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仙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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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凡生仙丹

    杨渭翻找了一遍碎壳,在一条触手的断肢上找到了储物袋,像是一个女式挎包大小,这可比黄大仙送给他的大多了。储物袋的样式跟之前的一样,也是绳子在袋内打结,用手捏了下里面有不少的东西,这储物袋也是神奇,没用力的话很软,用力捏袋子就变得坚硬无比,从外部想捏碎里面的东西完全不可能。杨渭也不懂如何打开,只能收了起来,等以后机会再打开了。

    这大汉的本体,看着就没有什么智商的样子,怎么这样的东西也能成为旅者,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人在远程操控了。

    “在想什么呢?”程晓晓走到杨渭的背后问道,她早就来到了这里,隐藏在森林里没有出来。纵观杨渭的表现程晓晓只能打个合格。

    从背后传来的声音让杨渭心慌,他的颈环成像里完成看不到人。

    杨渭转身发现说话的是程晓晓,此刻她已经靠近到足以行刺的距离了。

    “我怎么看不到你?”杨渭刚经历大战,精神高度紧张,被程晓晓这么一吓不由得后背发凉。

    “没什么好奇怪的,天狼卫的五环战甲也不是万能的,机器探测总有办法干扰。”程晓晓来到两人对轰的中心,把一块甲壳踢了个翻面,内壁上是密密麻麻的毛细血管。

    “你是不是在奇怪,为什么这种东西也能成为旅者,还能到地球来?”程晓晓一脚踩碎一块甲壳,她完全看不上这东西。

    “看着智商不高,没有嘴没有眼睛没有耳朵,也不知道怎么进食。”杨渭怀疑这怪物的智商是靠植入的双芯系统赋予的,当时为了不让那三个外星人有机可乘,他用手套把怪物的双芯系统全部捏碎了。

    “嘴巴有的在甲壳腹部四腿之间,叫食泄腔,吃的拉的都是同一个口子。”程晓晓一脸嫌弃的说道。

    “完全是低等生命的特征。”杨渭不假思索的说道。

    “这个东西叫战宠,有点像养盅,大规模养殖,互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就被植入双芯系统,有双芯系统的改造,智商能明显提高,可以普通人一样行事。”程晓晓对银河系的事情还是比较了解的,像大汉这样的战宠在旅者中所占的比例不小,是各大势力用来搜集资源与信息的手段,死了并不可惜,百分之百的炮灰。

    “造个智能机器人不行吗?这么费劲搞这东西。”杨渭不解的说道,智能机器人比这怪物更会处理事情。

    “智能机器人要形成自我意识可比培养战宠困难多了。要是光有智能就可以自由行动,银河系早就成为机器人的天下,哪会出现如今这种各大势力纠缠不清的情况。”程晓晓其实还是喜欢有一个势力统一银河系,她生活在强权社会,思维已经定性了。

    机器人要是没有自我意识,容易被侵入智能系统失去控制。

    银河系的生命体意识都比较薄弱,极难复刻成功,复刻一个生命体的意识所需要的成本,都能培养出成百上千只战宠。而地球的生命体意识相对强大,这也是大量的外星人到地球复刻意识的原因,相对而言成功率高得多。

    看到杨渭的双手血止住了,伤口依旧不见恢复的样子,程晓晓拿出一颗丹药抛给杨渭说道:“把药捏碎洒在伤口上。”

    那外星怪物的攻击含有能量,杨渭的机体需要清除伤口内残留的能量后,才能修复肌肉,如果没有药物,修复时间会很长,而实力被长时间削弱也是一种危险。

    杨渭把丹丸捏碎洒到伤口,药物遇到皮肤化成液体渗入肌肉,伤口不再疼痛,传来阵阵清凉。肌肉以人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痒麻的感觉传来,没一会伤口便长好了,完全看不到伤疤。

    “这是什么药丸,竟有如此奇效。”杨渭好奇的问道,没听说过哪款药丸有这么强大的功能。

    “这个是天枢源程医学实验室生产的产品,上品丹药,叫做凡生仙丹。”程晓晓为了得到这仙丹花了不少成本,要不是杨渭刚融合仙斑,肌体很差,有可能被异体能量破坏斑纹,她是舍不得拿凡生仙丹出来给杨渭用的。

    所谓的仙丹是专门为仙人研制的药物,仙丹比普通的物药更难制造,制造出来也只能给有仙斑的人使用。

    双芯系统的旅者使用的是另一个体系的医药,一般会在药物名称前面加上强化或异化等字样。旅者中著名的生肌药就叫做异化生肌混合制剂,是装在一个玻璃管里的液体。使用时倒出淋在伤口即可,太过严重的内伤还可以直接喝进肚子,其效果要比凡生仙丹更好,是真正的救命药,只要受伤的旅者没死透,基本上都能保命。

    “还有没有?给我几颗保命!”杨渭舔着脸说道。

    “还有两颗,每颗30珠,你要几颗?”程晓微微一笑晓说道,30珠就是30颗一线珠的意思。

    “那算了,我的命比较贱,还没有这仙丹值钱。”杨渭算是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贫穷。他有点后悔把仙丹全部捏碎了,生肌如此快速,绝对是救命药,要是省点用能留下半颗都好啊。

    “你的克隆人已经做了,你有空就安排一下,让他代替你吧。”程晓晓说道,钱堂的报告说用地球实验室做的克隆人似乎有点问题。

    “好的。”杨渭叹了一口气,终是到了离开的时间,这一走也不知道何时能回来,回来之时又是何等情况。

    满地甲壳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程晓晓找了一圈,捡起怪物触手上的六个尖刺碎片交给杨渭:“就这东西有点用。比高维材料差点,比普通合金好点,切割好镶到刀刃上可以增加锋利。”

    剩下的也没有什么可捡的了,程晓晓安排天狼卫收拾现场,让杨渭回去了。

    回到放女装摩托车的地方,围观群众早就散了,警车反而多来了几辆,有警察在发动村民,准备全面搜山找人。

    杨渭来到那家农户,专门去看了看那条看门狗,是一条老得都走不动路的田园犬,活了二十多年,土黄色的干枯毛发大块脱落,露出斑驳的皮肤,看着时日无多。

    老狗似乎有所感应,看到杨渭居然努力站起来,走到他脚下磨蹭。

    农户走出门看到这种情况,知道这条老狗想留也留不下了。他没有看到是杨渭引开那个大汉,以为杨渭是听到什么风声,过来买狗的。

    杨渭蹲下身用手抚摸着狗头,看着老狗混浊的眼睛,轻声问道:“想跟我走?”

    老狗用舌头舔了舔杨渭的手,更卖力的往杨渭身上蹭了。

    “你这狗卖吗?”杨渭看到老狗的表现,知道这狗有灵性,看出自己不是普通人。

    “不卖。”农户说道。

    杨渭点点头,起身准备走人。

    “它喜欢你,就送你了,麻烦你对他好点。”农户补发了上句。

    那狗是他爸养的,是猎犬,能独自上山赶野猪,听他爸说这狗也杀过狼,是这一带山林的老大。

    农户的老爸走了好几年了,他又不会打猎,就把狗养在了自己院子里,本想着给它养老送终的,结果就出了这档子事。说实在的,当时那大汉把价格抬到30万时,他是很想卖的,只是感觉大汉不像好人,怕老狗被欺负这才不卖。如今老狗想跟人走,他也不会要钱,毕竟与这狗也有感情了,在他心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感情是不能用钱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