时。

    我跟你说,以后别打盐、打芦荟什么的了,你知道那玩意成本才多少钱?我和景程站在淋头下冲着澡,景程眯着眼睛看着我,认真地听着我说话。听到我的这句问话,他疑问地嗯了一声。那感觉简直就像是特务接头。

    我们宿舍一个,我说,他们家是开浴池的。咱以前觉得那玩意成本也就两三块钱。好家伙,他一说才多少钱?次的才五毛钱,最好的才两块。这还是他们的进货价,不是说生产成本价。

    景程略微表现出一点诧异,说:这么便宜?

    那可不吗!当然了,我说,人家从里面挣多少是人家的事,咱不是说因为这个;主要是打那玩意不值啊,也没啥好处。那才五毛钱的玩意儿,你想想。

    是……景程若有所思地点头应了一声。

    还不如刮个沙拔个罐啥的呢,我说。

    这澡堂算是比较大的,开得年头不长,所以家伙儿事也都还比较新。水管安在北面和西面的墙上,一共大概能有二十几个淋头吧,我们站在北面墙中间的位置。南面有一个很小的热水池,向东紧挨着一个大一些的温水池,再向东是一间简易的桑拿房。曾经的我是喜欢泡澡的,我会先在温水池泡一会儿,然后到热水池再泡,直接进热水池是会觉得烫的。

    但随着年龄增长,我越来越嫌弃那水脏,虽然里面有倒入专用的消毒液,让那水就像游泳池的水一样泛着蓝色,但还是不能接受。不过泡一泡脚还是可以的,我的末端血液循环不太好,淋浴不能让我的脚足够温暖。

    泡过了脚,又回去北墙把身体重新冲湿,才终于排到我们搓澡。搓澡的床有三张,并排摆在澡堂正中央,上面都铺着一层像瑜伽垫一样的泡沫垫,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全都被压出了人体的轮廓。搓澡师傅舀起一盆热水,泼去垫子上留下的上一个人的皴儿,躺在上面既温暖又贴实。搓完澡我又刮了痧,景程等着一会儿拔罐。下了搓澡的床,我们回到淋浴区继续冲洗,不过本来的位置现在有了别人了,我们又拿着洗浴的东西走去西面的淋浴区。

    怎么样?祸害几个小闺女了?景程调侃道。

    我看着景程笑了几声,故意用力地说:什么话!什么祸害!我是那人吗!

    呦呦呦,你?你要说没有,我都不信。景程努着嘴,摆出一副嫌弃的样儿。

    这揍性的,我什么时候祸害过小姑娘?我故意把语气冷了一些。

    搞对象了吗?

    我和郭梓榆好上了。

    景程愣了一下,说:郭梓榆?我就知道!过年那时候你们就老在一块,我就知道你没憋好屁!

    哈哈哈,厉害吧,我说,大年三十开始联系的,一个月搞定。

    景程努了一下嘴,斜着头瞟了我一眼,说:是是是,厉害厉害。

    郭梓榆……不好办啊。他又转过头来义正言辞地和我说。

    怎么不好办?

    我能理解景程的顾虑,我大概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这只是因为他不了解梓榆,我确信。不过我也想知道在自己好兄弟眼里的梓榆是什么样子的。

    赵普那时候打架,哪次不是因为她,景程一本正经地说,她初中高中也一直都是风云人物啊,整个高中谁不认识她。

    嗨,那是赵普不熟!她长这么好看,有人喜欢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没必要较那个劲。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你也留不住。说到这时,我停了一下,我想关于我能否留住她的答案,现在或许也已经有了。我吸了一口气,语气深沉地继续说:而且这风云人物——她干嘛了?不也没干嘛,长得好看又不是错。

    是,景程说,反正你是吃不了亏。

    这个样的,我还吃不了亏,说得好像我多坏一样。

    拉倒吧你,从小咱几个人就数你坏!

    哈?是吗?我不敢相信地问,凝着眉头,我哪坏了?最坏的是于成斌,他是蔫儿损。我也就是胆儿大。

    对,他是蔫儿损,那你也不是什么好鸟。小时候挖陷阱让罗丹踩,过年拿枪挨家挨户地打门灯,往人家茅房扔炮……

    诶诶诶,打住,我说,那都是我起的头吗?打灯泡好像是我起的头。

    切……景程转着头瞥了我一眼,那样子真的是把我笑坏了。

    我和魏景程、于成斌、罗丹是发小,不过我从来没这么说过。我讨厌于成斌,因为于成斌是蔫儿坏的人,不能信任,小的时候他还偷拿过我的玩具和零钱。还有魏景程说的挖陷阱让罗丹踩,我觉得那应该也是于成斌的主意,我一直是很可怜罗丹的。而且于成斌还总爱发脾气,可是没少受那王八蛋的气。

    不过魏景程如果和别人说我们俩和于成斌是发小,我还勉强能同意。毕竟是一直到小学毕业到还在一起玩,这是符合发小的定义的。

    但每次魏景程提及和罗丹是发小时,我都会予以否认,甚至还会骂他傻。当然,这些都不是宣之于口的。甚至有一次,因为有外人在场,我还逢场作戏地肯定了他一下,但心里还是骂他傻了。

    我不能认可罗丹是发小,并不是像于成斌一样因为人性或性格,而是单纯地觉得不符合发小的定义,就像于成斌也只是单纯的符合发小的定义一样,我在很多事情上都会拒绝任何的情感加成。

    我觉得罗丹只能称之为是幼年玩伴,因为刚刚上小学罗丹就不再上学了,从那以后便没有一起玩过。

    我之所以可怜罗丹,而且也是罗丹连小学都没有上的原因,是因为他有先天性的基因缺陷。脚踝和膝盖畸形,无法根治,但是他的父母还是为此花了不少的钱。其实他应该不只是腿上的畸形,他的心脏,还有很多地方的血管,尤其是脑部的,应该也都有畸形;因为腿上的畸形并不致命,但他却在十几岁时就死了。

    想起来我曾经一直决意,如果以后自己生的孩子有什么严重的疾病的话,我是一定要想办法弄死他的,为了我也为了他自己,这人世间本就不美好,何必再让他的病来折磨我和他呢!本来生下他就已经很自私了。——现在这个决意有了动摇了吗?好久没想过这样的事情了……

    曾经四个人一起玩的时候他只是跑不快,走路倒还不至于跟不上,上了小学就很少一起玩了,好像在二年级的时候他就退学了,没有几年他的腿也彻底废了。后来有两次和妈妈一起去他家串门,我或者陪他玩一会儿电脑,或者和他待一会儿,但是谁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对我来说是个压力。

    嗯,对!这也是我绝对不能让我的这样的孩子活下去的原因,不光是经济上对我造成压力,在精神上更是严重的摧残。毕竟我还是人,看到自己的孩子如此孤寂我会疯掉的!

    虽然他不是我的亲人,但也还是让我为他感到伤心,后来也不愿意再去。而对于罗丹,我觉得他也一定很伤心自怨吧,他一定不喜欢这个世界,甚至对我们几个幼时玩伴也心有妒恨,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对了!罗丹这悲惨的身世,可能也是造成我这样人生观的原因之一。

    唉,何为善良?谁的善良才是善良?我认可我对猫狗的痛下杀手是冷血残忍的,可那些视猫狗如己出的人就能称得上善良吗?那些饱受疾病困苦的绝症病人,你往他的身上不断地砸钱,甚至是倾家荡产,只为他能多活两天!这难道就是善良吗?不惜牺牲自己的生活,只为让他多痛苦地活几个小时?

    儿子,记着啊,以后我要是得什么病,能治得了就治,治不了别糟蹋钱,我还白受罪!——就算罗丹的悲惨对我人生观的成型没有任何作用,有我爸的这句话就也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