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三命之服
鲁国在经历了连续四年遭到齐国六次打击的情况下,好不容易让晋国终于组织联军狠狠教训了一把齐国,却因晋国忌惮楚军北上,最终联军撤出齐国,这让鲁国除了出口恶气外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实质性利益。
而且,只要联军一解散,鲁国将面临着齐国即将到来的报复。仲孙速想想不放心,就去求见晋国中军元帅荀偃,再次表达了鲁国的担忧。
鲁国有些失望,晋国也知道鲁国的委屈。晋平公想了想,决定给予鲁国一点补偿性质的安慰,这个安慰,就是同意鲁国的请求,召集邾国的问题。
公元前554年春,晋国召集了参与伐齐之战的列国诸侯于齐国的祝阿举行盟誓,史称祝阿盟誓。盟誓的内容很简单,四个字:大毋侵小。
大毋侵小?什么意思?大国不能入侵小国?强国不能欺负弱国?
从字面上理解,貌似是这样的。这一次,联军之所以讨伐齐国,就是因为齐国这样的强国大国,总是不断欺凌鲁国这样的弱国小国。所以晋国作为诸侯联盟盟主,不能放任这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事发生,故组织联军前去讨伐。
这是规矩,谁都必须遵守,如果以后再有谁胆敢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今天的齐国就是典型案例。
但这样的盟誓,有何意义?哪个大国强国不是在不断欺凌侵夺小国弱国中强大起来的?
这种盟誓,显然就是没任何实质意义的空对空口号而已。尤其是放到现实中来,齐国对鲁国的威胁根本没有消除,晋国给鲁国的,仅仅是一张空头支票而已。
甚至,祝阿之盟没有对齐国予以实质性的惩罚。难道联军开进齐国,打败了齐军,大烧大抢一把后就算是对齐国予以了惩处?
反正晋国就是不敢过度打击齐国,因为过度打击,必然将齐国推向楚国一方。当时最有实力的四个诸侯,无非就是晋国、楚国、秦国、齐国。如今楚国与秦国关系好得如胶似漆,如果再加上齐国,那晋国以一敌三,其余的小兄弟再多,也只是花架子而已。
那鲁国不但没有得到实质性利益,而且遭受齐国报复的隐患也仍然存在!
看着鲁国实在灰心丧气甚至心有愤恨的样子,晋国也确实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不知是哪位卿大夫对晋平公出了个主意:必须要给鲁国一点安慰。
这个安慰,就拿邾国说事,因为邾国在此前是齐国不断打击鲁国的帮凶!
可怜邾国,奉晋平公之命参与联军讨伐齐国,结果在取得胜利之后,非但没有得到赏赐,反而得到了惩罚!
史料记载,祝阿之盟会上,晋平公下令,拘捕邾国国君邾悼公,将原属于邾国的漷水以西土地,划归鲁国所有!
从此,鲁邾两国以漷水为界,就以会盟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这下,鲁国得到了极大的利益,而邾国遭到沉重打击。看着邾国欲哭无泪的样子,鲁国终于长长吐出一口气。是的,晋国对鲁国还是照顾的。
既然你晋国如此看重鲁国,那得有表示吧。鲁国的表示是按惯例来的,想当年,晋国替鲁国出头,在鞍地之战中击败了齐国,鲁国当时给予了晋国大把的贿赂,具体就是给晋国参战的每一位卿大夫三命之服,对当时其他将校一命之服。
三命之服或者一命之服,是指某种数量级别的衣服吗?
当然不是的。我们就讲讲这个三命、一命的概念。
当时,对于大夫,有一命,也有再命、三命。这个三命,并非是后来术数家专指“受命、遭命、随命”这三命,也不是指“上寿、中寿、下寿”这三种寿命。
所谓一命、再命、三命,就是当时的命卿制度,这个命,不是性命的命之意,而是敕命的命之意,是一种整个大周王朝对于官员的职等序列。
根据《周礼》所载,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也就是说,这个命,是指职级序列,是天子以下的公、卿、诸侯和士大夫的职级序列。据史料记载,这九命,具体如下:
一命受职,级别为下士,是最基层的官吏。
再命受服,级别为上士,是有资格参与祭祀的官吏。
三命受位,级别为下大夫。
四命受器,级别为上大夫,有资格接受祭器。
五命赐则,级别为子爵、男爵,有资格获得爵位。
六命赐官,级别为朝中的卿大夫,允许设立家臣。
七命赐国,级别为可以外封的卿大夫,即诸侯,爵位一般为侯爵、伯爵。
八命作牧,级别也是诸侯,但比赐国之命拥有更大的权力,即专伐权,可以讨伐其他诸侯。
九命作伯,级别也是诸侯,但比作牧之命拥有更大的权力,即可以征伐五侯九伯,成为诸侯方伯,即我们熟悉的春秋霸主这样的角色。
这九命,是受命于天子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来讲,这些受命于天子的,往往是天子直接管理的干部,到天子认可。
但是,列国诸侯中也有一些卿大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非是天子直接管理的干部。但天子可能兴趣来了,也想管一管,或者说天子直接认可一下,这些卿大夫就得接受天子的赐命,这个赐命,即命卿。
当然,天子赐命是高贵的,天子直接管理的干部往往要比诸侯国的干部级别要高出相当的等级。这相当于一个集团公司,集团本部的副总与其下属公司的副总相比,虽然大家都是副总,但级别是差了至少两三级的。
如果把集团公司当成是周王室,总裁当成是周天子,那集团公司的副总相当于卿大夫。那其下属公司的副总,虽然也算是下属公司的卿大夫,但在集团公司看来,只能算是普通大夫。
周礼,本就是通过严格各种礼法来维系大周王朝统治的,所以大周王朝设有典命的官员,专业负责管理诸侯及卿大夫之命。根据《周礼》,典命掌管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
九命的是公爵,公爵专享的一切,以九为数量标准,用当时的专用名词,即九节,即公爵的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等,皆以九为节。七命的是侯爵、伯爵,专享的一切以七为节。子爵、男爵为五命,专享的一切以五为节。
这些是指外派至各藩国的诸侯,如果是在朝中的大臣,按公、侯伯、子男这三等五爵,则要降低一命,即大周王朝的公爵为八命,侯伯六命,子男四命。
研究这玩意儿,会头疼,而且实在枯燥。反正春秋走到现在,如果象晋国这样方伯级别的诸侯国,其国内的卿大夫如果获天子认可赐命,则是卿大夫为三命、一般的大夫为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