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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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公主弑师案

    “叔父,起床了,说好要去看热闹的,去晚了就又挤不进去了。”

    天刚亮,宋七正早早起床,胡乱洗了脸,提着剩下的热水,敲响叔父房门。

    宋应星出来了,却是披着棉袄,眼有红丝,精神萎靡。房间里面,油灯未灭,桌上笔墨纸砚齐备,又铺了一满桌纸。

    宋七正看出自家叔父熬了夜,似乎是在写什么,却不这么问,又打趣道:

    “叔父离家太久,深入了解一下京城的风俗民情也实属正常,但万不该如此痴迷,累坏了身体,又对不起婶婶。”

    宋应星脸皮抽搐,但到底忍住了揍侄子一顿的冲动,叹息说道:

    “七正,或许我真得不适合修习儒道吧,这是《天工开物》的开篇,我熬了一宿写的。成书之日,我宋应星也算半个能著书立说之人,不愧读了半辈子的圣贤书。热闹你自己去看吧,我就不去了,还要再删改一下。”

    宋七正吓了一跳,叔父这是遭了打击,终于改了想法?不会是因为他昨晚的话吧?

    他走进房间,随便拿起一张纸,上面写道:

    【宋子曰,上古神农氏若存若亡,然味其徽号,两言至今存矣...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纨绔之子以赭衣视笠蓑,经生之家以农夫为诟詈。晨炊晚馕,知其味而忘其源者众矣。夫先农而系之以神,岂人力之所为哉。】

    “叔父,照我看,最后的话写得最好,最有气魄,您如果能用通俗小说的语言写就更好了。”

    【富贵人家的子弟把农夫视同罪人,儒生之家把农夫当做骂人话。饱食终日,只贪图食物的美味却忘掉其从何而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因此我认为把创始农业的先农们奉为神圣,并不是勉强的,而是很自然的。】

    宋应星恼怒起来:

    “我纵然不入进士,也是个读书人,不是茶馆讲书街头杂耍的!”

    宋七正嘿嘿笑了两声,也不争辩,到楼下吩咐店小二记得给叔父按时送饭菜,就自己出门,到告示上说的菜市口去。

    菜市口的人还是很多,根本挤不进去。

    汰,京城的百姓就是吃得太饱,闲的,正该饿饿他们。

    他正要故技重施,用巨蟒之说钻进去,却又被人拍了背:

    “小兄弟,想要好位子,你却来得晚了呀!二百文,前排中心位置,不仅能得见龙颜,说不定还能看见那位西洋公主呢。”

    宋七正不用扭头就知道是谁,本想不接话茬,但看着前方如同山岳堵门一般的人海,还是怂了。

    他直接从袖口掏出一枚碎银,当有半两的样子,交到沈万三手里:

    “沈兄,小弟宋七正,这位子我要了,多余的银子也不白给你,烦你给我找些笔墨来。”

    两人进了附近的一家店铺,直入后门,从另一条街巷走了几分钟,又钻进另一家店铺,从前门出,正好绕到人海最前。

    几个混混打扮的人让出中心位,沈万三终于忍耐不住,问道:

    “沈某没读过多少书,想了半天也不知这笔墨有何用处,请宋兄弟指教。”

    宋七正咧嘴笑道:

    “你刚不是说或许能见到那位西洋公主么,我要把她的模样画下来,卖给全天下的读书人。正所谓,千金易得,美人难求,价值千金的美人更难求,香消玉殒的价值千金的美人最难求,一幅画五十两银子。”

    “...宋兄弟好想法!”

    沈万三举起大拇指称赞,是啊,世人皆知上百年上千年前的书画值钱,却不知值钱的是书画中的内容,而不是时间。

    他吩咐手下去买笔墨,也不离开了,打算亲眼看看公主的模样,免得将来还要去买一张。

    天冷极了,但挡不住看热闹的人。

    皇帝还没来,官员们先到了,甚至还有很多的西洋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均着奇装异服。

    百姓们大都是第一次见到西洋女人,眼睛首先朝脖子下面喵,先是慌张,接着心里大骂不知廉耻,最后又忍不住偷瞄。

    大婶们骂起来了,大叔委屈,叫嚷着“我没看,大马猴似得,白得像鬼”。

    沈万三不由看向宋七正,他从周庄老家来到京城,就是看看有没有跟西洋人贸易的机会,看到这样多的西洋人,机会该是不缺的,心里一放松,反而开始为身旁的小兄弟担心:

    “宋兄弟,西洋人的长相奇怪得很呐,咱们这位公主可也是西洋人,画真卖得出去吗?”

    “不怕,她是混血。”

    混血?

    新鲜说法,不过也是,龙脉强大,无论进到哪儿,都肯定像陛下啊。

    午时已近,大明最为威武的神机营卫队来了,腰间挎短刀,手中持火枪,身形高大,十分帅气。

    大明皇帝朱瞻基被围在中央,端坐高台,看长相也就三十来岁,面白短须,竟比宋应星还年轻很多。

    高台两边,左边是朝廷的官员,为首的大概是内阁首辅杨士奇;右边是一排西洋人,以一名红发男人为首,身上不着官袍,猜不出是谁。

    朱瞻基摆手,杨士奇立即起身,高声宣布:

    “验尸!”

    话音落下,两名禁卫军抬着一具尸体上台,是个大胡子西洋人。

    百姓们眼神里闪过惊惧,又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朝前伸脖子,嘴里“啧啧”、“哎哟”地发出惊叹声。

    宋七正离得近,视觉冲击更强,肚子里翻江倒海,直想往外吐。

    他看得分明,大胡子西洋人的胸口被打烂了,被冻僵的皮肤组织如同鱼鳞片,上面还有一些黑点残留,似乎是黑火药。

    一个年轻验尸官在尸体旁边蹲下,摆弄摆弄眼睛,摆弄摆弄嘴巴,又拿着尖刃划开伤口。

    他又打开带过来放在地上的一个盒子,掏出一把造型很漂亮的火枪,短柄,枪头位置有一个机械转盘,像是钟表盘一样。

    验尸官从枪里掏出一些火药,又拿出一枚铁丸,呲拉一声,火药被点燃,一股浓重白烟升腾,他观察了一会儿余烬,终于罢手。

    “禀陛下,尸体身长五尺四寸,形态正常。头皮完整,眼睑闭合,耳鼻口均无异物,脖颈无勒痕......”

    “李时珍,说重点!”杨士奇高声提醒。

    “死者胸前有孔洞,灼烧痕迹明显,根据火药灼烧余烬和弹丸形状,确实是遭这把火枪射击而亡。”

    高位上的朱瞻基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杨士奇又站起,高声喊道:

    “传公主殿下。”

    百姓们一下沸腾了,闺阁女子不见外客,莫非今日还能瞅瞅一国公主,到底长了啥模样!

    宋七正也瞪大了眼睛,唯恐一丝细节错过,到时候卖不上好价钱,却见禁卫军抬着一顶轿子上了高台,轿子周围又围了一圈宫女,当真是公主的头发丝都见不着。

    轿子停在台上,里面传来声音,不似南方女子柔和,有些清冷威严,却也好听:

    “索菲亚见过父皇。”

    杨士奇从座位上离开,走到轿子前面,躬身行礼之后,直接问道:

    “公主殿下,请你讲一下当时的情况。”

    “像平时一样,我去国家科学院上课,格里高利老师来找我,说他新得了一把火枪,邀我过去一同鉴赏。装填火药之后,火枪出现故障,扳机自动击发,射出去的铁丸击中了老师。”

    “这样说来,格里高利院长的死亡并不是公主殿下的错,而是因为西洋火枪的安全不能得到保证。”

    杨士奇声音很大,更带着一种说服人心的魄力,无论台上台下,皆以为然。

    百姓们恍然大悟,素闻这位西洋公主专爱捣鼓火枪火炮,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现在湿鞋了。

    按照《大明律》,这种程度的过失杀人,也就是流刑或者笞刑而已。但又考虑到她是公主,顾忌皇家颜面,罚一年俸禄就是。

    宋七正本能地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一件普普通通的过失杀人案,何必闹得全城沸沸扬扬,陛下亲审,公主亲临。

    但他被杨士奇的话一荡,顿时忘了心中怀疑,只觉得西洋火枪确实危险,公主又实在无辜。

    大不了,罚她以后不能玩枪就是了。

    所有人都以为这起弑师案该结案了,万万没想到,轿子里却传出声音:

    “阁老此言大误!”

    一名女子从轿中走出,直面了杨士奇,清冷说道:

    “是我操作失误才害死老师,又关火枪何事!无论斩刑还是流放,后果我自会承担,不劳阁老为我推脱。”

    高台上、高台下,见此行,闻此言,皆哗然。

    这世上竟有求死之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