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年(三)
“哒—哒—哒”
桌前秃僧双眸紧闭,微风吹动鼻胡须,不论环境多是嘈杂,手上只重复着一个动作。棍起,棍落,落在木鱼,响声洗涤杂陈,普渡心魂,净人心智,
‘洪荒宇宙,万千世界,佛,是有,也无有。伟大之主造万古,开纪元,人间上本清澈,出人则腐恶,留佛普众生,日长漫漫,归还本样’
……
“大师,大师”
黑衣秃僧敲木鱼,喃喃细语,细到半米开外,听不到其在说话,像是在念奇怪的咒语,是在净神。桌前早早排了长队,都想在此求好运。
“老和尚,给我画两张好运符,听见了没有”
队前一男人,油头肥耳,体型胖大,站在身旁,还会闻见久不洗漱所产生的体臭味,味很浓,浓到让人稍靠近一丝,可狂呕不止,因此这人身后空了好几身位,无不敢上前,直到一旁跑来二人,一男一“男”。
“怎么没人站在这呀?”
没人应答,迷零便想占了这便宜,插个队,见于人群之多,还是询问一下,得以安心
“父老乡亲们!都看我!看过来”
一嗓子喊出,声音清脆有力,引起多人关注过来。
数双眸子看向自己,如尖刀扎向二人,有些不适,再度大声:“大年初一!家家团圆,小子我祝大家年年有余,无病,无害,发大财,挣大钱,有老婆孩子家和睦,没老婆的新年里早日娶到老婆!”
一番说辞,以为会是掌声一片,叫好声不断,可人们却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二人,顿时鸦雀无声,一阵寂静。
范石琦在旁扯了扯红衣角,很是丢人,大庭广众之下,如此之行为,堪比赤身游走大街。
气氛尴尬,人群之内有人说话:“想干嘛就直说,拐什么弯抹什么角”
“能不能让我插一下队呀”
话一出口,范石琦眼睛都快瞪了出来,不可置信的看着迷零,哪有人会把这说的如此理直气壮,更何况现场人多的数不过来,再一细品,这哪是来请自己吃玩的,摆明就是来吃打的,转过身想撒腿就跑,不惹麻烦就好。
“范石琦你干嘛去?”
“我…我去方便一下”
迷零眼睛微迷,盯向着他,仿佛在试探是否真确,若是知假,以她的力气定撕碎了他。
虚汗滴落,及手快擦去,不被发现,故作镇定
“我慌什么,我本来就是要去方便的”
暗自慰道,只见迷零围绕在他身边,来回走动,凑近了脸,开口:“那你有想要的吗?我帮你求一个”
“不…不用了”
虽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今她中性打扮,这一与自己凑近,还是害羞起来。
撒开腿就跑,逃离迷零视线,独留她人在原地。
墙之后,回头看去,迷零已顺利插入人群之中,只是看样子,她的状况不是特别的好……
众人为此并未在意。她顺而站在前,刚为庆幸,鼻子一嗅,瞬间面显痛苦,脸色铁青,捂住嘴巴,险些吐出一地。
“呕~”
紧忙往后倒退,思量臭味儿来源,肯是前人所发出,小步上前拍了拍肩膀。
那人首肥圆,体硕大,大有六尺,形如野熊,打一哈欠堪巨雷轰鸣,出一虚恭,好有蹦地大也。
拍了拍,回头低脑才看得到后小儿,不耐其烦的扣了鼻,鼻中产物竟直塞入口中,细嚼起,可把红衣小儿恶心不行。
“不行了,呕~”
“有事?”
男子白眼相视,手拳隐隐抬了起,心是想,又是不知死活,若敢对自己不敬,非得一拳将其砸成肉泥。
大吐过后,迷零脸色煞白,整人格外虚弱,但还是站住了身躯,抬头看着眼前之人,虚弱道:“麻烦你能不能搞一下清洁,呕~”
“你算是个什么品种的畜生,胆管你爷爷我,什么时候,这野狗都能乱咬人了?”
话是难听,迷零身虽未痊愈,心态却大好。
‘奶奶的,敢骂老子是畜生,若非我遗症尚未好全,看我不得给你打的满地找牙’
身虽未愈,可这心态大好,脸上一丝愤怒之色转瞬化为嬉笑之声
“这位…大哥,这干洁本是人常事之中,你不注重,久而久之定会身生一堆螨虫,会得大病的!小子好言奉上,是为了你好啊”
“你胡说!老子就是不爱洗澡,就是爱脏怎么了!你这家伙出言不逊,还敢咒老子得病,看我不打死你!”
男子很是愤怒,转身就要教训这该死的小东西,怎料,身躯实在是太过于肥大,走了几步路就气喘不行,汗入雨滴浸湿内衫。
迷零只是稍稍往后退,那人就追不上,不禁惹得围人大笑。
“都给我闭嘴,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信不信老子一个个掐死你们”
笑话声围绕耳旁,气的男人脸通胀起来,两只短小胳膊空中乱划,像是街头卖艺耍猴那猴一样,引得大笑非没减,更加之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跟随众人一起笑,突然!猛的一下,心脏骤然紧缩,迷零痛苦不堪,倒在了地上,捂着胸口,不能站起来身体。身体内霎时间好像出现了万只吞气虫在吞噬自己的气血、武气。
率先是两腿无力跪在了地,后是两臂失觉,随之整人瘫软,脑袋重重磕在了地,喉咙之间也时不时有股暖流往外涌出。
庙人见景,吓了一跳,不知情的围绕过来,看否是真死或演晕,那油头男子见后,大笑起来
“老子还以为是个什么有头有脸的东西,原来也是个怂狗,看来是知道老子什么背景的”
说道此,男子万分神气起来,趾高气扬。
意识再次模糊不清,苦恼充满残识,更多的则是后悔。《霓裳之术》高阶技术,从外商手中高价得来,早时无知,一心只为变强,不听旁人劝阻拦,执意跨级强添此法,到头来,功法未发作一回,身体却变得千疮百孔,每日都与这不知何时爆发的遗症作伴,无奈呀。
事已至此,毫无破法,只能忍受,遗症死不了人,但会使人短期昏厥、失去记忆,这一来肯定会误掉许多事情。
鸿渠庙
庙大院,气好运桌,围满人,绕满僧,只因地上爬有红衣儿郎,死是活,无人知,闲来无事,便上前看看趣事。
…
残识隐隐消散,将要昏迷之时,听得见一声,是男声,是那肥胖男子声
“来人!把这小狗种给我拉回去,剁碎喂猪食”
“不敢?怕什么!我爹是笛梵,杀条狗而已,谁敢定我得罪!给我拉走,在场愿者,赏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