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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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 “狗,我喜欢你”

    韩正安慰他道:“不用担心,这只是假设。”

    “不对!你是‘雪怪’,你是吕氏族人?”

    陈兢刚想说话,韩正就伸手打断了他的动作。

    “不要试图欺骗我,‘法官’可以通过判欺骗罪,来确认对方是否说谎。”

    陈兢张大嘴巴:“那你刚才我说自己没有变成怪物,你……”

    “‘法官’异术并非是万能的。”韩“法官”义正言辞地说。

    他没有正面回应,不过侧面回答了这个问题——我知道,但是我不想释放你。

    ……行吧,毕竟就算在我那个世界里,一审的法官也不是绝对公正的,更何况是一个异术师呢?

    陈兢叹了口气,老老实实地回应起韩正提出的“是不是吕氏族人”的问题:“我不是吕氏族人,至于为什么会有‘雪怪’异术,这件事牵扯到很多未知,我自己也很想查清楚。”

    韩正的嘴角却幅度很大地上扬。

    “不是吕氏却有吕氏血脉的异术?有趣,你的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说完,他手指一挥,撤去了陈兢身上的禁制。

    陈兢一听,急了,你对我感兴趣,我对你避之不及啊!这可不行!我身上可是一堆见不得人的秘密,要是被你都挖走那还了得!

    “夜盗”毕竟是小偷,需要偷窃和欺骗,而一个可以鉴别事情真伪的法官朋友,肯定会成为“夜盗”异术的绊脚石,甚至可能导致秘密外泄!

    这可是我身上最大最不能曝光的秘密了!

    陈兢连忙警告一脸期待的韩正:“我身上的秘密很危险,如果你想活的久,就别千万别靠近我,不然,我们俩都会被我身上的秘密害死!”

    韩正听完陈兢告诫,立刻向后退了半步,一脸珍重地说:

    “朋友,不,陌生人,感谢你的忠告。之前我对您有自私的非分之想,是我的错,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我一马,把刚才的事情忘了吧。”

    他是“法官”,可以辨别我话语的真假,这个能力真是方便啊……也许因为我是真心劝他别靠近我。

    “那官道上妇人的事情?”陈兢试探地问道。

    “比起您老人家,她算个啥!”韩正的态度不屑。

    也是,比起我,和我身后的秘密,她顶多算是刀山火海上的一颗小钉子……

    “‘法官’,我们交换一下联系方式吧,之后我出现在哪里可以提前通知你,促使你避开。”

    韩正本来是想拒绝的,可陈兢实在是太为他着想了,于是点了点头,说出一句:“好啊。”

    陈兢习惯性地想掏出手机,他摸向自己口袋的那刻,恨不得给自己甩一个大耳刮子。

    我本身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很多观念和习惯仍然没有转变过来。

    不对,也不能全怪我,我穿越到这个时代不过区区几天而已。

    没想到韩正从自己怀里掏出一个竹筒,他把竹筒交给陈兢之后,自己又迅速躲得老远。

    你……认真的吗?陈兢感觉手里的竹筒不安静的晃动,内部有嗡嗡的声音。

    “这是联络蜂,竹筒内部的是雄蜂,我有一只雌蜂,它们不仅十分念家,寿命悠久,飞行速度快,成虫之间很少有天敌,夫妻之间忠贞不渝。雄蜂离开竹简一百心跳后,就会感应到雌蜂的位置,飞过去和它交配,完事后就会回家,十分好用。”

    这就是天生为人打工的命……陈兢看了看手里的雄蜂竹简,询问道:“那你怎么和我联系呢?”

    韩正微微一笑:“不用慌,我这里还有一只雄蜂,他喜欢你那只雄的,只要我把它放出去,五十个心跳后它就能捕捉到你那只蜂的位置。”

    这个物种……真是悲哀啊,你们之间的感情只不过是某些人达成自己目的而设下的陷阱,只是想有一个依靠享受一阵温存而已,却要被逼的分离……

    “之后要辛苦你了,联络蜂兄弟,等我不需要你送信的时候,就把你老婆从韩正那里赎回来。”

    联络蜂似乎听懂了陈兢的话语,不知道是颤抖还是激动地抖了抖翅膀。

    “如果有信息,可以通过联络蜂带话,直接对它说就可以,或者在官道上找我。”韩正挥了挥手,对陈兢道别。

    “再见。”目送韩正立刻之后,陈兢将“柳藤”从自己手臂上拔出来,把“见风”球塞入自己的怀里。

    收起这俩异术物品的时候,他明显感受到“柳藤”和“见风”有些粘手,这才想起来还没有完成他俩的负面效果。

    “见风”是对一只动物表白,“柳藤”则是帮一个人完成他的遗憾。

    这俩要求也太麻烦了……进城之后,我尽量去完成,嗯,先完成“见风”的。

    城门打开,陈兢趁着冬季的阳光,直接钻入城内。

    一进城,他就四处张望,寻找流浪的小动物。

    但很遗憾,土屋小房见了不少,他并没有见到流浪猫流浪狗。

    唉,这个时代的农业发展还是太缓慢了,本土作物算不上高产,土豆、玉米和红薯这几件超级食物也没诞生,对于人来说养动物太奢侈了。

    再说,土豆、红薯这类无性繁殖的作物,如果不做科学处理,甚至还会有减产甚至全部染病的风险……当年新锡兰就是因为土豆染病减产,被嘤国姥狠狠割了一波韭菜,人口锐减。

    时代跟不上我的思想啊!

    陈兢无奈之下叹了口气,看见一只蹲在门口的菊花毛色黄狗,他顿时兴奋,热情地上去和人家打招呼。

    “你好啊,狗。”

    狗懒散疑惑地看着陈兢,尾巴都停摆了。

    陈兢想起怀里“见风”小球的副作用,以宁做错不放过的心态,无视周围的人群,对狗说道:

    “狗,我喜欢你。”

    不就是给动物表白吗?我做到了!可恶的“见风”小球,你也不过如此!

    但怀里“见风”球的粘人感还没消失。

    为什么副作用还没有解除?我已经对动物表白了啊……莫非是我表白的不够激烈?不够真心?

    于是,他蹲下身体,继续对着菊花黄毛色的小狗骚扰道:

    “你身上的毛色就像阳光一样金黄,你紧紧闭合的嘴角似乎是在微笑,你那动人可爱的小尾巴,我日夜都想要把玩,你身上掉下的每一根狗毛,我都想要珍藏。啊!狗!你给予了我治愈的力量!我喜欢你!”

    这么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终于骗过了“见风”小球,它满意地在陈兢的怀里落户,待在“引诱面具”旁边,失去了黏人的力量。

    诶嘿,副作用解开了,那我就告辞啦!陈兢刚欣喜地站起,就被一人拦下。那人似乎是个中年男子,看模样像个门卫,穿的倒是像老爷一般富贵。长得凶神恶煞,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

    那中年男子也不像是欺负陈兢的样子,他的眉头悲伤地皱起,看向陈兢的眼神则是发自内心的怜悯。

    中年男子将手里一个破碗递给陈兢,碗里不仅有小米,还有骨头。

    “给你吃。”中年人说。

    陈兢下意识接过,“谢谢你。”

    他喝了一口,味道不错,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吃到的第二口饭。

    第一口是在胡服少女那里喝到的,少女那碗饭里小米的外皮和都没有清理干净,喝下去很伤嗓子,这碗饭显然和少女那碗不同,略微接近他那个时代的味道。

    喝完小米粥之后,看着破碗和中年人回府的背影,陈兢这才反应过来——他把我当要饭的了?

    确实,以我刚才的表现来看,的确是有点疯啊……而且我身上穿的衣服又破又烂,虽然我不怎么在意,小时候家里穷,再破烂的衣服能穿就行。

    不过在别人眼里我穿的估计和要饭的没两样。

    就算在前世,长大之后,家里还是一样穷。陈兢呵呵一笑,大声对那远去的中年男人打招呼:

    “大叔,谢谢你的饭!”

    大叔像是没听到似的,牵着狗,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这个人做好事不留名的吗?!看这个破碗,应该是给狗喂食的碗,妈的,狗吃比人吃的都好。

    陈兢用手背抹去嘴上的残渣,询问门前的两个门卫:“大哥们,咱们这里最脏最乱的地方怎么走?啊,你们不要误会,我初来乍到,只想避开那些地方。”

    真的不是想要去那里混迹,提升异术的啊。陈兢在心里好笑地偷偷补充道。

    两个胡服门卫看过陈兢和狗说话的场景,都以为他疯狂,于是赶快交代了地方,将陈兢打发走了。

    为了提升自己的异术“夜盗”陈兢绕了一圈,溜入了县内最脏最乱最差的区域。

    那里有一些闲着没事,也不干活,就站在路上东看西看的妇人,见到男人之后,妇人们的目光刷的亮了一秒,可看清陈兢是个穷鬼打扮的人,她们又瞬间失去了兴趣。

    这些女人的站在街上干嘛?等等,站在街上……

    陈兢的心情渐渐转恶,他步履加速了一些,尽量快速地从此处穿过。

    奇怪的是,整条街上都没有几个男人。

    是我来得太早了么?不应该啊?

    城门都开了!

    陈兢疑惑地前行着,突然,他看到一群人猛地像他冲来。

    都是一些身体瘦弱,容貌怪异的男人,他们手拿棍棒,面容兴奋,看见陈兢就跟看到了鲜肉的饿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