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女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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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案件分析

    陆凝霜在心中细细的分析这个案子,如果说现在是自己在破案,要从哪里入手,有什么困难,要找哪些证据,嫌疑人从哪里锁定?

    想了很久,突然想到自己一个被限制自由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唉,烧脑啊……

    可现在的情况是不想也不行,一面是人家设定的考验,一边是自己前世养成的习惯,遇到案子不想个清楚明白,就有睡不着的毛病。

    她边思索边再次翻阅卷宗,想从里面看到有用的信息。其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翻过一遍卷宗,里面的每个字都像是复印机一样的在印在脑海中了,根本不需要翻第二遍。

    这个能力也太变态了,如果是用它去考试,那不就跟开挂一样容易?

    她现在翻卷宗,只不过是以前的习惯——边翻边记录。

    只是这毛笔真不好用,捏在手里一写字不是粗就是细,这比刀剑还难弄多了。

    忙活了半天,看着面前黑漆漆的一团团字,她无力的扔下毛笔,不与毛笔较劲了。别管什么案子不案子了,还是先解决自己书写的问题吧。

    她在脑海中思索能用的写字方式,鹅毛笔?算了,这个墨水也不适合写。铅笔?好似没有看到过石墨。想到石墨,那用木炭条不是更方便?

    她打定主意,先弄个木炭条,这东西写字画画还是不错的。记得前世用细木炭条画素描,写字都非常舒服。

    想到就做,她起身出门,那个名叫周六的差役就守在门口,“陆大人有何吩咐,交给小人就好。”

    “我想要一根木炭条。”她伸出小拇指比了下,“就这么粗细,最好是柳木条。”柳木用起来比较绵,在这种似宣纸的纸张上写字就不用担心将纸弄破了。

    “回大人,这东西虽是不常用,但也是有的,您请稍候,我去去就来。”

    陆凝霜看他殷勤的样子,也不想出去了,她转身回屋子里又研究起那个案卷。

    案卷已经不需要盯着看,她的脑海中已经有了完整的视频图,只要想“看”就能在脑子里随时调整到任何一帧画面上。

    现在缺的是对案子的突破性发现,她的直觉得告诉她这案子可能是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但办案要的是证据,不是直觉。

    思路停在这里,不由得责怪了自己有点太想当然了,凭什么没有证据的就要把它当成冤假错案?自己不就犯了侦破案件时最容易犯的错——主观臆断么!

    想到这里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用逻辑学、犯罪心理学等现代刑侦方法来分析这个案子,看哪些地方存在不合理。

    这个案子中,仵作的验尸结论没有太大的问题,捕快的现场勘验也在卷宗中记录的很清晰,这些内容没有问题。他们通过现场勘察,推断此案应该是熟人作案,这个判断与自己的想法基本相同。

    但是这个熟人一定是邓书山么?她觉得不一定。但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

    这个案子里嫌疑最大的就是邓书山。

    在这个案子中,他被定罪有三个直接的证据。一是物证,那件带血的衣服,而且衣服被刮破的布条遗留在现场。二是他的口供。他亲口承人杀人,也是被判定有罪的直接证据。三是人证,就是刘宝儿口中的那个名字“邓熟善”,这也是最重要的指证。

    有以上三点,足以判定他就是强奸杀人的凶手,似乎也没有问题。

    陆凝霜在心中一遍遍盘算这些证据,它们的可靠性,真实性究竟有多大?从表面上看,每一个证据都在指向书生邓书山,但这些证据虽然都是间接地指向嫌疑人,却没有一件是直接质证的。

    第一个物证,血衣。这个证据对当时的判案者来说,这就是铁证,是他成为杀人凶手的最直接有力的物证,但他们似乎都忽略了一个本质的问题,也是一个巨大的漏洞。虽然这个问题嫌疑人不至一次地说起过,显然嫌疑人的说辞并没有被重视,而是被当成他在找借口抵赖。

    这个问题和漏洞就是“这个衣服是不是嫌疑人穿的,或者说作案时穿这件衣服的人是不是嫌疑人本人”。

    听起来有些绕,事情却是很简单,比如凶手偷了这件衣服自己穿上,去做案,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个可能还是非常大的,因为书生被捕后,他一直说这件衣服找不到了。显然他的这个说辞并没有被当时审案的县令及捕头们采信,他们认为这就是书生在找借口,因为凶手怎么可能会主动说出不利于自己的物证。

    他们认为的最不可能,说不定就是最有可能的一种可能。

    第二个直接证据,书生的口供。这是给书生定罪的最有力证据,但这个证据却是最不可靠的一个证据。因为证据本身取得的手段就是非法的。

    陆凝霜突然想到,这个时空不是后世,把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当作非法的时代。在这个时空,刑讯逼供才是最正常的手段,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但这个最正常的手段,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屈打成招。一个书生,在大棒与酷刑的折腾下,有多硬的骨头能不屈服?

    当然,这个说法也不是陆凝霜凭空想像出来的,而是她有更直接的旁证。书生在被上刑后,承认了杀人的事实,也承认丢了死者被割下掉的胸脯和凶器。但问及这些物件被丢在哪里了,他却一会说东,一会说西,完全说不出个准确的地方。

    他为什么说不出准确的地方,其实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他不知道这些东西在哪里。二是想藏匿证据。

    这两个问题又有一共同疑问点,他为什么要藏匿,如果说怕被找出来后确认罪行,这根本站不住脚,他连杀人都认了,还怕再多个证据?当他认下杀人的那一刻,他就死定了,所以对他来说,多一个证据根本无关紧要。

    所以,找不到证据的事实或许是第一个原因,因为他也不知道那些东西丢哪里了,所以就算打死他,他也没有办法指出来。这就间接地说明,他可能是被屈打成照的。

    至于第三个证人刘宝儿,她的神智本已不清醒,她相当于一个精神病人,精神病的话是不能做为证据的。

    陆凝霜想到这里,不由的摇了摇头,又忘了这不是那个世界,还不存在精神病无责、不能指证这种规定。

    既便是自己认定刘宝儿的话不能做为证据,但谁会信。除非能找出刘宝儿说这句话的真正原因。

    但是原因是什么……

    这是最有问题的一个问题。